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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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养老制度
篇一:浅谈中国古代退休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退休制度
【内容摘要】官吏退休后,国家为保证其特权,让退休官员按级领取俸禄,使退职者老有所养,老友所安,又使在职官员没有后顾之忧。
这退休制度有利于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
【关键词】退休退休制度统治阶级斗争
在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就称为“致仕”,意思即是“把官职归还给君王,不再当官”。
在唐朝,开始出现了“退休”这个词。
韩愈的《复志赋》就是退休回家后写的。
而《宋史》中宋仁宗的御史大夫也提到“退休”这个词,因此“退休”这个词频频出现,但是“致仕”还是有沿用。
一、退休的原因
古代官吏提前退休比较简单,只要官吏提出申请,皇帝一般都会允许的。
明弘治四年,皇上就专门下诏,自愿告退
官员的,不论几岁,都准退休。
在我国古代,主动要求退休的有以下四种情况:1,无心于官场,向往能够回到家乡。
比如晋朝大司马张翰,是由于一天,触景生情思念家乡的特产蔬菜,突然领悟到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图个快快乐乐,又何必要为了官名而告别乡村数千里,还要备受羁绊。
于是他提前退休,回到家乡。
2,体弱多病,难当重任。
如在唐太宗时,官吏退休年龄是七十岁,对朝廷有大贡献者还可延缓退休年龄。
比如开过元勋李靖,因自感伤病碍身,于是在64岁时像皇上请缨,告退官场回到家乡。
3,回避政治权利的斗争。
4,年限已到,任职官员年龄到了七十岁后,自动退休。
二、退休制度的要件
1,退休年龄。
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龄的界定,各朝代对退休年龄有不同的规定。
《礼记》中说到大夫七十岁就要退休,五十做官,六十不学习,七十岁就要把权利还给君主了。
《尚书大传》中也提到,人要在七十岁的时候退休,退居乡里终老。
《白虎通》里也对此作了解释,人到七十岁,老而衰,不方便在官场上趋走办事了。
应该自觉退出官场,给年轻的贤者机会,让年轻的贤者上来代替,亲近好的东西避开不好的。
后来到了汉、唐、宋、元等朝代就基本实行了七十岁就退休的规定,但是到了明清两朝,便规定了文武官60岁以上的,都应该退休。
还有一些官吏还没到退休年龄的,
可以提前退休,这是因为自己个人自身的身体状况和任职情况。
例如唐朝规定若身染疾病或受伤者,虽然没到退休年龄也可退休申请俸禄。
在明朝也有规定,被疾病染身不能从事职务或者太软弱无法服务的官吏,也随时勒令其退休。
因此,在古代,是可以提前退休的。
2,退休后待遇。
首先是政治上的待遇。
在古代,称谓有别。
从称谓上便可看出对老臣的尊重,卿大夫退休后称为“国老”,一般的官吏退休则称为“庶老”。
到了唐朝,对退休的官员要举行欢送仪式,送归老家,三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后,仍被批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
与现在的“光荣退休”证书意思是一样的,虽然形式不一样。
明朝的退休官员在礼仪上仍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然享受原有职级的礼(中国古代养老制度)遇。
第二是经济上的待遇不同。
汉代规定,每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便可以领取元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
时期退休的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闲职,供养起来;在唐代,五品以上的退休给予半俸,功臣元勋在经受皇上特批后,退休可以保留全薪,六品以下的官员退休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两宋时期对退休官员的安置和优待,可以说达到了一个高峰。
尤其是宋神宗以后,允许官员带职退休。
官员退休时,都上升一级。
退休后,仍然可以加衔和参与朝政,比在职的官员少了一点实权。
明朝初期规定,三品以上
官员按现职退休,四品以下,任职满三年并且没有记大过者,可升一级再退休。
明中叶改为业绩比较突出的官员在退休时可以连升两级。
退休金方面,明初曾规定退休官员享有原有俸禄,但很快便被取消。
后来规定退休官员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但不会让你过不了生活,如果家境贫寒不能自理的,每月可给予米二石。
自周代退休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削除了官吏终身制,保持了政治政权的生机。
官吏退休后,国家为保证其特权,让退休官员按级领取俸禄,使退职者老有所养,老友所安,又使在职官员没有后顾之忧。
这退休制度有利于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
三、各个朝代退休制度的特点
