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告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宁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4.09.07
【实施日期】2014.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公共场所组织文体娱乐、集会等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的活动,均应当遵守本通告。

二、本通告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公共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