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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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开放以来中国总体政策的要求,行业协会应在拓展和创新行业资
源结构、完善行业服务体系、科学发挥行业作用、完善行业治理体系等方
面发挥作用,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1、拓展和创新行业资源结构。

行业协会应以拓宽服务领域为目标,
分析当前服务领域存在的资源结构短缺及其不合理性,依托行业企业,采
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如召开论坛、研讨会、专题培训等,促进行业成员开
展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行业结构,完善行业资源结构。

2、完善行业服务体系。

行业协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行业实际,
建立行业服务体系包括行业信息服务、行业领导服务、行业管理服务、行
业资源服务、行业法律服务等,使行业资源的充分发挥,来指导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推动行业。

3、科学发挥行业作用。

行业协会应整合行业内外资源,加强对行业
发展的指导,建立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政策,加
强行业的科技创新和经营管理,以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4、完善行业治理体系。

履职尽责创先进 立足岗位争优秀——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典型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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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胃 } 下午, 蜀 民政部召 开全国裢会组织剖先争优活动推进视频会议 贯彻落实中 央剑先争黼 动锈 组 转发的 关于在桂会 《 讴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装剑先争优活 动的指导意见 精神・ 分析前一阶段潘动开展情况, 交流典型经验, 安排下・阶段指导 工作 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维组长'民政部党组书记 部长李立国出席会 议并作垂要讲话(详见本 期第4 7 )i ~页 。 会议由全国社会组织刨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副 j 、 组长~ 民政部党组成晁’ 副卺长姜力主持口 中央创先争优活 动领导 组办公室 组长 全 国社会组织刨先争优活动指导,维办 J 公室副主任、孛_融鲢 、 鲤 织=局蒉局长 日 李耩 领导, J 组办公室指导组成贯崔亚飞出靡了会议 。誊 毫 。蠹 薹 全国社会缀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 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 位 代表・ 全国性社会组织代 表~l =京市社会组织代表以及相关新闻媒体共 1o 匕 2 余人在主会 场参 会议 加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1 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 ( 党组负 ( ) ’ _ 局) 子: 责同志 社会缎织刨先每优活动指导, J 缀戒员、 雀级业务主管单位代表~ 民问组织管理 ( 处) 局 办 负责同志 雀级社会组织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 j j - 会上, ; 工韭稳信息化部’ 宁蔓誊 潮南,浙江民政厅和中国渔业互傈协会5 个单{作 立 了 交流发言。健 从各鑫 i 】 的领域出发 , 介绍了 他们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刨先争优活动的做
创新 机 制 典型 引领
三 培 育发展 规范管理。工业 和信 积 极为政府 建言献策 、 为企业排忧解难 , 推 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积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2•【字号】扬府发[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扬府发〔2006〕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现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如下:一、明确行业协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等重要作用。

发展行业协会,要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基点,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运行规律及发展模式,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行业协会发展与改革,以发展为主线,加快组建新型行业协会,以发展促调整,积极推行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革,通过政府引导、自主办会、强化职能等措施,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争取用3至5年时间,尽快完善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业协会市场化管理体制和生成机制,基本形成行业协会自主办会、自律发展、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与优化的布局结构,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9.11.06•【文号】人社部发〔2019〕120号•【施行日期】2019.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物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8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文博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文博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文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支撑保障。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分级管理,充分体现文物事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文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

二、创新用人机制3.优化岗位结构。

文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承担较多文物修复工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适当降低,不得低于50%。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的决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建材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实现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

当前,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新的环境、更高的要求和严峻的挑战,协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地转变和调整工作方式,通过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力推进协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意义多年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和各专业协会在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发展,为企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联合会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有的方面还比较浓厚。

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职责分工等方面还存在条块分割,忙闲不均的现象,工作资源配置重点不突出,未形成做大事、做成大事的合力。

工作中研究行业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的精力不够,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了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方面。

一些部门的目标任务既不够清晰,也没有责任到人,成功率低,缺乏精品工作。

一些干部思想盲目自满、工作低标准要求,办事拖拉,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和责任感,办事执行力不强。

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缺乏刚性约束,还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协会运行和管理机制,“大锅饭”现象仍然存在,等等。

如果不转变工作方式,协会就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无法实现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势必制约联合会和各专业协会的发展,也势必影响为行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协会改革创新发展的前提是思想观念的转变。

工作方式的转变是思想观念转变的结果与支撑点,是科学合理调整职能和机构设置的落脚点,是管理方式、管理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协会领导集体能否有效实现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

