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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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推进医院公务用车和业务用车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综合使用效益,确保用车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务和业务用车指用于正常公务需要临时性应急和业务保障用车,包括参加各类会议、紧急突发事件处置、接送院内外专家、业务工作检查等。
(三)医院车辆调度由后勤保障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负责,非工作时间用车由值班人员协调安排。
(四)用车单位应提前1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后勤保障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安排用车,用车申请表统一存档保管。遇有紧急突发情况,先派遣车辆,后补办手续。安排用车时间如有冲突,区分轻重缓急或用车申请顺序予以安排。
(五)医院车辆每天下班后至第二天上班前及节假日均在指定位置停放,必要时按规定封存。禁止在医院内外乱停乱放。严禁私自出车。
(六)车辆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每次在车辆记录上登记后勤保障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充值和费用审核,财务、审计部门定期调取记录核查。
(七)加强驾驶员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考核,开展车辆检修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干净、车况良好、节油降耗、安全行车。
(八)车辆维修保养由后勤保障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负责在定点机构实施。车辆故障维修和更换配件时,先报告车况,说明原因,测算费用,后勤保障或相关专职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九)出车期间,在正规停车场停车并索取有效票据,不得私停乱放。
(十)车辆发生违章和事故,除对方全责外,按规定追究司机责任。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急救用车由"120"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行政用车由用车部门填单,领导批准后再出车。 二、车辆修理按本院车辆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由驾驶班长审核签字,车辆管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三、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驾驶班长,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四、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业务学习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六、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车载电话、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 一、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严禁24小时疲劳驾驶。 二、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换班。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 四、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五、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出车记录格及票据。 车辆交接班制度 1.本院车辆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 2.每车设一主驾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3.所有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接车驾驶员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作好登记。 6.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7.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8.车辆因未交接班发生擦碰、物品丢失,接班人员应及时向急救中心领导和车管办汇报,责任由前班人员承担。未按规定交接班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县委办公室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县卫计系统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我院以往有关行政公务车辆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和完善,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 一、车辆管理 1.医院办公室为我院公务车辆管理科室。救护车参加日常“120”值班,由医务科管理,由医务科、急诊科调派使用,办公室只负责救护车的油料与维修维护管理。 2.院领导宁德市内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并做好登记;院领导宁德市以外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合理派遣并做好登记。中层干部5人以上公务外出可申请公务用车,需提前至少一天到办公室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超出宁德市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特殊情况县城内临时用车,由办公室视情况安排。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专家接送或者外单位调车,宁德市内报告分管院长,宁德市以外报告院长,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及时予以安排。凡未事先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3.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
则或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 4.严格执行定点停放。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或在指定地点停放的,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放他地。 二、用车费用 1.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提前一个月做好用油预算,汽车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的充值费用审核由办公室负责,由财务科负责具体充值、并记录油耗对应的里程。对于超预算用油的,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做补充预算并说明理由。 2.高速公路通行费(ETC卡)充值,提前一个月做好预算,由驾驶员负责充值,凭票报销。对于超预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做补充预算并说明理由。 3.财务科负责对各项费用进行统计,以利制定合理的消耗标准。 4.用车费用原则上每月集中报账一次,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三、车辆维修、维护管理 1.车辆维修、维护包括更换轮胎、日常洗车必须在定点机构进行。具体按我院与定点承修企业签订的车辆定点维修、维护协议执行。 2.承修企业应根据我院要求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进行维保前检查,并填写包含维保项目、报价等具体内容在内的维修预算申报单(报修单),由办公室签字确认,承修企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1条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为你带来了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范文。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
