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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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发布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建设,明确了平台建设要求,规范了平台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管理体系以及项目管理等内容,是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依据

本指南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文献资料: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5724)《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1 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3 部分:地理编码》(GB/T 30428.3)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4 部分:绩效评价》(GB/T 30428.4)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5 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GB/T 30428.5)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6 部分:验收》(GB/T 30428.6)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 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8 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GB/T 30428.8)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06)

一、建设目标

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设原则

统筹建设、共建共享。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搭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顶层设计、分步实施。按照“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的工作思路,强化顶层设计,分步加快实施,以目标为导向,推动平台建设落地实施。

统一标准、规范运行。按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规定,规范各级平台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和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平台的无缝对接、数据共享、信息互用、平稳运行。

三、总体框架

搭建国家、省、市三级架构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部门协同、信息联动,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

国家平台部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省级平台、市级平台联网互通,实现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等功能目标。省级平台部署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国家平台、市级平台联网互通,实现对全省(区、市)城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和综合评价等功能目标。

市级平台部署在城市,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联网互通,实现对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和公众服务等功能目标。

各级平台应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等交换网络,实现平台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四、主要任务

平台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应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基础环境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内容。

1、应用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目标定位,构建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体系。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综合评价3个应用系统,数据交换、应用维护2个运行维护系统。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共用国家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市级平台同时建设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系统。

2、数据体系建设

根据平台业务应用需求,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应建立包括业务指导数据、监督检查数据、公众诉求数据、舆情监测数据和综合评价数据等在内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市级平台应建立包括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数据、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数据、相关行业数据、公众诉求数据和舆情监测数据等在内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3、基础环境建设

建设满足平台运行需求的信息化基础环境,包括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环境,高效、可扩展的软硬件环境和有效防护的安全环境。

4、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综合统筹协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一、国家平台

国家平台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综合评价3个应用系统,数据交换、应用维护2个运行维护系统。根据工作需要可拓展系统数量和功能。

1、业务指导系统

业务指导系统包括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等功能模块。

政策法规模块。汇聚、共享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

行业动态模块。汇聚地方推送的城市管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执法保障、工作机制等信息,以及改革创新、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动态。

经验交流模块。汇聚地方推送的城市管理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平台向各地推广典型案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监督检查系统

监督检查系统包括指挥派遣、工作反馈、监督通报、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模块和“12319 公众服务号”。

指挥派遣模块。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向地方布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工作反馈模块。省级平台、市级平台接收工作任务,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监督通报模块。实时查看各地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线上督办和线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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