协会工作方式不仅代表着协会工作的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协会事业发展的成功率。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培养大批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现就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行业指导重要性的认识1. 行业是建设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认真指导职业学校办学,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行业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产教结合,密切教育与产业的联系,确保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内容、培养规格、人才供给适应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离不开行业的指导。

2. 强化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

“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职业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当前,职业教育办学机制还不够健全,与行业企业的联系还不够紧密。

加强行业指导,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力的必然要求。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职业教育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充分依靠行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密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共同推进改革创新,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依靠行业,充分发挥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3.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责。

要支持行业根据发展需要举办职业教育,并对本系统、本行业的职业教育发挥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明确举办职业学校的办学定位,完善管理模式,促进学历教育与培训有机衔接;整合行业内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本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发挥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发展信息,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与推广,引导职业教育贴近行业、企业实际需要;提出制定行业职业教育规划咨询建议,参与国家对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等工作。

浅谈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了摸清我区行业协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推进我区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对全区行业协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

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与上门走访、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调查表、征求意见表50余份;上门走访了部分行业协会,与协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讨论;征求了工商局、交通局、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的意见。

从调查情况来看,总的来说,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区行业协会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近几年,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加快发展,行业协会已经遍及全区城乡,涉及运输、水利水电、房地产、物业、养殖等多个领域和行业,我区的行业协会绝大多数能够正常运转,根据行业协会的章程规定,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方针,积极履行行业指导、服务、规范、协调等功能,在政府与社会、企业与市场间架起了一条沟通的桥梁,基本上发挥了规范行业行为,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推进全行业进步与发展等作用。

一、我区行业协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区各类行业协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工作,发挥了不少积极的作用,但离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广大会员所期盼的行业协会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依赖于政府部门,自主性不强,有行政化倾向。

行业协会是同一行业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非盈利社团组织,是本行业中各企业利益的代言人,更应注重行业的规划与发展,但长期以来,我区行业协会大多数是在政府部门的牵头下成立的,自发成立的很少,行业协会的这种出生条件造成了协会开展活动过多地依赖于政府部门,看政府的脸色办事,独立自主意识不强,在职能定位过多地考虑了政府工作的需要,协助政府管理行业企业,有的行业协会纯粹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个科室,从社团领导人、经费到工作人员,以及业务活动的包办和干涉,代替政府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行业协会应有的主动性、灵活性、市场性丧失殆尽。

行业协会的这种依赖性,遏制了其开展活动的积极性,限制了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根本无从谈起协会的宗旨和其它职能的有效发挥,社会上也有“二政府”之说。

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协会也逐渐走向成熟。

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其规模和影响力逐步扩大,对行业、社会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行业协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如内部机制不健全、管理体系混乱、与政府政策协调不畅等。

因此,为了推动行业协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国家层面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旨在推动行业协会的规范化发展。

一、加强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强化自律能力行业协会需要加强自身内部组织和管理,制定完善内部组织架构、业务规范、标准流程和责任考核等制度,健全财务管理、会员管理、人才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

同时,行业协会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有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提高行业协会的自律能力。

二、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化发展行业协会需要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和自律化的发展。

为此,行业协会需要组织专家、实行科学的标准制定流程和标准运用辅导机制,在行业标准推广应用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提高行业内部信息共享效率,推动产业链集成化行业协会需要加强行业内部信息共享,打造线上线下多渠道的信息交流平台,汇集各类行业信息、技术资料和市场情报信息,为行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促进行业产业链的集成化和协同发展,提高整个产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四、稳妥推进行业国际合作交流,加强行业国际竞争力行业协会需要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和合作,在尊重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前提下推动行业国际化,提高行业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度和竞争力。

行业协会可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推介商贸洽谈会、赴海外考察实践等方式,增进与国外同行的了解和沟通,拓宽国际市场.五、与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行业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行业协会需要积极与政府相互沟通协调,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在制定和修订行业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策的出台和落实。

行业协会脱钩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脱钩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脱钩指导意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行业协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独立性、过度依赖政府、服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影响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和作用。

因此,行业协会脱钩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行业协会脱钩是指行业协会与政府机构、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逐渐独立化,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服务会员、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更加独立自主。

行业协会脱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业协会的独立性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脱钩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自主原则。

行业协会应该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受政府机构、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扰。

二、服务会员原则。

行业协会应该以服务会员为宗旨,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三、行业自律原则。

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规范和秩序。

四、公正公平原则。

行业协会应该公正公平地对待会员,不偏袒任何一方。

行业协会脱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完善行业协会制度。

行业协会应该完善内部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

三、加强行业协会与政府机构、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行业协会应该与政府机构、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加强沟通,建立合作关系,但不应过度依赖。

