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统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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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我党对国民党的经济统战策略

抗战时期,我党政策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进行了重大调整,实现了由土地革命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转变。与此相应,我党经济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经济统战政策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既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般特点,也有其自身独特策略。

一、取政治之名,得经济之实

抗战前夕,国共就具体问题进行合作谈判时,双方大致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其中,在政治上,我党承诺拥护三民主义及国民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取消暴动政策及没收地主土地政策,停止赤化运动;取消苏维埃政府及其制度,现在红军驻地改为陕甘宁边区,执行中央法令与民主制度,其行政人员由地方推荐,中央任命,行政经费由中央另行支付。在军队问题上,我党取消红军名义,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服从中央军委及蒋委员长之统一指挥,准备国防需要而调赴前线参加作战,各级军政人员由其部队长官推荐,呈请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其编制人员给养及补充统照国军同等待遇(1)。由上述协议可以看出,相对于土地革命时期的政策,我党做了相当大的让步,起码在名义上承认了国民党的领导地位及军事编制上的隶属关系,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顺理成章的结果,即国民党须为我党行政区经费与军队给养及补充承担相应的责任。

抗战爆发后,我党积极向国民党催要军饷,以作为出兵抗战的条件。1937年8月,毛泽东代表我党两次向张冲去电,催发8月份三师全饷及开拔费。同期,还致电博古、林伯渠:出动日期以国民党发表宣言,发足经费为准,随时可以出动。另外,致电叶剑英并告潘汉年说,关于各项补充,望继续要求枪炮、棉衣、雨具及防毒面具。这表明我党以政治方面名义上的隶属关系,在积极争取经济支持,为我所需,为我所用。这一策略在毛泽东致叶剑英的另一份电报中更明确地体现出来:我们的方针以受阎锡山节制为有利,要求阎锡山发给军毯、炸药、子弹袋、手枪弹袋、皮衣及工作器具等各项必需品(2)。当然,这里的“受阎锡山节制”也只是名义上的节制而已。

我党采取这一策略方针体现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高度灵活性。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华民族处于存亡绝续的关头。国共两党大敌当前,实现合作一致对外符合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也是双方共同利益之所在。但是,国民党对土地革命时期的共产党心存结蒂,与共产党合作只是外敌当前的一种不得已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合作中限制以达到削弱乃至消灭共产党加强其一党专政目的成为国民党国共合作抗战政策的一部分。因此,在国共合作的前提下,迫使共产党在政治、军事上做出最大让步,以承认其领导地位是国民党的核心目标。我党曾就与蒋介石谈判的情况向国际汇报时指出:“总观蒋的谈话意图,中心在领袖问题。”(3)可见,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与共产党合作的核心条件在于共产党承认蒋及其政府的领导地位,并改编红军服从蒋的指挥。为顾全整个抗战大局,我党在这些问题上都做出了相应的承诺,但同时,我党坚持了陕甘宁边区的特区政府地位并确保了改编后的军队设某路军总部其军政首长由我方担任。这就为我党我军在抗战期间的独立自主提供了足够的回旋余地,从而使以蒋为首的国民党掣肘乃至控制我党的政治企图落空。而从另一方面看,在这种隶属关系名义下,我党却积极争取并接受国民党政府提供的各项费用补给,为我所需。毛泽东1938年3月与记者邓静溪谈话时说,八路军的经费,是由中央拨50多万(4)。林伯渠在边区1937年10月至1938年9月年度财政工作报告时指出,其中公路建筑费、抚恤和赈济费,主要是依靠中央拨款(5)。这里的“中央”即指当时的国民党中央政府。而此时,我军主力汇聚陕北,人口比较集中,但当地自然条件却相对较差,大生产运动还未开展起来,这对我军的物质补给非常不利。1938年2月毛泽东致电周恩来、叶剑英,其中说,经费困难万分,后方军费二月前共欠5万元,三月起每月差3.2万元,战士已三个月未发鞋袜费,干部三个月未发津贴费(6)。可见,即使争取为数不多的经济支持,对我军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但是,1940年后,国民党以种种借口停止向我军发饷及其他费用补给。不过,其做出的这项承诺却为我方留下口实,由此我党在与国民党的政治斗争中获得了一定的主动权。1940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为击破国民党反共进攻所提十二条谈判条件中提到,(三)华北部队无饷无弹,如再不发给,迫至无路可走,惟有渡河南下。……(九)取消何应钦

