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解读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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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绍振:《背影》的解读
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
在徐州纳了几房妾。
此事被当年从宝应带回的淮阴籍潘姓姨太得知,她赶到徐州大闹一场,终至上司怪罪下来,撤了父亲的差。
为打发徐州的姨太太,父亲花了许多钱,以至亏空五百元。
让家里变卖首饰,才算补上窟窿。
祖母不堪承受此变故而辞世。
祖母的死亡的性质,是“不堪承受”朱父亲如此不堪的行径的打击。
此事发生在1917年。
八年后所写《背影》大体记实,但是也有所隐晦。
文章前半部分所写对父亲的百般关爱,颇不领情,且有所顶撞。
表面上说是觉得父亲“迂”,说话不漂亮。
实质上隐含着,内心对父亲的不满,这种不满不仅来自于现场,而且来自于父亲的放任导致的后果,不但是祖母逝世,而且是经济的破产。
《朱自清年谱》这样说:朱自清从北京先到徐州会合,然后一道回扬州,父亲借钱才办了丧事。
经此变故,朱家彻底破产。
朱家原本相当殷实,怎么惨到“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的程度。
朱自清在《背影》中,对此采取了淡化、虚化的手法,只是说: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
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说父亲交卸了差事,似乎是职业上的交接,并无多少不正常。
但是,在字里行间却留下了矛盾:给朱自清的感受却是与祖母的过世一样是“祸不单行”?交卸差事,怎么成了“祸”?在一般情况下,再转任或者再找别的差事就是,怎么给朱父造成面临“绝人之路”的感觉?朱自清此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交卸差事,怎么会“满院狼藉”?想起祖母流下了眼泪,当然会想到祖母是怎么会死的?祖母是享受过荣华富贵生活的。
“祖父朱则余曾任海州承审官,主管全州民刑案。
”“退休时积蓄颇丰,父亲的宝应厘捐局又是一个肥缺。
”但辛亥革命后“清政府原扬州镇守使徐宝山,成立军政分府,自任司令,以逮捕和杀头作要挟进行敲诈,以‘协饷’为名勒索钱财。
祖父为了家人的安全,为也自己的‘老面子’,只得捐出大半家财。
但终因心力交瘁而辞世。
经此变故,朱家家道由此中落。
”虽然如此,还算小康,尚能供自己到北京上大学。
朱父(鸿钧)闯下如此大祸,弄到破产的境地,十九岁的大学生朱自清对祖母去世的原因是了然于心的。
《背影》里写亲子之爱,隐含着矛盾,正是因为矛盾,所以才深刻。
作品中所写之事,发生在1917年,当时朱自清还是北京大学哲学系预科生。
朱父失业(《背影》的开头“赋闲”二字,用得很优雅),不但给家庭生活,而且给朱自清大学生活带来极大困窘。
《朱自清年谱》这样记载:读大学期间,朱自清家境每况愈下,为他读书负了不少债,妻子武钟谦也卖掉了她陪嫁的首饰来补贴他的学习费用。
因此朱自清尽量节衣缩食,把生活用品减到最低限度。
朱自清的续弦陈竹隐说:他青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是相当贫苦的。
‘五四’运动前后,在北京大学读书的那几年,冬天晚上睡觉,只有一床破棉被,要用绳子把被子下面束起来。
正是因为家庭经济困窘,朱自清不能不提前于1920年毕业,8月到杭州任师范国文教师。
月薪大洋七十元。
汇寄三十五元回扬州养家。
但是家中仍然入不敷出。
为了节约开支,次年8月乃回扬州一中学任教务主任。
校长乃朱父朋友,朱父乃嘱将朱自清薪金全部上交。
仅仅一个月后,9月下旬,正是开学期间,朱自清辞职,赴上海吴淞中国公学任教。
在此一个月中,朱自清、生母、妻、女儿与朱父及其妾处于一屋檐下,从欢聚到决计离开,个中缘由定
有种种难言之隐。
后来的现象说明矛盾主要集中在朱自清与父亲之间,而且并未因离去而解决。
1922年朱自清将自己的妻子武钟谦和两个孩子带出扬州到杭州自组“小家庭”。
这一点,在《背影》中有所透露:“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说明父亲虽然东奔西走,却没有谋得相当的职业。
弄得“老境”“颓唐!”其实,父亲交卸差事时是48岁,《背影》为文为八年后,56岁。
“颓唐”有之,“老境”则谈不上。
个中透露了朱自清与父亲的矛盾:
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
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
