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质监站监督手续的资料

办理质监站监督手续的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提供资料目录工程名称:面积:㎡结构:砖混层数:6层

施工单位:交资料人:电话: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一、受理部门 1、业务受理资料受理: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电话:82372914)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建质[2000]38号) 三、应提供的资料 1、《贵阳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建设单位需按相关法定资料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修改通知书(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施工图需按要求折装整齐)(收原件一套) 5、《地勘报告》(含修改通知书,并加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收原件一套) 6、中标通知书(审原件) 7、《施工合同》(收原件一份) 8、《监理合同》(审原件) 9、《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10、《施工组织设计》(收原件) 1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证书、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及组建该监理部的文件 1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审原件)、以及组建该项目部的文件 四、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以下资料一式3份,质监站进行鉴证后返还2份)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质监站进行鉴证;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书。(共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告知书 一、凡在八师、石河子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仔细核对报送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四、各施工单位可设专职联络人员(附件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五、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受理地点:1、西公园小区东北角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验收科 2、“一站式”服务窗口 3、 咨询电话:0993---2015375 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资料名称 1、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6份(核对,存原件) 2、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原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5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6 建设项目安全员委派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经费措施计划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7 建设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宜春市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一、地基验槽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放线通知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5、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设备报审; 7、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0、工程开工/复工报审(开工令); 11、基础用砂、石、砖、水泥、钢材等主要材料报审; 12、砂浆、砼配合比; 13、地质勘察报告; 14、基础平面图; 15、地基验槽记录(验收完后签字)。 宜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3月19日

一、桩基子分部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单位: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记录; 5、工程设备报审;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7、桩基施工方案报审 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9、工程开工/复工报审(开工令); 10、建设工程放线通知书(复印件); 11、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报验记录; 12、桩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前三根桩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验收记录地勘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签字); 13、桩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砼配合比; 15、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报验(材料报验单、见证取样送检、材料出厂质量证 明文件、二次检测报告)及汇总表; 16、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17、砼试块见证取样送检记录,砼试块试压报告及汇总表; 1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9、工程变更报审资料;

20、桩基检测方案; 21、桩基检测报告(静载、抽芯、小应变、桩身自反力平衡静载试验检测等); 22、需要复检的项目检测报告,如;砼回弹、取芯等; 23、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24、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回复单; 25、中间结构验收申请表; 26、桩基预验收记录。 (二)监理单位: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二级及以上工程项目需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旁站监理记录;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4、桩基质量评估报告。 注:1、监理规范明确的总监必须签字的文件均必须加盖执业印章。 2、建造师管理办法规定的必需盖执业印章的文件都必须盖执业印章。 3、按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盖执业印章的部分必须亲字亲章。 宜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3月19日 二、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单位: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记录;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7、工程设备报审; 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9、工程开工/复工报审(开工令); 10、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报验(材料报验单,见证取样送检,材料出厂质量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第九章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质量监督申请:某某公路工程项目已申请开工报告。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2、质量监督申请材料的内容: (1)审批文件(包括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批复文件); (2)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含招、投标文件); (3)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资料; (4)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监理计划或细则及安全生产监理计划; (6)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制度,质量管理责任制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从业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附表1) (9)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情况汇总表(附表2); (10)业主、施工、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附表3); (11)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附表4); (12)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附表5); (13)试验检测仪器表(附表6); (14)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2、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3、恩施州公路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 4、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 5、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 6、试验检测仪器表

附件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意见所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本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负责提供。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其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分解到分项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不得缺漏。项目法人对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负责。 3、项目法人在成立后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其他从业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前,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结合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对于工期比较长的项目,从业单位个别作业内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该作业责任人可在实施前填报。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主体验收检查监理资料

主体验收检查监理资料 ——鲍海洋总结1、质监站会查的:基础验收时,当地监督部门要查验该工程的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文件及红线验线证明等。(划线的是要甲方准备的)以及施工单位资质,上级主管检查整改记录,出现过重大事故的要有报告。项目经理要到场。 2.现场验收一定要有的:基础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各种方案、基础验收报告、监理的基础评定报告、基础验收通知书、验收签到表。 一、地基验槽记录 二、预检工程记录 三、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地基钎探记录 五、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一、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三、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四、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五、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六、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基本的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主要点: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