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门西侧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范文二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商店、浴池送货车辆及工作人员平时进出校门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送货车辆进出学校的规定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康雅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一、急救用车由"120" 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行政用车由用车部门填单,领导批准后再出车。 二、车辆修理按本院车辆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本车辆责任司机本人报车辆修理申请,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三、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车队长,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四、建立车辆公里登记表格,记录出车公里,以备查询。 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六、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 一、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严禁24 小时疲劳驾驶。 二、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换班。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 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 3 分钟内出车。 四、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C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C 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五、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出车记录格及票据。 车辆交接班制度 1.本院车辆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 2.每车设一主驾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3.所有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接车驾驶员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作好登记。 6.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5 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7.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8.车辆因未交接班发生擦碰、物品丢失,接班人员应及时向急救中心领导和车队长汇报,责任由前班人员承担。未按规定交接班的双方负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做到正常维护保养,车辆使用合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包括: 二、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用车统一由院行政办公室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医院公务用车管理秩序; (二)确保公务用车用于公务,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公车转借他人使用; (三)严禁乱停乱放。在节假日和下班期间,公务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单位车库,不得在居民区、娱乐区等公共场所停放,因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使用结束后立即停放至单位车库,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导致车辆损坏或被盗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每辆公务用车年度内消耗费用额控制在预算范围(维修费除外); (五)实行全年公车费用支出情况报表公示制度,报表内容包括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耗油状况、补贴、过路费、停车费等。
三、公务用车申请程序 申请用车人员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内容包括:用车事由、出发地、目的地及里程、用车部门、用车时间、路桥费、审核人意见、乘车人数及乘车人员签名、驾驶员签名。紧急用公务用车,用车人员口头电话通知院行政办,院行政办核实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可直接派车,事后补签申请单。用车申请单作为报账依据。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原则 (一)公务用车的安排调度应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二)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原则; (三)坚持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和驾驶原则。 五、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一)医院每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本人负责车辆的维修、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以保证正常安全行驶。同时,专职驾驶员须负责及时办理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工作; (二)驾驶员要树立节约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 (三)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循交通规则,证件佩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驾驶时不得吸烟、饮食及闲谈等;若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的一切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负责。 (四)严禁“病车”上路行驶,不得将车辆乱停乱放。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 (讨 论 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节约型政府,高效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行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荆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用于从事公务管理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 公务用车配备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勤俭节约、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坚持以满足本单位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 定编和购置 第五条 公务用车编制按下列原则核定: (一)按领导职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二)按人员编制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三)按工作职能需要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1、具有固定标识的特殊业务用车,可根据国家或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的意见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2、财政拨款单位的19座以上载客汽车经过审批,纳入编制管理,不占车辆编制。 3、社会捐赠或上级下拨、奖励的车辆纳入编制管理。 (四)根据财力,以优先购买性能优,油耗低的省产车为主,对购买国产其它车辆的要严格控制。 