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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县水资源调度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发〔〕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xx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坚持人水和谐的原则。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的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三)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目标

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划定用

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努力实现水资源管理的工作目标。

(一)远期目标

到203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8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3以上;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二)中期目标

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2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近期目标

到,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7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2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9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1.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抓紧编制出台xx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城乡供水规划、城镇应急备用水源规划、污水处理回用规划、地表水功能区划等,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经

批准的水资源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水工程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并由水行政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审查。

2.建立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时,必须编列水资源篇章,并由水利部门组织专项审查;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必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需要办理取水许可但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审批、核准,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商部门对应办理取水许可合法手续而未办理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工商证照或年检证明。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3.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从底开始,将全县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及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将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重要手段,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单位、企业,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单位、企业,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4.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优先保障低耗水、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

水已严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对未达到审批取水量的项目,水利部门按照实际取用水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未经水利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取水或改变用水计划。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严格执行取用水计划,自觉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管理。

5.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加强自来水厂、水电站、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6.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切实防止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破坏。关闭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对地下水应急战略储备水源规划、监测、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矿产开采和地下工程建设前,应充分论证对地下水的影响,制订保护方案,同步规划建设监测和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二)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各乡镇(街道)及重点取用水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综合运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手段,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节水型城镇、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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