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养老制度

论我国养老制度
论我国养老制度

期末论文

课程民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平台课)

题目论我国养老制度

学院法学院

专业民商法

学生姓名屈银桥

学号 S100254 年级 2010级

2012年 1月 2日

内容提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一直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而按照我国现有的养老制度模式来看,商业保险养老制度才刚刚开始,很不完善;社会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收益太低,只能起辅助作用。特别是对于8亿农民而言,养儿防老依然是他们最主要的方式。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我们的养老制度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关键字:事业单位养老企业补偿

论我国养老制度

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基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养老,他限制了人们的自由流动,妨碍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人员交流,不能有效发挥社会互济功能,也不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因此应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重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建立基于国民身份的单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像我国的医疗体系改革,教育体系改革一样,我们的养老制度改革很早就已经开始,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2009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基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人人皆有保障,才是改革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

一、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复杂、模式多样,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两大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两种,共计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四种养老保障模式。这些养老保障模式费用来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独立,缺乏衔接。这样的制度设计,无助于体现公平公正,妨碍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人员流动,不能有效发挥养老保险的社会互济功能,也不能有效应对养老保险面临的财务困境,革弊图新已呈必然之势。

(一)不同的养老模式导致待遇差距。

至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完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未列入改革范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从而形成了养老资金来源上的“双轨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养老金与当地社会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挂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国家和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核计发放[1]。养老金的缴费和发放体制上存在的“双轨制”,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差距逐渐拉开,退休前收入基本相当的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差距可能相差两倍甚至更多。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公务员养老被视为“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而享受另一种“超稳定”、“超水平”养老方式的特殊群体。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边缘的农民工养老,由于缴费门槛高、跨区域转移难及15年的缴费年限等政策限制,一直存在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等现实问题,实际上根本起不到养老的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的2.3亿农民工的17%[2]。

(二)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阻碍了社会成员的职业流动。

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差别,不仅导致了他们退休后的待遇差距,还在相当程度上淤塞了这两类职业之间的人员流动。企业职工调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无法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到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来源,从而在客观上形成并加剧了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职业壁垒,严重妨碍了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如果要离开,由于没有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没有个人养老保险金积累,原本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退休金又没有了,明智的选择当然是留在行政单位

不动;公务员选择离开和退出原来工作单位,同样意味着他将失去将来的养老保障;由于涉及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政府机构在辞退公务员问题上顾忌重重,导致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形成公务员管理中“只进不出”的格局。

(三)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使“城保”陷入财务困境。

由于一些企业缴费不足和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我国城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平衡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首先,由于传统养老体制没有提供资金积累,现行城市养老保险体制不得不面临着庞大的资金缺口难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情况,2005年我国城市养老金缺口2.5万亿元,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达到6万亿元。

其次,在养老金缺口严重存在的情况下,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只好挪用个人账户积累来填补养老金缺口,因此从一开始,新体制就面临着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并随着时间推移日益加重。2000年我国养老金“空账”达到360多亿元,到了2005年底,“空账”已达8000亿元[3]。

再次,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2007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总人口的8.1%,2020年达到11.2%,到本世纪40年代将达到峰值3.2亿人,占总人口的22%。随着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我国社会的养老负担将大大加重。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出现最早且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上海2007年“城保”制度赡养比为1.48:1,致使当年基金收支缺口达50亿元。

二、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方向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重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契机,应藉此打破城乡界限和职业界限,跨越户籍制度的藩篱,建立基于国民身份的单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奠定基础,也为2020年实现“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条件。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

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有助于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平的养老保障制度应该没有身份的差异,无论是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或是农民工,各人均应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均可以享受平等的社会养老标准。建立统一制度、统一规则的全国“大一统”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城乡全面覆盖、人人皆有保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养老保障体系,符合建立和谐社会的政策需求,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才是解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问题的根本之策。有媒体报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动因是财政负担问题。若仅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作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将成为“头痛医头”的改革,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降低到企业水平,而公务员养老改革却不纳入改革的范畴,必将增加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阻力。将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公务员养老改革、农民工养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国养老制

度的“碎片化”将从“二元”演变为“三元”“四元”,其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将更加严峻[4]。

(二)缩减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比重。

实行全国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突出困难是基本养老金的标准问题。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中,因提出“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按照企业模式计发”,就引发了是“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还是“降低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的争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农民工也纳入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体系,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给付的差距似乎更难以平衡。按照原有城镇待遇标准,农民居民养老金收入显然提高,但是来自于农民的缴费收入必然十分有限,制度财务必然是不可持续的;降低原有城镇待遇标准,使得全体参保人员退休的待遇水平在中间取齐,农民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适当提高,城镇居民退休收入却大幅下降。突破这一瓶颈的重要途径是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比重。缩减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水平,加强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作用,尤其是加大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比重和作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趋势。

