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成员国、巴黎公约成员国、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PCT成员国、巴黎公约成员国、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PCT成员国、巴黎公约成员国、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申请国外专利中的巴黎公约和PCT途径的优劣势

申请国外专利中的巴黎公约和PCT途径的优劣势中国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途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PCT国际申请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巴黎公约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依据巴黎公约所规定的优先权,利用在一个国家所提交的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在12/6个月内,直接向有意在其获得专利授权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 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为12个月;对于外观设计申请为6个月),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委托申请国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不同国家的要求准备申请文件,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并且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过,则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PCT 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简称“PCT”途径),PCT国际申请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不做授权或驳回决定,申请人必须在PCT条约规定的日期(一般为优先权日起30个月)之前将其PCT国际申请进入指定国的国家阶段,并通过该国的独立审查,才能获得授权或

驳回结果。通过PCT申请可以把进入具体国家的最终时限由巴黎公约所规定的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并且PCT国际申请阶段会得到国际检索局出具的检索报告,从而对申请的前景可以有一个初步的判断。虽然PCT申请本身也必须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提出,但对中国申请人来说,由于PCT申请可以用中文提出,无需增加翻译工作,申请文件的准备时间可以大大缩短。 PCT国际申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狭义的PCT国际申请就是指申请人依据PCT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行为。广义的PCT国际申请,不仅包括狭义的PCT 国际申请(国际阶段),还包括以该申请文本为基础,30个月内,向PCT条约成员国请求获得国家专利权的阶段(国家阶段)。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 途径的优劣势 PCT国际申请相比巴黎公约途径,到具体国家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的时间要长的多,给申请人的申请决策提供了更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可以利用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对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进行初步评估,并结合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是否要到具体国家去申请。可以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适配置。 PCT国际申请途径相比巴黎公约途径而言,需要“多付出”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作业及答案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作业及答案一、单选题 1、贸易自由化是指(D)A国家之间通过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条约与协定,抑制非关税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促进世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与生产。B国家之间仅通过双边的贸易条约与协定,消减关税壁垒,抑制非关税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促进世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与生产。C国家之间通过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条约与协定,消减关税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促进世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与生产。D国家之间通过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条约与协定,消减关税壁垒,抑制非关税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促进世界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与生产。 2、维护世界经济运行的三大支柱(D)。A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C世贸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3、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报复的种类不包括(A)。 A跨行业报复 B跨协议报复 C平行报复 D 跨部门报复 4、世界贸易组织在进行决策时,主要遵循的原则是(B)。A以发达国家的意志为主 B协商一致 C投票表决 5、一般来说,入世的步骤不包括(A)。A提前开放部分市场,以表明态度B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 C提出申请与受理 D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6、世贸组织成员可以互不适用的条件不包括(C)。A诸边贸易协议参加方的互不适用B在成为世贸组织成

员时,双方均可做出互不适用的决定C原关贸总协定缔约方转变成世贸组织原始成员已采取的互不适用不可以沿用D对新加入成员,在部长级会议批准前已通知部长级会议的前提下,可以使用;7、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不包括(D)。A 磋商 B专家组审理争端 C上诉机构审理D斡旋、调节和调停 8、在世贸组织中,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以下特点不包括(C)。A成员数目占绝大比重 B整体经济发展比较落后; C其货物和服务贸易在世界货物和服务所占比重接近1/2;D在世贸组织参与权,决策权谈判能力上处于弱势地位。 9、在世贸组织中发达国家成员处于主导地位的原因不正确的是(A)。A成员数目多 B经贸实力强大; C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直是世界分工和贸易中心D有巨大影响的经贸集团是以发达国家为主组成的。 10、在“乌拉圭回合”中,发达国家提出,将服务业市场准入问题作为谈判的重点。经过8年的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并于(A)正式生效。 A 1995年1月1日 B 2005年1月1日 C1985年1月1日 11、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来源包括(A)。A原始成员和加入成员B货物贸易成员和服务贸易成员 C入世成员和非入世成员 12、“乌拉圭回合”共历时(B)年 A 9 B 8 C10 13、对于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对加入议定书、工作组报告书进行表决,需经(C)的多数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A 1/2 B 3/4 C 2/3 14、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理论基础是( C) A 自由贸易理论

