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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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Q\企业编号-年代号

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electric scooter

****发布****实施

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滑板车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滑板车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3565-1993《自行车安全要求》

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动滑板车 electric scooter

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由直流电机驱动,不能人力骑行,用于休闲、娱乐、代步的低速车辆。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儿汇集的、同合同、同类型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

3.3抽查检验 random inspection

随机抽取检验批所进行的交收检验。

4检验

检验方式

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和抽查检验。

抽样

4.2.1抽样条件

4.2.1.1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样本的抽取可在批的形成中或形成后,所抽取的样本应能代表周期的制造水平。

4.2.1.2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样本的抽取应在批形成之后。

4.2.2抽样方案

4.2.2.1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样品为4辆,样品从需检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4.2.2.2 抽查复验

4.2.2. 抽样方案和抽查水平

按GB/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的规定执行,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3。

4.2.2. 接收质量限AQL

a)A类不合格:不允许;

b)B类不合格:AQL=;

c)C类不合格:AQL=15。

型式试验

4.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首次进口或出口时:

b)当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或主要配件变更,可能对产品的性能产生影响时;

c)质量不稳定,连续3次抽查检验不合格。

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

表1 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

检验结果的判定

4.5.1型式试验

4.5.1.1 型式试验结果符合下列要求的,判定为合格:

a)A类检验项目应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

b)B类检验项目应有九项(包含九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c)C类检验项目应有六项(包含六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d)上述b) 、c)两项不合格项整改后经检验全部合格。

4.5.1.2 型式试验的结果达不到前三项的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4.5.2 抽查检验

4.5.2.1 若发现有A类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4.5.2.2 若B类和C类不合格品分别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A,则判定该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 检验后的处置

型式试验

5.1.1 型式试验合格

型式试验合格后,该型式试验所代表的产品可提交抽查检验。

5.1.2 型式试验不合格

若型式试验不合格,该型式试验所代表的产品应暂停提交抽查检验,直到经整改消除不合格原因后重新提交型式试验合格。

重新提交型式试验时,可仅对不合格项目及整改过程中可能受到损害的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抽查检验

5.2.1 进口产品

对于不合格批,应出具检验证书。

5.2.2出口产品

5.2.2.1 对于合格批,应将发现的不合格品替换为合格品。

5.2.2.2 对于不合格批,经返工整理后允许重新检验一次。

6 其它

在正常仓储条件下,检验有效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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