我国也需要对养老保险体系进行结构调整,进一步缩减过高的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同时赋予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以更大的责任。根据我国现实和国际经验,可以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目标替代率由目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58.5%降低为20%,略高于社会救济的水平但能够保障退休职工最低的基本生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养老保险的门槛,有利于推动广大农民工加入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目标;而农民工的加入和养老保险覆盖率的大幅度提高,又有利于解决城镇劳动入口比例下降和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财务困境。在适当的时候,基本养老的责任可以全部由政府承担,国家给每一个退休的老人发一份吃饭的钱,真正实现“社会统筹国民化”。

(三)大力发展企业(职业)补偿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显然不是降低养老金水平,而是调整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结构和养老金待遇的结构,将原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部分责任转移出来,由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来承担。为了弥补统一制度后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下降,必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尤其是企业(职业)年金。实际上,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改革政策中都提倡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即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但是,由于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属于自愿性的,缺乏相关政策规范,因此其覆盖面和规模还很小,发展缓慢。

做大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一是将缩减基本养老保险后企事业减少的缴费比例增加到“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中;二是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剥离出来,合并到“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中,使扩大后的企业(职业)补充保险,达到养老金替代率的40%~60%左右。最终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为主体、辅之以一定的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

三支柱养老保险新体系。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和累积制,每个人拥有一个社会保障账号,具有便携性,有利于劳动力在不同职业和地区之间合理有序的流动;在待遇给付上,在企事业和个人缴费与未来受益之间建立密切的精算联系,在设定的封顶线之下,较高的费基便可获得较高的退休金,可以体现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群体、甚至不同个人之间的收入水平。如此一个各得其所、多缴多得、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职业)补充养老制度,可以激发企事业和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对企事业而言,企业(职业)补充养老保险也是增强凝聚力的一种手段,有助于提高职工对企事业的归属感,促进企事业提高经济效益。

总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现在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逐步改变我国养儿防老以及现行的养老模式的不足,完善企业补偿养老,加大社会保险养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建立一个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完善的养老制度。

参考文献

[1]《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

[2]吴红缨钟良申剑丽赵飞飞,《中国2.3亿农民工如何养老》,《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9月30日

[3]温秀,《推迟退休:能否缓解8000亿元养老金空账压力?》,《中国经营报》,2006年12月16日

[4]高爱娣,《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与方向》,《理论前沿》,2010年3月18日

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规范公司员工的退休操作规程。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退休条件及核定 3.1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休: 男干部年满60周岁,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 周岁,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2核定: 由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退休核定工作。 4.退休待遇 4.1退休金: 公司员工退休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即:在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养老金。养老金核算方法详见国家相关的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4.2医疗: 在公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退休的员工,与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在公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后退休的员工,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4.3其他 发给公司荣誉退休证。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退休员工交流会”。 遇公司有重大活动,如运动会、春节联欢会等,邀请退休员工或退休员工代表参加。 5.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5.1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90天,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本人、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 管理部门联系,启动退休核定工作。 5.2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退休员工所在部门发出退休通 知。 5.3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30天,人力资源部通知退休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发 放“退休员工工作/物品交接单”。 5.4退休员工在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将“退休员工工作/物品交接单”签署完 毕,交回人力资源部。 5.5由人力资源部向退休员工发放退休证。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完整版)养老院各项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院部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是养老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一、养老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容。参加人员有: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房间护理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如下: (1)、组织者:院办公室 (2)、参加人员:院长、行政人员、护理部、厨房、等部门负责人。 (3)、时间:检查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周二上午九点半,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时间。 二、养老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根据养老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制定,院办公室对查房的内容进行安排;或依据前一周护理、食堂、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职能部门要积极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向院长或行政人员汇报。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现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五、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要按养老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六、院办公室要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负责督促、催办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汇报。 七、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佩戴胸牌;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行政总值班制度 1、节假日及行政管理人员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均应设置行政总值班。 2、全面处置值班期间内所发生的事宜。如遇突发紧急、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后再予办理。 3、负责对院内各部门当班人员的在岗情况、工作质量等实施巡查与监督。夜间巡视不得少于二次。 4、负责值班期间全院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各重点部位和环境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 6、不能值班须事前请假并需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院服务质量分级考核体系。 2、制订各部门、各岗位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形成全院服务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3、每月至少开展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一次以上且有记录。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员工退休是指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和规定的年龄或因病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养老休息的劳动法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在职员工在年龄、缴费年限或身体状况符 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退休,由社会保险中心按规定的标准按月计发退休费,直到本人去世时止。 第三条员工办理退休的年龄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来,工人的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领取退休费的办法,最早见于1951年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现在执行的员工退休年龄条件的规定,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正常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鉴定合格,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可以办理病退;达不到病退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 第四条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现在执行的是1998年4月2日北京人民政府第2次常 务会议通过,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一、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合并计算。)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五条员工办理退休后养老金的组成及标准: 一、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1)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5%计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1%。 2、个人帐户养老金 按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计发。 3、过渡性养老金 以1992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本规定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再乘以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综合性补贴 按北京市原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及过渡性补贴147、5元计发,禁食猪肉的少数民族按149、5元计发。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由二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医养结合型养老院规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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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管理制度大全