《巴黎公约》及WIPO管理的其他条约的

附件 《巴黎公约》及WIPO管理的其他条约的 未标明改动内容的拟议修正案案文 目录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 第13条 (3) 本联盟大会 (3) 第16条 (6) 财务 (6)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8) 第22条 (8) 大会 (8) 第25条 (11) 财务 (11)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3) 第10条 (13) 本特别联盟大会 (13) 第12条 (15) 财务 (15)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 1967年7月14日斯德哥尔摩补充文本: (17) 第2条 (17) 大会 (17) 第4条 (19) 财务 (19)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21) Article 5 (21) Assembly (21) Article 7 (24) Finances (24)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27) Article 9 (27) Assembly of the Special Union (27) Article 11 (30) Finances (30)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33) 第5条 (33) 本专门联盟大会 (33)

第7条 (35) 财务 (35) 《专利合作条约》: (37) 第53条 (37) 大会 (37) 第57条 (39) 财务 (39)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41) 第7条 (41) 本专门联盟大会 (41) 第9条 (43) 财务 (43)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 (45) Article 7 (45) Assembly of the Special Union (45) Article 9 (48) Finances (48)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51) 第10条 (51) 大会 (51)

下一届世贸组织总干事来自何方

白雪皑皑的美丽国度瑞士,刚刚结束深受世界各国瞩目的达沃斯论坛,又迎来了一场同样吸引眼球的竞选- - -九位候选人角逐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 1月29日至31日,有意争夺下任总干事一职的候选人纷纷在日内瓦亮相,递交竞选纲领、游说各方代表,与媒体见面问答。 现任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将于今年8月底卸任,自2005年起,他已连续两任、共八年担任这一职务。2012年12月,世贸组织已经展开了候选人提名工作,共有来自加纳、哥斯达黎加、新西兰、肯尼亚、约旦、墨西哥、印尼、韩国、巴西等九个国家向世贸组织递交了候选人名单。自1995年世贸组织正式运行起,这是首次总干事选拔出现了如此多数的候选人,竞争之白热化可见一斑。 有意思的是,世贸组织有一条不成文规定,即总干事通常由“发达、发展中成员”及“不同地区成员”轮流担任。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五位总干事分别来自爱尔兰、意大利、新西兰、泰国、法国。因此,观察人士预测,新一任世贸总干事将不会来自发达国家,也不会来自亚洲和欧洲,来自拉美和非洲的可能性更大。 九位候选人都颇具实力 世贸组织是全球最大的政府间贸易组织,被称为“经济联合国”,在全球经济及贸易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总干事的职责主要包括: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世贸组织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 过去,担任过世贸组织总干事的人都在商业、贸易和经济领域经验非常丰富,比如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新西兰前总理迈克尔.穆尔、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从目前的消息来看,此次有意出任世贸组织新掌门人的九位候选人也一个个身手不凡,均具有丰富的多边或双边贸易谈判经验,可谓“势均力敌”。除巴西候选人外,其他8位都是所在国现任或前任贸易或经济部长。 三名来自拉美国家的候选人具有相当实力。哥斯达黎加提名的是现任外贸部长安娜贝尔.冈萨雷斯,目前呼声很高,她曾于2006年至2009年任世贸组织农业和基础产品司司长。冈萨雷斯对媒体表示,在世贸组织的工作经历有助其竞选,“因为这让我能以内部人的身份深知世贸组织秘书处的运作,深知贸易谈判的玄机,深知在这里工作的专业性”。 墨西哥提名的埃米尼奥.布兰科.门多萨是前墨西哥贸易和工业发展部长,同时也是著名的经济学家,现年62岁的门多萨履历丰富,曾参与乌拉圭回合谈判并率墨西哥代表团参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他还在墨西哥与欧盟、日本、以色列以及拉美十国的自由贸易谈判中扮演关键角色,因此被当地舆论看好。 巴西提名的候选人是曾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的巴西常驻世贸组织代表罗伯托.阿泽维多。阿泽维多今年55岁,是一位职业外交官,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和经济事务,特别是熟悉多边贸易争端机制。他曾经出任巴西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代表、巴西驻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的代表、巴西驻国际通讯联盟的代表以及巴西常驻世界贸易组织的代表(大使级)。 来自非洲的两名候选人分别是加纳前贸易部长艾伦.约翰.夸杜沃.基耶雷马滕和肯尼亚推选的阿米娜.穆罕默德。基耶雷马滕现任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协调员,此前他已获得非洲联盟所有成员支持。阿米娜.穆罕默德曾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之前力推世界公平贸易协议。 其余候选人分别是印度尼西亚文化旅游部长冯慧兰、韩国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长朴

