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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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泰建工集团
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管理,加快急需人才培养步伐,为企业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技术人才,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创建学习型企业,根据肥矿集团字【2006】281号、339号、34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文件规定,坚持“集中统管、服务发展、按需办学、超前培养、学以致用”的原则,紧密结合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政策规定,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加快急需人才培养步伐,为实现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成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杜兆兴、王鲁同志任组长,张承信、史明同志任副组长,王炳山、王艳、张剑、吕俊科、司家奎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
审议批准年度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检查、督促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制定落实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王炳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艳、张剑、吕俊科、司家奎同志任副主任,教育科、干部科、工资科、监察科、财务科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落实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培训和管理规定;制定、落实成人高等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公司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工作。
2、教育科职责
(1)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的日常工作,对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考核。
(2)监督实施和检查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对成人高等教育培训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将年度人才需求调研情况按时报送集团公司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负责每年成人高等教育报考职工的报名、录取登记、毕业登记备案工作。
(6)建立公司职工成人高等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档案。
(7)负责组织进行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考核奖惩。
3、干部科职责
(1)负责统计每年公司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
(2)建立干部成人高等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档案。
(3)负责每年成人高等教育报考职工的报名备案和毕业证的注册工作,并对职工学员取得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的审查。
(4)负责及时调整充实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工资科职责
(1)负责统计每年公司基层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
(2)建立工人成人高等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档案,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3)对职工学员取得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
5、监察科职责
(1)负责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对取得成人高考毕业证书职工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监督。
6、财务科职责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单列帐户,专款专用。
三、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管理
1、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管理
(1)每年6月中旬,干部科、工资科将公司干部、工人需求状况调研情况分别交教育科,由教育科汇总后报集团公司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根据公司人才需求状况和职工进
修需要,以及集团公司制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成人高等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3)财务科要建立成人高等教育经费项目帐页,经费管理要有章可循,开支合理,专款专用,并按文件规定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4)教育科要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在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制定月度工作安排,加强对学员的全面管理,协助主办院校抓好面授、自学、辅导、作业、考试、考勤等各方面的具体工作。
(5)教育科要及时对开展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做出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并负责整理、保存成人高等教育工作档案资料。
(6)各生产经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对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与各职能部门配合,推荐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又有培养前途的职工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管理规定
(1)报考大学专科、本科层次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同意,干部科备案,教育科登记后方可报考。报考研究生按照肥矿集团字【2003】535号文件执行。
(2)职工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教育科登记,教育科汇总当年成人高等教育录取情况,报集团公司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职工经单位批准参加不脱产的函授业余学习、自学考试,
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4)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的职工,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主办院校和承办教学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毕业后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
(5)职工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后,必须到教育科备案登记,集团公司成人高等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开具学历证明,然后到归口部门注册,方能承认学历,并按规定到归口管理部门(干部科或工资科)存档。否则,一律不予承认学历。
四、成人高等教育奖励与惩罚
1、职工参加函授业余学习、自学考试和研究生学习,于2006年9月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执行如下规定:
(1)土木工程专业:参加函授业余学习,由本单位全额报销学费;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大学专科奖励2000元,大学本科奖励3000元。
(2)其他专业:学费自理,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本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大学专科奖励1000元,大学本科奖励2000元。
(3)在校(函授)学习期间,荣获地区级或省级优秀学员称号的,可分别奖励600元和1500元。
(4)对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职工,执行肥矿集团【2003】535号文件中关于报销学费的规定。
(5)对不经批准、无计划擅自参加学习及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