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选聘任职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岗位培训

第七条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

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五章跟踪培养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

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六章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保障激励

第二十九条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有序流动

第三十七条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

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doc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 行).d o c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针对城市和农村大量存在的规模较小办园条件不达标、农村偏远地区幼儿居住分散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1]5号)等有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一)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幼儿班型较小,收托幼儿总数在30-75人左右、园舍建筑面积在200-900 m2以内,幼儿园有基本设施设备、玩教具以及生活设施,能够基本满足保育教育需要的幼儿园。 (二)小规模幼儿园食品安全、消防、卫生防疫、餐饮安全等要求应符合国家以及省现行的有关规定,保障幼儿安全卫生健康需要。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已经开办但部分条件未达到《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2011]5号)的幼儿园及农村村屯新建的小规模幼儿园。原则上城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得新建小规模幼儿园。 (四)对没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会同消防、安监、卫生、餐饮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行政部门应鼓励和引导小规模幼儿园不断向省标准化幼儿园发展,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园舍要求 (六)小规模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2011]5号)要求,严禁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 (七)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安全、稳定的园舍场地。应设置门卫室(保安室),提供满足幼儿活动的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户外活动场地。就餐、食品处理等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布局要求。临时建筑物、简易建筑物、违章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半地下建筑物等不可作为幼儿园保教活动场所。 (八)利用平房开办的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利用民用建筑开办的小规模幼儿

行业协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业协会,是指依法由本市同行业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自律性的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类社团法人。 第三条行业协会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关系,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联系,促进本市同行业的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利益。 第五条行业协会接受相应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问指导监督,依本条例独立开展活动。市政府社团登记管理部门负责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各级政府应支持行业协会正常开展活动。 第六条依照本条例设立的行业协会,应当在其行业协会名称前冠以“深圳”字样,行业协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章行业协会的设立 第七条行业协会按行业设立。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分类。在本市同一行业内不得重复设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协会。 第八条本市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连续营业六个月,人数在三十人以上的,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行业协会。 第九条申请设立行业协会分为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向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从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出具审批文件。 发起人应持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的审批文件和社团登记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登记。 第十条行业协会的设立应当制订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行业协会名称、地址。宗旨、职能、会员资格、入会退会手续、会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职权、行业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办法与任期及职权范围、会费交纳办法、经费管理制空、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程序以及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行业协会章程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第三章会员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李宁体育用品公司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李宁体育用品公司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新华信管理咨询制作 2004年1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 目的 (1) 1.2. 原则 (1) 1.3. 任职资格评定者 (1) 1.4. 组织者 (1) 第二章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2) 2.1 任职资格评定分类 (2) 2.1.1. 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 (2) 2.1.2. 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 (2) 2.1.3. 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 (2) 2.2 任职资格评定程序 (2) 2.2.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2) 2.2.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2) 2.2.3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2) 2.2.4岗位任职资格的复议程序 (3) 2.2.5 特殊情况的处理 (3)

第三章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4) 3.1. 标准制定 (4) 3.2任职资格标准 (4) 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5) 4.1. 新聘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5) 4.2. 转正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5) 4.3. 员工年度任职资格评定结果执行 (5)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第一条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 实现。 1.2.原则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的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可参照本评审条件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 (职务)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职称(职务)设: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 术岗位十三级。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应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 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第二章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要求