第六条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一)区“四大家”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相对固定1辆公务用车。 (二)区直党政机关,按编制内人数每12人配备公务用车1辆;12人以上的,按12人的递增倍数配备车辆;不足12人的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大小可配备1辆公务用车。 (三)镇、办事处、管理区可配备公务用车1辆,经济发达地可增配1辆。 (四)一个单位有10名县处级离、退休干部的,可增配1辆车。 (五)检察院、法院办案工作用车,按编制内人数1人1座配备;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公务用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大小按编制内人数2人1座配备。 (六)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可以另外配备专门用车。 第七条 配备公务用车价格标准: 公务用车的购车价格包括购置车辆价格、交纳购置附加税及办证费用。 (一)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包括执法执纪办案用车),可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公务用车范围:共4辆,具体包括:奥迪(A6)2辆、皇冠 (2.5)1辆,别克商务1辆。 二、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办法 1.公务用车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提供服务,专车专用,公务用车不参与经营,不占公交服务中心上交学校的经营指标,不得参与公交服务中心的其他运营服务。 2.公交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做好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安全教育、考核、体检和车辆年审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确保出行安全。车辆运行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 3.公交服务中心负责上述车辆的调度,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要根据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车辆的调度并做好用车记录。 4.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上述车辆的运行状况,委派专人专职负责车辆运行日常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现有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公交服务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按实际运行公里数付费。 6.在保证学校领导及院士用车的情况下,其它单位的一些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中的空余车辆可以提供适量运营服务,但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并且交纳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公交服务中心运营车辆收费办法执行。费用由综合办公室与用车单位直接结算,划入学校公务车辆运行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车辆的运行成本。 7.公交服务中心以及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派人情车和出私车。凡发现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私自调派公务用车为其它单位服务或提供经营活动以及不按规定用车、弄虚作假等行
为,发现一次,给予公交服务中心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8.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统一安排,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对车辆的派出要以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的通知为依据来进行。原则 上不接受个人要车(包括校领导),若出现个人要车,调度室首先要与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派车。违者给予公交服 务中心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控制办法 1.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专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每年专项划拨和核算,综合办公室负责支出费用的审核及管理,与公务用车运行有关的费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入账。 2.公务用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统筹考虑车辆的新旧衔接、更新与淘汰报废事宜,同时负担新增车辆的购置费用。 3.人事部门负责核算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基本工资和校内工资,每半年划拨一次。基本工资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人事处审 核后直接划拨到驾驶员个人帐户;校内工资由人事处根据驾驶员岗位及相应职称确定标准,每半年一次划拨到财务处公务用车管理专用 帐户,由综合办公室和公交服务中心根据驾驶员工作量和《学校领 导及院士公务用车驾驶员量化管理细则》考核情况,具体量化考核 进行分配。 4.公务用车在公交中心均摊的水电暖、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务中心划拨。车辆管理费按实际行车里程核算,行驶里程以本车的里程表读数为准。 驾驶员必须保持本车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灵或损坏,须及时报 告车队负责人;在行驶过程中失灵或损坏的,由用车人出具证明,其行驶里程按运输线路图标注的里程计算。 5.驾驶员享有与办公室科员同等的差旅费补贴与住宿标准。学校领导或院士出差,驾驶员支付的餐饮费必须经过用车人签字,住宿、油料、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内凭派车单到综合办 公室审核报销。
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车辆使用,以医疗工作、学科建设为中心,遵循为临床医疗和临床教学服务的原则。 第一、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人,由120指挥中心急诊科调度出车,不得调作它用。司机24小时值班,接到出车通知后,白天5分钟内出车,晚上10分钟内出车。 第二、各科室业务用车,必须填写《汽车派车凭据》(车房取),由科室主任签名,提前1至2天向车房预约派车,车房根据医疗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司机提前5分钟在车场等候出车,以保证准时出车。 第三、各科室因学科建设的业务用车,填写《汽车派车凭据》由科室主任签名后,向车房预约派车,车房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临床医疗工作的前提下,优先派车。 第四,凡各科室公务用车需离开广州市区,均由总务科审批上报院领导,再安排用车。 第五,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因工作临时急需用车,需报总务科审批后,车房在车辆和人员许可的情况下安排出车,用车单位随后补填派车单。 第六、司机要严守工作岗位,车辆按规定地点停放,并做好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接到出车通知,准时出车。 第七、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等登记清楚。
