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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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状况
作者:曹东玉发布时间:摘要:建筑工程监理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进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业秩序,完善监理相关法规,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使工程监理行业得到健康地发展,在社会基础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Abstra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controlling the investment and planned speed of the project. But we should also see som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dustry during the developing. What we need to do is further standardizing the order of supervision industry, consummating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supervision industry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ies and professional level of supervisors. In this way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dustry will develop healthily and play a greater role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infrastructure.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Supervision, Exist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它的巨大作用。
建筑工程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可以说,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是健康发展的,但是与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的建筑工程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和解决。
一、建筑工程监理概况
1、服务对象
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筑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筑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筑工期和建筑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筑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筑单位是建筑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2、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筑工程监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建筑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二、建筑工程监理现状
1、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
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筑工程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2、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失控
工程监理负责监督管理整个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一些隐蔽工程,或者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还需在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当地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验收。
从五方责任主体责任划分来说,工程监理控制着现场每一个施工环节,监理责任心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优劣。
现场监理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验收走形式化,一些工程监理在施工单位报验的基础上只是走过场,随便看两眼就通过验收,没有认真仔细的对照图纸进行核验,往往不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就没有验收,仅仅在工序报验单上签字,渐渐的出现工程监理就是签字验收的现象。
二是监理力度不到位,一些工程监理在现场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但忽视了对工程整改的复验,往往形成问题发现却未整改到位,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之前
遗留的问题仍然存在,长此以往,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累积,也渐渐演化成为现场管理混乱,处于失控状态。
3、与施工单位窜通,应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现场工程监理如果没有足够的职业操守,不具备强烈的质量意识,加上现场施工单位的“糖衣炮弹”,也会出现和施工单位“穿一条裤子”现象。
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一旦工程监理被施工单位“收买”之后,对于现场的监管就等于失控,特别是对于钢筋、水泥等原材料进场验收,就会出现不达标的原材料进厂使用,而见证取样送检的却是另外的材料。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监理就形同虚设。
4、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
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
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5、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
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
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6、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
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
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
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7、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
目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
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由于以上的认识,使工程建筑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出现了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
二、建筑工程监理改进
1、严格规范监理单位的招标
业主选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
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扩大建设监理业务范围
目前,建设监理工作主要限于施工阶段管理,要想充分的发挥监理的职能,应使监理工作逐步涉及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施工等阶段,进行多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在现阶段条件下,由于相关规定,很难实施全过程监理,但
可以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按业主要求逐步涉及除施工过程外其他过程或方面的工作,加强建设监理的专业化发展,在扩大业务范围的同时细化建设监理的职能分工,逐步开展设计监理、招标监理以及更细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监理等。
全面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国内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明确监理的权利和职责,培养专业的监理队伍,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控制能力,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降低工作成本,促进监理行业良性发展。
3、明确工程监理部门责任和权利
长期以来,建筑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筑的控制权。
在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后,建筑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筑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
导致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
监理接受建筑单位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建筑单位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监理。
在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公正。
建筑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
4、完善监督体制监理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规范监理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体制,防止恶性竞争,给予监理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杜绝地方保护,落实公平、公正原则。
全社会也应给予监理行业关注,重视监理企业在社会基础建设中所起到的作用,同时也要监督监理企业的违规行为,以促进监理单位不断搞高自身业务水平,使我国的工程监理市场真正得到健康发展,造福社会。
5、逐步提升监理从业人员层次[
国内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层次驳杂,基本都是非监理类专业毕业人员,知识结构层次远不能满足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在我国,高校设置监理专业的寥寥无几,相对国内监理教育方面的发展,国外很多高校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均设置了监理专业,为监理行业提供专业的从业人员,这也从侧面反应了我国国内监理行业专业化发展相对繁荣的监理市场发展的滞后。
改变现状需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并大力发展监理行业,使监理行业真正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行业,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
人才投入其中。
此外,提高监理从业人员层次,打造专业化的监理队伍,也是监理行业得到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结语
总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是一个正处在发展阶段的产业,它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度、措施上予以扶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监理行业应抓住机遇,强化管理意识,规范管理方式,加强行业内部学习,提高自身从业人员的素质,努力做到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的监理行业能够在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下顺利的进行。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不断完善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扩大监理业务范围,规范监理市场,力争使建设监理行业取得更大的发展,更好地为国家工程建服务。
参考文献
[1]潘新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探讨[J].科技信息,2007(3).
[2]薛同跃.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措施[J].建筑,2004(5).
[3]赵伟《浅议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科教文汇 2010
作者简介:
曹东玉(1967—),男,汉族,山西省原平市人,同煤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基本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