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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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的性能与性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中药的性能是对中药作用性质和特征的概括,是依据用药后的机体反应归纳出来的,是以人体为观察对象。
中药的性状是指药物形状、颜色、气味、滋味、质地(包括轻重、疏密、坚软、润燥等),是以药物(药材)为观察对象。
前人往往将药物的性状和性能相联系,并用药物的性状,即一般所说的形色、气味、质地、入药部位等解释药物作用的原理。
意思是说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所表现的阴阳偏盛或偏衰。
清代医家徐灵胎总结说:
“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故能补偏救弊,调和脏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
”除了用上述“以偏纠偏”来解释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外,古人还对药物作用的物质基础进行了探究。
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前人不可能对这些物质进行深入细致的认识,所以长期以来,仍以药物的偏性来解释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
对药物作用可从不同角度认识,如作用性质、作用范围、作用趋势、作用强度、作用的益害性等。
药性寒热是从药物对机体பைடு நூலகம்阳盛衰、寒热变化的影响这一特定角度来概括药物作用性质,而不概括药物作用的所有方面。
因此,必须与其它方面的内容相结合,方能全面地认识和掌握药物的性能和作用。
药性寒热与治则:
《本经》提出“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
《周礼·天官》所载”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
”即是当时代表性的论述。
后来,由于五行学说的盛行和影响,这种原初的“滋味说”遂被改造成为“五味说”。
”五味”的提法在《尚书》、《周礼》、《左传》、《礼记》中皆有记载,其重点偏于四时五味饮食调养。
而在《内经分校逦堆?在内容和系统性上都大大超过了前一时期。
涩:
能收敛固涩,与酸味作用相似。
如龙骨、牡顿涩精,赤石脂、禹余粮涩肠止泻,莲子固精止带,乌贼骨收敛止血、固精止带等。
酸味药的作用与涩味药相似而不尽相同。
如酸能生津,酸甘化阴等皆是涩味药所不具备的作用。
苦:
能泄、能燥。
泄的含义较广,有指通泄的,如大黄泻下通便,用于热结便秘,有指降泄的,如杏仁降泄肺气,用于肺气上逆之咳喘。
毒性反应是指用药后引起机体损害性反应,往往因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与人的体质因素等也有密切关系。
正确地利用中药的治疗作用,尽量避免不良反应发生,即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这是临床用药的一条基本原则。
中药的性能是中药作用的基本性质和特征的高度概括。
中药性能又称药性。
药性理论是中药理论的核心,主要包括四气、五味、归经、升降浮沉、毒性等。
中药性能
中医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是由于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机体阴阳偏盛偏衰,脏腑经络机能失常的结果。
药物防病治病的基本作用,不外是祛邪去因,扶正固本,协调脏腑经络机能,从而纠正阴阳偏盛偏衰,使机体恢复到阴平阳秘的正常状态。
蓟物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各种药物各自具有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也称之为药物的偏性。
这些损害有种种表现,总其大要,或直接损伤本脏,或伐其所胜而伤及他脏。
故《内经》又提出了”五禁”等告诫。
这些论述对于指导临床用药。
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在《内经》论述的基础上,后世对五味的作用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发挥,拍合前人的论述和用药经验,分述如下:
辛:
能散、能行,有发散、行气、行血等作用。
一般治疗表征的药物,如麻黄、薄荷;治疗气血阻滞的药物木香、红花,都有辛味。
还必须与药物的具体功效结合起来,方能得到比较全面、准确的认识。
例如,紫苏、辛夷性味皆是辛温,都有发散风寒的作用,而前者发散力较强,又能行气和中;后者发散力较弱,而长于通鼻窍。
因此,性味与功效合参尤为重要。
第三升降浮沉反映药物作用的趋向性,是说明药物作用性质的概念之
一。
气机升降出入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基础。
故药性的确定是以用药反应为依据,病证寒热为基准。
