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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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宝应县积极响应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扬州市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要求,将“生态宝应”建设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目标和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标准。
土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县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目标,转变国土资源利用观念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国土资源管理内涵,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保障、保护和调控”职能,更好地实现全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科学规划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龙头。
宝应县扎实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强化土地资源红线管控,统筹推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
全县土地总面积146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总面积123.8888万亩。
规划明确耕地保有量任务118.4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8.23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24万亩。
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和发展方向研究,科学合理分解规划指标,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在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控制和耕地保护的同时,突出“一区两园”规划,即:省级有机农业开发区、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宝应射阳湖荷园生态修复规划与建设,切实发挥土地资源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作用。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落实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体要求,深入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切实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
一方面,源头把关,严控供地闸门。
宝应县出台了《关于强化项目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强化项目预审和全程跟踪管理,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投入强度、税收贡献和产业类型,核定项目用地数量,切实提高单位土地使用效益。
一方面,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机制。
大力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赁后出
让、土地预登记、“无围墙企业群”建设等节约集约用地创新制度,有效避免发展前景不明、创业型等项目形成的新的低效或闲置用地,确保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
全县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明显提升,2016年度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为每亩16.12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了10.11%。
另一方面,着力挖潜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资源。
扎实开展城镇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和工业用地调查等工作,科学评估企业发展潜力,引导和鼓励部分技术含量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分割转让、腾笼换鸟。
近5年,全县共盘活存量、低效用地10875亩,2016年度存量土地供应比例达64%,督促企业追加投资90多亿元。
全县土地供给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2014年度、2016年度全县先后创成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
统筹整治土地资源
科学制定全县土地整治规划,以省、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为平台,加快县域东湖、西荡滩地和境内老河塘、老庄台、老宅基、老坟地、老窑场改造,推动对全县范围内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5年来,实施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528个,项目总规模258272亩,实现新增耕地43598亩,投入项目资金12亿元。
其中:实施省市投资土地整治项目17个,项目总规模217224亩,总投资4.9亿元,新增耕地5000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74000亩;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28个,建设总规模6348亩,完成新增耕地6011亩;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83个,项目总规模34700亩,新增耕地面积32587亩,为扬州市贡献了补充耕地调剂指标15381亩,连续5年被扬州市人民政府表彰为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一等奖。
通过补充耕地,不仅确保了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占补平衡,还为扬州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做出了贡献。
通过项目实施,新建衬砌渠道366.33公里、桥梁451座、泵站410座、田间硬质道路320.19公里,栽种树木17.07万株。
经整治后,项目区形成田块成方、路渠成网,基础设施配套,农田集中连片,农民集中居住,产业集中布局,耕地数量稳中有增,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的良好发展质态。
项目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形成极具宝应农业特色的“一区五园”(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江苏渔业宝应科技示范园、金禾西瓜园、莲藕生态观光园、金玫瑰园、正润生态园)。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优化全县各业的用地结构,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拓展用地空间,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严格保护土地资源
一是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
该县高度重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在自然生态特别是农业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保护优先、合理预留、统筹谋划”的原则,开展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3476万亩。
2017年,继续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更加注重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重新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8.4494万亩,做到了“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落实土地资源保护责任。
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县镇两级政府为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两级政府领导任期政绩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逐步落实镇、村、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全县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869份,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16.5万份,完成17个镇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个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62个村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62个保护界桩,做到全县范围内镇级、村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全覆盖。
三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
近年来,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理念,以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等工作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动机制,县政府与公安、监察等土地违法共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相关单位共同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职责,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进一步拓展执法内涵,创新监管方式,形成县、乡、村、组共同管护责任制度,执法效能明显提高,土地资源保护成效显著,2014年度宝应县被评为“江苏省土地执法先进县”。
通过保护国土资源,宝应不仅保证经济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更为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留下充足空间,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叶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