停发八路军饷之命令,要求立即发给十一月经费及十月余次(7)。1941年4月,毛泽东致电周恩来,其中说,请问国民党,八路军是否还准备发饷,如发则已,否则我们将向全国全世界(包括苏联在内)募捐,发起普遍的募捐运动(我们真正这样做),学叫化子讨饭吃的办法,因为国民党迫得我们没有路走,我们将要饿死了(8)。1944年,我党更向国民党明确提出,请政府在物质上充分援助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自1940年以来,政府即无颗弹、片药、文钱、粒米接济,此种状况请予以改变。同时还进一步要求,同盟国援助中国之武器弹药、药品、金钱,应请政府公平分配于中国各军,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应获得其应得之一份(9)。

抗战时期,我党在国共合作中采取的取政治之名,得经济之实的策略,一方面使我党我军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并以此成为维系国共合作的重要纽带;另一方面,也为我党开展独立自主的斗争获得了一定的主动权。当然,这里的“取政治之名”并不是象某些台湾学者所说的那样,是对国民党的“应付与欺骗”,从国共两党截然不同的性质及当时的历史环境来看,它实际上也是我党所做的极大让步,表明了我党以民族利益为重,摒弃前嫌的宽广胸怀;而“得经济之实”也只是我党所做让步的一个理所当然的结果,并不是我党的主要目的,我党的根本目的在于同国民党合作共同抗日,即使抗战期间我党积极向国民党争取经费及补给也是基于更有利于抗战的目的。

二、以经济交往促政治交往

抗战前,我党就积极与国民党军队开展经济交往。1936年4月,我党在致王以哲、张学良电中即提出“贵我双方订立互不侵犯及经济通商初步协定问题”(10)。同年8月,我党给杨虎城去信,谈到“切望贵部维持民众之纪律,并确保经济通商”(11)。而在与国民党八十四师师长高桂滋的信中则明确表述了双方的经济交往:“清涧贵部粮秣柴火,既属友军,自当尽力接济。但请阁下对敝方所需之物(如西药、布匹等)亦量为接济。”(12)西安事变后,我党即向阎锡山去信,要求“晋陕经济通商恳早日实行,恢复寻常关系”(13),而到1937年4月时此事就有了进展,“阎锡山与我们有商业来往”(14)。由此可见,我党与东北军、西北军以及阎锡山部都有经济交往,这些经济互动对促进双方交流及信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抗战爆发后,我党更是根据具体条件,积极灵活运用策略,加强与国民党各方面的经济交往。1937年9月,毛泽东致电博古、叶剑英,谈到,盛世才回电允为我们制皮衣5万件,派汽车送(15)。此后不久,便与新疆的周小舟去电说,目前,即请盛督办开始试运一小批皮衣(16)。此外,我党还加强与国民党的灾情互赈工作。1938年8月,毛泽东提出对何绍南派来的放赈人员应采取欢迎的态度,使受难的老百姓得到救济(17)。其后不久,毛泽东即向孔祥熙致信表示谢意:“边区瘠苦,难民伤员日增,此次蒙惠赈款,民困赖以稍苏,感纫无似。”(18)另一方面,我党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也对其他受灾区给予了一定的赈济。1939年9月,毛泽东在回复蒋鼎文的电中谈到,“边区亦有旱灾,仅次绥榆一等,勉为升斗之助,略尽邻里之心,辱承言谢,愧不被当,特电奉复。”(19)另外,我党还积极利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国民党军队的统战工作。1943年4月,陈毅与韩德勤会谈并记下备忘录,其中第八条规定,“为表示互助合作精神,双方在可能范围内,各以食粮及军用品等物资互相协助或借买以利抗战。”(20)1944年3月,我党在致滕代远、邓小平等人的电报中说,要利用阎锡山部经济困难,在连排班长及兵士中进行收买工作(我们以前无经验),以便必要时配合军事行动,……,经验证明,经济关系易成为政治关系之桥梁,不可忽视(21)。1944年,我党曾就与友军交朋友的工作经验进行通报,其中更进一步指出,“对某些拒绝与我来往的友军,可巧妙的设法扩大其生活困难,逼使之不得不改变对我之态度,以打开联络之门。”(22)(下,577页)

我党通过经济通商、经济互助、经济互赈及经济收买等多种方式开展的经济统战工作扩大了我党的政治影响,增强了国共双方的广泛交往,促进了我党统战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欲要统之,须先予之

抗战中,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关系趋于复杂化,双方既联合抗日,又相互防范;既有国共之间的冲突,又有国民党中央军与地方实力派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党灵活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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