巴黎公约和PCT申请的流程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流程: (1)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2)自上述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内(外观设计),由涉外代理机构将该项发明创造向申请人期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各提交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然后由这些国家按照各自本国法律对该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二、通过PCT途径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流程: (1)国际阶段: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2.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专利申请,并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据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根据以上的检索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国际公布专利申请。国际局将于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4.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 5.国际初审单位出据国际初审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2)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31个月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要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程序。 申请人一般先申请中国专利,在一年内,以中国专利申请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提出PCT 国际申请,也可以直接提出PCT国际申请。 PCT申请的好处: 1. 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可以在各个国家获得同一个申请日; 2. 从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的授权前景, 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 3. 以最小的花费,可以将是否进行国家申请的决定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有些国家可以推迟到32个月,可以更好地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 4. 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创造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并有更充裕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各国专利局审查; 5. 国际阶段有多次修改文本的机会,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成员国均有效力。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互惠原则(Reciprocity)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 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体现: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第一,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即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第二,当一国或地区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员过去已达成的开放市场的优惠待遇,老成员就会一致地要求新成员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现行协定、协议的规定缴纳“入门费”——开放申请方商品或服务市场。 第三,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历史充分说明,多边贸易自由化给某一成员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一个国家自身单方面实行贸易 自由化的利益。因为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进行关税、非关税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及服务市场开放时,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其他贸易伙伴对这种自由化改革的反应,如果反应是良好的,即对等地也给予减让,则获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则较小。相反,在世贸组织体制下,由于一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是在获得现有成员开放市场承诺范围内进行的,自然这种贸易自由化改革带来的实际利益有世贸组织机制作保障,而不像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利益那么不确定。因此,多边贸易自由化要优于单边贸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大国。

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 (1)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 (2)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5)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 规章; (6)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 (7)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 (8)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 (9)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 (10)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 (11)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 (12)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英文版

(1883年3月20日签定,我国于1984年11月14日加入) 1900年12月14日在布鲁塞尔修订;1911年6月2日在华盛顿修订;1925 年11月6日在海牙修订;1934年6月2日在伦敦修订;1958年10月31日在里斯本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修订. 第一条(本联盟的建立:工业产权的范围) ① 为了便于识别各条的内容,特增加了标题.(法语)签订本中无此标题 . (1)适用本公约的国家组成联盟,以保护工业产权. (2)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3)对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适用于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谷类的粉. (4)专利应包括本联盟国家的法律所承认的各种工业专利,如输入专利、改进专利、增补专利和增补证书等. 第二条(本联盟各国国民的国民待遇) (1)本联盟任何国家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本联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一切都不应损害本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因此,他们应和各该国国民享有同样的保护,对侵犯他们的权利享有同样的法律上的救济手段,但是以他们遵守对各该国国民规定的条件和手续为限. (2)但是,对于本联盟国家的国民不得规定在其要求保护的国家须有住所或营业所才能享有工业产权. (3)本联盟每一国家法律中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指定送达地址或委派代理人的规定,工业产权法中可能有要求的,均明确地予以保留. 第三条(某类人与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同样待遇) 本联盟以外各国的国民,在本联盟一个国家的领土内设有住所或有真实和有效的工商业营业所的,应享有与本联盟国家国民同样的待遇. 第四条 (A.至I.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发明人证书:优先权G .专利:申请的分案) A.(1)已经在本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的申请的任何人,或其 权利继受人,为了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在以下规定的期间内应享有优先权. (2)依照本联盟任何国家的本国立法,或依照本联盟各国之间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与正规的国家申请相当的任何申请,应认为产生优先权. (3)正规的国家申请是指足以确定在有关国家中提出申请日期的任何申请,而不问该申请以后的结局如何. B.因此,在上述期间届满前在本联盟的任何其他国家后来提出的任何申请,不应由于在这期间完成的任何行为,特别是另外一项申请的提出、发明的公布或利用、外观设计复制品的出售、或商标的使用而成为无效, 而且这些行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含答案)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一、名词解释 禁止性补贴:禁止性补贴在贸易实践中又称“红箱补贴”,是指世贸组织反补贴协议规定禁止成员方给予或者予以维持的补贴行为。由于禁止性补贴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反补贴协议对此类补贴以及维持此类补贴的行为予以严格禁止。 知识产权: 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这种税则在一个税目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使用不同的税率征税。 SPS: 非违约之诉:争端一方认为其依照有关协议所享有的利益由于另一成员国所采取的措施而遭到损害、已经丧失或协议任何目标的实现正在受到阻碍而引起的争端案件。 跨境交付: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质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视听、金融信息等)。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特别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或接受者。 商标:是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这些标记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案、颜色的组合。 关税升级:是设定关税的一种方式,根据这种方式设定的关税随着一个产品改变程度的深入而提高。 倒扣价格:即以被估的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出口产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规定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 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规定 1、国民待遇原则 缔约国国民; 非缔约国国民(在某缔约国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2、优先权原则 适用范围: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 适用条件:已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商标为6个月);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关于优先权的申请。 效力:在优先权期限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在先申请的撤回、放弃或驳回不影响该申请的优先权地位。

