铜铅锌矿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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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WG-ABZD-129

1、目的

为规范尾矿库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管理, 确保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

3、职责职能

3.1副矿长

负责组织进行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

3.2安全环保部

负责进行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具体工作, 并将调查分析

和处理结果进行存档管理。

3.3生产技术部

负责为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3.4机动能源部

负责为设备设施事故事件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3.5调度室

负责对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处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

3.6选矿厂

负责提供事故、事件调查

分析与处理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料。 3.7矿员工代表

员工代表依照规定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向有关部

门提出处理意见。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事故和事件发生后, 要立即与发生事故、事件的责任人及员工进行沟通, 并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 收集事故、事件证据及相关资料, 对事故现场进行深入调查, 明确事故、事件类型,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并做好记录。

4.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1)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 并写出事故调

查报告报矿安全环保部备案。

2)重伤事故由矿安全环保部组织调查, 矿工会参加, 事故单位负责协助配合调查, 由矿安全环保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重伤事故由矿结案, 并报集团矿主管部门备案。

3)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由政府部门负责调查并结案, 矿有关单位、部门协助配合调查。

4.3被任命的事故调查组应接受下列培训:

1)

事故调查技巧和知识;2)访谈技巧;

3)证据收集和保留;

4)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

5)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

4.4事故、事件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查明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

(六)明确负责落实事故、事件防范措施的人员;

(七)明确防范措施实施的时间表;

(八)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后效果评估的要求;

(九)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5事故、事件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事件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6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事件的, 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 职工无章

可循的;

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

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自己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

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 人机匹配不良, 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 擅自加班加点作业, 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6)发生事故、事件后, 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事件扩大, 伤害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事件重复发生的;

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规定;不按规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对重大事故、事件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事件的;

8)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 没有安

全内容和安全、卫生措施而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9)迟报或者漏报事故、事件的;

10)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4.7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 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

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4.8事故、事件发生后应立即进行统计分析, 要求如下:

1)统计方法要科学;

2)统计内容要全面, 包括对职业病和非职业病进行辨识, 对职业病进行评估;

3)统计指标要达到要求;

4)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要提供足够的统计分析资料, 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果要向矿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并在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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