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安全生产的定义及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的定义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7、“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一、总体要求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

重新构建了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意见》第4条、第9条、第17条分别对现行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提出改革要求,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由过去(2014年以前)的行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组成并负责,改革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共同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政各相关部门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简单的说,就是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由过去自上而下的“一条线”,扩展成为党政班子及相关部门“整个面”。

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的工作职责。《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014年,国务院安委会首次提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但各省市在具体落实工作中,普遍和安委会的要求存在差距。为把这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意见》直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了各级党委的工作职责,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项规定进一步阐明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决策水平。

二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了各级党、政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意见》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大多都是由主管领导统一组织领导并负责,导致业务管理与安全监管两层皮。为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意见》规定:地方各级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且要“失职追责”。将过去由主管安全领导一人承担各个行业领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改革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主管安全的领导,除了对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指导、协调的职责以外,与其他班子成员一样,只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是把党委有关部门纳入到了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以往,地方各级安委会全都是由政府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还从没有过将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相关部门纳入安委会的先例。《意见》要求,在保持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不变的基础上,将组织、政法等党委相关部门纳入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利于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四是直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按照《意见》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任务共7项: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3、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5、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

6、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7、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部门监管职责

2014年以前,由于监管职责不明确,包括我市在内的我国大多数省市,对没有专业执法部门监管的各行业领域,其安全工作大多由各级安监部门承担。例如:发电厂的行管部门是电监会,我市没有电监会,发电厂的监管职责落实不下去,2014年以前一直都是市、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监管,行管部门只侧重于业务管理。这种体制的弊端是,一方面由于安监部门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过于宽泛,不可能准确掌握每个行业领域的危险源和危险点,另一方面受安监部门人员限制,只能对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监管,无法实现全覆盖。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山东省关于“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的情况汇报后,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第一次提出“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

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目的是要形成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但3年来,由于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导致行管部门、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至今仍有一些行管部门以“没有执法权、没有专业机构、不会管、管不了”等种种借口,抵制、甚至拒绝履行监管职责。部门之间无法形成监管合力,成为困扰各级政府的难题。

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意见》第5条、第9条在原有“三个必须”原则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一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求各部门按照以上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定中。同时,《意见》将党政机关划分为四类,明确规定了每类部门的安全职责。分别是: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的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非煤、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承担本级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是指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是指虽然没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但对某些行业领域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如:粮食局、商务局、工信委等),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是指既没有行政执法权,也不分管行业的部门。如:团委、妇联、编办等),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以上四类部门,涵盖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所有机构。《意见》的以上规定,第一次明确划分了各类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从根本上厘清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彻底解决了各部门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问题,同时也为失职追责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意见突出强调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企业重大安全风险不能及时、有效管控,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等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导致90%以上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意见》第6条、第21条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上规定和要求,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既进一步细化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也明确了监管工作的重点和监管标准。

一是强调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见》强调: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是对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意见》指出: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意见》首次明确的将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共同列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对主要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不同层级的人员安全职责做出规定,为追究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依据,堵塞了煤矿等高危企业为规避安全责任,实际控制人故意不担任法人、逃避制裁的监管漏洞。

三是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由于我国安全准入门槛较低,加之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淡薄,导致安全保障极其薄弱。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的强大压力下,只能采取加大检查频次、细化检查内容等严格监管的方式,来努力控制事故发生,形成全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都在为企业担任义务“安全员”,企业的隐患要依靠监管人员去排查、监督整改,作为责任主体的企业,反而对自身隐患遮遮掩掩、打埋伏、视而不见,在主体责任落实上,形成了政府和企业本末倒置的不利局面。为了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法律约束,《意见》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标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企业和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严格了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意见》要求,借鉴“醉驾入刑”的立法思路,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格安全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

2011年5月1日,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将醉驾纳入刑事责任追究范围。机动车驾驶人达到醉酒标准,在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之前,就可以根据不同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114条、第115条)追究其刑事责任。“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与之相比,安全生产责任的刑事追究与司法的衔接明显滞后,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只有企业实施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并且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虽然实施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没有造成引发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前,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和“醉驾入刑”比较,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成本极低,不足以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震慑。

