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145-1999[1]电力锅炉水质标准

GB12145-1999[1]电力锅炉水质标准
GB12145-1999[1]电力锅炉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145-199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Quality criterion of water and steam for steam power equipment

发布 1999-03-23 实施 1999-10-01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于1989年12月首次制定颁发,制定至今已有八年之久。近年来,大容量、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和直流炉以及新型水处理设备相继投入运行。以 300 MW 机组为主力机组的迅速发展,使水处理及热力设备防腐防垢技术和水汽品质监控技术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提出了新的科研成果和总结了新的经验,给修订该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依据国标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GB 12145-1989 的体例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版本主要修订如下内容:

──增加了前言。

──为了与国际标准 ISO编写法接轨,将第一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改为范围。

──增加了超临界机组(直流炉)有关控制的指标。

──增加了直流炉给水的中性处理和联合水处理有关控制的指标。

──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与发电机运行规程、透平型同步电机的技术要求(GB/T7064-1996)统一,以便现场运行控制。

──增加了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内容。与电力部制定的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的有关内容统一,强调化学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贯彻化学监督“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为保证炉水水质,炉水控制增加了电导率的参考控制标准。

──为保证除盐水质量,增加了澄清池出水浊度的水质标准。

──参考了几个主要工业国家的水汽质量标准或导则,日本JIS8223:1989《自然循环式锅炉给水和炉水水质,直流锅炉给水水质标准》,德国大电厂技术协会 VGB-R450L:1988《68 bar 以上锅炉的给水、炉水及蒸汽质量标准》,前苏联火电厂直流炉的给水规范,美国电力研究所 EPRI-CS-4629:1986《火力发电厂化学运行管理导则》,以及国内几个引进机组和超临界机组的水汽质量标准。本标准中所列标准值为极限值,期望值是为了更有利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电力部热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辉纯,李贵成,陈洁。由陈洁、曹杰玉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1989年12月29日发布,1999年3月修订。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热工研究院负责解释。

目次

前言

⒈范围 (1)

⒉引用标准 (1)

⒊蒸汽质量标准 (1)

⒋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2)

⒌汽轮机凝结水质量标准 (3)

⒍锅炉炉水质量标准 (3)

⒎补给水质量标准 (4)

⒏减温水质量标准 (5)

⒐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 (5)

⒑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 (5)

⒒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 (5)

⒓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6)

⒔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出口压力为 3.8MPa~25.0 MPa (表大气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有关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064-1996 透平型同步电机的技术要求

GBJ 13-19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DL 434-1991 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DL/T 561-19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测试方法按国标进行。

3 蒸汽质量标准

自然循环、强迫循环汽包炉或直流炉的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蒸汽质量标准

────────────┬──────────────┬───────────────────

炉型│汽包炉│直流炉

压力,MPa │3.8~5.8│ 5.9~18.3 │ 5.9~18.3 │ 18.4~25

│标准值│标准值│正常运行值│标准值│正常运行值│标准值│正常运行值──────┬─────┼────┼───┼─────┼───┼─────┼───┼─────

│磷酸盐处理││≤10 │││││

钠,μg/kg├─────┤≤15 ├───┼─────┤≤10 │≤5 │≤5 │≤3

│挥发性处理││≤10 │≤5 ││││

──────┼─────┼────┼───┴─────┼───┼─────┼───┼─────

氢电导率│磷酸盐处理││││││

│挥发性处理│—││≤0.30│≤0.30 │≤0.30│≤0.30 μS/cm,25℃│中性水处理││≤0.30 │≤0.2 │≤0.15 │<0.20│<0.15

──────┴─────┼────┼─────────┼───┴─────┼───┼─────二氧化硅,μg/kg │≤20 │≤20 │≤20 │<15 │<10 ────────────┴────┴─────────┴─────────┴───┴─────

为了防止汽轮机内部积结金属氧化物,蒸汽中铜和铁的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蒸汽质量标准

────────────┬───────────────────┬───────────────────炉型│汽包炉│直流炉

压力,MPa │ 3.8~15.6 │ 15.7~18.3 │ 15.7~18.3 │ 18.4~25

│标准值│正常运行值│标准值│正常运行值│标准值│正常运行值│标准值│正常运行值────────────┼───┼─────┼───┼─────┼───┼─────┼───┼─────铁,μg/kg │≤20 ││≤20 ││≤10 ││≤10 │────────────┼───┼─────┼───┼─────┼───┼─────┼───┼─────铜,μg/kg │≤5 ││≤5 │≤3 │≤5 │≤3 │≤5 │≤2 ────────────┴───┴─────┴───┴─────┴───┴─────┴───┴─────

4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4.1 给水中的硬度、溶氧、铁、铜、钠、二氧化硅和电导率(氢离子交换后),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炉型│锅炉压力│电导率│硬度* │溶氧│铁│铜│钠│二氧化硅│ MPa │μS/cm,25℃│μmol/L │μg/L │μg/L │μg/L │μg/L │μg/L

────┼─────┼───┬───┼────┼───┼───┼───┬───┼───┬───┼───┬───││标准值│正常│标准值│标准值│标准值│标准值│正常│标准值│正常│标准值│正常│││运行值│││││运行值││运行值││运行值├─────┼───┼───┼────┼───┼───┼───┼───┼───┼───┼───┴───│3.8~5.8 │││≤2.0 │≤15 │≤50 │≤10 │─│ -- │ -- │

├─────┼───┼───┼────┼───┼───┼───┼───┼───┼───┤应保证蒸汽二氧│5.9~12.6 │││≤2.0 │≤7 │≤30 │≤5 │─│ -- │ -- │化硅符合标准

├─────┼───┼───┼────┼───┼───┼───┼───┼───┼───┤汽包炉│12.7~15.6│≤0.30││≤1.0 │≤7 │≤20 │≤5 │─│ -- │ -- │├─────┼───┼───┼────┼───┼───┼───┼───┼───┼───┤

