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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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致敏原最多的是香料、防腐剂、重金属等。 另外,治疗皱纹、痤疮中常用的羟基酸(果酸)、 维甲酸、曲酸、熊果苷等化妆品原料也会引起皮 肤过敏。
第二章 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介绍
(一)、中国化妆品管理格局
政府部门
行业协会: 香化协会 美发协会
消费者
(二)参与化妆品管理的政府部门
部门
法规依据
主要职能
审 批 要
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除特殊用途化妆品之外的所有化妆品都叫做普
求 通化妆品,也叫非特殊化妆品,例如,洗发水、
分 沐浴露、保湿霜、保湿乳、爽肤水、紧肤水、
类 各类面膜、粉底、眼影、眼线笔(液)以及近几
年颇为流行的BB霜等。
四、化妆品特点
1.毒性---原料或组分中含有有毒性的物质。有毒 性的物质含量超出规定允许限量的范围(如铅、 汞、砷、甲醇等),或添加了规定禁止使用的某 些有毒性的成分。
(一)、化妆品执法主体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 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 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 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 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牙膏和其他与口腔黏膜接触的产品、香 皂等是否属于化妆品?”
二、
化妆品的主要作用
清洁作用
护肤作用
消除不良 气味
美容修饰 特殊作用
) 使
发用化妆品:头发专用化妆品——各类香波、摩丝、喷
雾发胶等。
用 部
眼用化妆品:眼部、眉毛美容产品——眉笔、眼线、睫
位 毛膏等。
唇用化妆品 分
:唇部美容产品——各类唇彩、唇膏。
甲用化妆品 类 :趾甲、指甲美容产品——指甲油、各类脚
趾甲油等。
液体:洗面乳、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原液等
(
乳液 三
工商总局 商务部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进出口化妆品口岸的监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管、生产许可证发放、 质量监督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化妆品广告的监管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美容美发业的管理 2004第19号令颁布
第三章 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 应用及日常监管
(一)、化妆品执法主体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指南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关键风险控制 (四)、化妆品经营企业难点问题思考 (五)、化妆品行政处罚 (六)、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
(
六
除臭脱毛 )
产
:各类除臭霜(水)、各类脱毛膏(霜)等
品
美体美乳 功
能
:各类丰乳霜(膏)、各类健美霜(油)等
分
美 白 类 类 :各类美白霜(乳或膏)、各类面霜、面膜等
美发育发:各类染发、烫发、摩丝、育发、修复、定发用品等
( 1.特殊化妆品
七 指具有特殊作用的化妆品——包括育发、
) 行 政
染发、烫发、脱毛、美体(健美)、美 乳、除臭、祛斑、防晒等九大类;
的
—各种面霜、蜜、化妆水、面膜,发乳、发胶等。
分 美容化妆品:用于面部及头发美化——胭脂、口红、
类 眼影、头发染烫、发型处理、固定等用品。
疗效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
清凉、除臭、去屑、育发、脱毛、染发、驱虫等。
肤用化妆品 (
: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各种面霜、面膜、
二 化妆水、浴剂、脱毛产品等。
XX化妆品监管人员培训
食品安全监管科 2014-11-25
内容提要
1 1 化妆品概述 2 2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
3 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及日常监管
4
4 5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第一章 化妆品概述