4、其他可能必备的: 1) 桩基工程概况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 企业资质、设备、仪器、特殊工种合格证 4)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表 5) 施工组织设计 6) 技术、安全交底 7) 桩位测量放线记录 8)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9) 开工报告 10) 施工记录 11) 工程施工日志 12) 基础验收报告,预验收记录 13) 图纸会审记录 14) 试桩记录 15) 预制桩合格证汇总表 16) 焊丝合格证 17) 预制桩进场验收记录 18) 桩位偏差验收记录 19)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20)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1) 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22)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4) 施工平面图 25)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6) 桩基检测报告 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结构实体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 2、质量、安全监督交底记录 3、地基处理资料 4、地基验槽记录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明白纸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 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应向质监站报备工程资料明细

工程竣工验收向质监站报备的工程资料明细 一、【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二、【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各责任主体盖章) 1、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节能分部工程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各责任主体盖章)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市墙改办签章) 四、【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 五、【工程竣工报告】 六、【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提供) 七、【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供) 八、【工程监理评估报告(含节能方面)】(监理单位提供) 九、整改通知书逐条回复单{建设(监理)单位签署是否整改完毕的意见并盖章} 十、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及防雷(电梯)装置验收合格证十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含验收组名单和验收方案)十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提供) 十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十四、【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与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质监站审查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土建分册 2、节能分册 3、桩基分册 4、钢结构分册 5、幕墙分册 6、给排水分册 7、电气等分册 各分册中必须交质监站技术科审查的资料如下: 1、基桩质量检测报告(静载、低应变等); 2、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3、高强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及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 4、预制(混凝土)构件合格证及结构性能检验报告; 5、门窗“三性”检测报告 6、幕墙“四性”检测报告;结构胶“粘结性”、“相容性”复验报告; 7、面砖粘结强度报告; 8、外保温系统、进户门、烟道等型式检验报告; 9、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10、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11、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 12、民用建筑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备注: 1、全部审查资料应提供原件、仅限提供对应本单位工程的相应资料。一至八项 和审查资料必须在考评前提供,九至十一项必须在竣工验收前提供,十二至十四项必须在备案(竣工验收后15日内)前提供,相关表式可在市监督站网下载。

(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登记手续指南 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 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 资料: 1.由建设单位填写的《质量监督登记表》(附表一)和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从 业人员一览表(附表二、三、四、五、六);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进台备案证复印件; 4.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图纸全套和审查合格书; 6.施工、监理合同(已备案); 7.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高层建筑需提供第三方沉降观测委托协议(10 层及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 米的住宅建筑结构和大于24 米的其它民用高层建筑结构); 9.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盖公司原件相符专用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并签名)。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层次建设规模建设形式 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等级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资格证书号码 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号码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码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注册登记号码 项目设计注册结构师注册登记号码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盖章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建设单位邮编 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签名字样手机 项目 负责 人 法人 代表 管 理 人 员 本人对以上人员及签名字样真实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签名):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在办理处取) 2)中标通知书 3)项目经理及质量检查员、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地勘报告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抗震设防技术审查批准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7)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登记备案证明 8)施工组织设计 二、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在我站领取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申报验收表》,在我站领取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申报验收表》中所要求的附报材料(1)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企业与项目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2)经审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临时用电、外电防护、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塔机装拆、多台塔机同时作业布置方案与安全措施、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4)项目经理管理手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企业对专职安全员任命书、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及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项目监理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工程规划审批单(复印件)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到造价站办理,工程造价低于50万的不需要) 4图纸(图审中心盖章) 5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复印件) 6开工条件审查(到我站领取并填写《开工条件审查表》) 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和四方监管协议书 8施工单位资料 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及项目部任命文件(原件)、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章);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工(架子工)、爆破工,需提供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到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1]261号《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管项目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标准收取。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 (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4、建设单位凭《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的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质量监督站有关于验收的要求