│15.7~18.3│≤0.30│≤0.20│≌0 │≤7 │≤10 │≤5 │─│ -- │ -- │

────┼─────┼───┼───┼────┼───┼───┼───┼───┼───┼───┼───┬───│5.9~18.3 │≤0.30│≤0.20│≌0 │≤7 │≤10 │≤5 │≤3 │≤10 │≤5 │≤20 │直流炉├─────┼───┼───┼────┼───┼───┼───┼───┼───┼───┼───┼───│18.4~25 │≤0.20│≤0.15│≌0 │≤7 │≤10 │≤5 │≤3 │≤5 ││≤15 │≤10 ────┴─────┴───┴───┴────┴───┴───┴───┴───┴───┴───┴───┴───

液排渣炉和原设计为燃油的锅炉,其给水的硬度和铁、铜的含量,应符合比其压力高一级锅炉的规定。

4.2 给水的联氨、油的含量和pH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给水的联氨、油的含量和pH值标准

━━━━┯━━━━━━━┯━━━━━━━━┯━━━━━━━━┯━━━━━炉型│锅炉压力│ pH │联氨│油│ MPa │ 25℃│μg/L │ mg/L ────┼───────┼────────┼────────┼─────│ 3.8~5.8 │ 8.8~9.2 │——│<1.0

├───────┼────────┼────────┼────

│ 5.9~12.6 │││汽包炉├───────┤ 8.8~9.3 │ 10~50 │

│ 12.7~15.6 │(有铜系统)│或│

├───────┤ 9.0~9.5 │ 10~30 │

│ 15.7~18.3 │(无铜系统)│(挥发性处理)│≤0.3 ────┼───────┼────────┼────────┼────│ 5.9~18.3 ││同上│≤0.3

├───────┤├────────┼────直流炉││9.1±0.1有铜系统││

││或│ 20~50 │<0.1

│ 18.4~25.0 │9.5±0.1无铜系统││━━━━┷━━━━━━━┷━━━━━━━━┷━━━━━━━━┷━━━━━注:①压力在3.8~5.8 MPa的机组,加热器为钢管,其给水pH可控制在8.8~9.5。

②用石灰─钠离子交换水为补给水的电厂,应改为控制汽轮机凝结水的pH值,最大不超过9.0。

③对大于12.7 MPa的锅炉,其给水中的总碳酸盐(以二氧化碳计算)一般应

≤1 mg/L。

4.3 直流炉加氧处理给水溶解氧的含量、pH值和电导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给水溶解氧含量、pH值和电导率标准

表5给水溶解氧含量、pH值和电导率标准

━━━━━┯━━━━━━┯━━━━━━━━━━━━┯━━━━┯━━━

处理方式│ pH值│电导率,25℃│溶解氧│油

│ 25℃│(经氢离子交换后)μS/cm│μg/L │ mg/L

│├───┬────────┤│

││标准值│正常运行值││─────┼──────┼───┼────────┼────┼───

中性处理│ 7~8 │≤0.2 │≤0.15 │50~250 │~0

─────┼──────┼───┼────────┼────┼───

联合处理│8.5~9.0有铜│≤0.2 │≤0.15 │30~200 │~0 │8.0~9.0无铜││││━━━━━┷━━━━━━┷━━━┷━━━━━━━━┷━━━━┷━━━

5 汽轮机凝结水质量标准

5.1 凝结水硬度、钠和溶解氧的含量和电导率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凝结水硬度、钠和溶解氧的含量和电导率①

━━━━━━━┯━━━━┯━━━┯━━━━┯━━━━━━━━━━━━┯━━━━锅炉压力│硬度│钠│溶氧│电导率,25℃│二氧化硅 MPa │μmol/L │μg/L │μg/L │(氢离子交换后)μS/cm │μg/L │││├────┬───────┤

││││标准值│正常运行值│

───────┼────┼───┼────┼────┴───────┼──── 3.8~5.8 │≤2.0 ││≤50 ││

───────┼────┼───┼────┤ -- │应保证炉 5.9~12.6 │≤1.0 ││≤50 ││水中二氧───────┼────┼───┼────┼────┬───────┤化硅含量 12.7~15.6 │≤1.0 ││≤40 │││符合标准───────┼────┼───┼────┤≤0.3 │<0.2 │

15.7~18.3 │≌0 │≤5③│≤30②│││

───────┼────┼───┼────┼────┼───────┤

18.4~25.0 │≌0 │≤5③│<20②│<0.2 │<0.15 │

━━━━━━━┷━━━━┷━━━┷━━━━┷━━━━┷━━━━━━━┷━━━━注:①对于海水、苦咸水及含盐量大而硬度小的水作为汽机凝汽器的冷却水时,还应监督凝结水的钠含量等;

②采用中性处理时,溶解氧应控制在 50~250μg/L;电导率应小于0.20μS/cm。

③凝结水有混床处理的钠可放宽至10 μg/L。

5.2 凝结水经氢型混床处理后的硬度、二氧化硅、钠、铁、铜的含量和电导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凝结水经氢型混床处理后的硬度、二氧化硅、钠、铁、铜的含量和电导率标准

━━━━━━┯━━━━━━━━━━━┯━━━━┯━━━━━┯━━━━┯━━━硬度│电导率,μS/cm,25℃│二氧化硅│钠│铁│铜

μmol/L │(经氢离子交换后)│μg/L │μg/L │μg/L │μg/L ├────┬──────┤│││

│标准值│正常运行值││││

──────┼────┼──────┼────┼─────┼────┼───≌0 │≤0.20 │≤0.15 │≤15 │≤5①│≤8 │≤3

━━━━━━┷━━━━┷━━━━━━┷━━━━┷━━━━━┷━━━━┷━━━

①凝结水混床处理后的含钠量应能满足炉水处理的要求。

6 锅炉炉水质量标准

6 锅炉炉水质量标准

6.1 汽包炉炉水的含盐量、氯离子和二氧化硅含量,应通过水汽品质专门试验确定,可参考表8的规定控制。

6.1 汽包炉炉水的含盐量、氯离子和二氧化硅含量,应通过水汽品质专门试验确定,可参考表8的规定控制。

表8汽包炉炉水含盐量、氯离子和二氧化硅含量标准

表8汽包炉炉水含盐量、氯离子和二氧化硅含量标准

━━━━━┯━━━━━┯━━━━┯━━━━┯━━━┯━━━━━━━━━━━━┯━━━━┯━━━

││总含盐量│二氧化硅│氯离子│磷酸根,mg/L ││电导率锅炉压力│处理方式├────┴────┴───┼────┬───────┤ pH③│(25℃)