《养老院管理制度大全》 敬老院建设总体要求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 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

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员工退休审批表

员工退休通知单 尊敬的先生(女士): 至年月日,您将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为您办理退休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 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以下资料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公司将于年月前为您办妥退休手续,并根据国家规定于退休次月停缴您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交接 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终止,请您于年月日前做好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对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谢意。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签收人:

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附件4 退休人员返聘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法律上的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的对象 乙方系(单位)退休人员,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聘用乙方,乙方愿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条:聘用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服务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岗位)工作。 第四条:劳务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返聘的工作岗位确定薪酬,乙方的工资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年薪制的,以《聘用通知书》相关薪资内容执行,加班 工资不另行计发。 2.实行月薪制的,月工资为元,其他工资按甲方制度执行。 3.实行计件工作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的情况,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二)甲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确定、调整乙方的工作、休息时间;有权根据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和实际需要聘用乙方。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相应职位,提供相应的报酬;并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调整相应的职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聘用期间,若乙方因工作过失或错误,导致甲方重大损失的(指经济、声誉等方面之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所造成的后果,部分或全部取消乙方本应获得的报酬或福利待遇,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养老院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全

一、院长工作职责 1、在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全面领导中心的各项工作。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手册。 3、督促检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 4、定期参加护理工作,检查护理服务质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时向老人家属反馈老人信息,听取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向老人及家属详细介绍本中心的各项制度、服务,与老人家属签订协议,执行告知义务。 6、协调各方矛盾和关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做好工作日志。 7、组织每周科务会、每月例会、每季度座谈会,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8、定期组织员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9、贯彻劳动制度,关心员工福利;贯彻人事等制度,选拔人才。

10、财务管理,做好中心收支统计、分析工作,为老人服务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合理的经济效益。 11、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与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保持联络。 12、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总结工作。 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老人的医疗保健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对新入住老人48小时内进行体检,书写入院病历,并对检查出的情况、处理意见告知老人及家属。 4、定时巡视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必要时通知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根据病情及时请会诊、转院。老人外出就诊时帮助联系相关医院,并和护理员陪同老人去医院,负责介绍病情;对不积极转医院治疗的老人,及时与家属交流并做好书面记录。 5、对有安全隐患的老人,及时与家属沟通并做好记录,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积极参与伙食管理,指导制定营养菜谱和各疾病保健食谱;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敬老院各项规章规章制度

一、消防设施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 2.敬老院内工作人员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全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做好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3.配备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4.每半年组织敬老院老人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做好相关记录。 5.每年做一次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对于有需要更换的设备及时给予更换,并做好记录,敬老院消防与石龙坝民主村内联防,实行联防联治联控。 二、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要存放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食谱每周更换一次,并向老年人公布存档。做好食品留样备查,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及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提供膳食,并做好膳食记录。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办理健康证,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5. 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存储。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6.严格做到餐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餐厨垃圾每日处理。餐具、厨房、就餐区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8. 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8. 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离退休工作部门及人员要努力做到。 一、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二、认真落实,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电力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三、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四、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五、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电力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为电力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六、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工区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元。 七、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八、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省局党组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从业人员退休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以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为限,聘约、定期契约或临时人员不适用。 第三条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一)服务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服务满25年以上者。 第四条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一)年满60岁。 (二)因公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 (三)心神丧失或因公致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第五条退休金的发给标准从业人员的退休,按其年资依本办法附表规定计发退休金。 第六条公伤病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因公伤病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而言: (一)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者。 (二)因患职业病者。 (三)在工作场所遭遇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心神丧失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伤及精神失常而不能治愈者,所称“残废”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失残视觉者。 (二)失残听觉者。 (三)丧失言语功能者。 (四)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五)失残其他重要机能者。 第八条退休人员改聘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其服务部门除工作需要得呈总经理核准以聘约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外,本关系企业不得再予任用为正式编制内人员。 第九条退休表件的填报申请退休者应填具“申请(命令)退休表”二份,连同证明文件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核决权限呈核。命令退休的表件由其服务部门填报。 第十条宿舍迁让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配住有公司宿舍者,于其迁让公司宿舍后,方得具领退休金。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修改时亦同。 纤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友退休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顾及退休工友的生活,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友,系指在本公司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及公司与工厂所有辅助生产的工人(警卫、信差、司机、木工、电工、杂工)。 第三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在本公司工作的工友,其年资准予计算。 第四条凡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厂的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请求退休:

