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附件2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

报告书

(2017年度)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各项收入① + ② + ③ + ④ = 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万元)。

精品文档

注:填写本表时应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在外省市开设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

注:1. 本市包含石家庄市所辖的所有县(市)、区

2.派遣单位派遣员工总人数不包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派遣员工人数3.派遣单位自用员工是指单位直接使用的工作人员数量

4.合计的用工单位总数与派遣单位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5.合计的派遣员工总人数与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最新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1)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2)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 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5) 第六章法律责任 (6) 第七章附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1-2] 部长尹蔚民 2014年1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解读部分简称为《规定》)的立法基础以及立法宗旨,表明该《规定》为细则性条款,是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细化。本《规定》的颁布使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管理有了更为明确具体细致的法律依据,避免了《劳动合同法》与《实施条例》部分条款不明确导致实践无法操作的尴尬。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1-2] 【解读】本条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了用工单位的范围,尤其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也可以作为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此条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保持了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规定》中用工单位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就是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使用编外人员时,可以不受诸如用工比例不超 10%等规定的限制。虽然如此设计,照顾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特殊性,但是不作节制的放纵,可能会导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滥用劳务派遣。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事项汇总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事项 一、应注意不要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风险:劳务派遣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策:1、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公司。要看所选择的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格,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可能会被视为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2、查看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查看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名册和劳动合同,确认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是劳动关系,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导致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要求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员工名册上签字。在劳务派遣员工名册上应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签名,明确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二、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法、详细的“劳务派遣协议” 风险: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劳务派遣协议的制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法律风险是否得以最小化。“劳务派遣协议”签署不当,会损害企业的权益,甚至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对策:1、明确劳务派遣协议的性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受民法调整。 2、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应合法。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应具备以下条款: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其中由哪一方为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3、利用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防止责任约定不清导致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可以在派遣协议中约定以下条款: (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防止劳务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可以在协议中要求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存档备查。 (3)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和加班费。 (4)约定劳务派遣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退回方式。 (5)为减少用工单位损失,可以约定“如果劳务派遣工造成用工单位损失,视为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用工单位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劳务派遣合同正式版

劳务派遣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劳务派遣合同特点: 1.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 2.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 3.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经营情况书面工作报告

2012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书面报告湖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成立初期主要处于公司前期筹建和业务拓展的工作,经过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至今已有水电****的基础分局、设施分局和租赁中心三家单位与我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涉及的员工有240位,派遣岗位有钻探、灌浆、抹灰、模板、油漆、钢筋等岗位,在和上述几家单位的合作过程中,由于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良好沟通,公司对员工也是尽心尽力的关怀,且我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派遣业务,故至今暂未出现任何劳资纠纷。 我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1万元,符合2013年7月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关于“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规定,且公司具有符合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固定场所,所以公司具备了开展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基本要求。为了完全合法合规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符合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企业的更高要求,公司做了一系列如下措施: 首先,公司制订了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对派遣员工所涉及的三方关系、员工入职离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社保福利等都作出了明确说明,并针对新入职的派遣员工进行逐个宣导,让其能够明确三方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其次,在派遣员工的同工同酬的问题上,公司与所有的客户单位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与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在与客户单位自有员工的相同或相近的岗位上,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工资分配方式与自有

的员工执行同一标准,不能因劳动关系的属性不同而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再次,公司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后,积极与上级劳动行政部门联系,主动咨询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的相关事宜,积极准备行政许可审批的相关手续和资料,以便尽快通过行政许可审批,获得劳务派遣的资质,达到国家对劳务派遣企业最主要的要求和规定。 最后,公司召集所有员工着重学习和研讨了国家对三性岗位的定义及主要特性,也对公司的业务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在侧重于对各个企业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为主营目标。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对派遣企业的各项要求展开劳务派遣业务,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合法合规的开展业务。 湖南****有限公司 2013-10-8 资料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2014-01-26 19:37: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6人参与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4年1月24 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务派遣合同模板(根据人社部最新最新要求修改)

劳务派遣合同 (通用)

注意事项 一、本合同文本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被派遣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得代为保管。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 经营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中国十大外派劳务公司

