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版第四版孙德光《社会保障学概论》复习重点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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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概论复习要点

第一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1、社会保障:以政府职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生活发生困难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十六届六中全会: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1年“十二五”规划: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3、社会保险(核心)

A、社会保险: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者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B、为什么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劳动者最多最重要、风险最多、周期最长、占用资金最大部分

C、自身特点:强制性;互济性(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储备性;补偿性(给付≠工资)

D、社会保险包含老年社会保险(年金制度)、医疗社会保险(缴费最多,时间跨度大)、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不实行个人缴费,补偿不究过失原则)、生育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生育补偿)、残障社会保险、死亡社会保险。

4、社会救助

A、社会救助: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B、社会救助的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因意外灾害降临而暂时生活困难的人;

(3)有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和家庭。

PS:20世纪80年代,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的农村地区为扶贫地区。

2011年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

C、社会救助的内容:贫困救济;灾害救济。

救灾工作的主要形式:紧急救助、灾害预防、灾害预警。

PS:国际上战争和难民救济比重大,现阶段世界性移民、难民安置。

5、社会福利

A、社会福利:

(广义)包含所有社会保障

(狭义)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偿等方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障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B、社会福利的类型:公共福利事业;特别的、专门性的福利事业;局部性或者选择性的福利措施;上述三种内容的综合。

C、社会福利的特点:不仅是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而且保证过上正常的生活;提供收入补偿,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保障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

D、社会福利包括未成年人福利、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

E、社会福利的形式:货币、服务、实物。

6、社会保障的功能:

(1)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直接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

(2)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3)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4)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还有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进作用。

关键术语: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 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社会保障经济社会背景:

自然经济条件下是家庭保障,靠的是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的帮助渡过难关;

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下,出现两极分化,政府采取措施;

在手工生产时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费用也有家庭承担。

2、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理论依据

(1)国家干预主义(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施穆勒、布伦坦等提出福利国家理论,强调政府的干预作用)

(2)福利经济学理论(1920年英庇古提出,认为收入均等化,即一个人收入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小。收入转移就是主张由政府向富人征税,补给给穷人。)

(3)凯恩斯主义(1936年凯恩斯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

(4)贝弗里奇福利国家计划(1942年贝弗里奇对英国设计“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3、互助组织以会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创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共同集资、互助互济的全新的保障遭遇风险人群基本生活的组织模式。

4、商业保险起源于15世纪的海上保险。

5、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最先建立

(1)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

(2)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

(3)1889年,《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7、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

(一)投保资助型:美国、德国、日本

A、特点:以劳动者为核心,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社会保险费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支付(个人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

B、强调社会保险中群里与义务的关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体现效率原则;保障基金统筹使用,符合大数原则,体现了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二)福利国家型:英国

A、特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高福利化、统一管理、为公民提供“一揽子”预防性保障的,由国家承担最后责任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B、瑞典:1948年后建立福利国家,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全部承担,还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

C、欧美国家在重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变化

(1)从单项保障到总体保障,建立互相联系、共同保障的社会安全网;

(2)保障范围扩大,向全民保障过渡;

(3)由自愿保险向强制保险转变;

(4)保险水平提高。

(三)国家保险型:前苏联

特点: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受保人不缴任何费用,一切保险费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待遇高(退休金一般是原工资的70%);保险待遇不予缴费多少关联,而与工龄挂钩;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事宜。

(四)强制储蓄型:新加坡、智利

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CPF)为代表。

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所有雇主、雇员依法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想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加上每月应付的利息,一并计入每个公积金会员的账户,专户储存。

8、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1)企业职工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3)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4)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

1、基金:由产品分配形成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2、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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