(完整版)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供(寄)养对象公约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提倡互相友爱,不无事生非。 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二、会议制度 敬老院应根据内部设置,定期召开各类会议: ㈠组务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组长主持,主要总结本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布置下一步工作。 ㈡院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常务副院长,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要听取供养老人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护理、生活、生产、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 ㈢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院务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审议院内重要事宜,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 ㈣供养老人大会。一月或一个阶段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全体供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意见,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㈠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㈡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㈢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退休职工管理办法

XX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中组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一XX 单位(以下简称XX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使XX单位退休职工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程序、有效,充分保证XX单位离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XX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请XX单位下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退休职工为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应继续受到全院同志的关心、尊敬。关心照顾好退休职工,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也是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要从全院上下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要切实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好退休职工,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健康长寿,安度晚年。 第二条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发挥退休人员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在XX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条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退休人员的生活;要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退休人员在航天事业发展和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退休职工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坚持在XX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领导组织工作 第四条XX单位党委会负责全院退休职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五条XX单位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XX单位退休职工指导、协调、督促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XX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导、协调全院的退休工作,保证上级和我院关于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待遇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指导、督促XX单位下属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退休工作,提高退休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退休工作和老同志反映的重要问题,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的退休工作。定期召开退休老同志全体或代表的座谈会,传达党和政府关于退休职工的政策和规定,通报学校情况,征求老同志对XX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养老院管理制度大全

养老院管理制度大全 一 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 为更好发挥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和五保对象的潜力,规范提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敬老院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县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便于中心敬老院操作,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 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21]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 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 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 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 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院工作人员每月工作日为26天,其余4天为轮流休息日,轮休要确保敬老院正常 运转下进行,炊事员、护理员由院长批准,记录在案备查,管理人员由管理中心批准,记 录在案备查。

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14052

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 24 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险计划。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层次或第一支柱,政府倡导但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原来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或第二支柱,团体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则构成第三层次或第三支柱。 我国的养老改革大体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借鉴苏联的经济运行模式我国过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在城镇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为国家劳动保险。建国伊始,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基金的征集与保管、待遇水平都作了详细规定。 1953年,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该决定统一了劳动保险待遇的开支渠道,规定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3%提留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企业的工会管理,其中70%留给基层工会用于支付各种劳动保险待遇,30%上缴全国总工会,由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该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男性和女性退休养老的工龄要求分别从25年和20年降低为20年和15年,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 至此,几乎所有的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筹资方式看,这种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①。由于当时人口年龄结构轻,国家承诺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比较高。这为以后我国改革现收现付制增加了难度。 这种退休费用全国统筹的局面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之前。 在1966—1977年“文革”期间,工会组织被撤销,社会保险工作陷入一片混乱无序之中,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处于停滞、倒退的状态。为了应对这种局面,财政部于1969年2月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

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推进内部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国家关于职工正式退休的有关政策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制定公司员工内部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正式在岗员工。 第二条内退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方可提出内退申请: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及以上(含*信息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工作时间); 二、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 三、确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胜任岗位,或因公司原因待岗的。(身体原因以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定点的三甲公立医院证明为准;如员工的病症对工作无明显影响,公司可在上述条件下,指定另一家三甲公立医院,要求员工进行复查) 第三条内退手续 符合内退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填写《内部退休申请表》,通过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签订内退协议。 第四条内退待遇

一、内退期间,公司按月发放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按内退员工的社保缴纳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司龄*50元”作为月发放标准。同时,内退员工不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津贴及补助(包括:高温补助、餐补、奖金、职称津贴等),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二、内退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原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条件的员工继续参加单位企业年金的缴纳,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纳基数。如果内退生活费低于最低基本社会保险规定的投保基数,以最低规定基数缴纳,个人应交部分由单位从每月生活费中代扣。每年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缴纳基数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三、每年年度体检(同在职员工)。 四、节日慰问同在职员工(目前为800元/年)。 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视同在职人员计算工龄。 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它退休条件时,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执行退休人员待遇,停止执行内退待遇。 七、内退生活费随社保缴纳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相应调整,司龄的核算以申请内退当年为准,后续不再调整。 八、在中国*成立之前已内退的员工,其内退待遇标准按原核定标准继续执行,不做调整。 第五条内退管理 一、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不能自行提出终止内退协

中国养老保险新制度

中国养老保险新制度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慧择网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

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由于每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缴费金额也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电话12333咨询这样能更清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事实上,养老保险新政策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是需要后续加定,进一步落实的。 新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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