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环境卫生协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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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环境卫生协会的作用
建设“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体系”
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赵伟
广东省是我国城市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全省拥有‚国家级卫生城市‛00个,省级卫生城市00个。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以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文明、生态、宜居生活环境的要求,这是各级环境卫生主管部们的职责。建设一套可操作的‚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评价体系‛:包括以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以及各地级市环卫协会作为城市环境卫生评价的‚第三方‛机构;以国务院和住建部以及我省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文件为依据,要求各地制定本区域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全省统一的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办法和实施意见。有了制度化的质量评价,规范化的质量标准,常态化的评价检查,才能不断提升我省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建设广东省环境卫生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后,笔者认为,现行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是
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作为推动力。创建卫生城市成功后,又以定期复检评比,不合格则‚除牌‚这个模式,以约束各城市的环卫质量的。间歇性、阶段性、突出性检查城市环境卫生是目前的特点,因此,居民反映是天天‚创卫‛,天天‚干净‛,一旦领牌,又归原样(即不干净)。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级卫生城市都有一套严格的评比标准和检查方法,但因为都是由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评比检查,过程不透明,群众参与度低,致使评比结果的公正性大打折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社会性、地域性强,与广大市民联系最紧密,人人参与,天天发生,因此,这种以‚创卫‛为终极目标,上级部门批准‚过关‛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方式,不能解决居民‘天天干净’的要求。
为了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环境卫生作业走向市场化的要求,体现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挥省环境卫生协会及各地市的环卫协会作用,组成一个以环境卫生协会及各地市的环卫协会为平台,以专业人士评价为主导,吸纳政府职能部门、环卫作业单位代表、社区代表、居民代表广泛参与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形成在政府引导下,涵盖公众参与的综合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为‚创卫‛而创卫的思路,以切切实实每天抓好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目的,形成长效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我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达到全年365
天无差异的水平。
通过全省统一、定期的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建立城市环境卫生档案,作为每个城市‚创卫‛、‚保牌‛的最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城市人民政府评价当地环境卫生作业部门工作优劣的重要依据。亦有利于环卫作业市场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卫生专业人才队伍
至今为止,我国专业人才序列内尚未有环境卫生规划、标准、质量评估方面的专业职称。作为‚先行先试‛的广东特区,应该在这方面加以努力,在全国起示范带头作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环境卫生专业人才,就不可能建设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体系,同时制约了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由于整个行业都没有环卫方面的专业人才建设规划,也难怪社会上普遍认为‚扫大街,没文化‛。因此,环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人才队伍建设可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由省环卫协会组织专家确定环境卫生专业人才序列的设臵。如:环境卫生规划师、环境卫生标准师、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师等,并组织力量编写培训教材,统一组织培训。
第二,集中培训省内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卫生科研机构、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的,由省住建厅发给相应的资质证书,作为参与全省城市
环境卫生质量评价的‚上岗证‛。
第三,完成上述阶段后,由省住建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国家批准,将环境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纳入国家正式的技术职称序列,确保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能不断提升。
三、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网络的建设
在省住建设厅领导下,以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为首,各地级市环境卫生协会共同参与,建设我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网络。
在省环保协会内设立‚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委员会‛,各地市环保协会设立分会。在省环保协会专家库内,组成‚环境卫生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城市规划、环境工程、卫生防疫、财务预算、定价等类别的技术人员,并经过环境卫生规划、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环境卫生劳动预算、环境卫生标准、环境卫生质量评估方面的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士。每个地级市应有不少于3个专业人士参加省环境卫生质量评价专家委员会。
各地级市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爱卫办、市属区办事处、新闻媒体~居民委员会、居民群众,选派一定的代表担任当地的‚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员‛。由环卫协会培训后,作为政府部门、社区、居民代表与专业委员会专家一起参与当地的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工作。
尽快制定每个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建设我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省住建设厅应该要求各地级市以广州市为榜样,尽快制定当地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凡是未有制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城市,不能申报‚创卫‛。
四、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价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
1、清扫、保洁是否达到当地制度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2、机械化作业水平是否逐年提高;
(二)、垃圾收集运输:
(1)生活垃圾是否分类收集、运输;
(2)垃圾收运过程是否按规范作业,有无二次污染;
(3)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
(三)垃圾终端处理:
1、终端处理环节是否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2、处理过程是否符合规范;
3、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粪便是否分类按规范处理;
4、垃圾处理后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5、整个环卫作业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