例如,重庆金山沟煤矿“10.31”、七台河景友煤矿“11.29”、赤峰宝马煤矿“12.3”等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超层越界开采都是直接原因之一,但是,根据《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号)等有关规定,超采矿井在没有引发事故,超采的煤炭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未达到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依法只能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或者并处罚款,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目前刑法对未导致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还是空白,致使一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企业的主体责任长期得不到有效落实,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由现在的必须以产生了实际危害后果为前提,修订为只要企业实施了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安全和财产造成了重大威胁的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在没有产生实际危害后果,即在没有因此引发事故之前,就可以直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为“把隐患当事故处理”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严格了对监管部门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

《意见》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追溯制都是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基础的,也就是说,今后对安全监管责任的追究,不再只是安监、煤管等专业监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的“专利”,而是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扩展到各个行管部门及相关领导,以及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安全管理、监管执法等各个工作环节。各相关部门只要未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履行相应的职责,都会成为“照单追责”的对象。例如:江西丰城“11·24”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调查初期,该市工信部门相关人员就首先被列为监管责任的追究对象。

首次提出安全监管“尽职免责”。《意见》第8条对安全监管工作首次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边界、履职内容和标准,这种不明确导致一旦发生事故,在责任追究中首当其冲的是安全监管部门。近几年,随着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不对等。在事故责任追究中,逐渐形成了监管人员“去检查的是失职,没去检查是渎职”、无论怎么尽职履责,只要发生了事故、哪怕是现场工人违章作业引发的事故,监管人员也必须得承担相应惩处的尴尬境地。

对此,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的执法人员反映强烈,影响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意见》借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提出出台监管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制度,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边界、履职内容、失职的确定条件作出明确规定,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衔接,一旦发生事故,或者是各类事故隐患治理没有落实,监管人员按照责任清单完全履行了自己的监管职责,将不再追究其监管责任;由于失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监管职责,将照单问责。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提出,将极大的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提高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关于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关于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各位同仁: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设施工安全会议,既是建筑行业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关系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的重要会议。主要是由于去年年底出现一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建筑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今天的会议是深刻分析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抓好十八大、春节前重要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扭转我市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局面,努力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实现零事故。特布置最近时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下面,就相关工作做简要发言: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城市容量的扩宽,建设任务重,但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侥幸心理非常严重,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导

致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施、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不严,疏于防范;教育不到位,施工单位工人普遍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缺乏相关技能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相对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局安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管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专业技术、商业保险、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科技装备、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 二、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一)改革审批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分级管理制度改革,取消甲、乙级资质分类,完善资质

条件。2020年底前取消资质审批,建立条件审查公告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布公告,变单一的行政监督为行政和社会双重监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快改革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审批制度。 (二)推进服务融合。扶持有实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发展壮大技术服务力量,建立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主体,通过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推动形成龙头企业,至2020年打造形成10家左右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在审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优先审查之前已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完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同一企业、同类事项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评价一体化,合并出具评价报告。 (三)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现场勘查记录,全面汇集与服务要求相关的资料。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服务活动前,要书面告知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项目、程序、收费参考标准、现场勘查图像影像证明和技术服务报告等项目,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底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底前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意见

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 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住建局的工作内容: 要强化对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严格要求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和实施监理;强化资质、资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在施工和监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约行为,严格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超资质、资格承揽工程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等突出问题。 二、施工企业的证照持有情况: 1、工程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4、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证、

检验合格证; 5、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证照。 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建筑起重及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及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论证制度;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意外伤害保险及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0、需要检查的其他制度。 五、施工企业的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 1、作业、办公、生活三区分离情况; 2、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及规范使用的情况;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或特殊结构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安全是我们建筑行业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安全是广大职工的最大福利,只有确保了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切切实实、真真正正的对其自身生活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现结合我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与自己平时工作实践中的积累,有以下心得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深入开展安全理念宣传教育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们必须注重开展安全理念宣传教育。成立由公司领导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方面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利用网站、施工安全手册招贴画等各种各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是最大的政治、安全是最大的福利、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的安全价值观;“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预防观;“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安全落实观和“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教育,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利用形式多样、生动直观的展示板悬挂安全生产理念、安全警句、安全格言等形式,使安全教育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抓好日常安全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注重加强安全文化的日常教育工作。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题,以施工安全规程为基础,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文化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同反“三违”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事故案例分析等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达到自保、互保、联保。在加强安全文化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竞赛”