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如黄芩,板蓝根对于发热口渴、咽痛等热证有清热解毒作用,表明这两种药物具有寒性。
反之,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或热性,如附子、干姜对于腹中冷痛、四肢厥冷、脉沉无力等寒证具有温中散寒作用,表明这两种药物具有热性。
第二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
药物和食物的滋味不止五种,辛甘酸苦咸是五种最基本的滋味。
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
由于长期以来将涩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伍关系,故习称五味。
药食的滋味是通过口尝而得知的。
由于药食“入口则知味,入腹则知性”,因此古人很自然地将滋味与作用联系起来,并用滋味解释药食的作用,这就是最初的“滋味说”。
随着用药实践的发展,对药物作用的认识不断丰富,一些药物的作用很难用其滋味来解释,因而采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并无辛味,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于治疗表证,后者有消痈散结作用,常用于痈疽疮毒初起或脓成不溃之证。
二者的作用皆与“辛能散、能行”有关,故皆标以辛味。
磁石并无咸味,因其能入肾潜镇浮阳,而肾在五行属水与咸相应,磁石因之而标以咸味。
一般来讲,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的药物,性属寒凉,具有温里散寒、补火助阳、温经通络、回阳救逆等作用的药物,性属温热。
药性寒热与药物功效的关系必须明确两点:
(1)药性寒热与药物功效是共性与个性、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药性寒热与八纲寒热相对应,是高层次上的抽象,而阴阳则是更高层次上的抽象。
药性寒热只反映药物影响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基本倾向,并不说明药物的具体作用。
由以可知,确定味的主要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由于药物滋味和作用并无本质联系,两者之间井无严密的对应关系,因而从古至今,五味学说在理论上和实际运用中出现不少分歧和混乱也就在所难免了。
而五味的实际意义,一是标示药物的真实滋味,二是提示药物作用的基本范围。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用“味”来提示、归纳药物作用的基本范围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例如,大黄有泻下攻积,清热泻火等作用,对于热结便秘之证,上述两项作用皆为治疗作用;对于冷积便秘之证,泻下攻积为治疗作用,而清热泻火便成为副作用,可造成寒凉遏伏阳气及苦寒伐胃等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常将大黄与温补脾胃的附子、干姜、党参、甘草等同用。
吴茱萸有温中止呕作用,故最宜于胃寒呕吐;对于胃热呕吐,其温中作用便成为副作用,故常与清热的黄连、桅子等同用。
因此,掌握药性寒热不能脱离其具体功效。
正如徐灵胎所说:
“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
而石杏之寒与黄连之寒迥乎不同。
”也就是说,对于药性寒热,不仅要从共性方面进行理解,还必须结合每一药物的具体作用,方能掌握其性寒或性热的特点。
(2)药性寒热是从特定角度概括药物作用性质,它只反映药物作用性质的一个侧面,而非所有方面。
随着认识的深入,前人也意识到两者的涵义、认识方法截然不同,不能混淆。
第一四气即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它反映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作用倾向,是说明药物作用性质的重要概念之
一。
《汉书艺文志·方技略》:
“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可知药性分寒温,不晚于西汉时代。
“药有寒热温凉四气”,则是首先由《本经》提出的。
宋代寇宗爽为了避免与药物的香臭之气相混淆,主张将“四气”改为“四性”。
他在《本草衍义》中提出:
“凡称气者,即是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则是药之性„„序例(指《本经·序例》)中‘气’字,恐后世误书,当改为‘性’字,于义方允。
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亦称辛香之气。
这样,辛就不仅与味觉,而且与嗅觉有关了。
古代对药物气臭的论述十分粗略,但对芳香之品的实际应用积累了不少经验。
随着中外交流的发展,外来香料、香药不断输入。
到了来代,由于香药盛行,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对芳香药物作用的认识也不断丰富。
芳香药除有能散、能行的特点外,还包含了芳香辟秽,芳香化湿,芳香开窍等作用。