││││分段蒸发││

MPa ││ mg/L①│单段蒸发├───┬───┤(25℃) │μS/cm

││││净段│盐段││

─────┼─────┼────┬────┬───┼────┼───┼───┼────┼───

3.8~5.8│││││ 5~15 │ 5~12│≤75 │9~11 │

5.9~12.6│磷酸盐处理│≤100 │≤2.0 ││ 2~10 │ 2~10│≤50 │9~10.5 │

12.7~15.6││≤50 │≤0.45 │≤4②│ 2~8 │ 2~8 │≤40 │9~10 │<60

─────┼─────┼────┼────┼───┼────┼───┼───┼────┼───

15.7~18.3│磷酸盐处理│≤20 │≤0.25 │≤1②│ 0.5~3 │ -- │ -- │9~10 │<50

│挥发性处理│≤2.0 │≤0.2 │≤0.5││││9~9.5 │<20

━━━━━┷━━━━━┷━━━━┷━━━━┷━━━┷━━━━┷━━━┷━━━┷━━━━┷━━━

①均指单段蒸发炉水,总含盐量为参考指标。

②汽包内有洗汽装置时,其控制指标可适当放宽。

6.2 汽包炉进行磷酸盐─pH控制时,其炉水的Na与PO4的摩尔比值,应维持在2.3~2.8。若炉水的Na与PO4 的摩尔比值低于 2.3或高于 2.8时,可加中和剂进行调节。

7 补给水质量标准

补给水的质量,以不影响给水质量为标准。

7.1 澄清器出水的质量标准

澄清器(池)出水水质应满足下一级处理对水质的要求;

澄清器(池)出水浊度,正常情况下<5 FTU,短时间<10 FTU。

7.2 进入离子交换器的水,应注意水中浊度、有机物和残余氯的含量。按下列数值控制:

浊度<5 FTU(固定床顺流再生);

浊度<2 FTU(固定床对流再生);

残余氯<0.1 mg/L;

化学耗氧量<2 mg/L (KMnO4 30 min水浴煮沸法)。

7.3 离子交换器出水标准,一般可按表9控制。

表9补给水质量标准

──────────────┬────┬────┬───────────┬─────种类│硬度│二氧化硅│电导率,μS/cm,25℃│碱度①

│μmol/L│μg/L │标准值│正常运行值│ mmol/L

──────────────┼────┼────┼────┼──────┼───一级化学除盐系统出水│≌0 │≤100 │≤5②││

一级化学除盐─混床系统出水②│≌0 │≤20 │≤0.3①│≤0.2①│

石灰、二级钠离子交换系统出水│≤5.0 │──│──││0.8~1.2

氢─钠离子交换系统出水│≤5.0 │──│──││0.3~0.5

二级钠离子交换系统出水│≤5.0 │──│──││──

──────────────┴────┴────┴────┴──────┴─────

①离子交换器出水质量应能满足炉水处理的要求。

②对于用一级除盐─混床系统的一级除盐水的电导率可放宽至 10μS/cm。

7.4 蒸发器和蒸汽发生器中的水、汽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次蒸汽

钠含量≤500 μg/kg;

二氧化硅含量≤100 μg/kg;

游离二氧化碳含量:以不影响锅炉给水质量为标准。

2)蒸发器和蒸汽发生器的给水

硬度≤20 μmol/L;

溶解氧(经除氧后)≤50 μg/L。

3)蒸发器内的水

蒸发器和蒸汽发生器内水的质量,应根据水汽品质试验确定。

磷酸根含量一般为 5 mg/L~20 mg/L,对于采用锅炉排污水作为补充水的蒸发器,磷酸根含量不受此限制。

8 减温水质量标准

锅炉蒸汽采用混合减温时,其减温水质量,应保证减温后蒸汽中的钠、二氧化硅和金属氧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蒸汽质量标准表1和表2的规定。

9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以不影响给水质量为前提,一般按表10的规定控制。

表10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

━━━━━━━┯━━━━━━━━━┯━━━━━━┯━━━━━━━━名称│硬度,μmol/L │铁,μg/L │油,mg/L

│标准值期望值││

───────┼─────────┼──────┼────────疏水│≤5.0 ≤2.5 │≤50 │──

生产回水│≤5.0 ≤2.5 │≤100 │≤ 1(经处理后)

━━━━━━━┷━━━━━━━━━┷━━━━━━┷━━━━━━━━生产回水还应根据回水的性质,增加必要的化验项目。

10 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

热网补充水质量一般按表11控制。

表11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

━━━━━━━━━━┯━━━━━━━━━━━━┯━━━━━━━━━溶解氧,μg/L │总硬度,μmol/L │悬浮物,mg/L ──────────┼────────────┼─────────

<100 │<700 │<5

━━━━━━━━━━┷━━━━━━━━━━━━┷━━━━━━━━━

11 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

11.1 双水内冷和转子独立循环的冷却水质量,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双水内冷和转子独立循环的冷却水质量标准

━━━━━━━━━━┯━━━━━━━━━━━┯━━━━━━━━

电导率,25℃│铜│ pH

μS/cm │μg/L │ 25℃

──────────┼───────────┼────────

≤5 │≤40 │>6.8

━━━━━━━━━━┷━━━━━━━━━━━┷━━━━━━━━

11.2 冷却水的硬度按汽轮发电机的功率规定为:

200 MW以下不大于 10μmol/L;200 MW以上不大于 2 μmol/L。

11.3 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采用独立密闭循环水系统时,其冷却水的电导率应小于 2.0 uS/cm。

12 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12.1 锅炉启动后,并汽或汽轮机冲转前的蒸汽质量,可参照表13的规定控制,