活动,对成绩优异者进行丰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与职工的年终考核相挂钩,以此来提高职工主动学习安全文化知识的决心。施工安全会上,教育职工为了自身的安全、家庭幸福及企业不受损失,在工作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杜绝“三违”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安全人。从而实现了“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提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三、强化干部安全责任意识教育 项目部应该利用每天凑头会讲解干部在安全生产的地位和作用,强调项目主管负责人是当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作地点的安全负责人,强化制度,抓好落实。支持职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知识情权。干部坚持8小时工作制,做到与职工同上同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了安全责任及现场管理意识。 四、开展“我如何做好安全大讨论”活动 为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项目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发生于今年8月23日晚的台前县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刘奎斋框架中桥铁路施工事故中,最终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烈事故。从中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了职工的防突意识和安全意识。组织我项目部出现“三违”职工讲述自身违章经过以及自己的亲身感受,引导职工开展学习讨论,进行正反对比,通过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大讨论,提高了大家的安全责任性。大家一致认为,如果安全都能够从我做起,人人实现安全,那么,企业就能实现安全生产。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试题答案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的意见》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共70空,每空1分,共70分) 1.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2. 基本原则是坚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坚持源头防范)、坚持(坚持系统治理)。 3.《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目标任务中,到2030年的目标任务是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4.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责任。 5.《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6.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7.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8.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各级政府要对(同级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通知2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 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通知 集团各所属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国资办…2015]?263号),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快推进国资国企“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现将我集团开展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体系的建设和宣贯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分管领导要求定期对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的安全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布置、总结。 (三)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或组长,负责全面主持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委员会成员有变动时要及时根据实际人事任命进行调整。

(四)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设置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积极鼓励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配齐培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制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和流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直管领导汇报本岗位(班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每季度、年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公示,安全生产管理要和企业及个人的季度、年度考核以及评优评先挂钩。 (六)各所属公司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每年要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市安协举办的年度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各公司要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信息通畅、层层落实、定期考核、奖优惩差;要定期修编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进行评审并在安监部门备案,每年举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二、工作要求 请各所属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五落实五到位”有关文件材料及材料清单,以纸质版形式上报集团安监办。 联系人:倪前前联系电话:4898381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18日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试题(卷)与答案解析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试题 (答案附后) 、单项选择题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 )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 ) A. 党委主要负责 人。 B. 政府主要负责人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 A. 党的领导干部 B. 政府领导干部 C 。党政领导干部 D. 企业领导干部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 管执法体制”中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 重点充实 ( ) 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 A.国家、省 B.省、市 C 。市、县 D 。县、乡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应急救援管理 体制”中要求:按照( )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 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 ) A.政事分开 B.安全第一 C 。政企分开 D.预防为主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应急救援管理 体制”中要求:要健全( )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 急救援指挥平台。( ) A 。国家、省、市 B 。省、市、县 C. 市、县、乡 D 。省、市、企业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中要求: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 )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 C.政府分管副职 D.安全监管局局长。 中要求:实行( )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 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产委员会主任由 (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完善地方监

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当前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根源是思想意识问题,抓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指出,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充实执法力量,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消除盲区。 意见提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对监管执法责任边界、履职内容、追责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 统计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但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对未引发事故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只能施以行政处罚。借鉴“醉驾入刑”的立法思路,意见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等具有明显的主观

