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演艺圈黑幕大揭秘 明星个个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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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女星张紫妍的遗书揭发出韩国演艺圈不为人知的一面——陪客户喝酒上床、遭受经纪公司暴力等黑幕之说不胫而走,似乎揭示出一些近年来韩国艺人自杀频发的真相,让人唏嘘不已。

据一位业界人士透露,韩国的经纪制度源自日本,都很保护艺人,所以在合作前都会将工作条件及报酬沟通得清清楚楚,减少意外的发生。但该人士表示:“韩国经纪制度苛刻到无话可说。”

全智贤崔智友受公司控制

很多人以为那些娱乐圈新人才被经纪公司压榨控制,其实,全智贤、崔智友、文根英等当红明星都是受害者,她们各自的经纪公司在签订演艺合约时,就会要求其公开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甚至谈恋爱、分手,经纪公司都可在背后一手操控,她们完全没有个人空间。

中国台湾导演朱延平曾透露,韩国艺人非常尊重经纪人,不敢违抗他们的指令。他说有一次和全智贤一起吃饭,经纪人没说开动,全智贤连筷子都不敢碰。

收入分配极度不平等

韩国明星在经济上也并不阔绰。艺人出道之后,有些经纪公司会与他们签下一份“不平等”的合约,据圈内人士透露,这份合约一般都是至少10年的。出道之后,艺人需要向公司偿还一笔巨款,在偿还结束后,才能够与公司签订一份收入分成的协议,而收入的分配,一般都是经纪公司占70%以上。而同样的情况在好莱坞,大牌的经纪公司会收10%,最多不超过40%,对待新人,公司抽取40%顶天了。

权相宇

权相宇曾遭经纪人恐吓

韩国艺人还需要承受时时接受惩罚的准备。韩国演艺界的前辈、后辈关系非常明确,组合中如果哪个成员不听话,大队员作为兄长拳打脚踢小队员是正常情况。在韩国,艺人想要红就要做到“听话”,如若不从,公司就会实行封杀令。

此外,从黑道组织中脱身后转行做经纪人的案例在韩国非常多,像权相宇就遭到过经纪人恐吓威胁。目前,像裴勇俊、李秉宪、李英爱等人在合约期满后都自己组建小公司,不过总的说来,像他们这样能自主的明星还只是极少数。

明星个个如履薄冰

“明星?你?人们开始知道你了,所以以为自己非常有名气对吧?你自己也觉得高了一截对吧?变高的只有你的高跟鞋,就那么点高度而已。”这是描写韩国娱乐圈潜规则的韩剧《OnAir》里的一段台词。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韩国娱乐圈内幕被揭开,人们惊讶地看到韩国艺人们悲惨的生活。

在韩国,发掘艺人是随时随地的,哪怕你在路边站一下也有可能被星探发现。一位韩国经纪人总结说:“经纪公司投资的是金钱,艺人投资的是青春,我们的想法就是把一块本来只有20块钱的手表,以1万块钱卖出去。”一旦成为艺人,就要过上“有巨大压力”的生活。韩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强大的舆论压力有时候可以让一个人瞬间崩溃。

韩国人的性格被总结为“铝锅根性”,意为有一点火便会迅速热起来,而火一关就马上冷掉。韩国艺人们包装得都非常成功,但是他们私底下和在粉丝面前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都生活得很谨慎,工作强度非常大,还要忍受公司的“压迫”,一层层的压力下,每个韩国艺人都如履薄冰。

韩星与经纪公司纠纷不断

金志勋闹合约纠纷

2004年12月,韩星金志勋突然告知经纪公司SM娱乐解除专属合约。2005年9月21日,他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强硬提出“要求确认专属合约解除合同的债务不存在”的诉讼。SM 娱乐方面对此声明:“我们决定透过努力对金志勋突发性的行动用对话协商来圆满解决,劝说他立刻恢复活动,但金志勋不断提出无理要求,完全没有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

2006年7月,金志勋的经纪公司SM娱乐表示:“尽管法院判决专属合约有效,金志勋还是参加了MBC电视剧《是有多好》的演出,擅自继续任意性的活动。金志勋的这种行动是有悖信义的,他只追求金钱的利益,他的行为是错误的。”

韩惠珍遭经纪公司索赔九千万

2006年9月,出演电视剧《朱蒙》的演员韩惠珍卷入到与前所属经纪公司的法律纠纷中。

韩惠珍前所属公司STARPOWER 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韩惠珍出演电视剧《朱蒙》时还与该公司处在签约状态,所以韩惠珍要付给公司出演费9700万韩元。

韩惠珍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之间的合约已经结束,韩惠珍没有义务把电视剧出演费分配给前所属公司。”

尹恩惠3.2亿片酬领不到

2008年3月,韩剧《咖啡王子一号店》大热,女主角尹恩惠却与经纪公司EightPeaks 陷入合约纠纷。8月10日,她再度向公司提出解约要求,可惜仍是无功而还。

尹恩惠与EightPeaks经纪公司闹不和,没想到也连带影响她拍《咖啡王子1号店》的3.2亿韩元(约人民币260万元)酬劳也拿不到。MBC电视台夹在尹恩惠与EightPeaks中间左右为难,不知该将酬劳拿给谁。

据悉,尹恩惠自从演了“野蛮王妃”走红,其所属经纪公司就开始克扣她的工资,就连她的助手的月薪都暂时由她代付。

尹恩惠除了电视剧酬劳外,据说代言保养品的7亿韩元酬劳抽成分配也有问题。

安在旭追讨3.5亿韩元

2008年9月12日,韩星安在旭因前经纪公司没有支付他相应的劳务费,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他3.5亿韩元。

安在旭现任经纪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安在旭在之前的经纪公司里很好地履行了所有合约条款,但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他相应的酬劳。尤其是在2007年5月起这家公司引起了经营权纷争,疏忽了对艺人的管理,就连公司职员及其它费用也没有按时发放。在今年初该公司曾3次书面约定要支付未支付的酬劳,但最终还是没有履行。因为合同期已过3个月,但这家公司迟迟没有表明要支付的立场,所以在无奈之下才提出了诉讼。”

安在旭没有从之前的经纪公司得到的酬劳共达3.5亿韩元。安在旭与前经纪公司的合同期是从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19日止。

韩国经纪人的“恶行”

虽然韩国经纪人为了保护艺人而要求颇多可以理解,但另一方面有的经纪人却借此“无理取闹”反而败坏了艺人的形象。

韩国经纪人的“恶行恶状”闹得最大的当数宋慧乔早前去中国台湾参加商业活动。她的韩国经纪公司简直把主办方当“大水鱼”,除了一晚上叫客房服务吃掉了7万新台币的食物,连叫按摩师也要主办方埋单,后来更直接开口要多出来的回程机票直接折现。主办单位对经纪公司如此“占便宜”实在忍不下去,在记者会后对媒体大吐苦水。

无独有偶,蔡琳接拍《情定爱琴海》在上海拍外景时,也传出其经纪公司对饭店房间不满意,要求剧组从郊区换到市区饭店,并对房内设施有诸多要求,甚至等到传真机等设备齐全后才愿意开拍。

此外,有些韩国经纪人办完活动离开酒店前,还把东西搜刮一空,让主办方只能“默默”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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