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物资是发挥医院各项功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后勤物资管理是保障医院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的主要条件。医院物资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物资采购、保管和供应。总务科负责全院低值易耗品(包括布类复制品、医疗用品、行政用品、低值机电设备)、卫生材料(摄影材料、化验材料、其他卫生材料、氧气)、其他材料(印刷品、纺织品、办公用品、机电配件材料、建筑材料、油料及燃料、其他用品)以及公用设备、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等供应工作。为使医院物资进行有效流转,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规范物资领用的管理监控,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入库的检查验收、库存物资的保管、出库发放、记账核算统计、盘点、定时清仓查库等。 1. 仓管员根据各科室指定制单人编制的领物计划,对照库存物资存量,按项目名称、规划型号、数量等编制全院物资采购计划表,交总务科长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 在节假日放假前应根据临床科室的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以防医疗应急所需。 3. 物资入库做好验收,检查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以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健全物资保管制度,严格落实保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保证物资的安全完整。物资要分类摆放有序,及时登记实物卡,定期核对卡物是否相符。同时要定期查看物资的有效期限及物资储存情况,避免过失和变质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做好防潮、防晒、防虫蛀等工作,对所有物资都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5. 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资料齐全,及时给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doc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学校所有车辆在办公室下统一管理和调配。 2、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3、要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打扫,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确保行车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貌行车,文明行车。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在公务用车时,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去县里或出本市的,经请示校长后安排。 4、其它公务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租车,必须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现有车辆情况调派。 5、严禁私自调用车辆。私自调用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一切费用由私自调用车辆人员或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6、严禁私自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活动。 7、未经同意,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要做好出车情况登记,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9、驾驶员出差报销票据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 l、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差或重要活动用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后,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3、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持维修单到指定地点安排维修;一次维修费用在元以上元以下,由驾驶员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校长同意后,由驾驶员持维修单到指定地点安排维修;办公室分管主任全程参与修理监督。 4、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维修金额在元以上元以下,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办公室分管主任报校长同意后维修;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人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相关驾驶人员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经济赔偿损失费;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经济赔偿的损失费外,视情追究责任。 6、驾驶员擅自作主,未经请示同意,自行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7、按车辆保养规定,驾驶人员应做好车辆保养工作。
XX医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XX医院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一)医院公务车辆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活动原则上集中统一乘车,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车上下班,降低公车消耗。 (二)市城区内办公用车,由总务科合理派遣;市城区以外、市辖区以内的办公用车,须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市辖区外的办公用车必须由院长批准。 (三)各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总务科填写派车单,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领导审批后,由总务科统筹安排.凡未按规定填写申请单的科室,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核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四)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给予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停止工作。.
(五)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后,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总务科保管。 (六)每月核清行车里程、每百公里油耗、修理费、燃料费、违章、肇事等情况,实行单车核算,每季度报院领导审核一次。车辆费用支出情况经医院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并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修理费、燃料费情况. (七)医院公务车辆固定人员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八)总务科要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按时交纳有关费用.所有公务车辆的有关证件、年检及保险等资料统一由总务科保管。 (九)救护车用于院前急救和急危重症的出诊、转诊.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以适应抢救需要,保证随叫随到. 二、维修、燃油管理 (一)维修保养管理 1、定点修理保养。车辆修理由总务科安排人员会同驾驶人员一并到定点维修厂,当面议价,确定保修期,修后试车。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必须亲自到场(厂)监督维修过程。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局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车辆,是指市局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局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市局纪检小组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车辆驾驶人员相对固定,各站队基地车辆驾驶人员由本单位职工兼职,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须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市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根据油耗情况及行驶公里数进行定额管理。各站队基地车辆运行费用由市局办公室提出油耗计算及保养费用情况,经局务会讨论后,将车辆运行费用定在定额经费中。