一、化妆品的定义 二、化妆品主要作用 三、化妆品的分类 四、化妆品的特点
一、化妆品的定义
三、化妆品的分类
(一)使用目的 (二)使用部位 (三)使用剂型 (四)年龄性别 (五)产品特点 (六)使用功能 (七)行政审批
( 清洁化妆品:用以洗净皮肤——各类清洁霜洗面奶、
一 沐浴液洗手液等。
) 使
毛发化妆品:用以洗净与护理毛发——各类洗发水、
护发剂、剃须膏等。
ຫໍສະໝຸດ Baidu
用 目
基础化妆品:用以化妆前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
)
:蜜类、奶类等
使
膏霜 用
剂
: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等
型
粉类 分
类
:香粉、爽身粉、散粉、足浴粉等
块状:粉饼、化妆盒、口红(唇彩)、发蜡等
(
婴幼儿:婴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选用低刺激性原料,香精
四 也要选择低刺激的优制品
) 年
青少年:青少年处于发育期,皮肤状态不稳定,且极易长粉刺—
龄 —选用调整皮脂分泌作用的原料,配制弱油性化妆品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者其它 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 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 美容和修饰目的日用化学工业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的定义
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规 定:
2.致病菌感染性--化妆品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使 化妆品腐败变质,不仅使化妆品的色、香、味及 剂型发生变化,而且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四、化妆品特点
3.刺激性 ——刺激性皮肤病变(刺激性接触皮炎)
化妆品常含有酸、碱、盐、表面活性剂、香料、 防腐剂等化学性成分。
4.过敏性 ——过敏性接触皮炎(变应性接触皮炎)
)
美容类 产
:唇膏、眼影、睫毛膏、指甲油等
品
香水类 的
特
:香水、古龙水、花露水、爽肤水、紧肤水、洁净水等
香波类 点
分
:香波、浴液、护发素等
类
美发类:染发、烫发、定发用品等
疗效类:添加药物的化妆品,如去屑、止痒、修复等
去屑止痒:各种洗发水、洗发膏(香波)等
祛斑防晒:各种祛斑霜、防晒乳、隔离霜(乳)等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 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
监 督 管 理 局 管 26日由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起 单位的卫生监督
理局(2008年9 实施
月1日起)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质检总局
性 别
男士:男士多属于脂性皮肤——选用适于脂性皮肤的原料,剃须
的 膏、须后液是男士专用化妆品
分
孕妇 类
:女性在孕期内,因雌激素和黄体素分泌增加,肌肤自我保
护与修复的能量不足以应付日益增加的促黑素,进而引起黑色素增多, 导致皮肤色素加深。
乳剂类:各种膏、霜、蜜等
粉 类 (
五
:各种香粉、爽身粉、足浴粉等
第二章 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介绍
(一)、中国化妆品管理格局
政府部门
行业协会: 香化协会 美发协会
消费者
(二)参与化妆品管理的政府部门
部门
法规依据
主要职能
审 批 要
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除特殊用途化妆品之外的所有化妆品都叫做普
求 通化妆品,也叫非特殊化妆品,例如,洗发水、
分 沐浴露、保湿霜、保湿乳、爽肤水、紧肤水、
类 各类面膜、粉底、眼影、眼线笔(液)以及近几
年颇为流行的BB霜等。
四、化妆品特点
1.毒性---原料或组分中含有有毒性的物质。有毒 性的物质含量超出规定允许限量的范围(如铅、 汞、砷、甲醇等),或添加了规定禁止使用的某 些有毒性的成分。
(一)、化妆品执法主体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 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 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 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 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牙膏和其他与口腔黏膜接触的产品、香 皂等是否属于化妆品?”
