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过程检验规程

电梯安装过程检验规程
电梯安装过程检验规程

电梯安装过程检验规程

一、目的

安装过程检验合格的电梯、自动扶梯必须达到技术标准、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允许范围和产品买卖合同中的要求,保证产品应有的性能,满足用户需求。检验中的让步、返工必须符合产品适用性要求,遵守一切为用户着想的原则,维护公司产品质量信誉。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电梯安装过程检验、修理完工检验和其它情形的检验。三、编制依据

GB7588-2003/XG1-201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检验规程

(一)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

1. 设备进场检验

1.1. 主控项目

1.1.1.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1.2. 一般项目

1.2.1. 随机文件还应包括下列资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4)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5)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2. 土建交接检验

2.1. 主控项目

2.1.1. 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2.1.2 .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2)对有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

(3)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2.1.

3. 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 1.2m 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电梯安装及维修安全工作守则和操作规程

电梯安装及维修安全工作守则和操作规程 1.0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和灾害,特制定本工作守则及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系统全体职工和承揽各项有关工程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1.3凡本公司售后服务系统每位职工和承揽各项有关工程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每单位发给本规程壹册,应认真研读并严格遵守。除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安全法规。 2.0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2.1作业人员职责 2.1.1各作业现场以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执行事宜。 2.1.2遵守本规程规定事项并服从主管人员监督和指挥。 2.1.3接受安全卫生健康检查和管理。 2.1.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灾害的训练。 2.1.5提供安全建议,及时报告现场不安全情况,促进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2.1.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2.1.7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设备、器材及防护器具,每日作好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和交底工作。关心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顾及上下、左右、前后情况。必须做到四个不作业,即:不违章作业,不酒后作业,不

冒险作业,不野蛮作业。 2.1.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持现场并据实向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经过。对事故上报要及时、正确,重大事故上报要立即以电话向公司报告派员调查处理。 3.0现场安全生产及设备维护与检查 3.1一般作业 3.1.1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先由现场负责人将施工环境,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并在熟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方能动工。 3.1.2施工前确实检查工具。如发现有失效、打滑、裂口、异常情况时应先予以修复或更新。 3.1.3作业中应着工作服,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严禁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3.1.4须共同作业的工作,不可勉强单独作业。 3.1.5工作服如有破损应即修补或重新领用,沾有油污易着火,需清洗干净,使用安全防护具应注意下列事项: 3.1.5.1禁止将安全帽放在地面上当凳子坐或足凳。 3.1.5.2安全帽切勿任意掷弃于地面或可能受损的地方。 3.1.5.3安全帽佩带前应检查帽壳及头带是否完好,发现破损、裂隙时,需立即更换,其上面印有的标志、号码不可拭去,保持完整美观。

TSG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Regulation for lift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Traction and positive drive lif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月日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2005年~2008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为了确保《电梯检规》修订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新修订的《电梯检规》。2009年2月根据五省试用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使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8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原则是考虑了我国电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方面提出了电梯的检验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电梯监管工作的目的。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石家骏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吴岩 广州市特检所武星军 天津市特检中心孙立新戴光宇 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原徐成 河北省特检所张彦朝 上海特检院黄文和 湖北特检所毛怀新 北京特检中心赵伯锐 江苏省特检院苏州分院李宁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陆棕华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0060—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7批准1994—08—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03 电梯用钢丝绳 GB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 1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 安装验收条件 3.1 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 10058的规定。 3.2 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 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 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 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3.4 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 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3.6 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 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4 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4.1 机房 4.1.1 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4.1.2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 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1.4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 m。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102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版本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在电梯安装时,应首先与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双方在现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共同遵守执行。 2、施工安装人员工作前应及时仔细检查现场,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如有不安全的因素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时必须在每层厅门外,挂有井下有人工作的标牌。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注意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电工、焊工穿绝缘鞋,并检查所有使用的工具。确保安全可靠,井道工作必须设置安全网。

4、安装电梯必须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和《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试行补充规定)》。 5、在井道工作时,必须采用36V工作照明灯,在轿厢内工作时必须采用12V工具照明灯。 6、工作场所下面不准停人,下脚手架时不准滑下和跳下。 7、在调试电梯前一定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或者站在绝缘垫上,否则禁止施工。 8、开车前各厅门要关好,如有其它原因厅门不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经检查安全可靠后。方准按安装技术工艺规程的规定开车。 9、在调试中开车人员要配合好调试人员,精神要集中,听从调试人员的指挥。