且在 8 h内应达到正常运行的标准值。

表13汽轮机冲转前的蒸汽质量标准

━━━┯━━━━━┯━━━━━━┯━━━━┯━━━━┯━━━━┯━━━━│锅炉压力│电导率(氢│二氧化硅│铁│铜│钠

炉型││离子交换后,├────┴────┴────┴────│ MPa │25℃μS/cm │μg/kg

───┼─────┼──────┼────┬────┬────┬────│ 3.8~5.8 │≤3 │≤80 │─│─│≤50

汽包炉├─────┼──────┼────┼────┼────┼───│ 5.9~18.3│≤1 │≤60 │≤50 │≤15 │≤20

───┼─────┼──────┼────┼────┼────┼───

直流炉│ -- │ -- │≤30 │≤50 │≤15 │≤20

━━━┷━━━━━┷━━━━━━┷━━━━┷━━━━┷━━━━┷━━━━

12.2 锅炉启动时,给水质量应符合表14的规定,且8 h 内达到正常运行的标准值。

表14锅炉启动时给水质量标准

━━━━┯━━━━━━┯━━━━━━┯━━━━━┯━━━━━┯━━━━━炉型│锅炉压力│硬度│铁│溶氧│二氧化硅│ MPa │μmol/L │μg/L │μg/L │μg/L

────┼──────┼──────┼─────┼─────┼─────│ 3.8~5.8 │≤10.0 │≤150 │≤50 │─

├──────┼──────┼─────┼─────┼─────

汽包炉│ 5.9~12.6 │≤5.0 │≤100 │≤40 │─

├──────┼──────┼─────┼─────┼─────

│ 12.7~18.3 │≤5.0 │≤75 │≤30 │≤80

────┼──────┼──────┼─────┼─────┼─────

直流炉│─│≌0 │≤50 │≤30 │≤30

━━━━┷━━━━━━┷━━━━━━┷━━━━━┷━━━━━┷━━━━━

12.3 机组启动时,凝结水质量可按表15规定的指标开始回收。

表15机组启动时凝结水回收标准

━━━━━━┯━━━━━━━━┯━━━━━━┯━━━━━━━━┯━━━━━外状│硬度,μmol/L │铁,μg/L│二氧化硅,μg/L│铜,μg/L

──────┼────────┼──────┼────────┼─────无色透明│≤10.0 │≤80 │≤80 │≤30

━━━━━━┷━━━━━━━━┷━━━━━━┷━━━━━━━━┷━━━━━

12.4 机组启动时,应严格监督疏水质量。当高、低压加热器的疏水含铁量不大于400 μg/L 时,可回收。

13 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当水汽质量劣化时,应迅速检查取样是否有代表性;化验结果是否正确;并综合分析系统中水、汽质量的变化,确认判断无误后,应立即向本厂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建议。领导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使水、汽质量在允许的时间内恢复到标准值。下列三级处理值的涵义为:

一级处理值──有因杂质造成腐蚀的可能性,应在72 h内恢复至标准值。

二级处理值──肯定有因杂质造成腐蚀的可能性,应在24 h内恢复至标准值。

三级处理值──正在进行快速腐蚀,如水质不好转,应在 4 h内停炉。

在异常处理的每一级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尚不能恢复正常,则应采用更高

一级的处理方法。对于汽包锅炉,恢复标准值的办法之一是降压运行。

13.1 凝结水(凝结水泵出口)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见表16规定。

表16凝结水水质异常①时的处理值

表16凝结水水质异常①时的处理值

━━━━━━━━━━━┯━━━━┯━━━━━━━━━━━━━━━━━

││处理值

项目│标准值├─────┬─────┬─────

││一级│二级│三级───────┬───┼────┼─────┼─────┼─────

电导率(25℃)│有混床│≤0.20 │0.20~0.35│0.35~0.60│>0.60

(经氢离子交换)├───┼────┼─────┼─────┼─────μS/cm │无混床│≤0.30 │0.30~0.40│0.40~0.65│>0.65 ───────┼───┼────┼─────┼─────┼─────硬度│有混床│≌0 │>2 │ -- │ --

├───┼────┼─────┼─────┼─────μmol/L │无混床│≤2.0 │>2.0 │>5.0 │>20.0

━━━━━━━┷━━━┷━━━━┷━━━━━┷━━━━━┷━━━━━

注:①用海水冷却的电厂,当凝结水中的含钠量大于400μg/L时,应紧急停机。

13.2 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见表17规定。

表17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

━━━━━━━━━━━━┯━━━━┯━━━━━━━━━━━━━━━━━

││处理值

项目│标准值├─────┬─────┬─────

││一级│二级│三级───────┬────┼────┼─────┼─────┼─────

pH │无铜系统│9.0~9.5│<9.0或>9.5│ -- │ --

├────┼────┼─────┼─────┼─────

(25℃) │有铜系统│8.8~9.3│<8.8或>9.3│ -- │ -- ───────┴────┼────┼─────┼─────┼─────电导率(25℃) ││││

(经氢离子交换)│≤0.30 │0.30~0.40│0.40~0.65│>0.65

μS/cm ││││

────────────┼────┼─────┼─────┼─────溶解氧│≤7 │>7 │>20 │ -- ━━━━━━━━━━━━┷━━━━┷━━━━━┷━━━━━┷━━━━━

13.3 锅炉炉水异常时的处理值,见表18规定。

当出现水质异常情况时,还应测定炉水中的氯离子含量、含钠量、电导率和碱度,以便查明原因,采取对策。

表18锅炉炉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

━━━━━━━━━━━━┯━━━━┯━━━━━━━━━━━━━━━━━

││处理值

项目│标准值├─────┬─────┬─────

││一级│二级│三级──────┬─────┼────┼─────┼─────┼─────

pH │磷酸盐处理│9.0~10 │ 9.0~8.5 │ 8.5~8.0 │<8.0

├─────┼────┼─────┼─────┼─────

│挥发性处理│9.0~9.5│ 9.0~8.0 │ 8.0~7.5 │<7.5 ━━━━━━┷━━━━━┷━━━━┷━━━━━┷━━━━━┷━━━━━

END d:\gc\wqbz4.doc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

、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燃气蒸汽锅炉DCS控制系统方案

x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房3台10T蒸汽锅炉自控系统 控 制 方 案 xxxx电气系统