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同时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自2006年起我国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缴存标准不合理、事故赔偿能力不足,加之长期占压企业资金,实际缴存率、利用率偏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具有风险转嫁能力强、事故预防能力突出、注重应急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补偿等特点,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推进并积累了成功经验。意见取消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化解安全风险。 一些重特大事故教训暴露出,项目建设初期把关不严,必然为后期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意见提出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明确要求高危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审,方可审批,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严把安全关,坚决做到不安全的规划不批、不安全的项目不建、不安全的企业不生产。同时将此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些地区在事故调查结案后,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领域甚至同一企业类似事故反复发生。今后,我国将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对事故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于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责任人追究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鲜血去验证。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一: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会议,主要目的是 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对我市下步的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以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平稳发展。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一是近期全国建筑业的重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近期,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部分地区陆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7 月8 日,江苏徐州市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致使一围墙倒塌,将靠墙的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砸塌,造成3 人死亡;7 月30 日,江苏南京市东郊突发飓风,将一工程工人临时宿舍刮倒,造成5 人死亡、8 人重伤、13 人轻伤;8 月21 日,济南市一上千平方米的在建厂房突然坍塌,造成两名民工死亡,十余名受伤。这些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是我市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的趋势是好的。上半年,在工程数量和施工面积比去年都有较大增加的情况下,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着比较平稳的发展态势,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实施的施工现场标准化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推广。莱西市建筑总公司、中建八局青岛公司、中建一局青岛公司在全国标准化现场会期间,得到了建设部领导和各省市同行的高度评价。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安全生产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

事故隐患,有的还发生了死亡事故,可以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枝笔写作事务所 今年以来,我们就安全生产工作,下了不少文件,开了不少会,另外,在强化日�0 踩?喽郊觳榈幕?∩ 希?橹??沽肆酱稳?邪踩???蠹觳橐约按唇ㄎ拿鞒鞘泻头姥础7.捞&绲茸厂钪卫泶蠹觳椋?壳埃??械谌?伟踩???蠹觳槿栽诮?械敝校?梢运担?踩?觳槭遣患涠系摹�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很多的问题,也暴露出在安全管理上的许多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有的检查只有公司安全负责人自己,有的查而不改,有的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有的安全员经常不在现场,查问起来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有的只是挂名,有的不是专职安全员,而是一身多职; 现场安全管理松懈,管理人员违章指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试题(答案)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B )A.党委主要负责人。 B.政府主要负责人 C.政府分管副职 D.安全监管局局长。(第四条)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中要求:实行()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C ) A. 党的领导干部 B. 政府领导干部 C.党政领导干部 D. 企业领导干部(第八条)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中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C ) A.国家、省 B.省、市 C.市、县 D.县、乡(第十一条)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中要求:按照()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 A ) A.政事分开 B.安全第一 C.政企分开 D.预防为主(第十二条)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中要求:要健全()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B) A.国家、省、市 B.省、市、县 C.市、县、乡 D.省、市、企业(第十二条)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中要求: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 C ) A.科学性 B.可行性 C.一致性 D.针对性(第十三条)

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某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体同仁,对xx住建局x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我们xx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做法进行介绍,不当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我们xx住建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业内同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实现了连续多年建筑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平安形势,确保了我县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住建局年年被xx县委、县政府和xx市住建委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全结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并组成了以在位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 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设机构办公室,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了 组织健全、领导得力、制度落实;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xx建筑行业实际先后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了《xx建设工程文明施 工管理实施细则》、《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xx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计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文件, 有效指导、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工程项目从开 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这些文件已经成为工程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可循、有章可 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督员制度 我们对每一项新开工工程全部进行了安全监督员委派,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协议,明确了安全监督员的责任和权利,使每个工 程从开工到竣工,从阶段验收到日常巡查全部由监督员负责,进一 步将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人,从而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奖惩有依据。

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 安监总政法[2006]207号 颁布时间:2006-9-27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监 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理念,强调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2006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制定和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其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为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现提出以下 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责任保险对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 实现安全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还很大,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安全事故“易发期”。 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障社会安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国内外的经验和国内现实情况均表明,运用商业责任保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 年 12 月 9 日)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 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 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 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 存, 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 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 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 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 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 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 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 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 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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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知识试题【精品范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 见》知识试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知识试题 一、判断题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对)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是: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对)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中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错)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