性和味分别从不同角度说明药物的作用,二者合参才能较全面地认识药物的作用和性能。
例如,紫苏、薄荷皆有辛味,能发散表邪,但紫苏辛温,能发散风寒,薄荷辛凉,能发散风热。
麦冬、黄芪皆有甘味,前者甘凉,有养阴生津作用;后者甘温,有温养中焦,补中益气作用。
由于性和味都属于性能范畴,只反映药物作用的共性和基本特点,因此不仅要性味合参。
”但是,不论称四气,还是称四性,涵义都是一样的,都是指寒热温凉四种药性,而四气的称谓沿用已久,习称至今。
正如李时珍所说:
“寇氏言寒热温凉是性,香臭腥燥是气,其说与《礼记》文合。
但自《素间》以来,只以气味言,卒难改易,故从旧尔。
”四气中温热与寒凉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
温热,属阳,寒凉属阴。
温次于热,凉次于寒,即在共同性质中又有程度上的差异。
在《内经》中,根据五行学说,五味与自然界众多的事物、属性联系起来了。
在人体则以五脏为中心,五味、五色、五臭等皆与四时五脏相配属,故有“五味所入”,“色味当五脏”等论述。
至于其阴阳属性,则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
《内经》最早归纳了五味的基本作用;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同时还论述了过食、偏嗜五味对五脏系统的损害。
”《素问·至真要大论》谓: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指出了药性寒热与治则的关系。
阳热证用寒凉药,阴寒证用温,这是临床用药的一般原则。
王叔和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便是此意。
至于寒热错杂之证,往往来用寒药热药并用。
对于真寒假热之证,则当以热药治本,必要时反佐以寒药;真热假寒之证,则当以寒药治本,必要时反佐以热药。
中药的作用包括治疗作用和不良作用(不良反应)。
中药的治疗作用又称为中药的功效;中药的不良作用包括副作用和毒性反应。
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
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能消失。
副作用的产生固然与药物的偏性有关,更重要的是因为一味中药往往有多种作用,治疗时利用其一种或一部分作用,其它作用便成为副作用。
枇杷叶除能降泄肺气外,还能降泄胃气,用于胃气上逆之呕吐呃逆,有指清泄的,如桅子、黄岑清热泻火,用于火热上炎,神躁心烦,目赤口苦等证。
燥即燥湿,用于湿证。
湿证有寒湿、湿热的不同。
温性的苦燥药如苍术、厚朴,用于寒湿证,称为苦温燥湿;寒性的苦燥药如黄连、黄柏,用于湿热证,称为苦寒燥湿。
“苦能坚”的提法源于《内经》。
对于有些药物,通常还标以大热、大寒、微温、微寒等予以区别,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不同的进一步区分。
此外,还有一些平性药,是其寒热偏性不明显,实际上也有偏温偏凉的不同,称其性平是相对而言的,仍未超出四性的范围。
故四性从本质而言,实际上是寒热二性。
药性寒热温凉,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应的。
《素问·脏气法时论》:
“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
”后世举知母、黄相等苦味药用治肾阴亏虚、相火抗盛的痿证为例,认为苦能坚阴,并以“泻火存阴”之理解释之。
而泻火与存阴乃属因果关系,故“存阴”是间接作用,“泻火”才是直接作用。
因而苦能坚阴实与苦能清泄直接相关。
咸:
能软、能下,有软坚散结和泻下作用。
多用于瘰疬、缨瘤、痰核、檄瘕等病证。
甘:
能补、能缓、能和,即有补益、缓急止痛、调和药性、和中的作用。
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诸药等。
某些甘味药还具有解药食中毒的作用,如甘草、绿豆等,故又有甘能解毒之说。
酸:
能收、能涩,即有收敛固涩作用。
多用于体虚多汗,久泻久痢,肺虚久咳,遗精滑精,尿频遗尿等证。
如山茱萸、五味子涩精、敛汗,五倍子涩肠止泻,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等。
如海藻、昆布消散瘰疬,鳖甲软坚消胺,芒硝泻下通便等。
淡:
能渗、能利,有渗湿利水作用,多用于治疗水肿、小便不利等证,如猪苓、获苓、薏苡仁、通草等。
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瓜之酸,芒硝、食盐之咸等。
后来由于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味解释和归纳药物的作用。
气机升降出入发生障碍,机体便处于疾病状态,产生不同的病势趋向。
病势趋向常表现为向上(如呕吐、喘咳),向下(如泄利、脱肛),向外(如自汗、盗汗),向内(如表证不解)。
能够针对病倩,改善或消除这些病证的药物,相对说来也就分别具有向下、向上、向内、向外的作用趋向。
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表示发散,沉表示收敛固藏和泄利二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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