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底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市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每次出车前由用车科室填写派车单,在本地范围内不超过三天的由分管局长批准,超过三天或离开本地由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1、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以责任一律自负。 2、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因公用车须提前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 3、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4、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位置。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5、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6、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不搞特权。 7、车辆用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财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8、学校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车辆正常维护等管理制度。原 则上公务车每天均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患者及临床、公务用车,合理利用车辆资源,加强车辆管理,规范派车流程,做到用车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患者入院、出院、透析患者接送、专家上下班接送、来宾(来院参观、检查、会议等)、营销(准妈妈活动接送)、公务用车的调派管理。 三、工作流程 一)科室、部门患者出院、入院 1、各科室/部门提前3小时根据患者需求严格填写派车单,派车单上所列项目必须填写详细完整。派车单上须注明出发地点(如:出院病人须注明是从新医院出发还是从老医院出发;)派车单如未填写完整者办公室一律不予接单。 2、办公室接派车单后签字确认。 3、出院患者: 办公室根据派车单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通知出车司机及需出车科室。科室通知患者准备。 4、入院患者: 1)办公室根据派车单提前打印患者姓名、车次、到达时间、联系电话及送达科室交出车司机。 2)司机根据患者到达时间提前2小时同患者电话联系,询问车次情况。如无法联系到患者,需及时告知报车科室/部门,由科室/部门联系患者,并将联系结果及时反馈办公室。 3)确保联系到患者并确定患者到站时间后,司机方可出车接站。 4)如遇用车高峰,出车司机不能按时到达,办公室(或总值班)会联系患者,请患者见谅并告知所需等待时间。 5)司机将患者接至医院后,通知客服患者一起送至接收科室(如遇非工作时间司机直接将患者送至接收科室)。 5、特殊情况: 1)科室/部门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段内得知患者用车时间,电话联系办公室告知患者接送详细信息,由办公室先行填写,待上班后至办公室补签字。如办公室也处于非工作时间段内则联系当日总值班,由总值班填写派车单联系患者,调配出车司机,派车人员上班后至办公室补签字。 2)办公室非工作时间段内科室/部门人员因患者需报派车单,联系当日总值班人员,由当日总值班接派车单签字确认并根据出车时间联系患者,调配出车司机。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1、公务用车是指履行学校公务活动用车,主要包括:参加会议、活动用车;外事活动和来宾用车;校运动队、艺术团队等外出比赛用车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用车等。 2、学校公务用车应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因公务活动确需用车的,用车人应向学校校长汇报,经校长同意后通知总务处填好《派车单》,由总务处统一租车使用。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公务用车手续,在用车完毕后,应及时到校长室补办有关手续,手续不健全的视为非公务用车。 3、学校如组织师生外出参观学习、参加比赛、考试等用车,组织者要负责师生外出期间的安全,租用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 4、遇有碍行车安全的天气(大雪、大雾、大雨),无特殊情况不准派车。 5、为节省开支,互惠互利,应实行“租车就近”的原则。 6、租用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证照齐全,且办理了第三者责任保险手续。 7、司机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确保交通安全。 8、租车费用应参照市场运行价格,不得高价租车,用车人每次用车后应及时将核准的行车里程填入《派车单》,并签字确认作结算和备查依据。
9、除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私人用车费用当作公务活动用车费用报销。否则,一经查出,除收回用车费用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0、学校公务用车费用实行月结制,凭总务处派车单结算。 11、学校公务用车情况每季度在学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陈家顶小学 2011.3.28
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毕业论文致谢词 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
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院区车辆管理办法 (草案) 为保证医院门急诊大楼顺利施工,按期投运,鉴于我院外来流动车辆的不断增加,车辆管理压力逐渐增大,现有的公共停车位有限,外来就诊、治疗的患者车辆已无车位停放,给患者就医造成极大不便。也为了方便病人,给外来就诊、治疗的患者和办事人员提供方便的停车场所,经院长办公会决定,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院区车辆管理原则 1、院内车位、车库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 2、有车库的职工车辆一律进入车库,不得在其它车位停放。 3、职工车辆不得占用医疗区停车位。 4、车辆在小区行驶限速5公里,小区内严禁车辆鸣号。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其它污染品的车辆进入院区。 6、出租车原则上不准驶入院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有职 工随乘运送物品的出租车经当班保安许可后能够驶入,但落客或卸物后必须立即驶出不得停留。 7、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责任单位为保卫科。 8、各种车辆必须服从保卫科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 9、管理车辆的有关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有关制度管理
好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第二部分职工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 1、医院在家属区入口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凭卡进出。家属区划定 停车位,实行自愿报名、有偿使用,每车位每年元。原有车库的收费标准不变,凭卡出入。 2、医院工作区域禁止本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违者按医院相关规 定处罚。 3、凡需停放车辆的医院职工,凭行车证到医院保卫科办理车辆停 放卡,凭卡进出医院职工家属区,并在指定区域停车。 4、凡进入医院职工家属区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5、医院提倡步行或骑车上班。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对违反规 定并不听劝阻者,医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处罚细则 1、为保障院内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指机动车辆包括院内(职工、家属)车辆和外来车辆。 3、职工、家属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行车证、驾驶证在保卫科办理 机动车辆停放卡,无停放卡车辆不得停放于家属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