由于历史的复杂演化与变迁,使得中国国代各个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性,官吏的身份和地位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经济、政治待遇也就随着时间的改变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与此相适应,退休制度也就在不断的发生变革。
1,封建时代,由于官吏大都拥有自己的封地,因而即使他们因年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自己的职务,他们仍可以以主人的身份回到自己的封地并进行管理,这些人仍然拥有权力。
尽管如此,由于平民教育的兴起以及对贤人看渴求,加上贵族斗争导致很多人失去其地位,使得很多平民得以有机会进入仕途,而这些人通常并不具有自己的封地,所以这
些人也就有了退休而失去权力的可能。
总得来说,这个时期很难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制度,作为存在的官吏退休只能揭示出这个时代官吏的一种结局。
2,秦汉时期,随着分封制度的逐渐瓦解,贵族不再垄断仕途,很多平民得以跻身官场,退休制度具备了实行的条件。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汉代分封了大量封王封侯,这些仍然带有封建色彩的官吏因为带有自己的封地,并且,政治的残酷性也使得历次政治斗争消灭了大量的官吏,使得官吏的新陈代谢十分不正常,除极个别的人是在七十岁左右退休之外,很多人都死于非命,或者长久的留在任上,健全的官吏退休制度自然只能是奢望。
秦汉时期仍然没有建立正常的退休制度,但是与春秋战国时期相比,已经为这一制度的建立扫除了一些障碍。
3,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逐渐确立。
由于这一时期官吏的选拔权集中于士族之手,使得士族拥有了对官吏特别是高级官吏的垄断权。
在这种形势下,很难要求这些官吏自觉的退休,即便是退休,其职位仍然可以由后代继承,这个时期的退休只有形式上的意义。
当然,士族垄断也只能是暂时的,由于长期垄断使得士族腐化堕落,他们最终丧失了管理国家的能力,而不得不依赖于出身寒微的庶族,后者逐渐当权。
可惜的是,庶族管理是否有正规的致仕制度也仍然因为历史资料的缺乏而难以确定,只能知道的是很多庶族官
吏当权后更多的留恋权位甚至直接争夺帝位,因此,退休制度难以确立。
4,隋唐时期是旧传统与新传统融合的时期,也是新传统逐渐代替旧传统时期。
这个时期,官吏的来源渐趋多样化,因为世袭官吏的减少,这也就为官吏的退休提供了更充分的条件。
由于政治斗争的存在,仍然有大量的官吏不能正常的退出政治舞台,特别唐朝后期使官吏的世袭再次兴起,正常的官吏退休制度更是无从谈起。
5,宋朝吸取了前朝的教训,采取各种措施削弱地方权力,加强中央的权力,使得官吏不再具备抗衡君权的实力,这就为推行官吏退休制度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宋代对退休官员提供了优厚的待遇,同时还通过理学的劝导使按时退休成为一种道德高尚的行为。
尽管如此,面对巨大诱惑,还是很多人贪恋权位,并且政治斗争的需要使得很多人及时退休也是出于政治考虑,而这些人一旦时机得当又会回到官场。
所以,即便是宋代采取了众多措施鼓励官员按时退休,由于官员在任职期间的巨大好处无法在退休后得到保障,也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退休仍然只能成为一种虚幻的要求。
由于统治者仍然具有一些非汉族的习惯和特质,他们在推行官吏退休制度的时候,强制性更大,使得该制度的有效性在她们的统治下得以提高。
当然,这些朝代有很多的特权阶级,他们是不会按时退休的。
6,明清两代是中国专制制度的顶峰,皇帝具备了近乎为所欲为的权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退休作为一种制度仍然在人治的时代难以建立。
因为皇帝在此方面的随意性,使得很多官吏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去留的选择。
而有的人则利用皇帝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仍然是由于皇权的至上性以及随意性,皇帝在官吏退休方面的要求不断改变,而使得这一制度难以成为定制,仍然是一种模糊的原则下可以灵活的制度。
众观中国古代官吏退休问题,发现中国古代由于残酷的政治斗争,官吏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以及皇帝为自身统治的需要,很难建立一套真正能够有效遵循的退休制度,官吏退休本身以及与之相关的退职后待遇也表现出极大的不同。
随着时代的发展,官吏退休制度能够建立的条件日趋成熟,但由于皇权的不断加强,使得人治色彩不是趋淡而是转浓,皇权加强的趋势抵消了官吏退休制度化的趋势。
参考文献:《中国古代官吏退休制度史》
篇二:养老制度
养老制度养老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夏商两代继承之,在制度上臻于完善。
《礼记王制》:“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
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这说明西周规定按年龄大小由地方或国家分别承担养老责任,在政策上,不仅
中央要负责养老,地方也要负责养老。
凡年满五十的则养于乡遂之学,年满六十的则养于国学中的小学,年满七十的则养于国学中的大学。
这种养老制度,自天子以达诸侯,都是相同的。
不过一国的长老,由诸侯致养,若是天下的长老,则由天子致养。