中国十大外派劳务公司 国报告大厅网讯,通过对劳务派遣行业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前十的分别是外企人力、南方人才、中企人力、中普劳务、万宝盛华、任仕达、骏伯人力、鹏劳人力、汇思人力、豫星劳务。以下为排名的详细介绍。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一、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率先为外商驻华代表机构、外商金融机构、经济组织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历史、丰富的市场经验以及完备的服务资质。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二、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隶属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是华南第一家具有政府背景、专业从事人才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经过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家注重专业服务和创新发展的大型国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企业。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三、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长期专注于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至今已拥有超过十五年的专业经验。中企人力秉承精益求精的管理传统,于2004年全面通过挪威船级社(DNV)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认证,于2010年全面通过ISO9001:2008版本升级认证并且连续贯标至今。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四、深圳中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深圳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人力资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500万RMB,现有员工12000多人,公司业务涵盖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生产线外包、人事代理、业务流程外包、呼叫外包,后勤管理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五、万宝盛华集团(中国) 万宝盛华成立于1948年,公司年度总收益超过220亿美元,为雇主提供涵盖整个雇佣生命周期和商业周期的一系列服务,包括人才推荐服务、临时和合同派遣服务、员工测评和筛选、培训服务、转职推荐服务、外包和咨询服务等。万宝盛华集团——全球开创性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领导者——于1994年首次将业务拓展至中国大陆,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六、上海任仕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任仕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任仕达(Randstad)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一,1960年由创始人FritsGoldschmeding先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成立。经过长达50年的持续发展,任仕达集团全球营业额超过200亿美金,位列2009《财富》杂志500强的450位。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七、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经人事、劳动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人事及政府部门的特许经营批文。骏伯公司专注中国人力资源外包领域,致力成为中国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之一,打造人力资源行业的NO.1品牌。 劳务派遣公司排名八、深圳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完整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试题附答案

(完整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试题附答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单选题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个月的岗位。 A:3 B:6 C:12 答:B 2、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答:B 3、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A:10% B:20% C:30% 答:A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A:1 B:2 C:3 答:B 5、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用工单位 B:保险公司 C:劳务派遣单位 答:C 6、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A:用工单位 B:劳务派遣单位 C:保险公司 答:B 7、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 A:用工单位 B:保险公司 C:劳务派遣单位 答:A 8、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用工单位 B:保险公司 C:劳务派遣单位 答:C 9、被派遣劳动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15 B:30 C:45 答:B

10、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3 B:5 C:7 答:A 1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A: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 B:用工单位所在地 C:保险公司 答:B 二、多选题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答:ABC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A:脱产学习 B:休假 C:辞退 答:AB 3、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 A: 吊销营业执照 B: 责令关闭 C: 撤销 答:ABC 4、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A: 吊销营业执照 B: 责令关闭 C: 撤销 答:ABC 5、下列()是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写明的内容。 A:派遣人员姓名 B: 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C: 工作地点 D: 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答:BCD 三、判断题 1、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答:是 2、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答:否 3、劳务派遣单位不必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答:否

劳务派遣实施步骤及效果总结

劳务派遣实施步骤及推进效果总结为贯彻落实集团规范用工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事业部批示以及兄弟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经验,在2020年6月份将部分生产辅助性岗位和自愿放弃社保员工的用工方式转为劳务派遣用工。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一方面利于公司拓宽用工方式,降低用工成本,规避部分用工风险,另一方面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对员工权益的保障。 截止目前,首批派遣员工的派遣工作已基本顺利实施结束,现就有关工作的实施步骤及结果总结如下: 一、派遣公司的选择和派遣协议的签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对**市多家劳务派遣公司接触,充分了解劳务派遣的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情况。通过对比,最终选定与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合作。 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确定派遣服务内容包括人员招聘、代缴社会保险、代发派遣员工工资、处理工伤事故和劳动纠纷等。派遣服务费用标准为:月派遣员工人数低于100人时,派遣服务费为50元/人/月;月派遣员工人数达到100人时,派遣服务费降为45元/人/月;月派遣员工人数达到200人时,派遣服务费降为40元/人/月。派遣期限二年(2020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同时,行政人事部结合对公司目前岗位设置及员工情况进行排查,初

步拟定首先对打包、清洁等辅助性岗位员工和自愿放弃社保的员工实施劳务派遣,并制定了初步实施计划。 二、成立工作小组,确定实施方案 根据行政人事部的初步实施计划,2020年5月20日,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了“劳务派遣推进工作会”,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人资专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成立劳务派遣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实施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与要求。 (一)成立劳务派遣工作推进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确定劳务派遣岗位 结合各兄弟企业劳务派遣岗位规定,经与会人员研讨,确定公司在以下岗位实施劳务派遣: 1、生产部包装工(不含班长)、打垛工、保洁(含班长)、粉料、看号5个岗位; 2、行政人事部厂区绿化、保洁和办公楼、宿舍保洁,以及食堂后续可能增加的保洁等辅助岗位。 (三)具体实施计划与要求 劳务派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主导,结合生产等各部门按计划实施,争取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 1、会议纪要明确的劳务派遣岗位员工均按计划实施劳务派遣,未参

