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自查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自查报告县法制办:2018年以来,我局对照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情况

我局执法监察大队的设立是依据《四川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二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明确职能职责实施土地执法监督。

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执法监察大队共有12名执法人员,其中持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10人,持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执法监察证的11人。执法人员的证件每年都参加了年检。制作吊牌,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了亮证执法。

三、执法流程、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在土地违法行为动态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中,做到了主动向当事人介绍身份,说明来意,出示证件,告之执法内容。在收集违法证据中做到尊重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所取证的笔录经当事人反复核实签字认可。

在案件终结后,报领导审签立案,拟写调查报告,经集体讨论,决定处罚。对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才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当事人签收。并将相关执法文书、证据资料等整理归档。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同时秉承廉洁自律作风,依法行政,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同时开具正规的罚没票据。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执法事项,内设机构职责、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等在办公场所内及网站公示。

XX县国土资源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