见》要求: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对)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中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对)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中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对)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总结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总结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治工发〔〕12号)和省、州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从依法行政,促进我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1月1日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 一、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治工发〔〕12号)和省、州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就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腊安办〔〕1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排查范围与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1月1日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检查工作。 二、认真开展排查 根据《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水利、交通、建设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围绕排查范围和内容,按照职责于1月12日至2月26日对全县水利、道路交通、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排查工作中采取分级自查、全力排查、分类抽查等形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支部摸清底数,认真填写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表》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汇总表》,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将模清存在的问题底数和排查结果逐项目、逐问题进行对比核实。经排查,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主要工程项目共有19个,涉及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县级投资万元;排查项目中新建的10个,改建的9个;19个项目均按三同时进行开展,已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2个;已提取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和竞标未删减的工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

2018年临沂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四条) A.党委主要负责人 B.政府主要负责人 C.政府分管副职 D.安全监管局局长。 参考答案: B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中要求:实行()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第八条) A.党的领导干部 B. 政府领导干部 C.党政领导干部 D. 企业领导干部 参考答案: C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中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第十一条) A.国家、省 B.省、市 C.市、县 D.县、乡 参考答案: C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中要求:按照()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

现场救援时效。(第十二条) A.政事分开 B.安全第一 C.政企分开 D.预防为主 参考答案: A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中要求:要健全()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第十二条) A.国家、省、市 B.省、市、县 C.市、县、乡 D.省、市、企业 参考答案: B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中要求: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第十三条) A.科学性 B.可行性 C.一致性 D.针对性 参考答案: C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完善标准体系”中要求: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建立以()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第十四条) A.以强制性国家标准 B.以推荐性国家标准 C.以强制性行业标准 D.以强制性地方标准 参考答案: A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中要求:严格()领域安全准入条件。(第十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我县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工作的要求,以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重点,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严肃查处当前建设市场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建筑业和市政工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此次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未取得合法土

地手续违法建设,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是否未按规划批准条件擅自建设,是否进行了抗震、消防、防雷等专项验收,是否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2.建设单位执行招投标情况,依法承发包情况,是否存在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未依法招标,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违规肢解发包工程; 3.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达不到预售条件擅自预售,干扰市场行为; 4.建设单位是否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供应商; 5.总承包合同签订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6.工程款拨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 (二)施工单位市场主体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 2.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总包和分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到场履职情况;

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 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认真贯彻州、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规范生产安全行为,整治安全隐患,保障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以全市防范安全事故“打非治违”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管,抓过程控制;查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安全事故、减少较小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建筑施工死亡人数为零的目标,顺利完成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保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给予高度重视,完善管理机构和明确监管人员,将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具体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辨识、评估、建档、登记、监控和动态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三)严格监管,严厉追究。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力度。 (四)完善制度,稳步推进。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督促各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的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企业经营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切实把企业发展建立在稳固持续的安全保障基础之上,在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全方位、全过程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的理念。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确保事故死亡人数零增长,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综合管理指标达到考核合格以上要求,确保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根据与省食品公司所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内容和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行业、部门、工种,分别与所属单位、部门、班组、重要岗位以及招商招租、招标中标单位(个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形成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责任体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除矿山、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上述规定,海富达和惠迪森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余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设,是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自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设作为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来抓。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可根据所处行业和具体情况的差异,各有侧重。制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和培训制度,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宣贯实施方案

XXXX 《XXXXXX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实施意见》 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XXXXXXX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按照省厅安委办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贯对象及范围 XXXXX全体干部职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实施意见》,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营造“人人重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宣传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宣贯安排 (一)宣贯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责任分工: 为了宣贯工作能够达到效果,特设立《实施意见》宣贯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办公室,负责《实施意见》宣贯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各科室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宣贯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通读《实施意见》(网络自行查找),并于本月底前写一篇读后体会(各班组、科室留存)。 2.广泛开展宣传造势活动。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平台专题宣传《实施意见》,及时报道《实施意见》内容及本单位宣传贯彻活动动态;要在XXXXXX广场等醒目位置,利用展板、电子屏及张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意见》有关内容。 3.要认真研究《实施意见》落实措施,积极推动该意见各项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细心领会《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抓好《实施意见》在涉县收费站落地生根。 4.要将《实施意见》列入明年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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