3、临时性保护原则 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第一次提交申请案起算。 4、独立性原则 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 5、最低标准原则 成员国立法只能高于公约规定,不能低于公约规定。 6、具体规定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以注册为前提,使用亦可成为认定的依据。 对于已在该国驰名的商标产生混淆的商标,成员国有义务拒绝或取消其注册并禁止使用。 厂商名称保护不以注册为条件。 ?航空运单的作用 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8.html ?明阳船务有限公司 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7.html ?浅论实际承运人的无单放货责任(上)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6.html ?必须结汇的外汇收入有哪几种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5.html ?船舶抵押权法条 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4.html ?从理发看移民加拿大生活的变迁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3.html ?安达海轮期租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项下租金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2.html ?有哪些新兴的签章方式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1.html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https://www.360docs.net/doc/e58035540.html,/l/gj/720360.html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的区别

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的区别?哪种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更好? 中国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途径

见参考,评估后决定是否进 入国家 授权所需时间时间长,可控性强时间相对短 授权难易程度国际阶段通过后、国家阶段 严格,国家正常程序 较易 费用及优惠额外付费,有政府补助;某些 正常费用,有政府补助 国家对PCT国家阶段申请的费 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 途径是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当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 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虽然PCT申请相当于“额外付费”,但PCT相对巴黎公约进入国外的好处在于: 1.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长,给申请人充分的决策时间、降低风险、节省费用。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可以利用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对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进行初步评估,并结合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是否要到具体国家去申请。可以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适配置。如果同时进入多个国家,巴黎公约就要在12个月内筹集到进入多个国家的大笔申请费用,而通过PCT途径则有充分的时间筹集资金。

2.—表多国,办理方便。只须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能得到一个可在多个国家生效的国际申请日,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3.进入国家阶段前提供报告,参考价值大,降低风险、节省费用。国际专利申请 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可以在进入其它国家之前得到一份高质量的。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如果国际申请经过了国际初步审查,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得到一份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做出的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不再进入国家阶段,以便节省费用。如果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不充分,进入多个申请国后均被驳回,将会损失较 4.缴费手续简捷。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 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缴费手续。 5.某些国家阶段申请费用低。某些国家对PCT国家阶段申请的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6.可用母语申请,方便灵活。申请的语言可以是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这为中国的外资企业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7.保护范围广,在国外提出“抵触申请”机会更多,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他人就该技术在这些国家获得专利权。申请人一旦发现在某个国家有“在该国际申请案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名词解释

1、技术标准 为产品或其加工及生产方法提供规则、准则或特性的、可以通用或反复使用的非强制性的文件 2、保障措施 指WTO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3、合格评定程序 用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技术程序。 4、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 5、服务 一方以提供活劳动(包括脑力和体力)的形式满足他方生产和生活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 6、知识产权(广义) 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也就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中所划分的范围 7、知识产权(狭义) 狭义的知识产权,也称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大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著作权包括作者权和传播权等。。 8、普遍优惠制 是发达国家承诺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 9、掠夺性倾销 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某一外国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以低于国内销售价格或成本的价格向该国市场抛售商品,以期挤跨竞争对手后再实行垄断高价,获取高额利润。 10国民待遇原则 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11、TRIP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共有以下八个方面: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记、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权和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12、TBT 是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其主要内容是:那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某些特征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认证、审批和测试程序所形成的不合理的贸易障碍。 13、GAT s 是指服务贸易总协定。GA 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 14、MFN 最惠国待遇。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15、SPS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是指缔约成员政府采取的防止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有害生物传入境内而采取的有关措施以及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维护生态平衡而采取的有关措施。

