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饶师院“专升本”符合录取资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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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1年专升本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饶师院办发[2009]52号,2009年11月04日)》的有关精神,经2011年6月22日校专升本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2011年专升本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若有不同意见,可在2011年6月25日前向教务处反映。
校专升本领导小组
2011年6月22日
按照录取原则录取后,尚剩生源13人。
若录取的考生中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将在剩余的生源中按照录取原则进行补录。
附件1
2011年“专升本”符合录取资格人数统计及各专业拟录取指标分配
说明:
①2011年全校“专升本”招生指标100名。
各专业招生指标按饶师院办发[2009]52号文第二条规定分配;
②指标调剂依据为饶师院办发[2009]52号文第六条。
附件2
上饶师范学院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饶师院办发[2009]52号,2009年11月04日)
为规范我院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招生对象和条件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修订)》,凡经统招入学的江西省内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考试。
考生可参照学院当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报名。
限报考与考生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专升本”招生专业。
2、截止报名时,尚有不合格课程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不得报名。
第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3、招生专业为推荐选拔当年有对应或相近应届专科专业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4、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与报名数挂钩。
具体计算办法:
某专业招生计划数=某专业报名人数×(学院当年招生计划数÷全院报名总数)
第三条报名、考试时间和报名费
5、教务处根据当年省教育厅的“专升本”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报名工作,公布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
6、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
报名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命题
7、考试科目为英语(省统考)、计算机基础(院统考)和专业基础课。
8、每年元月31日前,由教务处组织公布当年各招生专业的基础课和计算机基础课的课程考试大纲。
9、各专业基础课和计算机基础课的命题工作,由学院在考试前委托省内外其它本科院校依据我院发布的课程考试大纲完成。
第五条试卷安全保密与阅卷
10、教务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卷在运输、交接和保管各个环节中的保密和安全。
11、各招生专业建立阅卷教师库。
教务处从阅卷教师库中随机抽取阅卷教师参加阅卷工作。
有条件的专业,阅卷实行流水操作。
第六条录取原则
12、执行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
(1)省统考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英语类专业不低于60分;体育、音乐和美术类专业不低于40分;其它专业不低于50分。
上述英语控制分数线若低于全省英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省英语最低控制线为准。
(2)专业基础课单科成绩控制线:各专业均不低于60分。
(3)总分控制线:英语类专业不低于180分;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不低于160分;其他专业不低于170分。
13、录取顺序。
各专业在英语、专业基础课单科成绩控制线和总分控制线内,按总分由高到低录满为止。
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指标移至其它生源好的专业。
但不接受报考外校的生源。
第七条组织领导
14、为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确保“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教学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领导任副组长。
第八条附则
15、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