一:概述 xxxx电气是暖通、供暖节能、锅炉、热能设备等领域自动化控制的高科技股份制公司,是国最大的锅炉电脑控制器厂家。 xx公司于1995年在全国率先推出锅炉电脑控制器,至今已发展到全系列燃煤、燃油(气)和电热锅炉的电脑控制、PLC控制、小型和大型DCS控制和供暖节能控制,控制锅炉的吨位达到150t/h,并且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地位。目前xx公司产品已遍布全国,部分出口国外,近1000家国锅炉厂和11家外资锅炉厂配套使用,已成为我国锅炉控制的主流产品和著名品牌,是中国锅炉行业“工业锅炉控制标准”起草单位。 公司资质: 中国锅炉行业“工业锅炉控制标准”起草单位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级高新区企业 计算机软件企业 中国锅炉行业协会团体会员 二、控制对象和设备 10T燃油气两用饱和蒸汽锅炉3台,每台包括: ●程控器外置式燃烧器1台;风机功率12KW, ●给水泵2台,功率15kw(一主一备); ●循环泵 ●节能泵 由上述设备组成锅炉补水及蒸汽负荷输出系统。 三、关于标准 1、目前尚无锅炉控制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我公司执行的是xxxx公司企业标准Q/3201RTG01-2000,是 目前国唯一具有企业标准的锅炉电脑控制厂家。 2、我国工业锅炉控制装置的行业标准正在制定中,我公司为该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 3、本控制方案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及xxxx公司企业标准编制,全面满足招标方要求。 四:系统设计原则 我方在进行本控制系统设计时,将严格遵循以下系统设计原则:

安全性原则:由于锅炉属于压力容器,而且工作环境比较恶劣,因此,控制系统首先要保证的就是锅炉系统运行的安全性,这是首要设计原则。为了达到安全的目的,在一次仪表和二次仪表的选型上,要严格遵循行业规,从根源上保证系统的安全。 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针对控制系统的安全而言的,同样是为了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在控制系统设计时,要注意控制的层次和相应层次的操作等级、权限。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可靠控制系统分为三个等级:计算机上位监控子系统、实时控制子系统和就地强电手动操作子系统,本项目也将严格按这种方式来设计整体控制系统。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控制系统中选用的一次、二次仪表、PLC等产品都属于目前国和国际上的主流产品,同时,控制系统的结构是合理的,具有行业针对性的。 先进性原则:先进性原则是指在系统科学设计和元器件经济合理的前提下,要尽量保证控制系统符合国际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发展方向,保证本控制系统在5-10年仍属于比较先进的锅炉控制系统。 五、控制方案 根据燃气锅炉的运行特点,锅炉控制系统控制采用小型分布式控制系统,本系统由一个工程师站,两个操作员站作为集中监控平台;S7-300作为锅炉及辅机控制系统,一次仪表信号分别送入PLC ,由PLC 经智能逻辑运算后驱动燃烧、循环泵等相关设备;上位系统一方面接收下位机上传的现场信号进行数据显示及报表和记录生成,另一方面,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下位机进行管理,实时监控锅炉系统运行以保证整个锅炉控制系统绝对安全可靠。拓扑图如下: 上位机: I/O数据处理、回路控制和顺序控制、完成面向过程的全部监测、调节和运算功能。包括温度、压力的显示、各种复杂调节和先进控制算法,各种电机的起停等控制,相关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及连锁保护等。 PLC柜:现场数据采集及简单处理、现场执行机构驱动。 操作员站及工程师站:工控机采用研华品牌,P4,512MB存,250G硬盘,DVD光驱,显示器采用22寸DELL 液晶显示器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设备过负荷时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进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4、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5、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工业锅炉水质__GBl576—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锅炉水质GBl576—2001 代替GBl576—1996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1-10批准 2001-10-01实施 表1(完) 1) 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 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O2-3、HC0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 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 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 0.05mg/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1-)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 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 比值关系。

表2 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4.2MW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1)通过补加药剂使锅水pH值控制在10一12。 2)额定功率大于等于4.2MW的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除氧,额定功率小于 4.2MW的承压热水锅炉 和常压热水锅炉给水应尽量除氧。 4、直流(贯流)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其水质按表1中额定蒸汽压力为大于1.6Mpa、小 于等于2.5Mpa的标准执行。 5、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要求。 6、水质检验方法应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

锅炉用水标准

锅炉用水标准 时间:2007年11月2日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 合表1规定 表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1-10批准2001-10-01实施 1) 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 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O2-3、HC0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 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 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05mg/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1-)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 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

复试和修正此 比值关系。 5)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 4.2MW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锅炉水质标准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给水锅水 额定蒸汽压力, MPa≤1.0>1.0>1.6 ≤1.0 >1.0>1.6≤1.6≤2.5≤1.6≤2.5 悬浮物,mg/L≤5≤5≤5总硬度,mmol/L1)≤0.03≤0.03≤0.03 总碱度,mmol/L 无过热器6-266-246-16有过热器≤14≤12 pH(25℃)≥7≥7≥710-1210-1210-12溶解氧,mg/L3)≤0.1≤0.1≤0.05 溶解固形物,mg/L 无过热器 < 4000 <3500<3000有过热器<3000<2500 SO2-3,mg/L10-3010-30 PO3-4,mg/L10-3010-30 相对碱度游离NaOH/溶解固形物<0.2<0.2 含油量,mg/L≤2≤2≤2 含铁量,mg/L6)≤0.3≤0.3≤0.3 1) 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 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O2-3、HC0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05mg/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1-)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比值关系。 5)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给水锅炉水 悬浮物,mg/L≤20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定(最新版)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71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定(最新版) 1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包括燃煤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气蒸汽锅炉。 3使用锅炉的工厂应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和锅炉技术档案,包括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 4必须高度重视锅炉安全工作。各工厂厂长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职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