四、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规范和秩序,提高行业形象和信誉。

行业协会脱钩是行业协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行业协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独立性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8.15•【字号】闽政[2002]39号•【施行日期】200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02]3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业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性的非营利社团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促进行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总体上看,存在数量少、实力弱、行业代表性差、分布不合理、政会不分、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加快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步伐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竞争力、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为此,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明确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精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市场主体利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经济发展、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的作用,努力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机制,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2.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争取在3—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初步形成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福建产业特点的,分布合理、覆盖广泛的行业协会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法律规范。

3.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根据福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一批新的行业协会;调整和改革现有行业协会;推进政会分开,实现自主办会,规范行业协会运行机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适时明确行业协会职能定位;制订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规范其行为;建立和健全有利于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10•【字号】沪府办发[2002]1号•【施行日期】200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0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由同业经济组织自愿组成,是行业性、自律性的非营利社团组织。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中间组织,行业协会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的功能。

发展行业协会,是适应入世需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目前,本市行业协会存在着数量少、行业代表性差、分布不合理、行政依附性强等问题,必须抓紧改革,以推动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为此,现制订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如下:一、明确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发展改革行业协会,要以企业发展的需要为基点,把握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工作的规律和要求,努力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通过政会分开,自主办会,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要坚持以发展为主线,以发展促调整,以新促老,通过发展新的行业协会,为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革和调整提供经验和示范;要坚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和政府依法管理相结合,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相配合的新型管理体制;要抓住时机,主动改革,积极试点,并区分不同情况,逐步推进。

二、确立行业协会的发展目标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基本形成行业协会市场化生成发展机制;基本形成行业协会分布合理、覆盖广泛的布局结构;基本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运作机制;基本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初步建立起与上海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体系。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全省行业协会整改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全省行业协会整改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全省行业协会整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06.04.24•【字号】粤民民[2006]49号•【施行日期】2006.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全省行业协会整改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06〕49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各全省性行业协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现就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的整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关于积极发展各类行业组织和推进体制创新的精神,以及落实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决定》和《条例》为依据,以“抓认识、抓发展、抓规范、抓发挥作用”为主线,以民间化为方向,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目标,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他们在思想引导、发展经济、扩大开放、完善体制、协调关系、规范行为、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广东作贡献。

二、整改目标根据《决定》和《条例》要求,全省各行业协会应以民间化为方向,坚持依法办会,民间办会,达到《条例》规定要求:名称规范;章程规范;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会长和秘书长不在同一单位产生;设立监事或监事会;协会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分开;无个人会员;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实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做到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乳制品行业准入审核管理办法(初稿)

乳制品行业准入审核管理办法(初稿)

乳制品行业准入审核管理办法为保障乳制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乳制品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根据《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和工信部产业[2009]126号《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八)款第3条,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对新建和改(扩)建乳制品加工项目准入审核的内容、资料、程序、方法等内容.第二条审核内容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等内容.(一)出资人资质情况;(二)项目规模、产品结构、工艺设备情况;(三)奶源基地建设情况;(四)选址距离;(五)环境卫生、生产用水。