TSG T7006- (修改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之令狐文艳创作

前言 令狐文艳 2009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0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苏州召开首次编制工作会议。2010年3~6月,起草组召开了多次编制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10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0]8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1年3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12年3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杂物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本规则明确规定了曳引式、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目的、性质、依据、适用范围、检验条件、检验周期、程序与要求、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的合格判定条件,规定了杂物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要求,以指导和规范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夏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李宁陈驰李杰锋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冯月贵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潘海宁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王旭

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 沈阳亿成电梯有限公司陶世全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温爱民 目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1) 附件A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6)附件B杂物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格式)(20) 附件C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格式)(27) 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32)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木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牧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木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周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电梯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附录3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附录2的规定实施。

电梯安装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401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梯安装维修安全操作规 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梯安装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加强对电梯的技术管理,确保安全施 工,特制定本规程。 1、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 培训方可以从事此项工作,维修工从事电工作 业应持有供电电工上岗证。学习工应持有学习 工执照。 2、操作中的工艺要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 工艺标准和安装标准执行。 3、电梯安装、维修中的电工作业部分,应 遵守吉林省颁布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以

及《电气工程安装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维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配备2-3人,做到有主有从,有呼有应,谨慎认真。 5、安装与维修施工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6、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说笑打闹、撤离工作岗位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操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集体备用的防护用品(绝缘靴、鞋、手套、安全带等)。女工必须将发辫盘在工作帽内,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高跟鞋和裙子工作。 8、检查时应在基站悬挂检修工作牌。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DOC 1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DOC 1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应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对在用电梯进行一般项目改造和重大维修(以下简称大修)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另外增加已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应视其具体情况,按本规程按安装监督检验或原规程验收检验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当改造项目是提高电梯额定速度、增加额定载荷、增加轿厢重量、改变驱动方式时应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设备事故可能影响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时,经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的定期检验,仍按原《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经大修后的检验,可按本规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对大修项目所涉及的零部件,可仍按原电梯配置的要求进行检验;对旧电梯改造后的检验,按本规程第三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电梯改造与大修界限的划分,应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附件5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电梯安装验收要求要求规范

电梯安装验收规 本标准规定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围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GB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9电梯实验方法 GB12974交流电梯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3.安装验条件 3.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3.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器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式实验报告结论副本, 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安装完毕的饿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置. 3.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方法和要求. 3.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实验荷应符合C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周期计量检定周期. 4.检验项目几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个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784-63 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一般规定 1.1 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 司机身体条件遵守本规程30.1.2条的规定。 1.3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1.4 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1.5 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1.6 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1.7 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8 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全操作 2.1 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2 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2.3 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2.4 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2.5 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2.6 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

电梯最新检验规范第2号修改单

附件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 2.6、2.8、2.9、2.10、 3.11、7.1、7.5、8.2、8.8,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

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原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1.3(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电梯验收程序

电梯设备的验收程序介绍。以下内容由网络下载整理,提供给您参考。电梯设备的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向特检所提出验收申请; 2、特检所、检验所安排检验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 3、电梯使用单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1)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2)清理机房、厅外、井道、底坑等场所卫生; 4、资料审查 (1)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改造相关资料; (2)查阅制造单位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及随机技术文件; (3)查阅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事故记录; (1)查阅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报告书; (2)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3)电梯操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5、现场检验 (1)落实电梯检验现场配合人员及安全保障措施。 (2)机房(环境、控制屏、主机等)检查; (3)井道(包括轿层门、井道内部附属设施)检查; (4)轿与对重; (5)曳引绳; (6)层门与轿门;

(4)底坑; (5)功能试验; (6)电梯综合性能测试(加、减速度、噪声等); (10) 填写原始记录。 6、结论判定 根据检验情况,依据国家局《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出具《电梯验收检验报告》,作出“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的结论。 7、问题整改 (1)检验中发现存在一般缺陷问题(非带*项目或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由检验员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2)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问题时(带*项目或一般项目超过3项),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整改通知单,并向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通报“不合格”结论,需整改复检,同时报市局安全监察机构。 8、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检验员根据原始记录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并流转到发证窗口。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I.