短期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有关法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及条件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短期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事项 因甲方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市区“”第届合唱节,需要乙方派遣音乐培训指导老师、化妆师等。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安排乙方所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劳务服务费用。 二、短期劳务人员的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 个月。一次性向甲方派送名派遣人员。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和变更 短期派遣人员由乙方招募,委派甲方负责后勤管理及其工作,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乙方招募的派遣人员确定以后,甲乙双方应拟定《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予以认可。 四、甲方的权利

1、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并安排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劳务派遣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工作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2)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被证明患有慢性病、传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予以协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1、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关于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2、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工作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日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并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劳务人员。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停止工作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年度) 经营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本报告书为初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注销申请、备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 2.本报告书中栏目所填数据时间截点为每年12月31日的数据。 3. 本报告书中劳动合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情况三部份所填数据,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自身工作人员。 4.本报告书“劳务派遣接收单位情况”栏中,行业一栏以“数字”代码填写即可:①机关事业;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③高新企业;④制造业;⑤金融业;⑥服务业;⑦其它,该栏可以填多项。 5.本报告书“劳务派遣接收单位情况”栏中,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关联的用工单位数量,需同时填列所涉及的用工单位名称、岗位、派遣人数及派遣期限,如表栏填写不够,可另附明细表格。 6.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应提供原件。同时需提交材料:①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②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⑧变更事项及其它。 以上需提交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核对后返还并,提交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7. 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劳务派遣单位填报,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填写完整、属实,并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一份由劳务派遣单位存档,一份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存档,一份报送所辖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存档。

新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费用,减少劳动纠纷。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但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为了片面追求其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诸如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卖出去”再“买回来”,从而改变用工方式,逃避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者拖欠、降低被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或者不给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针对劳务派遣所出现的种种不规范情形,《劳动合同法》设专节予以整饬: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

此项之规定,意在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严格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限制,提升劳务派遣单位的资金实力,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保护力度。防止一些资金实力较差的公司进入劳务派遣市场,扰乱劳务派遣秩序,盘剥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目前在实践中,很多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与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期限一致,因此劳务协议履行完毕就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也就处于无工作的失业状态,因此为稳固劳务派遣单位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防止劳务派遣单位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逃避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企业进行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应注意事项

企业通过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劳动用工风险,但在签订和履行此类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法律关系受《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承包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劳务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否则可能导致外包合同无效,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企业与工人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如企业明知承包单位不具备承包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需对工人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同有效期需在该单位资质有效期之内,一旦承包单位资质被行政机关吊销,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劳务外包合同。 (二)建筑类外包合同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外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律规定,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企业应按照工程外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否则实际施工人受到损害时,可将发包人列为被告,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三)作业场地安全及生产设施设备安全 企业应确保作业场地安全,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合同约定由企业方提供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用具的,则企业提供的设备和用具应达到安全标准;如因企业作业场地安全隐患或企业提供的生产器具非标,从而造成工人损害的,企业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可尽量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对作业场地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由承包单位自行准备作业所需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器具。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受《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约定不得突破法律强制性规定。 (一)派遣单位应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企业与被派遣人员之间将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建议签订合同时注意审查派遣单位资质及其有效期。 (二)合同中应明确劳务派遣费用构成方式及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劳务派遣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派遣人员数量及名单,显示派遣费用中工资、社保费用及管理费用的具体金额,企业应按劳动法标准足额及时支付,确保自身不违法;被派遣人员更换时,应及时递补派遣名单。 2、劳务派遣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若因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用工单位有权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 (三)安全作业条件 企业应确保劳动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劳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上述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应具体分析,建议签订合同或发生合同纠纷时,咨询本所律师予以综合处理

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 第一章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专有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 第一条“派遣员工”系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其工作岗位及职责由甲方决定并予以规定。 第二条“服务费”系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费用,包括管理费及劳务费。 第三条“派遣期限”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服务的期限,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贰年。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确认并承诺乙方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派遣资质并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及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2、对派遣到甲方的派遣员工,乙方确认及承诺:乙方已完全依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规定,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劳动合同、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并对派遣员工承担全部用人单位责任及依法支付应付的劳动报酬。乙方应在派遣开始前告知派遣员工本协议中与派遣员工相关的内容。 3、确保派遣员工综合素质符合甲方的用人要求,并根据甲方具体工作情况对派遣员工提前