第三条申报资料:(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乳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评价等级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上年度财务报表、上年度乳制品生产经营报表;(二)拟建项目的设计规模、产品结构及能力、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规格能力及技术水平;(三)奶源基本情况:奶牛场(饲养小区、合作社)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奶畜数量(成母牛、育成牛、犊牛)、上年度鲜奶产量、产权情况、资质情况、购销合同等;(四)拟建项目情况:方位图;周边乳制品企业名单、与拟建项目直线距离;周围3千米范围内工矿企业、畜禽养殖场、垃圾处理场等情况;周围河流、湖渠情况;生产用水的水质情况;(五)新建乳制品加工项目行业准入申报表第四条审核程序:(一)项目申请单位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二)当地工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合格者报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三)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汇总申报资料,委托省级乳制品工业协会(行业协会)进行准入审核;(四)省级乳制品工业协会在接到申报资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五)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初审意见及申报资料报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做出复审意见;(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出准入或不予准入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通 信 业 及信 息 化 主 管 部 门主 要 管规 策 、行业标准等提供有力支撑 。 划 、管政 策、管标准 ,宏观 指导产业 ( )积 极推 进产 业结构 调整 。 四
发展 ,不 干预企业生产 经营活动 ,要 根据行业发 展情况 ,鼓励 协会适 时提 要 支撑 ,切 实将一些适 宜于协会开展 后产能 、节 能降耗 、资源 综合利用 、 的工作委托给协会 。
加 企业 、促进 行业 自律 的功 能 。协会是 技 术、关键技 术和配套技 术研发 ,推 国 内上下 游行业 组织 的磋 商机 制;
企业与 政府 之 间的桥梁 与纽带 ,要充 广应用先进 适用技术和 工艺设备 ,协 强 同 国外 行 业 协会 的联 系 ,推 动 多 分发挥 自身优势 ,积极 承接工业 、通 助政府 推动产 业结构优化升级 。 信 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 门委托 的有关工 作 ,协助政府加 强和 改善 行业管理 , 边 、双边领域 的合 作与交流 ,掌握 行
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行业协 会商 履行社会责任 。
新 ,提 高管理 水平 ; 广先进 的质量 推 管理 方法 ,完善质量 保证体 系;积极
会 改革 和发 展 的若干 意见 》( 国办 发 『0 73 2 0 ]6号 ) ,充 分 发挥 工 业 、通信 会 等社会 中介组 织 ( 以下统称协 会 ) 业及相关领域 的行业协会 、商会 、学 近企业的优势 ( )加 强行 业发 展 中的重大 问 三
解决 国际贸易中出现 的问题 ,维护市 较高协会 的服务 。建立协会服务质量 展重 大信 息 要 及 时报 送 国务 院或 省
场公平和产业安全 。
档案 ,加强对委托工作 的跟踪监督 , 按 照协会完成情况 ,及 时调整委托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2.04.12•【文号】工信部联消费〔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产业用纺织品用于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纺织工业高端化的重要方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推动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技创新为动力,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产业用纺织品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

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产业基础、共性技术、高端替代应用创新,加大新技术应用力度,推动业态变革、价值创造和结构升级。

坚持需求导向。

以适应医疗健康、安全防护、海洋经济、环境保护等领域需求为重点,加强产品开发设计,增强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化服务水平,拓展多元化市场。

坚持结构优化。

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运用市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行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力度,培育优质品牌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坚持合作共赢。

鼓励产业用纺织品企业与基础材料及终端应用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完善覆盖生产与应用的标准检测评价体系,建立诚信共赢产业链供应链。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3•【字号】扬府发[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扬府发〔200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开展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遵循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和依法授权的组织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共同做好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推动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05•【字号】冀政[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5]1号2005年1月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行业协会是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执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经济的参谋助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必然选择。

按照“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运行、自我发展”的要求,加快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势在必行。

为此,提出《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

市、县行业协会可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依据,以促进全省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努力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自律服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框架。

按照既积极发展,又加强管理的要求,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经济的方法,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突出重点,稳步实施,通过培育发展、改革调整和规范完善,尽快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客观要求,管理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组织开放化,功能到位、服务有效、行为规范,既能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又能有效组织行业自律,有权威、有影响、高效率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冀办字〔2015〕79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5〕7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河北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31日河北省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立足省情、依法依规。

坚持立足河北省省情和企业发展实际,全面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和河北省企业转型升级任务。

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充分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范和习惯。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

坚持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接轨国际市场、实现企业价值的重要内容。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对职工、消费者、客户、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重点构建推进企业履责的长效机制,避免政府对企业的不合理干预。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推动产业做强做大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推动产业做强做大

行业发展现 状及特点 ,加 强进一步 的交 组 织 业 内专 家 编 写 了 “ 上 海人 才 中介
流合作 。1 0 月上旬 , 我代 表上 海社 会组 职 业 资格 考试 指定 教 材 ” 一一《 人才 服 此外 ,由协会牵头起草的 《 人力资源培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标 织参加财政 部 、民政 部组 织召 开的 “ 民 务职业规范与实务 》、“ 十一五” 上海 训服务标准 》、 《
力争 达到 《 人力资 源派遣服务规 范 》的
2 0 0 7年 起 ,我 主编 了每 年一 本 的 全覆 盖 ,完成首批 《 高 级人才寻访 服务
试点单位 5 0 家、 《 上海人 才服 务行 业发展 白皮 书 》 , 还 质量要求和评价方法》
《 人才测评服务规范 》 试点单位 1 0 家。
稿 )研讨会议 ,通 过多种渠道 反映行业 国 内外机构 的战略发展 提供策划方案 ; 6 个行 规行 约 , 为行业规范 运作 提供 了参
发展 中 的政策瓶 颈及需求 , 并 配合上海 配合各级政 府部 门,参 与并 完成 了 《 国 考依据 ,并致 力于人力 资源服务业诚信 市 人社局 ,不断 完善行业发展 政策 ,推 际人才在沪 发展瓶颈 问题及 人才落户 门 体系建设 , 为打造行业优秀品牌, 建立了 动政府部 门制定 符合产业发展 需求 的政 槛太高 问题研究 》、 《 关 于推进上海人
运作 和企业 内部管理 ,熟悉 项 目、市场 资源服务产业区域的共同发展。
和资本运作 。

