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与《民事调解书》不同调解协议系案件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与《民事调解书》不同调解协议系

案件各

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与《民事调解书》不同。

调解协议系案件各当事人自行判断各方利益后。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协议。提交给法院。法院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

中文名,调解协议。

制作。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

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程序即告结束。《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 * 应当制作调解书。”法院调解书是指 * 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相互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 * 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

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项:一是诉讼请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的。调解书中也应当列明。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当写明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二是案件事实。即当事人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双方争执的问题。三是调解结果。即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

格式。法院调解书应当按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

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第一。首部。首部应当依次写明制作调解书的 * 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案由。第二。正文。调解书的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这部分内容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不能简略或疏漏。应当具体。明确而有重点地写在调解书里。避免当事人履行调解书时因有异议而发生新的纠纷。第三。尾部。调解书最后由审判员。

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

效力。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

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经 * 依法定程序认可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涉及到调解协议发生效力的时间。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首先。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

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 * 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 * 应当及时判决。其次是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2款规定。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和只记入笔

录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可以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后果:第一。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 * 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 * 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 * 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

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 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 * 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 * 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