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按其严格实行。严禁酒后和上岗饮酒及脱岗。 5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以及锅炉安全的各种仪表,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6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没有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不得使用锅炉。锅炉水质化验员须经法定机关考核取证方可上岗。 7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修期,应及时组织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有安全隐患的锅炉投入运行,司炉工有权拒绝操作,并可直接向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报告。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炉胆、封头、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矫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等,应具有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方可进行修理。修理前应有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低压工业锅炉水质主要检测以下指标

: 1、给水硬度 2、给水氯根 3、给水pH 4、给水氧含量(小于6吨锅炉不用) 5、锅水总碱度 6、锅水pH 7、锅水氯根 8、锅水磷酸根 9、锅水亚硫酸根 具体指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l576—2001代替GBl576—1996 工业锅炉水质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 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 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1规定表1 项目给水锅水

额定蒸汽压力, MPa ≤ 1.0> 1.0> 1.6 ≤ 1.0> 1.0> 1.6≤1.6≤ 2.5≤ 1.6 ≤ 2.5 悬浮物,mg/L ≤5 ≤5 ≤5 总硬度,mmol/L1) ≤ 0.03 ≤ 0.03 ≤ 0.03 总碱度,mmol/L2)无过热器6-26 6-24 6-16 有过热器≤14 ≤12 pH(25℃)≥7 ≥7 ≥7 10-12 10-12 10-12 溶解氧,mg/L3)≤ 0.1 ≤ 0.1 ≤

0.05 溶解固形物,mg/L4)无过热器<4000<3500<3000 有过热器<3000<2500 SO2-3,mg/L4)10-30 10-30 PO3-4,mg/L 10-30 10-30 相对碱度游离NaOH/溶解固形物)5)<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铁量,mg/L6) ≤ 0.3 ≤ 0.3 ≤ 0.3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1-10批准2001-10-01实施 表1(完) 1)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下同。 2)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HC03-),下同。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 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 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 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 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 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 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 高操作水平。

锅炉水处理解读

165m3/h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技术方案 一、总则 根据用户提出的低压锅炉补给水的用水要求,本技术方案就165m3/h低压锅炉补给水系统的工艺设计、设备结构、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做出了详细说明,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方案和最新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1.1国产设备的制造和材料符合下列标准、规范、规定的最新版本要求。 1)DL5000-94《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DL/T 5068-96《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程》 2)DL5028-93《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3)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 4)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劳锅字(1992)12号《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6)JB/T2982-99《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7)HGJ32-90《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8)DLJ58-8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 篇)》 9)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 篇)》 10)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11)GB12145-8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12)HGJ34-90《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 13)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2进口设备或部件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所涉及的标准。 1.3对外接口法兰符合下列要求 1)87GB《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2)JB/T74-94《管路法兰技术条件》 3)JB/T75-94《管路法兰类型》 1.4衬里钢管及管件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规定要求: 1)HG21501《衬胶钢管及管件》 1.5设备外部管路的设计符合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 1)DL/T5054-1997《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 术规定》 2)HGJ34-90《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 1.6 当上述规定和标准对某些专用设备和材料不适用时,则采用材料生 产厂的标准。 1.7 供方提供反渗透膜所遵循的设计导则及设计和运行标准软件计算书。 2.系统概述 2.1 系统要求 2.1.1产水用途:锅炉补给水

工业锅炉用水水质标准

1) 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 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O32-、HCO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 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L。 4) 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l-)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

5) 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6) 仅限燃油、燃气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如对汽、水品质无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2规定。 项目给水锅炉水 悬浮物,mg/L≤20 总硬度,mmol/l≤4 总碱度,mmol/l8-26 pH(25℃)≥710-12 溶解固形物,mg/L<5000 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项目锅内加药处理锅外化学处理 给水锅水给水锅水 悬浮物,mg/L≤20≤5 总硬度,mmol/L≤6≤ PH(25℃)1)≥710-12≥7 溶解氧,mg/L2)≤ 含油量,mg/L≤2≤2 1)通过补加药剂使锅水pH值控制在10-12。 2)额定功率大于等于的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除氧,额定功率小于的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给水应尽量除氧。 4、直流(贯流)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其水质按表1中额定蒸汽压力为大于、小于等于的标准执行。 5、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同参数锅炉的要求。 6、水质检验方法应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

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给水:送进锅炉的水。主要由汽轮机的凝结水、补给水、生产返回水和各种热力设备的疏水等组成。 锅水:指在锅炉本体的蒸发系统中流动着受热沸腾而产生蒸汽的水。 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2009.3.23

《工业锅炉水质》 一、修订概况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的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20064862-T-469),对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进行的修订。 1、修订原则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修订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 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修订。 (2)连续性 GB1576自1979年颁布以来,经历了1985年、1996年和2001年三次修订,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标准,具有较好的适用性。近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该标准为确保我国工业锅炉安全运行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鉴于此,凡是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且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执行有效的内容,在新标准中均予以保留。GB/T1576-2008是在GB1576-2001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完善的。 (3)适用性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对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工业锅炉产品发展趋势,JB/T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的适用范围在2002年修订时已将工业锅炉额定压力扩大至小于3.8MPa,本标准在修订时适用范围随之扩大到小于3.8MPa。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近几年贯流锅炉、直流锅炉得到广泛应用,这种锅炉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已不适用于这类锅炉的要求;再则,用于工业锅炉的阻垢剂和除氧剂的种类日渐增多,效果也比原标准规定的药剂有所提高,新标准应适应发展的要求;另外,在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为了促进工业锅炉节能减排,修订标准时,对有关指标作出相应的规定。 (4)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我国锅炉水处理现状和现有的分析条件、技术水平、可能达到的程度进行修订。针对原标准中个别水质指标的测试方法难度较大,例如悬浮物测定,不少单位不具备测试条件,为此参照了国外和国内同类标准作了修改,以便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 (5)先进性 参考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的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使修订后标准的技术性、科学性、先进性有所提高。在修订本标准时,充分参考了ISO(国际标准)、JIS(日本标准) 、BS(英国标准)、美国ASME的锅炉水质导则等。 (6)针对原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标准本身的不足进行修订。 (7)根据试验结果和锅炉用户的实践经验修订水质控制项目的具体指标。 2、本标准与GB1576-2001的主要差异 ——根据我国政府入世时的承诺,使标准符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的规定,本标准性质由强制标准修订为推荐标准; ——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进行编写,增加了目次、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章节; ——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锅炉,并规定了本标准不适用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最终版)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