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辽教发【2004】48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教发[2004]48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我省在试点工作的同时,依据《纲要》精神和本省实际,综合教研、科研和试点幼儿园的力量,研究、编制了《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此《细则》是对《纲要》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幼儿园不同年龄班的基本教育内容与要求,是幼儿园将《纲要》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育实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各市: 1、要认真组织基层幼儿园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细则》的有关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注意积累、总结和推广有关经验。 2、要依照《纲要》精神和《细则》的要求,对幼儿园现行的教育活动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如有违背幼儿身心健康和年龄特点、与《纲要》精神和《细则》要求相悖的教育活动,如提前读写、珠心算等,要立即取缔,并认真查处。 3、要将本地贯彻《纲要》精神和《细则》要求的经验、作法、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报教育厅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以便于交流和对《细则》的修改和完善。 附件: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 二○○四年四月八日 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试行) 本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推动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而编制的,它依据了《规程》和《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遵循了3—6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了辽宁省学前教育改革的现状,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具体化和地方化,适用于辽宁省以3—6岁儿童为对象的学前教育机构,是其设计、实施和评价教育工作的指南,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一并使用。本细则包括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教育工作评价三部分。 一、教育内容与要求 “教育内容与要求”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按年龄分三个阶段,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指导策略。教师应依据本班幼儿的实际,确立具体的教育目标,选择教育内容,并注意各领域的相互渗透,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稳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基本内容与要求 小班 1、逐步适应集体生活,在活动中保持愉快的情绪。 2、能独立进餐,会正确使用小勺,不洒饭菜。养成饭前洗手、饭后擦嘴与漱口的习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国家轻工业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培育和发展轻工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轻工业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行业协会是由国家轻工业局(轻工业部、轻工总会)审批、主管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下同)核准登记后,依法成立的轻工业全国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行业协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行业协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其宗旨是服务,为企业和行业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通过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轻工业各行业协会是轻工业实施行业管理的基础和主体。 第六条对行业协会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国家轻工业局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民政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章行业协会的职能 第七条行业协会的职能是: (一)对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改革、发展、产业政策、经济和技术政策、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则,对本行业新办企业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决策建议; (三)加强行业的经济和技术信息网建设,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发布行业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创办刊物,开展信息指导与服务,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受国家轻工业局等委托,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开展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以及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发行行业产品质量信息,扩大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向国内外用户推荐优质产品和新产品; (六)受国家轻工业局等委托,参与本行业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七)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行业内重大投资和合资合作项目的前期论证、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为政府和用户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推荐意见; (八)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等管理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同行价格争议,做好价格自律工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本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会、订货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参与建立和培育国内的相关产品专业市场; (十一)组织和联合企业、科研单位、院校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开发、创新工作;受委托组织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促进行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十二)参与制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则,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人才交流工作,接受委托组织行业职工等级考核;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四)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推动技术创新; (十五)反映会员要求,协助政府解决和处理行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六)积极发展行业公益事业; (十七)承担国家轻工业局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行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行政协会的权利

技术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暂行规定规范

技术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暂行规定规范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华为公司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暂行规定) 技术任职资格是公司任职资格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任职资格管理通过强调行为过程和绩效的改进,促使研发人员正确理解“创业、创新”,不断提高岗位职业化作业水平和研发工作整体绩效。 一、技术任职资格管理的目的 1、牵引研发人员树立树立正确的“创业、创新”意识并融入到实际研发工作中,培养工程商人和资深技术专家对产品负责的意识; 2、通过技术任职资格的测评、认证,促进研发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研发人员职业化水平; 3、建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促进技术人员进行有效培训和自我提高; 4、实施资源管道管理,对开发人员进行合理、有效配置; 5、为晋升、薪酬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技术任职资格衡量要求 资格标准是技术人员获得技术资格的等级测评标准; 工作行为是对研发关键领域关键行为的认证,也是不断改进的重点; 工作绩效是研发人员技术资格的最终体现。 通过技术资格认证提高研发工作绩效 根据研发实际情况,将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分为一至六级,级别角色定义描述了各级产品技术人员的工作定义、工作内容和职责及影响范围,各级级别描述如下: 1、级别代码:E01 级别名称: 一级工程师 XX 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级别定义:有一定的子模块开发、测试设计实践经验,独立编程、测试或设计电路等。承担华为某一产品领域或特定产品技术领域中一般子模块的开发、改进和维护等工作,是子模块功能的直接实现者和操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工程师的指导下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并保证其质量。 ①按流程、规范完成所承担任务的设计、实现和测试工作; ②协助验证项目问题解决方案并提供可参考的实施建议; ③完成所承担工作的文档; ④完成直接主管分配的其他工作。 2、级别代码:E02 级别名称:二级工程师 级别定义:有一定的模块开发实践经验,进行子模块集成及独立编程、测试或设计电路等。承担华为某一产品领域或特定产品技术领域中的模块设计、改进和维护等工作。在三级及以上工程师的指导下解决模块开发一般难题。按时完成指标、计划并保证质量。 ①按流程、规范完成所承担任务的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工作; ②选择、确定并验证所承担任务的具体解决方案; ③参与项目计划的制订; ④完成所承担工作的文档; ⑤完成直接主管分配的其他工作。 3、级别代码:E03