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一级安全培训;在派遣前向派遣员工告知甲方相关情况、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管理规章制度。 4、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管理标准办理派遣员工的派遣手续,保证用工手续的及时性与合法性。 5、教育并指导派遣在甲方的派遣员工签订并遵守甲方的《保密协议》等,并教育派遣员工根据该协议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任何派遣到甲方的派遣员工在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前必须签订该协议。 6、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工资清单于每月 15 日前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代扣代缴法定社会保险福利费中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所得税;乙方不得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其他费用,否则依法承担法律后果,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的规定为派遣的派遣员工按时购买及缴纳法定社会保险。缴纳保险的基数险种详见附件三。 8、因乙方派遣员工的疏忽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责任提供直接有效的证据)或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罚金、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对经双方或司法部门确认的损失,乙方需于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9、乙方负责处理派遣的派遣员工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及非因工负伤或死亡及其它一切意外事件,并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社会保险范围内的报销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产生社会保险范围外的经济赔偿和责任由甲方依法律规定承担。 10、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出示或提供相关文件原件以证明乙方已依法及本协议约定向派遣员工履行了雇主责任,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明、乙方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等,上述证明文件均需乙方加盖公章确认。 11、积级配合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派遣员工进行培训或根据甲方要求办理退回及另外派遣手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确认派遣服质量。 12、配合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二”所述内容。 13、乙方清楚知悉乙方注册地及经营业务地所在国反贿赂及反贪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称反贿赂规定),并承诺其及其代理人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政府机构或官员、其他机构、任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需 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 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 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 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 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 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 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

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01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及逐条解读

201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及逐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4年1月24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 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劳务派遣优缺点分析

劳务派遣优缺点分析 深圳劳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周长新 2011年7月5日目录劳务派遣公司的起源使用劳务派遣优势分析 1)舒缓企业资金压力,降低用工成本 2)用人便 捷 3)规避用人风险 4)避免处理劳动纠纷的麻烦 5)改善企业用工灵活机制 使用劳务派遣的不利因素 1)个别派遣公司用工操作不规范 2)人员流动性大,对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不利 3)企业与派遣员工步调难统一企业安全、有效实施劳务几点注意事项 1)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 2)完善派遣协议降低劳务派遣风险 3)构建劳务派遣的预警机制劳务派遣起源于1920年代的美国,一家名叫SamuelWorkman的公司创立了人力租赁的业务模式(Rentedhelp)。当时这家公司雇用一批已婚妇女,在夜间处理盘点的工作,之后又训练她们使用计算器,然后将她们租赁给企业,让企业可以应付临时或短期的人力需求。到90年代初期,大陆劳动力流动市场逐步形成,1990年代末期我国产业结构开始调整及升级,失业率上升,劳务派遣业开始形成。劳务派遣定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作业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的起源使用劳务派遣的优势(一)一、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每年都会招收一些新员工,人才招聘培训等方面需要昂贵的成本,另外如何确定新员工的工资待遇,使其与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标准相一致,也需要企业慎重考虑。所以,很多企业决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引入第三方资源公司,新员工的薪酬由中介劳务公司来负责,并按照市场化规律来调整薪酬,社会保障也按派遣方的标准执行,可以较大地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支出,提升了用人单位本身的管理能力并专注于企业核心能力,并舒缓企业资金压力。其次是企业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来进行系统管理,因为除生产性管理外,新员工的管理属于派遣公司负责,包括档案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给企业降低了大量成本。使用劳务派遣的优势(二)二、用人便捷劳务派遣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种及时性人力资源补充和弹性化用人机制,“即时需要即时派遣”避免了人才紧缺或人才过剩而导致的一些问题。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务派遣组织支付一定的派遣费用就可以使用所需要的人才,可获得专业人力资源招募和管理服务的品质。在企业难以确定市场前景时,弹性的运用人力资源将协助企业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分离开来,用人单位用人而劳务派遣组织管人,免去办理各种琐碎的人事、劳动手续,用人单位只需做出相关管理规定,按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这使得用人单位不仅节约了各种人员管理费用,也减轻了人事管理人员的负担。使用劳务派遣的优势(三)三、规避用人风险劳务派遣组织的核心在于人才库的建设。通常他们会建立一个包含多层次、多种技术结构的人才储备库,并在不断地增加人才的存储,这样就可以满足用人单位不同层次的用人需求。在将人才派遣用人单位后,派遣组织会对人才制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避免人才流失;若产生员工流失引起人才缺口,劳务派遣组织也可以利用自身丰富的人才资源,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合适的人选。其次,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存在安全风险,企业虽然也强调安全工作,提供了安全工作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给予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岗位培训,但安全风险最终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2条已明确规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使用劳务派遣的优势(四)五、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