二、
化妆品的主要作用
清洁作用
护肤作用
消除不良 气味
美容修饰 特殊作用
) 使
发用化妆品:头发专用化妆品——各类香波、摩丝、喷
雾发胶等。
用 部
眼用化妆品:眼部、眉毛美容产品——眉笔、眼线、睫
位 毛膏等。
唇用化妆品 分
:唇部美容产品——各类唇彩、唇膏。
甲用化妆品 类 :趾甲、指甲美容产品——指甲油、各类脚
趾甲油等。
液体:洗面乳、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原液等
(
乳液 三
工商总局 商务部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进出口化妆品口岸的监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管、生产许可证发放、 质量监督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化妆品广告的监管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美容美发业的管理 2004第19号令颁布
第三章 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 应用及日常监管
(一)、化妆品执法主体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指南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关键风险控制 (四)、化妆品经营企业难点问题思考 (五)、化妆品行政处罚 (六)、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
(
六
除臭脱毛 )
产
:各类除臭霜(水)、各类脱毛膏(霜)等
品
美体美乳 功
能
:各类丰乳霜(膏)、各类健美霜(油)等
分
美 白 类 类 :各类美白霜(乳或膏)、各类面霜、面膜等
美发育发:各类染发、烫发、摩丝、育发、修复、定发用品等
( 1.特殊化妆品
七 指具有特殊作用的化妆品——包括育发、
) 行 政
染发、烫发、脱毛、美体(健美)、美 乳、除臭、祛斑、防晒等九大类;
的
—各种面霜、蜜、化妆水、面膜,发乳、发胶等。
分 美容化妆品:用于面部及头发美化——胭脂、口红、
类 眼影、头发染烫、发型处理、固定等用品。
疗效化妆品: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
清凉、除臭、去屑、育发、脱毛、染发、驱虫等。
肤用化妆品 (
: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各种面霜、面膜、
二 化妆水、浴剂、脱毛产品等。
XX化妆品监管人员培训
食品安全监管科 2014-11-25
内容提要
1 1 化妆品概述 2 2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
3 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及日常监管
4
4 5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第一章 化妆品概述
一、化妆品的定义 二、化妆品主要作用 三、化妆品的分类 四、化妆品的特点
一、化妆品的定义
三、化妆品的分类
(一)使用目的 (二)使用部位 (三)使用剂型 (四)年龄性别 (五)产品特点 (六)使用功能 (七)行政审批
( 清洁化妆品:用以洗净皮肤——各类清洁霜洗面奶、
一 沐浴液洗手液等。
) 使
毛发化妆品:用以洗净与护理毛发——各类洗发水、
护发剂、剃须膏等。
ຫໍສະໝຸດ Baidu
用 目
基础化妆品:用以化妆前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
)
:蜜类、奶类等
使
膏霜 用
剂
: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等
型
粉类 分
类
:香粉、爽身粉、散粉、足浴粉等
块状:粉饼、化妆盒、口红(唇彩)、发蜡等
(
婴幼儿:婴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选用低刺激性原料,香精
四 也要选择低刺激的优制品
) 年
青少年:青少年处于发育期,皮肤状态不稳定,且极易长粉刺—
龄 —选用调整皮脂分泌作用的原料,配制弱油性化妆品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者其它 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 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 美容和修饰目的日用化学工业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的定义
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规 定:
2.致病菌感染性--化妆品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使 化妆品腐败变质,不仅使化妆品的色、香、味及 剂型发生变化,而且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四、化妆品特点
3.刺激性 ——刺激性皮肤病变(刺激性接触皮炎)
化妆品常含有酸、碱、盐、表面活性剂、香料、 防腐剂等化学性成分。
4.过敏性 ——过敏性接触皮炎(变应性接触皮炎)
)
美容类 产
:唇膏、眼影、睫毛膏、指甲油等
品
香水类 的
特
:香水、古龙水、花露水、爽肤水、紧肤水、洁净水等
香波类 点
分
:香波、浴液、护发素等
类
美发类:染发、烫发、定发用品等
疗效类:添加药物的化妆品,如去屑、止痒、修复等
去屑止痒:各种洗发水、洗发膏(香波)等
祛斑防晒:各种祛斑霜、防晒乳、隔离霜(乳)等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 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
监 督 管 理 局 管 26日由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起 单位的卫生监督
理局(2008年9 实施
月1日起)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质检总局
性 别
男士:男士多属于脂性皮肤——选用适于脂性皮肤的原料,剃须
的 膏、须后液是男士专用化妆品
分
孕妇 类
:女性在孕期内,因雌激素和黄体素分泌增加,肌肤自我保
护与修复的能量不足以应付日益增加的促黑素,进而引起黑色素增多, 导致皮肤色素加深。
乳剂类:各种膏、霜、蜜等
粉 类 (
五
:各种香粉、爽身粉、足浴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