巴黎公约

第一条 〔本联盟的建立:工业产权的范围〕 ① 为了便于识别各条的内容,特增加了标题。(法语)签订本中无此标题。 (1)适用本公约的国家组成联盟,以保护工业产权。 (2)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3)对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适用于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谷类的粉。 (4)专利应包括本联盟国家的法律所承认的各种工业专利,如输入专利、改进专利、增补专利和增补证书等。 第二条 〔本联盟各国国民的国民待遇〕 (1)本联盟任何国家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本联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一切都不应损害本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因此,他们应和各该国国民享有同样的保护,对侵犯他们的权利享有同样的法律上的救济手段,但是以他们遵守对各该国国民规定的条件和手续为限。 (2)但是,对于本联盟国家的国民不得规定在其要求保护的国家须有住所或营业所才能享有工业产权。 (3)本联盟每一国家法律中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指定送达地址或委派代理人的规定,工业产权法中可能有要求的,均明确地予以保留。 第三条 〔某类人与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同样待遇〕

本联盟以外各国的国民,在本联盟一个国家的领土内设有住所或有真实和有效的工商业营业所的,应享有与本联盟国家国民同样的待遇。 第四条 〔A.至I.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发明人证书:优先权G .专利:申请的分案〕 A.(1)已经在本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的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为了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在以下规定的期间内应享有优先权。 (2)依照本联盟任何国家的本国立法,或依照本联盟各国之间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与正规的国家申请相当的任何申请,应认为产生优先权。 (3)正规的国家申请是指足以确定在有关国家中提出申请日期的任何申请,而不问该申请以后的结局如何。 B.因此,在上述期间届满前在本联盟的任何其他国家后来提出的任何申请,不应由于在这期间完成的任何行为,特别是另外一项申请的提出、发明的公布或利用、外观设计复制品的出售、或商标的使用而成为无效,而且这些行为不能产生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个人占有的任何权利。第三人在作为优先权根据的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以前所取得的权利,依照本联盟每一国家的国内法予以保留。 C.(1)上述优先权的期间,对于专利和实用新型应为十二个月,对于外观设计和商标应为六个月。 (2)这些期间应自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起算,申请日不应计入期间之内。 (3)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请求保护地国家的法定假日或者是主管机关不接受申请的日子,期间应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在本联盟同一国家内就第(2)项所称的以前第一次申请同样的主题所提出的后一申请,如果在提出该申请时前一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没有提供公众阅览,也没有遗留任何权利,而且如果前一申请还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间的起算日。在这以后,前一申请不得作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复习提纲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复习提纲 1 世界贸易组织的简称,成立日期及成员数目.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简称世贸组织. 1995年1月1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拥有160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2 中国入世谈判历程 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1986年7月,主要是酝酿、准备复关(GATT)事宜; 第二阶段从1987年2月到1992年10月,主要是审议中国经贸体制,中方要回答的中心题目是到底要搞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 第三阶段从1992年10月到2001年9月,中方进入实质性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围绕起草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 3 维护世界经济秩序的三大机构及其功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助建立多边支付制度;加强国际货币合作,通过提供短期贷款缓解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 世界银行:对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项目贷款,帮助他们兴建某些建设周期长、利润率偏低的重要项目。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 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 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4 乌拉圭回合的主要成果 (1)成立WTO,取代临时性的GATT (2)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框架更加明确,争端解决机制更加有效可靠 (3)进一步降低关税,达成更广泛的货物贸易市场开放协议,改善了市场准入条件 (4)就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达成协议 (5)在农产品和纺织品服装贸易方面,加强了多边纪律约束 5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 对gatt(关贸总协定)的继承与发展 (1)宗旨上的补充; (2)原则上的灵活性:例外规定; (3)法律规范上的继承性; (4)组织结构与管理职能上的接替性 (5)主持多边贸易谈判仍为主要职能 区别: 一.身份不同。世贸组织是永久性的,是国际法人,可享受联合国特殊机构待遇。Gatt是临时性的、政府性的多边的协定,是准国际贸易组织。 二.管辖范围不同。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遍及世界经济的所有领域,包括一些不完全是贸易领域的问题。劳工、知识产权。而gatt主要给货物贸易立些规章制度。 三.两者解决问题的权威不同。 (1)gatt成员国可以采取自愿方式。 (2)世贸组织管辖和实施的协议若与成员国国内政策有抵触,成员国要向世贸组织靠拢 (3)世贸组织规定了报复方法。伤害一方成员方要给予补偿,也可交叉报复。 6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和组织机构 职责:(1)负责世贸组织多边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 (2)为谈判提供场所