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
父子矛盾严重:
第一,“家庭琐屑”弄到“触他之怒”的程度;
第二,这种怒还和“我的不好”有很大关系;
第三,“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这就不是一时之怒,而是父子亲情的消解;
第四,后果是父子“两年”不见面。
作为教师,明明有四个寒暑假,而执教之地就在浙江、上海一带,并不遥远,朱自清不回家,显然是因为父亲的种种行为而不想回家。
许多问题都与双方经济生活拮据有关。
扬州景况每况愈下,朱自清的小家庭也艰难竭蹶:1924年,朱自清在温州浙省立第十中学,每月“三十多元的薪水也也要经常拖欠两三个月才能领到。
一个学期常常只能拿到两三个月薪水。
”而此时朱自清家已经有自己、妻子、四个儿女和时时来帮忙的生母,一共七口。
到了1925年8月,经俞平伯介绍,朱自清到刚刚开办的清华大学部任国文教授。
其时大学教授月薪在二百银元以上。
客观条件改变了,经济上的矛盾缓和了。
更主要的是,父亲变化了,“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
”父亲对自己爱的宽宏,还延及自己的儿子。
这是让朱自清感动得流泪的根本原因之一。
之二是,朱自清意识到“自己的不好”。
朱自清惭愧了。
正是在这种心情下,朱自清有了写作《背影》的动机。
八年之后,回想起来,父亲的形象和当年的感受就很不一样了。
自己的“不好”当然是很多方面的,但是,那些家庭琐屑,父亲之怒,自己的顶牛,等等等等,不便下笔,行文也不集中,都舍弃了,只取当时印象最深刻的一点,那就是父亲爬月台的“背影”。
那是父亲对自己的爱的聚焦。
故叶圣陶先生说:“在眼见这个背影的当儿,作者一定想到父亲一定不让自己去买橘子,仍旧把自己当小孩子看待”。
这样的爱,是当时自己不理解的,而且公然顶撞。
而这时,却由衷地自我责备:“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在《‘背影’爱的隔膜和难言之隐》中这样分析:
朱自清面对的父亲,是一个由于道德缺陷而导致不光彩失业的家长。
父亲面临家庭经济破产,生存的绝路,以至于生母死亡,这一切后果都是自己造成的。
这样一个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沉重打击的家长,在19岁的大学生儿子面前,精神负担的沉重自不待言。
但是,对儿子关照时,却似乎将一切都忘却了,自己的荣辱得失也全不在感觉中,一心只为儿子尽心尽力。
买了橘子以后,“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
完全没有在意儿子领不领情,更没有在意儿子对自己丢掉职业有什么负面的感觉。
在儿子看来,他那艰难攀爬月台的行为,不仅仅是生理上的难能可贵,而且是精神上的忘我境界。
相比起来,自己当时的不领情,后来的“不好”,实在是内疚之极。
这种愧疚是秘密的,不能讲出来,是无声的。
而眼泪正好就是无声的,独自的,不足为外人道的。
《背影》里写亲子之爱,隐含着矛盾,正是因为矛盾,所以才深刻。
《背影》之所以不朽,就是因为写出亲子之爱的丰富和复杂。
在朱自清笔下,亲子之爱并不完全是像冰心所写的那样纯净,水乳交融,诗化的,而是有隔膜的,散文的。
在父亲是无
条件的,儿子在当时却是不领情的。
过了八年才意识自己的“不好”,对父亲的爱的不尊重,甚至麻木。
当时也隐隐意识到了,被感动了,流泪了,却瞒着父亲。
以后一想起来,就要流泪。
朱自清的眼泪有一种忏悔的性质。
《背影》中的亲子之爱最为独特深邃之处,乃是写出了爱的错位,爱的惭愧,爱的后悔,爱的沉重。
朱自清的爱升华了:就是摊上一个有缺点,有毛病的父亲,就不能够爱吗?爱是一种情感,不是冷冰冰的理性。
因为有了爱,对父亲的感觉就发生了变化,当年的不检点造成的后果就略而不计了,很朴素地说:“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干了许多大事”。
更重要的是,将父亲对自己的爱,自己对父亲的爱定格在爬月台的“背影”,用诚挚的笔墨,为现代文学散文史留下了一个亲子之爱的经典。
《背影》不但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成为经典,而且也感动了他父亲。
当朱自清的弟弟朱国华把《背影》拿给他父亲,父亲读得泪流满面。
这里有个美学问题。
美学的感受是要有距离的,时间的距离是其一。
故中国古典诗歌中,诗意往往在回忆中强化,李商隐的“昨夜星辰昨夜风”,李清照的“昨夜雨疏风骤”,李后主的“小楼昨夜又东风”。
郑愁予在《相望》一诗中说“回忆是希望的蜜”,说的是感受力,不但蕴含着以往的记忆,而且溶汇着未来的希望。
八年的时间距离,在回忆中消解了爱的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