新农村建设的例子

新农村建设的例子 【篇一:新农村建设的例子】 维普资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绿化”等五化为重点的整体建设。 筲理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 但摆环境治理该市通过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实现畜粪的户集、 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工作在我们面前的实际状况是,仅衣村的 交通、不通讯、自来水、无害化处理,并按照“ 衣田水利设施 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而且文化、教育、生机制,集巾收集处 理农村生活垃圾。 卫等社会事业发展也相当滞后,尤其是衣民收入水平明显偏 低,收难度偏大,民生活宽裕这个最终目标的实现还有增衣 乡风文明:海南文昌市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近几年来,海南文昌 市以建设生态环境、建立生态文发展生态经济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相当的难度。 面对诸多建设内容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协化、调发展,力而行,因地制宜,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综合动。 量各地目前已经取得的建设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典型案例: 分级引导:该市根据广大衣村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别 确定了省级文明生态村创建标准和市级文明生态村分生产发展:河北秦皇岛“ 田野车间”带动农村经济最近,河北秦皇岛衣村广袤 的田野上,看不到厂房设备创建标准。 的露天“ 田野车间” 又悄然火起来。 是以千家万户生产为这整合力量:市发挥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参 与作用,文明该依托,按“ 公司+衣户”模式搞经营出现的新景观。 生态村建设对海内外乡亲产生很好的“ 召效应” 感,广大华龙头 企业带动枉村:秦皇岛永平牧业公司是引领农民发侨和外出工作人 员纷纷支持文明生态村建设。 展牧草种植、肉羊养殖业的一个“ 总厂” ,与8个乡镇农户签订了入盟合同,负责提供品种改良,技术指导一条龙服务。 管理民主:河北青县探索出民主管理“ 青县模式” 河北青县探索的 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民主治理新模式,其核心是“ 党支部领导,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

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针对城市和农村大量存在的规模较小办园条件不达标、农村偏远地区幼儿居住分散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的通知》(辽教发[]号)等有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一)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幼儿班型较小,收托幼儿总数在人左右、园舍建筑面积在2以内,幼儿园有基本设施设备、玩教具以及生活设施,能够基本满足保育教育需要的幼儿园。 (二)小规模幼儿园食品安全、消防、卫生防疫、餐饮安全等要求应符合国家以及省现行的有关规定,保障幼儿安全卫生健康需要。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已经开办但部分条件未达到《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号)的幼儿园及农村村屯新

建的小规模幼儿园。原则上城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得新建小规模幼儿园。 (四)对没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会同消防、安监、卫生、餐饮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五)教育行政部门应鼓励和引导小规模幼儿园不断向省标准化幼儿园发展,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园舍要求 (六)小规模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辽教发[]号)要求,严禁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 (七)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安全、稳定的园舍场地。应设置门卫室(保安室),提供满足幼儿活动的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户外活动场地。就餐、食品处理等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布局要求。临时建筑物、简易建筑物、违章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半地下建筑物等不可作为幼儿园保教活动场所。 (八)利用平房开办的小规模幼儿园,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利用民用建筑开办的小规模幼儿园,应设置在首层,设置不少于个单独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严格执行消防规定。

协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网站(以下简称“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协会网站安全、快捷、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网站的宗旨是“发挥协会网站在促进我市金融事业发展中的平台作用,宣传经济金融政策、法规,传播协会及会员单位的工作信息,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沟通业界信息、表达业界诉求、加强业内外交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乌兰察布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搭建起宣传行业信息的主阵地。展现我市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协会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和谐社会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 第四条协会网站是乌兰察布市银行业协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唯一官方网站,注册域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e12026160.html,/。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更新、运行状况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 (一)协会网站运行的策划; (二)协会网站工作人员的选定与管理; (三)版面调整、栏目内容审查; (四)代表协会对外发布协会动态信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

