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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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编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建设单位名称:

学科名称:

学科带头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人事教育司

二○一二年四月

填表说明:

1、《申报书》封皮右上角的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填写;其余各项由申报学科填写如不够,可加附页。

2、本《申报书》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简单、明确。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合要求,填报不全者,不予受理。

3、建设单位是指学科所在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医疗机构。

4、《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为本学科内的实际情况,不可将其它学科的情况或不相关内容纳入本学科。

5、《申报书》中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是指在本学科研究方向上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

6、7学年攻读硕士学位的七年制学生。

6、《申报书》中的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论著是指正式出版发行、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的、具有国际(ISBN)连续出版刊物编号的学术著作。

7、《申报书》中的“学术水平、学科队伍、人才培养、教育科学研究”等内容所涉及的时间统一界定为2007年1月至今。

8、申报时请将学科相关的重要支撑材料以及论文题目目录、专著书名目录、规章制度的名称目录等作为附件附于《申报书》后上报。

9、《申报书》一式七份、电子版一份,其中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申报书》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发送至********************.cn,其余留存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申报书》一律不退回,请申报单位自留底稿。

10、《申报书》请用A4纸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并加盖学科建设单位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公章,同时签署意见和签名。

三、学科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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