力资源派 遣业态 的地 方性标准—— 《 人
为推动社会 组织人力资 源水 平 的提 力资源派 遣服务规 范 》,以及上海市地
方面, 协 会配合市人社 局开展劳 升 ,协会还 积极 配合 民政部 民间组织服 方标 准—— 《 高级人才 寻访服务质量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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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1.【颁布日期】2009-03-31
2.【时效性】
3.【实施日期】
4.【文号】工信部产业[2009]126号
5.【颁布单位】工信部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充分发挥工业、通信业及相关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以下统称协会)作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行业管理体制,推动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明确定位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宏观指导产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要把协会作为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的重要支撑,切实将一些适宜于协会开展的工作委托给协会。

(二)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功能。

协会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接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协助政府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情况,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并监督实施,协调维护企业利益,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充分发挥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
(三)加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行业发展中战略
性、前瞻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协会开展课题研究,积极采纳相关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为制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提供有力支撑。

(四)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鼓励协会适时提出行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信息化等措施建议;组织技术和管理交流、人才培训工作,协调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设备,协助政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大力提升企业素质。

鼓励协会发挥专家资源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

(六)加强行业自律。

督促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

支持和指导协会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同业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协会公信力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行业事务,协调会员企业关系,协商解决企业间争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七)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

支持协会组织举办关于产业发展的专题研讨和技术、产品、设备展览展销等活动;协助地方政府培育专业市场;促进贸易和信息交流,建立本行业与国内上下游行业组织的磋商机制;加强同国外行业协会的联系,推动多边、双边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掌握行业对外合作动态;组织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市场公平和产业安全。

三、大力支持协会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
(八)切实委托相关协会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

主要包括:
1.制(修)订行业规划的前期调研和中期评估;
2.制(修)订产业政策的课题研究和政策效果评估;
3.行业准入管理有关工作;
4.起草并推动实施行业标准;
5.行业信息化组织和推广工作;
6.行业(企业)统计调查、资料分析整理和综合信息报送;
7.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成果的总结、鉴定、评价、评估和推广应用;
8.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质量管理有关基础工作;
9.技术和管理交流、人才培训、有关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
10.其他可以委托的事项。

(九)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制度。

委托协会开展工作,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签订委托协议,支付相应的费用。

要积极商有关部门落实购买协会服务的资金,制定完善购买协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委托协会的条件、委托事项、资金额度、服务评价标准、监督措施,规范购买服务管理,管好用好购买服务资金,确保购买服务项目质量。

(十)加强委托工作的监督管理。

坚持委托工作要委托给业务能力强、工作质量高、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协会的原则,优先购买评估等级较高协会的服务。

建立协会服务质量档案,加强对委托工作的跟踪监督,按照协会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委托工作范围和额度。

定期评定协会工作情况,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委托工作的协会,依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工作突出的协会,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彰。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联系沟通机制
(十一)建立协会参与政策制订的征询机制。

政府在出台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法规前,要采取召开征询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和征求有关协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二)建立重点联系协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协会的工作能力,选择部分协会作为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重点联系协会,形成长效工作联系机制。

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逐步建立起政府与协会之间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关系。

(十三)建立信息交流制度。

向重点联系协会发布相关文件,传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精神和重要工作情况。

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协会座谈会,沟通情况和动向,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召开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系统内工作会议时,邀请相关协会参加。

(十四)加强和改善协会信息报送工作。

围绕行业发展动态、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协会工作等重点,组织协会报送有关信息和报告。

建立顺畅的信息传送渠道,协会上报的行业发展重大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或省(区、市)政府。

五、积极推动协会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推进协会改革与发展。

鼓励协会按照自立、自主、自养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各项内部制度。

支持和帮助协会建立和完善统计分析、研究、协调等基础性工作体系,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综合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六)加强协会队伍建设。

引导协会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注重老中青相结合,吸收行业中的专家、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人才到协会工作,充实研究力量和专业人才,促进协会可持续发展。

(十七)指导协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引导协会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等指导原则和政策措施,
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加强宣传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时准确地向企业传递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

(十八)改善协会发展环境。

工业、通信业及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协会的联系,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发挥本地区协会作用的具体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帮助协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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