工业用水标准

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 2009.3.23

《工业锅炉水质》 一、修订概况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的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20064862-T-469),对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进行的修订。 1、修订原则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修订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性 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修订。 (2)连续性 GB1576自1979年颁布以来,经历了1985年、1996年和2001年三次修订,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标准,具有较好的适用性。近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该标准为确保我国工业锅炉安全运行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鉴于此,凡是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且能确保锅炉安

全运行、执行有效的内容,在新标准中均予以保留。GB/T1576-2008是在GB1576-2001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完善的。 (3)适用性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对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工业锅炉产品发展趋势,JB/T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的适用范围在2002年修订时已将工业锅炉额定压力扩大至小于3.8MPa,本标准在修订时适用范围随之扩大到小于3.8MPa。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近几年贯流锅炉、直流锅炉得到广泛应用,这种锅炉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已不适用于这类锅炉的要求;再则,用于工业锅炉的阻垢剂和除氧剂的种类日渐增多,效果也比原标准规定的药剂有所提高,新标准应适应发展的要求;另外,在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为了促进工业锅炉节能减排,修订标准时,对有关指标作出相应的规定。 (4)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我国锅炉水处理现状和现有的

锅炉水质指标及水质标准

锅炉水质指标及水质标准 (一) 水质指标 水质指标时表示水的质量好坏的技术指标。主要有以下几项: 1.悬浮物。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水过滤分离得到的不溶于水的物质的含量,单位mg/L 。 2.硬度(YD )。水中能够形成水垢或水渣的钙、镁盐的总含量,包括暂时硬度和永久硬度。 暂时硬度直重碳酸盐硬度,即23)(HCO Ca ,23)(HCO Mg 硬度,可以再加热煮沸过程 中使之沉淀消除;永久硬度指非碳酸盐硬度,包括钙,镁的硫酸盐和氯化物等。暂时硬度和水永久硬度简称暂硬和水硬。 表示硬度的单位有以下几种,其中(1)为我国法定单位,(2)及(3)是国外常见单位,也是国内过去的惯用单位。 (1)mmol/L (毫摩尔/升):每升水中含有钙、镁离子的一价毫摩尔数或钙、镁盐的一介毫摩尔数,及以一价离子为基点的毫摩尔数。它在数值上与过去使用的毫克当量/升相同。采用本单位便于进行化学反应计算;同时,既可以表示某种物质,也可以表示该物质中的正离子或负离子。 (2)德国度:与每升水中含10mg CaO 相当的钙、镁盐或钙、镁离子的含量,叫做1德国度或简称1度。 由于1mmol/L 的CaO 是28mg/L ,所以, 1度= 28 10 mmol/L=0.357mmol/L 1mmol/L=2.8度 (3)ppm (百万分单位):指1百万份水中含有1份3CaCO ,或者每升水中含有 1mg 3CaCO 这样的硬度。 由于3CaCO 的一价摩尔质量为50g/mol ,1mmol/L 3CaCO 是50mg/L 3CaCO ,所以有: 1ppm= 50 1 mmol/L=0.02mmol/L 1ppm=0.02×2.8度=0.056度 1mmol/L=50ppm 1度=17.86ppm 3.碱度(JD )。水中由于离解或者水解而使- OH 浓度增加的物质的总含量,称为碱度。 水中碱度主要由碱及碳酸盐、重碳酸盐、磷酸盐等构成。由碱直接离解出- OH 者叫氢 氧根碱度;由碳酸根、重碳酸根水解出- OH 者叫碳酸根碱度及重碳酸根碱度。 水中暂硬是钙、镁的重碳酸盐,在水中也水解出- OH ,因此暂硬也构成碱度,叫暂硬 碱度。暂硬碱度是碳酸盐碱度及重碳酸盐碱度的一部分。 纳与负离子构成的碱度,如NaOH ,3NaHCO ,32CO Na ,43PO Na 等,叫钠盐碱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压力在0.1Mpa以上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锅炉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和贯彻锅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年度锅炉大修理计划,并做好大修理计划管理和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年度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备品备件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定期开展锅炉及锅炉房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协助安全部门对锅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锅炉新材料、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公司锅炉的技术改造、业务管理以及使用、更新、转移、报废工作;负责主持建立完善锅炉设备的技术档案。 2.2 锅炉使用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企业颁布的锅炉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编制本单位年、季、月设备检修、备品备件计划;组织编写设备改造方案、新材料、新技术试用推广工作;定期组织本单位的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不断提高本单位锅炉设备的管理水平和锅炉综合技术素质;负责建立设备档案、技术资料,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转移、调试、更新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重大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3 研发中心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负责锅炉有关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立卷。 2.4 供应部负责订货与采购。 2.5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建设工程管理单位、安装单位共同负责联动调试。 2.6 安全环保部负责锅炉安全管理。 2.7 人力资源部负责锅炉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规划与选型 3.1.1 设备管理部应参与项目锅炉设备部分的规划调研工作,并从书面形式提出

锅炉水质指标及其监测意义

水质指标及其监测意义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中各项水质指标及其监测意义如下: (1)悬浮物指经过滤后分离出来的不溶于水的固体混合物的含量。悬浮物含量越高,水就越混浊。对于小型工业锅炉,如采用澄清的自来水作水源,运行中可不监测悬浮物含量。 (2)总硬度通常指水中钙、镁离子的总含量,是防止锅炉结垢的一项很重要的指标。对锅炉来说,水中的硬度越小越有利于防止结垢。 (3)总碱度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的一类物质的含量。由于碱度物质能与硬度物质反应,生成疏松的水渣,可随排污除去,从而防止锅炉结垢,所以工业锅炉的锅水必须保持一定的碱度。但锅水碱度太高,易影响蒸汽品质,有时还会引起碱性腐蚀,因此锅水碱度应维持在一定的范围内。 (4)pH值即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是表示溶液酸碱性的一项指标。pH值的范围为0~14,pH=7时为中性,pH<7时为酸性,pH>7时为碱性。通常要求锅炉水质达到一定的碱性,有利于防止腐蚀和防垢。 (5)溶解氧指溶解在水中的氧气含量。水中的溶解氧易造成锅炉设备和给水管道的腐蚀,所以应尽量除去。 (6)溶解固形物、电导率和氯离子溶解固形物也称为蒸发残渣,可近似地表示水中的总含盐量。锅水溶解固形物含量的变化可直接反映出锅水的浓缩程度,当其含量过高时,易造成蒸汽大量带水,恶化蒸汽品质,严重时还会发生汽水共腾,因此需通过合理的排污来控制其含量。由于溶解固形物的测定较为繁杂且费时,一般锅炉运行中常用测定方法简便的电导率或氯离子来代替,但它们之间的比值关系需

