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设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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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有关规定
一、建筑部分
1、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对节能的要求,住宅、宿舍、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与公寓式办公)、医院病房及幼儿园,均应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按规范和标准有采暖和空调要求的空间,围护结构均应做节能设计。
3、不同使用性质的功能空间,能分开考虑的可分开进行节能设计;不能分开的按节能指标高的进行节能设计。
4、住宅楼底层(不超出住宅楼平面范围)设有每户建筑面积小于300㎡的商业网点,可统一按住宅进行节能设计。
5、当屋面采用板状或块状保温材料时,应分层错缝铺设。
6、住宅顶部如有阁楼层,不管用做储藏室或卧室,屋面均应按节能要求做保温。
7、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窗面积和凸窗所占的墙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普通窗降低15%,且其不透明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应≤外墙的传热系数。
8、常用整窗传热系数应根据DB64/521―2008《居住建确定,检测报告不能作D1.2及表D1.1筑节能设计标准》表.
为设计依据。
9、常用外门窗采用5+9A+5或6+12A+6的中空玻璃。平开窗铝合金型材或塑料型材均不宜小于60mm。推拉门窗不能作为节能门窗使用。
10、一般建筑门窗不宜采用充氩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的中空玻璃窗,可考虑采用单框塑钢窗加塑钢中空玻璃窗组成的双层窗。
11、居住建筑外窗的下口距地尺寸不应低于0.5m。
12、主要使用房间的朝向为东向或西向时,其外窗应考虑遮阳。
13、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置,统一设计施工,同步运营使用,不能作为二次设计内容。
14、室外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必须设置托架、支座或挑板,并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严禁将集热器悬挂安装于室外。15、外门窗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做保温处理,并应保证外门窗洞口室内部分侧墙面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
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16、变形缝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保证变形缝两侧墙面的内表面温度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不低于露点温度。
17、外保温系统优先选用涂料饰面,如贴面砖需采取特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贴面砖时,建筑EPS殊构造措施。.
高度不超过20m,EPS板的密度应不低于22kg/m3, EPS板应采用粘钉结合方式固定,板面应增设加强网格布,采用专用
聚合物粘结砂浆粘贴面砖,每块面砖面积应不大于150cm2,面砖厚度应不大于8mm,面砖吸水率不宜小于5%,面砖背面应有燕尾形槽,砖缝宽度应不小于5mm,不宜使用透气性差的釉面砖,并尽量选择浅色面砖,施工前应做拉拔试验。18、权衡计算要有计算公式、计算数据和计算过程,不能用简单的表格代替计算书,并应采用专业正版软件。
19、保温系统应注明其抗风压性能、抗冻融性能、吸水性能及采用标准。
20、保温材料应注明其热工性能、力学性能、燃烧性能及采用标准。
二、暖通空调部分
1、在建筑节能暖通空调设计专篇中,应给出建筑物所在地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及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2、应进行采暖热负荷计算、空调热负荷计算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计算,计算书应列出分项指标与计算过程。
3、采暖系统应进行系统阻力计算,并附简图。总阻力损失的附加值宜取10%。
4、应对采暖系统及空调水系统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使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满足规范要求。对水力平.衡困难的空调系统,要借助于调节装置。水力不平衡率的计算应给出结论。
5、热负荷及冷负荷计算,应按照建筑节能设计计算的围护
结构实际传热系数来取值,不能按照节能标准给出的传热系数限值来取值。
6、散热器的热媒温度应按75℃/50℃连续供热进行设计。且供水温度不大于85℃,供回水温差不小于20℃。
7、公共建筑散热器采暖宜采用双管系统,居住建筑散热器
采暖宜采用垂直双管系统或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循环双管
系统。
8、散热器采暖垂直单管跨越系统的楼层层数不宜超过6层,水平单管跨越系统的散热器组数不宜超过6组。
9、大空间供暖不宜单独采用对流型散热器,宜采用辐射供暖;或在采用散热器或风机盘管的同时,增加低温地板辐射采暖。
10、散热器外表面应涂刷非金属性涂料。
11、地板低温辐射采暖应采用GB50736-2012提出的35℃-45℃供水温度推荐值,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
3、新风与排风温度/h、空调系统设计新风量≥124000m 8℃
的设计项目,排风时应进行热回收。差≥、对于空调设备、配套机组以及水泵等均应提出能效13 比、性能参数、性能
系数的要求。.
14、选择两管制空调冷、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冷水循环
水泵和热水循环水泵宜分别设置。
15、10T/h以上的燃煤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应增加分层燃烧
技术。4T/h以上的燃煤蒸汽锅炉,应采用连续排污扩容器对废汽二次利用,凝结水尽量回收利用。
16、锅炉的配套风机、水泵等应采用变频控制技术。
17、使用贫煤、煤矸石的地区,采用20T/h以上的燃煤热水锅炉时,应优选流化床锅炉。
18、室外管网宜采用直埋技术。
19、燃气锅炉房宜小型化。单台供热量应不大于2.8MW(4T/h),且供热半径不宜大于150m。新建锅炉房燃气锅炉的台数不宜大于5台,改建锅炉房燃气锅炉的台数不宜大于7台。
20、采用集中供热的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当外网提供的热媒温度高于60℃时,宜在各户分集水器前设混水泵,抽取室内回水混入供水,保持温度不高于设定值,并加大户内循环水量,也可以在楼栋采暖管网入口处设置混水装置。
21、家用壁挂炉或燃气热水器不应设置在卧室及卫生间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设置壁挂炉或燃气热水器的房间应有外窗,并应设泄漏报警和事故排风。公共建筑采用燃气壁挂炉时,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该房间应有外窗,并应设泄漏报警和事故排风。.
22、采用集中供热和空调的项目,均应在采暖或空调管道的入口处设热量表或冷量表。
23、居住建筑及商业网点应按户设热量表或其他计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