作; (五)对协会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调整; 第六条从事协会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协会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协会网站信息应指定专人通过自编、报送、网上汲取等方式获得。信息发布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九条协会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协会网站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协会网站对提交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照信息的使用对象、范围、权限发布信息,防止超范围或越权发布、使用和查阅信息。 第三章信息发布流程 第十二条协会秘书处、各会员单位均可向协会网站提供有关业务介绍、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发布重大信息,稿件和信息内容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等形式。 第十三条所有信息发布均需填报《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信息发布管理表》(见附件),交协会秘书长签发。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一)规范职员的培养标准和选拔制度,推动从业人员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引导从业人员专业化工作能力,按业绩给予公平的评判。 (二)建立职业进展通道,鼓舞职员持续提升职位胜任能力,保证职员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促进高绩效团队的形成。 (三)树立有效培训和自我学习的标杆,以资格标准持续牵引职员终生学习、持续改进,构筑学习型组织,促进公司的可连续进展。 适用范畴 本规定适用于华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范畴内的任职资格治理。 华为公司是指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球范畴内直截了当或间接操纵的全资子公司,但不包括各地的合资公司。 差不多原则 (一)以职位责任为基础 任职资格以支撑公司的业务为全然动身点,其治理、评判、提升均以职位责任为依据,促进职员承担职位要求的责任。 (二)以绩效为导向 职员实际奉献的大小作为其任职资格评判的必要条件,任职资格治理应向已在自身岗位上做出连续奉献的职员倾斜,使他们获得相对更快的成长机会。 (三)以任职能力为核心

任职资格治理的核心是关注职员任职能力的提升,侧重于关心职员针对其所承担的岗位责任,持续提升其预备度,以促进实现其对组织的连续奉献。 (四)客观公平 依据职员承担的职位责任和任职资格标准,对职员实现连续奉献的任职能力进行客观公平的评判。 第二章任职资格类不划分和级不设置 第一条任职资格类不划分 任职资格类不划分与职位类不划分保持一致。 第二条任职资格级不设置 任职资格级不设置应以承担起与其相应类不的职位应负责任为原则。各专业技术与治理职位均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任职资格的级不与职位的任职要求相匹配,最高级不不得超过相应类不最高职位的任职要求。 原则上,按照职位设置,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级不为初级到九级,治理任职资格级不为三到五级。 第三条职业进展双通道 任职资格与职位相结合,为职员提供了职业进展通道。通过任职资格治理的牵引,形成治理和专业/技术两条职业进展通道。 注任职能理理同地区困难程度的区不,体现机关与非机关部门的区不: 要建设一支强大的技术及业务专家队伍,牵引优秀职员在擅长的领域追求杰出、持续精深,安居乐业,形成在核心业务能力上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初中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验(实训)师、实验(实训)师、助理实验(实训)师。 三、评审条件 (一)高级讲师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任讲师期间

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2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外语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村 天津市宁河县盆罐村 北京市大兴区北浦洲村 山西省太谷县郝村 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巴音图嘎嘎查 辽宁省灯塔市新生村 吉林省农安县东白鸰村 黑龙江省双城市新兴满族村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农垦)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大西江农场(农垦) 上海市嘉定区毛桥村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 浙江省德清县杨墩村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岗村 福建省永安市八一村 江西省高安市卢家村 山东省寿光市三元朱村 河南省延津县集南村 湖北省仙桃市栗林嘴村 湖南省韶山市韶山村

广东省惠阳区阳光村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大皇后村 海南省琼海市中洞村 海南省农垦总局南田农场(农垦)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峰寺村 四川省仪陇县九岭场村 贵州省余庆县光明村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茨营村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才纳村 陕西省礼泉县白村 甘肃省榆中县猪嘴岭村 青海省湟中县班仲营村 宁夏吴忠市北门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努尔巴格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农垦) 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 武陵源区索溪峪土家族乡河口村 桃江县马迹桥镇三里村

赫山区泥江口镇塘湾村 北湖区保和乡小埠村 宜章县城南乡寿福村 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 零陵区黄田铺镇鹧鸪岭村 芷江县禾梨坳乡古冲村 鹤城区石门乡双村村 娄底经济开发区大埠桥办事处中阳村冷水江市铎山镇眉山村 吉首市河溪镇马鞍村 泸溪县浦市镇马王溪村 望城县白箬铺镇光明村

浏阳市沿溪镇沙龙村 宁乡县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乡云田村株洲县渌口镇杨梅村 昭山示范区昭山乡马鞍村 韶山市韶山乡竹鸡村 蒸湘区雨母山乡雨母村 衡东县大浦镇堰桥村 邵东县石株桥乡公田村 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 华容县万庾镇黄山村 湘阴县新泉镇王家寨村