质量监督站会议 会议时间:2008。3。21上午九时 会议地点:金盟工地会议室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质量监督站吕站长: 今天召集大家凑在一起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讲一下各种报验资料、验收程序的事。站上为了支持南海新区的发展,也为了各施工单位的方便,特地在南海新区这边设了一个分支机构,具体地点设在南海新区指挥部,下设质量监督办公室和检测室。以后的工程报验就到这边办公室进行报验,大部分的试验也送到这边。崔工说一下资料的具体内容。 质量督站崔工: 南海新区这边的资料比较乱,大家有很多是从外地进威进文登施工的,对本地的有些资料内容不是很熟悉,下面说一下具体的报验内容。 一、基槽验收要求报送的资料。 1、鲁JJ——001工程概况表 2、鲁JJ——00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3、鲁JJ——00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鲁JJ——00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与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 5、鲁JJ——006开工报告 6、鲁JJ——018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7、鲁JJ——019基槽验线记录 8、鲁JJ——043地基钎探记录 9、鲁JJ——044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10、鲁JJ——046地基验收记录 11、鲁JJ——045地基处理记录 需要说明一下,鲁JJ——046必须要各方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鲁JJ——045这张表格如果工程需要就做,不需要做地基处理就不用做。除此以外,还需要上报质量监督书,设计变更与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还有定位放线方面的村镇放线记录表和各种原材料与配比的试验报告。村镇放线记录表要到乡镇科领取,各种原材料与配比报告未出的要带上试验委托书。强调一点商住楼与学校必须要做氡气含量试验。有桩基工程的还要有鲁JJ——042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桩基验收需要提供如下表格: 1、鲁ZJ——001桩基工程概况表 2、鲁ZJ——00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鲁ZJ——00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与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 4、鲁ZJ——004技术交底记录 5、鲁ZJ——00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 6、鲁JJ——006图纸会审记录 7、鲁JJ——007设计变更通知单 8、鲁JJ——008工程洽商记录 9、鲁JJ——009桩位测量放线记录 10、鲁JJ——010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11、鲁JJ——011桩基工程开工报告 12、鲁JJ——012桩基工程竣工报告

质监站验收需要资料

质监站验收需要资料

报站检查到现场前应准备的资料 验槽 1、施工许可证 2、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3、加盖有审查章的图纸 4、图纸审查意见及设计、地勘单位对审查意见的回复 5、审查过后的地勘报告 6、钎探记录 7、桩基础、地基处理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钢筋检查 1、现场各方签字认可的检验批资料、隐蔽记录 2、加盖了审查章的图纸及设计对审查意见的回复 3、相关的设计变更及技术和订单 4、钢材资料:报审表、见证取样单、出厂检验报告、复检报告等 5、焊接资料:见证取样单、复检报告 注:报审表、见证取样单、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上应注明:炉号(批号); 出厂检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应在出厂检验报告上由供应商注明:炉号(批号)、批量(t)、

原件存放点、用于何工程、抄件人等 基础验收 1、现场各方签字认可的检验批资料、隐蔽记录 2、加盖了审查章的图纸及设计对审查意见的回复 3、实体质量检测资料(详见主体部分) 4、相关的测量工具,如:长钢尺、卷尺、靠尺等 注:混凝土表面如有抹补应剔除 主体验收 1、现场各方签字认可的检验批资料、隐蔽记录 2、加盖了审查章的图纸及设计对审查意见的回复 3、实体检测资料:由现场三方共同抽检,并签字认可,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1)回弹资料:按层为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按不同类型构件,如梁、柱、墙 各种构件抽查不少于30%且不少于10个,每个构件抽查10个测区,每个测 区16个点,并按照相关规程计算平均值 2)扫描资料:按层为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按不

同类型构件,如梁、柱、墙 各种构件抽查不少于2%且不少于5个,梁、柱应对其纵向钢筋的数量、保 护层厚度,箍筋的加密区和非加密区及腰筋的根数进行抽测,并按相关要求 记录;板应对其负筋的间距及相对应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抽测,并按相关要求 记录 4、混凝土试块资料:标养、同条件养护 5、钢材、焊接及其他质保资料、同钢筋检查 6、相关的测量工具:卷尺、靠尺、塞尺等 外墙保温 1、加盖了审查章的图纸及设计对审查意见的回复(建筑施工图的建筑节能部分) 2、分包资质报审资料及其资质证明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 4、所选用的图集 5、各种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复检报告及合格证 6、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耐候性试验报告、抗震试验报告(外贴面砖)

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服务指南.doc

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 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附表一: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检查表》:第十五项,检查项目: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要求与记录:(1)监督手续完善。 二、办理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已成立,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省水利工程质量与

安全监督中心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办理监督手续。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审查提交资料,如材料齐全当场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四、申请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2、项目法人成立批复文件。 五、时限 1、受理及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业务咨询电话 Xxx 七、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林街40号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邮编15004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一、办理依据 .《建筑法》(年月通过,年月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年月建设部令第号)。 二、许可条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下载地址:;原件四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设计合同备案表、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七)勘察合同备案表、勘察合同及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九)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备注:上述材料打印目录,复印件加盖提报单位公章,(一)四份分别单独胶装,(二)(九)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登陆东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办理程序:(质监站)受理→(质监站)核准意见→(质监站)发件; 证件及有效期限:《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室; 联系电话:(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 1