WTO重要成员国简介

WTO英 [,d?blju:ti:'?u]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界贸易组织 since 30 November 2015 , The WTO have 162 members in all. 世贸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headquarters in Geneva lake lemone Information about the institution:The WTO is a rules-based, member-driven organization — all decisions are made by the member governments, and the rules are the outcome of negotiations among members. 信息机构: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基于规则的,会员推动型组织——所有的决定是由成员国政府,和成员之间的规则是 谈判的结果。 Any state or customs territory having full autonomy in the conduct of its trade policies may become a member (―accede to‖) the WTO, but all WTO members must agree on the terms. This is done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a working party of WTO members and through a process of negotiations.任何国家或海关领土完全自治的行为其贸易政策可能成为(―加入‖)世贸组织成员,但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达成一致。这是通过建立一个世贸组织成员的工作小组,通过一个谈判的过程。 In brie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is the onl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ealing with the global rules of trade between nations. Its main function is to ensure that trade flows as smoothly, predictably and freely as possible.总之,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唯一的国际组织处理国家之间的贸易的全球规则。它的主要功能是确保贸易流动平稳,可以预见和自由。 ASEAN英[??si:?n] Association of South East Asian Nations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or ASEAN, was established on 8 August 1967 in Bangkok, Thailand, with the signing of the ASEAN Declaration (Bangkok Declaration) by the Founding Fathers of ASEAN, namely Indonesia, Malaysia, Philippines, Singapore and Thailand.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8日在曼谷,泰国,与东盟(曼谷宣言)声明的签署东盟的开国元勋,即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 The motto of ASEAN is ―One Vision, One Identity, One Community‖.东盟的座右铭是―一个愿景,一个身份,一个社区‖。 As set out in the ASEAN Declaration, the aims and purposes of ASEAN are: To accelerate the economic growth, social progress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in the region through joint endeavours in the spirit of equality and partnership in order to

《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简称《巴黎公约》)于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签订,1884年7月6日生效。《公约》经过七次修订,现行的是1980年2月在日内瓦修订的文本。原缔约国为11个国家:比利时、巴西、法国、危地马拉、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萨尔瓦多、塞尔维亚、西班牙和瑞士,到2002年9月19日,公约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4个成员。《公约》缔结时,缔约国的意图是使公约成为统一的工业产权法,但由于各国利害关系不同,各国国内立法制度差别也较大,因而无法达成统一,《公约》最终成为各成员国制定有关工业产权时必须共同信守的原则,并可起到协调作用。 《巴黎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公约》的主要内容有这样几项: 一、国民待遇原则。其成员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享受与本国国民同样的待遇。如果非缔约国国民在一个缔约国领土内有永久性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也享受与成员国国民同样的待遇。 二、优先权原则。成员国的国民向一个缔约国提出专利申请或注册商标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实用新型规定为12个月,外观设计、商标为6个月)享有优先权。即当向其他缔约国又提出同样的申请,则后来的申请视作是在第一申请提出的日期提出的。 三、专利、商标的独立原则。各成员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是彼此独立的,各缔约国只保护本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 四、强制许可专利原则。《公约》规定: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四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三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如在第一次核准强制许可特许满二年后,仍不能防止赋予专利权而产生的流弊,可以提出撤销专利的程序。《公约》还规定强制许可,不得专有,不得转让;但如果连同使用这种许可的那部分企业或牌号一起转让,则是允许的。 五、商标的使用。《公约》规定,某一成员国已经注册的商标必须加以使用,只有经过一定的合理期限,而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其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时,才可撤销其注册。凡是已在某成员国注册的商标,在一成员国注册时,对于商标的附属部分图样加以变更,而未变更原商标重要部分,不影响商标显著特征时,不得拒绝注册。如果某一商标为几个工商业公司共有,不影响它在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和取得法律保护,但是这一共同使用的商标以不欺骗公众和不造成违反公共利益为前提。 六、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如果被他人用于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商标权人有权自模仿注册之日起至少五年内,提出撤销此项注册的请求。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人,驰名商标的所有人的请求期限不受限制。 七、商标权的转让。如果其成员国的法律规定,商标权的转让应与其营业一并转让方为有效,则只须转让该国的营业就足以认可其有效,不必将所有国内外营业全部转让。但这种转让应以不会引起公众对贴有该商标的商品来源、性质或重要品质发生误解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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