辽宁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与办园标准

附件四: 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加强我省幼儿园建设,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建设与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乡各级各类招收3-6岁儿童并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新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中外合作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国家出台新标准,将根据国家要求适当调整。 第四条幼儿园内部设施设备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和教育部有关要求,配备种类较多、数量足够、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器械、设施设备及图书、玩教具材料。有充足的自制玩教具,并利用当地资源收集游戏材料。 第五条在做好基础教育强县、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争创星级的幼儿园,其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及装备等可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 第二章规模与选址布局

第六条规模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一般宜按6个班、9个班或12个班规模设置,最小规模不得少于3个班。每班儿童人数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6-30人;大班(5-6岁)31-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园也可设置托班(2-3岁),一般为15-20人。 第七条选址与布局 一、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园址应选在地址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平整、靠近居住小区绿化地带的地方。应远离地震危险地段、河道地段及污染辐射、强噪音等各类污染源,应避开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电子信号发射传播地、飞机场、生物实验场所等。不应设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或与其毗邻。不允许将幼儿园设置在不具备办园标准的门市网点、居民住宅楼里。 二、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地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三、新建住宅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规模适宜的幼儿园。 第三章幼儿园园舍建设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民政部关于印发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5年9月7日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参加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 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五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按《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执行,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负责,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八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会议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其选举结果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召开理事会的,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公司员工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渝金科发〔2009〕9号签发人:黄红云 关于印发《职员任职资格治理 方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 为建立以任职资格标准为导向的任职资格治理体系,形成动态的职员职业进展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在企业内部构建科学、规范的用人标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集团特制定并下发《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方法》。 该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请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遵照执行。 附:《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方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任职资格治理通知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2009年2月24日印发 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建立以任职资格标准为导向的任职资格治理体系,形成动态的职员职业进展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在企业内部构建科学、规范的用人标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治理机构 (一)集团治理委员会是金科集团职员任职资格治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要紧职责有: 1.负责集团任职资格治理制度的审定; 2.负责职员任职资格评价及职位晋升的审批; 3.指导所辖公司开展任职资格评定工作;

4.负责任职资格评价申诉的最终决策; 5.负责对任职资格治理过程中专门问题的决策。 (二)集团人事行政部是任职资格治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集团任职资格制度的拟定,开展任职资格治理的事务性工作。 第三条所属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本公司职员任职资格治理,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具体负责职员任职资格工作的开展。 所属地产公司总监及以上、非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治理由集团治理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地产公司。所属非地产公司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和治理需要,参照本方法制定相关规定,并报集团治理委员会审核。 第二章任职资格治理 第五条集团对不同类型的职员设立多种进展通道,鼓舞职员专精所长和一专多能。不同职位进展通道具有相同和平等的晋升机会,给予职员充分的进展空间。 第六条依照经营治理需要,为实现机构的扁平化治理,集团设立“二序列、四层级、十等级”的职位体系(如图1),不同的职位对应不同的薪酬档次。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云南财经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摘录: 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申报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聘用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近三年或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教授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云人社发〔2009〕193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1.符合云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第五条、第六条所列项目之一者,可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

2.在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8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在教授〈或相当职务〉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聘用须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6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或受聘教授(或相当职务)满4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三者,可以参加教授三级岗位竞聘:(1)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或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8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4)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或经科技部认定的社会力量设奖奖项)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

高等院校对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与对策

高等院校对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与对策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为促进我国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所提出的新时期的历史任务?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基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以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例,结合实际论述了辽宁省高等院校为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实践,并在此基础上阐述辽宁省高等院校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以此为契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教兴农;高等院校;辽宁省 Functions of th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n Liaoning Province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s the historical mission proposed in the new times, which improve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rural civilization of material and spirit and accelerates the process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As the base institutions of higher talents cultiv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play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process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in Liaoning province, the practice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upporting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in Liaoning province were expounded,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supporting process were elaborated. Key words: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relying on science and education; college and university; Liaoning province 1高等院校对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1为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参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革命的到来,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有学者预想中国农业的未来是“精细农业”?“生态农业”?“知识农业”?“社会化大农业”等,这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农业发展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增大[1]?高等院校的主要功能之一在于培养人才,因此,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辽宁省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院校内的农科专业以及高等农业院校通过人才的培养与输送,能够为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提供大量的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持?目前,辽宁省共有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铁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等农业院校,同时截至2007年,辽宁省普通本专科生中就读农学学科的人数分别为 6 393人和10 032人,分别占普通本科在校人数的1.21%和普通专科在校人数的4.00%[2],为辽宁省新农村建设储备了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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