质监站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

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4、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记录 5、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报告 6、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7、悬挑构件主筋位置检测记录 8、主体工程结构抽检检验报告 9、不合格试块检测报告 10、质量问题整改报告 11、桩基检测手册 12、桩基检测报告 13、建材进场检验手册 14、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15、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复印件 16、通球盛水试验记录 17、塑钢窗、防水材料、电气、水暖管件检验报告复印件 18、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9、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 ○1施工单位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评估报告○3建设单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 ○4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书○5技术档案 ○6保修抵押金收据复印件(住宅工程)○7质量保修书 ○8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9环保部门验收意见书、规划验收合格证 20、住宅小区外管网配套系统验收单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装分站电话22833691) 21、节能检测报告(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电话 23991689) 22、智能检验报告(必须到有资质的部门检测) (辽宁方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电话88085291) 内容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 消防联动系统 2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施工地址、工程名称、结构层数、面积、开竣工日期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 (3)建设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4)勘察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5)设计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6)监理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7)施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24、未监督的工程需提供结构检测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一、监督手续的办理及监督告知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主持以下材料到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经审查后的图纸1份(蓝图或电子版均可);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质量信息档案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3份); 2、材料齐全后,我站在3个工作日内前发布《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协同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本人到我站接受《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告知书》及《监督交底书》,并在告知书、和交底书中签字确认。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方式 1、地基基础(桩基)、主体结构、钢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勘察)、施工单位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符号验收条件的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告知书》,对住宅工程还应提交工程质量样板验收意见,并在组织验收1日前,送达质监站,《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监督组长签字后,一份质监站留存,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留存。 三、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交我站审核,经审核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如下: 1)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 2)相关设计文件、变更文件; 3)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 5)有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7)住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8)竣工标识牌图片; 9)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 1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1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及竣工验收方案。 2、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签字、盖章齐全后提交监督单位审查。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及监理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质量监督办理说明 一、开工前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本表一式四份,其中LZJ04-01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五份,LZJ04-02 、LZJ053两张表格由建设单位保存备用。 二、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毕签字盖章齐全后,备齐以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三、工作人员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并填写《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 注:1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要求,各单位内容填写到位不得空白,签字盖章齐全。 2《监督交底》三方签字后一并报送。为方便办理,监督注册登记表、质量监督登记证书的电子版宜整理完毕拷贝至质监站。

LZJ0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申请表 工程名称_ _ 监督注册编号 注册日期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监督机构申请工 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填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三、填写本表时应内容正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晰,表内子项应填写齐全,对于工程未涉及的子项应填写“无”。 四、工程概况中,“基础类型”分为条形基础、独立柱基础、筏板基础、桩基等;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填写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有关人员的“资格级别及证书编号”填写执业资格类别及证书编号。 五、本表填写完毕后,还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六、当工程项目有两家以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时应另加附页载明。 七、监督注册编号由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填写。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符合下列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总监执业印章、法人代表签章)。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7、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0、初验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及监理评估报告。

16、拟申报优良工程意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7、甩项说明或报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9、责任主体授权书及终身承诺书。 20、养老保障金缴纳确认证明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质量监督手续表格(2016版)

附件1 质量监督申请资料明细表 项目名称:石城县水南大桥新建工程 序 号 项目份数备注 1 工程质 量监督 申请书基本情况一览表 1份 1-9栏的内容只需要填写 到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中 2 主要结构物工程一览表 3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机构情况 表 4 监理合同段一览表 5 施工合同段一览表 6 监理合同段主要人员一览表 7 施工合同段主要人员一览表 8 设计合同段一览表 9 试验检测合同段及主要人员一览表 10 建设程 序审批 文件工可批复文件 11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设计划 文件) 一阶段设计的项目只需要 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12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13 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14 监理单 位有关 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每个招标类别各提交1份 15 合同协议书

16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7 监理规划和细则 18 监理工程师(包括试验检测及安全、环保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表 19 施工单 位有关 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每个招标类别各提交1份 20 合同协议书 21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2 主要人员(包括试验检测人员等)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23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每个招标类别各提交1份 24 勘察设 计有关 文件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25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26 主要设计图纸 27 试验检 测机构 有关文 件试验检测合同文件 28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9 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 表 30 落实质 量安全 责任制 有关文 件 参建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注:1、各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变更必须及时报质监机构备案并在网上进行变更登记。 2、提交材料统一按序号1-29排放,不需要再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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