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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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同时结合
群众路线教育,不断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员服务群众的模范作用,在各
工程施工领域创建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综治和信访维稳工作。
一、组织设置街道、行政村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设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中、小型
企业党委(支委)设立综治维稳办公室。
二、工作举措
(一)当好调解员。调解村内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应街道、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辖区内其他矛盾纠纷。
(二)当好宣传员。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公德,劝导不良习俗,提高农村居民素质。(三)当好信息员。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向村“两委”(治保、调解主任)报告,配合村“两委”(治保、调解主任)处理好辖区内涉及村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四)企业部分参照调解员、宣传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参与处理企业内外部事务。
三、建立制度
(一)串门走访制度。经常串门走户,掌握民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调解邻里纠纷。重点
走访邻里不和、因病致困的家庭,以及性情偏激、易走极端人员。
(二)上岗登记制度。成员将统一制作工作牌并挂牌上岗;统一发放工作记录本,平时对掌
握的民情民意及调处的矛盾纠纷要有记录。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村调解主任处统计,享受“以案定补”。
(三)定期“问诊”制度。定期在村民说事点接受村民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如有需要,上门进行调解。
(四)联席“会诊”制度。与村“两委”(治保、调解主任)研究讨论疑难矛盾纠纷,提出化解
对策。对村民反映农村公共事务的建议和意见,有效进行梳理。
(五)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村“两委”(治保、调解主任)报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矛盾
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村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六)教育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培训,开展业务辅导,提高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
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评先奖优制度。依据工作表现、实绩以及村民认可度、满意度,对“闲事佬”成员在每
年年底进行评比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街道、村两级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切实
关心和支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保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正确
的发展方向。
(二)努力形成合力。街道党政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科要抓好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
牵头协调工作,司法所、村“两委”(治保、调解主任)要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三)积极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让更多的村民群众
了解、认同这一新举措,不断扩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努
力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按照工作要求、标准认真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确保矛盾
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乡有效推广并发挥积极作用。
(五)企业部分参照化解信访“四大重点”即着力功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