西周养老不仅鉴于老年人积累有丰富的知识经验,更出于宗法的等级社会的需要:按长幼之序,定尊卑之礼。
正如《王制》所说:“养耆老以致孝。
”《礼记乡饮酒义》也说:“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
”这就是西周重视养老制度的根本原因。
西汉初期,国家刚刚恢复安定,皇帝就颁布了养老诏令,凡80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受“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
汉高祖诏曰,凡五十岁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带领大家向善的,便可担任“三老”职务,由乡而县,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
尽免徭役,每年十月还赐予酒肉。
汉文帝诏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
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间,又将享受这种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龄降到了70岁。
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
如《后汉书·礼仪
志》中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
八十、九十,礼有加赐。
玉杖长尺,端以鸠饰。
鸠者,不噎之乌也,
欲老人不噎。
”从这个记载来看,汉代的养老敬老,不仅务实,而且还有良好的健康祝愿。
据1959年在甘肃武威县咀磨子18号汉墓内出土的一根鸠杖杖端系着的王杖诏书木简,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点汉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汉王杖诏书令册木简记载,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没有间断过,而且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要诏告天下。
最耐人寻味的是西汉诏书中明确写道:“高年赐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
”“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
”当时的“六百石”官职为卫工令、郡丞、小县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
那也就是说,汉代的七十岁老人在“政治”上享受处级待遇,持王杖进入官府不必趋俯,可以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
汉代老人的“政治”待遇还体现在可以“行驰道旁道”。
驰道是专为天子驰走车马的,绝对禁止他人行走。
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许。
可见汉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唐代的家庭养老做得很好。
在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一种良好风气,子女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和赡养老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心情愉悦,当时称之为“色养”。
不管是一般家庭,还是官宦人家,唐代的老人除了在物质上
老有所养,还能笑着养老。
在唐代,如果儿媳妇不能“色养”公婆,那就可以成为休妻的重要理由。
盛唐时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为妻子未能尽到“色养”公婆的义务而将其休掉。
中国古代社会如何养老?
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没有什么养老金、退休金,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除了家庭的“色养”,还有各类的养老机构,以及各种针对困难家庭的
特殊照顾。
没有“五险一金”,依赖家庭养老
在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家庭养老
的严峻性超过现代。
早在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有儿女所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
其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
有甚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犯人一些不太严重的罪行。
“存留养亲”制度从北魏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是中国古代重视家庭养老和保障家庭养老的一个缩影。
唐代的家庭养老做得很好。
在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