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城市群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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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学科的交叉作用下,运用新科学方法与技术手段,国外城市群的相关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着十分丰富的积累和成果。
(一)田园城市理论(Garden City)
1898年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出版了题为《明天:通往真正改革的平和之路》(《Tomorrow: 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的论著,针对当时工业革命以后大城市所面临的拥挤、卫生等问题,提出关于城市规划、区域发展的设想,后被称作“田园城市”(Garden City)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
(1)疏散过分拥挤的城市人口,使
国内外城市群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 裘丽岚
摘 要:本文对城市群的理论发展和研究成果做了概括性的回顾和梳理。重点叙述了国外的圈层结构理论、田园城市理论、区域规划理论、中心地理论、增长极理论、大都市带理论、城市空间相互作用理论、核心—边缘理论,以及国内的点轴系统理论和双核(港城)模式,还对国内外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作了简单的介绍。
关键词:城市群 理论 实践【中图分类号】K90
目前,联合国人类聚落中心将城市聚集区(Urban Agglomeration)用作衡量城市规模的标准,是指一群密集、连续的城镇所形成的人口居住区。现在城市群的英文名称便来源于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1998)的定义,城市群(Agglomera-tion)是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1]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群的研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国外城市群理论综述
在地理、人口、交通、社会、经济、政治
【基金项目】成都市社会科学联合会2011年项目《成都平原城市群产业分工转移和空间布局协调研
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ZSR11-05。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1年项目《成都平原城市群功能结构及区际协调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1SZYQN17。
居民返回乡村,此举可以解决城市的多种社会问题。
(2)建设新型城市,即建设一种兼具城市和乡村优点的、城乡交融的群体组合型城市,他称之为“田园城市”。这种城市的增长要遵循有助于城市的发展、美化和方便[2]。
(3)改革土地制度,使地价的增值归开发者集体所有。
田园城市理论明确表达了城市需要规划的思想。霍华德对城市规模、布局结构、人口密度、绿带等城市规划问题,提出一系列独创性的见解,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城市规划思想体系,并最早提出城乡协调发展,城市与区域实行群体组合发展的先驱性模式。
20世纪初以来,田园城市理论对世界许多国家的城市规划有重大的启蒙作用,对后来出现的一些城市规划理论,如:恩温(Raymond Unwin,1922,1924)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城郊居住区,即所谓的“卧城”(Sleeping Town)和“卫星城”(Sat-ellite Town)的理论;芬兰建筑师沙里宁(Eliel Saarinen,1942)在《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一文中提出了关于城市发展及其布局结构的“有机疏散理论”(Theory of Organic Decentralization)[3],目的是为了缓解由于城市过分集中所产生的弊病。由此,逐渐把由单中心城市的区域结构过渡到多中心城市的区域结构,并在各城市之间建设快速的交通设施,使得区域中的各个城市联系形成城市群。
(二)区域规划理论(Region Plan-ning)
格迪斯(Patrick Geddes)是西方区域综合研究和区域规划的创始人。格迪斯是苏格兰一名生物学家,他通过对城市进行生态学的研究,强调应将城市和乡村的双重规划目标结合起来,纳入到同一的体系中,提出要有“区域(地区)观念”(Regional Concept)[4],使规划包括若干个城市以及它们周围所影响的整个区域。
格迪斯于1915年出版了《进化中的城市:城市规划运动和文明之研究导论》(《Cities in Evolu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lanning Movement and the Study of Cities》)一书,首创区域规划综合研究方法,提出城市扩散到更大范围形成新区域的发展形态。突破了当时常规的城市概念,提出把自然地区作为规划研究的基本框架。他指出,城市从来就不是孤立的、封闭的,而是和外部环境(包括和其他城市)相互依存的。随着工业的积聚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向郊外的扩展已属必然,并形成了这样一种趋势,使城市结合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Conurbation)。在这样的条件下,原来局限于城市内部空间布局的城市规划应当成为城市地区的规划。
格迪斯还提出城市形态的演化:城市区域(City Region)、拥有卫星城的大都市 (Conurbation)以及世界城市(World City)[4]。
格迪斯首先把城市放到区域的层面上进行分析规划,运用哲学、社会学、生物学对城市地区进行综合研究,是使西方城市研究由分散走向综合的第一人。
之后,美国社会学家、城市规划师芒福德(Lewis Mumford)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格迪斯的理论。他明确提出,“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他指出解决某个城市发展问题,必须把它同区域联系起
来。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区域产生城市,城市反作用于区域。
(三)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
1933年由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Walter Christaller)在他所著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中心地理论。这一理论研究的是在一定区域内城市等级、规模、数量、职能间的关系,及其空间结构的规律性等问题。该理论不仅揭示了城市体系空间结构的基本特征,还更加注重城市之间的横向联系,提高了城市体系空间结构研究的科学性。其主要观点包括:
(1)一个具有经济活动的区域发展必须有自己的核心。城镇就是区域的核心,它位于区域的中心地点,向周围区居民提供所需物资的服务[5]。
(2)城市按规模分级,一般来说,城市等级越高,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就越多,负担的职能就越多。由于空间距离衰减法则的作用,中心城市周边的城市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随距离的增大而减少。某一等级的城市数量和其规模成正比,等级越低,规模越小,数量越多。
(3)中心地并不是随机分布的,而是具有一定的规律[5]。不同规模中心地之间的合理分布,以及其分布规律是研究的中心课题。
(4)城市等级受市场、交通、行政三原则所支配。在这三个不同的条件或原则支配下,可以用不同的六边形网络图加以概括。
后来,德国经济学家廖什(August Losch)、贝里(B.J.L.Berry)、加里森(W.L.Garrison)、贝克曼(Beckmann)等人在中心地理论上也做出了各自的贡献;英国学者斯梅尔斯(A.Smailes)和美国城市历史地理学家斯金纳(G.W.Skinner)先后对该理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验证,进一步推动了该理论的发展。
经过近70年的发展,中心地理论目前已成为城市体系空间结构研究的基本理论,为城镇体系规划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国土规划、城市规划中得到广泛应用,是城市群研究的基础理论之一。
(四)增长极理论 (Growth Pole Th-eory)
法国经济学家弗佩鲁(Francois Per-roux)于1955年在《经济学季刊》的《经济空间:理论与应用》一文中提出“增长极”这一术语。佩鲁的增长极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如下:
(1)经济增长在一定区域内是不均衡的,经济增长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最终,对整个经济区域产生不同的影响[6]。
(2)普遍认为,在极化效应(Po-larized Effect,缪尔达尔称之为“回流效应”(Backwash Effect))与“扩散效应”(Spread Effect,赫希曼称之为“涓滴效应”(Trickling Down Effect))的综合影响下,增长极对周围区域经济发展会产生正负两种不同的溢出效果。极化效应主要表现为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极点聚集;扩散效应主要表现为生产要素向外围转移。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极化效应是主要的,当增长极发展到一定程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