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司法监督工作 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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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工作司法监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强化司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司法公正

**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年*月*日)

实施对“两院”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近年来,**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两院”的司法监督工作紧密围绕全区的工作大局,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基本形式,针对“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工作,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拓宽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以增强对“两院”监督的实效性。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有力地深化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一、加强执法工作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

加强对“两院”执法工作情况的监督,是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群众对司法机关执法中反映的问题,以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效率”为重点,采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评议、督办重点信访案件相结合等方法,不断加强对“两院”实施法律和执法工作情况的监督。一是坚持把监督内容列入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一至两次专题执法工作情况

报告,近几年来,常委会就“两院”贯彻执行《刑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履行职能、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执行、监所工作及政法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强化了对司法机关的执法和工作监督。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评议。先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两院”贯彻实施《刑法》等法律法规和监所工作、案件执行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和评议。

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难点。对此,常委会下定决心,真抓实干,从加强法院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建设等入手,加强了监督工作。2 0 0 8年8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区人民法院机关、基层人民法庭、部分乡镇以及企事单位、群众代表、执行与被执行人代表中,通过走访座谈、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发放测评表等方法了解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并在区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我区案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从队伍建设、执行机构、物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4点建议。从而促进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常委会先后多次对全区部分基层人民法庭和检、法机关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调查、检查。通过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办案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案件久拖不决不执、超期羁押、批捕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司法机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收到了明显的监督实效。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

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侦察监督和审判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法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善审判制度,严格审限纪律,狠抓案件评查和审限监督,落实奖罚措施,促进了案件质量和审(执)结率的逐年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强化人事监督,保证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司法机关的主体是司法人员,司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办案的公正与效率,只有加强对“两院”人员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整个司法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司法公正。为此,我们不断强化了对“两院”的监督。在监督工作中,一是严把了“两院”干部任前考核关,对“两院”提请任命的干部,与党委组织部门一道,对其德才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认真考察考核,避免思想政治素质和办案水平差的人进入“两院”领导岗位。二是坚持开展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的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主任会议不提请常委会议任命,促使“两院”干部认真学法用法、公正司法,避免不懂法的人办错案、乱办案。三是实行“两院”干部任职后递交任期目标和供职方略的制度,防止“两院”干部无所用心,不思进取,放松监督等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强任后监督,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评议,对在工作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如实反馈给本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促进“两院”干部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践告诉我们,强化人事监督,坚持把干部任命前的法律知识考试与任命后的执法情况监督相结合,把干部任命时的任职表态与任命后的工作实际考察相结合,不仅促进了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两院”

干部增强了法制意识、宗旨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了整体素质,推动了法、检两院工作,而且也使人大常委会的干部任免权与监督权达到了有机结合。

三、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司法监督力度

信访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也是发现错案的重要来源之一。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是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的切入点。对此,我们历来十分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结合起来。一是建立健全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二是抓住上访案件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影响大的问题或发现司法机关在执法中存在明显错误的,及时提醒或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严格公正办案,以避免错案或其他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跟踪督办反馈制度。对申诉、控告有理,案情较大,执法明显错误和个别司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急需解决而久拖不决的重要信访件,均由常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提出意见,个别典型案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责成有关机关认真处理并报告情况和结果,法工委加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接到群众反映,公安汉台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被打伤住院的事故,常委会迅速召开主任会议启动了监督程序,决定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法工委进行深入调查,责成区检察院迅速查明情况,责成公安汉台分局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公安汉台分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修订完善了看守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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