FS-QG-36042 编 号: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Safe operati on regulati ons for elevator in stallati 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在电梯安装时,应首先与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双方在现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共同遵守执行。 2、施工安装人员工作前应及时仔细检查现场,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如有不安全的因素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时必须在每层厅门外,挂有井下有人工作的标牌。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注意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电工、焊工穿绝缘鞋, 并检查所有使用的工具。确保安全可靠,井道工作必须设置安全网。 4、安装电梯必须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

作规程(试行)》和《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试行补充规定)》。 5、在井道工作时,必须采用36V工作照明灯,在轿厢内工作时必须采用12V工具照明灯。 6、工作场所下面不准停人,下脚手架时不准滑下和跳下。 7、在调试电梯前一定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或者站在绝缘垫上,否则禁止施工。 &开车前各厅门要关好,如有其它原因厅门不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经检查安全可靠后。方准按安装技术工艺规程的规定开车。 9、在调试中开车人员要配合好调试人员,精神要集中,听从调试人员的指挥。 10、在调试电梯与井道作业时,严禁酒后操作、打闹、开玩笑,搞好协作,监护他人安全工作。 11、动用气、电焊时,要遵守气、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注意安全防火。

电梯安装验收要求规范标准[详]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本标准规定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范围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GB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9电梯实验方法 GB12974交流电梯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3.安装验条件 3.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3.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器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式实验报告结论副 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安装完毕的饿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置. 3.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方法和要求. 3.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实验荷应符合C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周期计量检定周期内. 4.检验项目几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个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电梯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全体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维保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作业时必须做好自身安全措施,严禁酒后作业。 3、严格按照维修保养工艺手册作业。 4、维修和保养小组人员到工地后,必须先告知用户,了解现场情况和熟悉安全设施、作好相应安全警示后,方能开始操作。 5、维修电梯时,进入轿厢工作人员必须先看清楚轿厢是否确在本层,方可进入,不要只看指示灯,在轿厢停妥之前,严禁从轿顶跳进跳出。 6、施工人员进入电梯井道工作时,必须戴上安全帽,井道上下密切联系,严禁上下抛投物件,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携带工具袋,以免工具堕落造成事故。 7、需多人配合作业时,应注意安全,相互配合。 8、维修保养完毕,离开机房时必须随手锁门,并经用户代表确认后,方可离开。 自检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自检人员必须具备资格持证上岗。签署《报告书》并对检测项目的结论承担技术责任。 2、验收时,电梯各层入口处应挂验收警示牌。 3、自检人员与施工者要密切配合,一切现场人员都要听从质检人员的指挥,检验时互相之间要交代清楚,并要回复指令后方能进行

4、检验时所有使用的行灯必须采用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严禁在井道内无照明装置下进行检查。 5、进入轿顶检验时,两腿必须站稳,手、头、脚、身均不得超越厢体边缘之外,若工作需要超越边缘之外,一定要断开电源不准运行。 6、在轿顶检查各部位时,应将轿顶检修开关扳开,断开轿厢控制回路,由轿顶控制,开慢车进行检查。 7、底坑检验时,必须断开底坑安全开关,验收时不得载货载客作正常运行。 8、严禁跨在轿厢和厅门之间进行检查。 电梯调养工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必需建立正确的调养检修制度,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必要的调养检修。调养检修人员在对电梯进行调养检修时,为使工作顺利和进行必需注意安全操。为此本公司就电梯调养检修时的安全操作制定如下安全操作规程,望调养工遵照执行。 一、电梯调养检修的常规 1、调养检修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技术和安全考核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对电梯进行调养检修时必需有二人配合进行(必要时可有多人配合),其中一人为主另一人为副。 2、对电梯进行调养检修时应该在各厅门口悬挂“检修停用”的标志。当步入机房工作时 应先将电源总开关切断,并挂上“有人工作切勿合闸”的警告牌。 3、调养检修人员在轿顶工作时,应将轿顶安全钳连动开关断开或将轿顶检修箱上的急停开关断开。在地坑工作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上的安全开关断开。 4、严禁调养检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顶。轿厢内或在轿厢和厅门之间各站一只脚进行调养检修工作。 5、调养检修人员必需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帽和绝缘鞋。所用的工具必需是无缺无缺陷的,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如果必需进行带电操作时,应有人在旁监视并做好应急措施。 6、电梯在进行调养检修时不准载货或乘客。

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标准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08

电梯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1一般规定 1.1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司机身体条件遵守本规程30.1.2条的规定。 1.3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1.4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1.5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1.6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1.7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8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操作 2.1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2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2.3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2.4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2.5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2.6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

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文档

电梯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2.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工程施工 2009-09-17 16:27 阅读1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木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牧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木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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