经测试确定,并定期校正。 (7)SO32-(亚硫酸根) 该项指标是为采用加亚硫酸钠来除氧的锅炉而设的,不加亚硫酸钠的锅水无亚硫酸根。 (8)PO43-(磷酸根) 磷酸根可消除残余硬度,防止结垢,并可在金属表面形成磷酸铁保护膜,减缓腐蚀,所以锅内常加入磷酸盐水处理剂。监测磷酸根可更好地控制磷酸盐的加入量。 (9)相对碱度指锅水中游离氢氧化钠的量与溶解固形物的量之比值。是为防止锅炉胀接或铆接部位产生苛性脆化而定的一项指标。对于全焊接锅炉,一般不会发生苛性脆化,所以可不控制该项指标。 (10)含油量天然水一般不含油,所以平时可不作监测,但当水源水受油污染时,应监测含油量,以确定是否可作锅炉给水。 (11)含铁量指水中所含有的总铁离子含量。这是2001年水质标准修订时,针对燃油燃气锅炉的给水新增的控制指标。这主要是由于通常燃油燃气锅炉受热面的热负荷较高,如给水含铁量较高,易造成锅炉结生氧化铁垢,并会引起沉积物下的腐蚀。 三、锅炉水质日常控制及锅炉的排污 1.水质简化分析指标及其控制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的各项指标中有的只需定期监测即可,有的则需每班监测,即称为日常简化分析。一般简化分析的控制指标为:pH 值、硬度、碱度和氯离子;对于用除氧器除氧的还需测给水的含氧量;对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1.0hPa的锅炉,还应监测锅水磷酸根含量。 一般日常运行中,水质不合格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1)给水硬度偏高采用钠离子交换处理时,给水硬度超标常由

蒸汽锅炉系统

6蒸汽锅炉 6.1定义 蒸汽锅炉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热能,把水加热成为蒸汽的机械设备。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的原义是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是指燃烧燃料的场所。 锅炉中产生的蒸汽可直接为生产和生活提供所需要的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蒸汽锅炉承受高温高压,安全问题十分重要。即使是小型锅炉,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也十分严重。因此,对锅炉的材料选用、设计计算、制造和检验等都制订有严格的法规。 6.2蒸汽参数 6.2.1饱和蒸汽 饱和蒸汽,是指饱和状态下的蒸汽,是由气体分子之间的热运动现象造成的。 当液体在有限的密闭空间中蒸发时,液体分子通过液面进入上面空间,成为蒸汽分子。由于蒸汽分子处于紊乱的热运动之中,它们相互碰撞,并和容器壁以及液面发生碰撞,在和液面碰撞时,有的分子则被液体分子所吸引,而重新返回液体中成为液体分子。开始蒸发时,进入空间的分子数目多于返回液体中分子的数目,随着蒸发的继续进行,空间蒸汽分子的密度不断增大,因而返回液体中的分子数目也增多。当单位时间内进入空间的分子数目与返回液体中的分子数目相等时,则蒸发与凝结处于动平衡状态,这时虽然蒸发和凝结仍在进行,但空间中蒸汽分子的密度不再增大,此时的状态称为饱和状态。在饱和状态下的液体称为饱和液体,其对应的蒸汽是饱和蒸汽,但最初只是湿饱和蒸汽,待蒸汽中的水分完全蒸发后才是干饱和蒸汽。 6.2.1过热蒸汽 当湿蒸汽中的水全部汽化即成为饱和蒸汽,此时蒸汽温度仍为沸点温度。如果对于饱和蒸汽继续加热,使蒸汽温度升高并超过沸点温度,此时得到的蒸汽称为过热蒸汽。

6.3蒸汽锅炉房 6.3.1蒸汽锅炉房给水 蒸汽锅炉房所需总给水量应按正式计算 G=K×(G 1+G 2 ) 式中G——锅炉房所需总给水量(m3/h) K——附加系统K=1.1 G 1 ——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的给水量 G 2 ——锅炉房其它设备所城水量 6.3.2锅炉给水泵的选择和设置 1、锅炉给水泵台数应能适应锅炉房负荷变化,应设置工作备用泵,当最大一台给水泵停止运行时,其余的总流量应能满足所有运行锅炉所需给水量的110%。 2、采用电动给水泵为常用给水设备时,宜采用汽动给水泵为事故备用泵,其流量应 能满足所有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的20%-40%。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时,可不设置事故备用泵。 A、有一给电力负荷的锅炉房 B、停电后锅炉停止给水不会造成锅炉缺水事故,例如有如自动保护装置的燃 油、燃气锅炉 C、当采用汽动给水泵为电动给水泵的工作备用泵,汽动给水泵流量为所有运 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的20%-40%,且大于最大一台电动 给水泵的流量时,不需再设置事故备用泵。 3、给水泵的扬程 H=100P+20 式中H——给水泵扬程(m) P——锅炉工作压力(MPa) 6.3.3、锅炉给水系统应采取下列安全保护措施 1、锅炉和省煤器的每个进水管上,应在靠近锅炉或省煤器处依次安装截止阀和止回阀。 2、有省煤器的锅炉,应设置不经过省煤器直接向锅炉汽包供水的旁通给水管及切断阀。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页次: 4 修订状态:第1次修改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a设备过负荷时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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