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党风廉政责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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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党风廉政责任实施细则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

2014-10-15 21:32: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1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

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个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权力结构设置标准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和考核评估等制度;

(六)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九)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

(二)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四)有下属单位的,每年要带队检查下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五)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六)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监督、教育、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廉洁自律。

第九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

第十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各自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及落实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负责检查考核的组织协调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相结合。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第十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可以综合采取自查自评、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公众评价、日常监督等方式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适当设置不同的权重,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核结果在

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组织有关党员、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和党风监督员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评议。

第十七条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并将巡视中发现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及时向责任制考核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公众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可以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也可由责任制考核部门采取网上公开评议、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负责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应当将被考核单位的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在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报考核机构或部门备案,考核机构或部门应对其实施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二十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政府督查考核工作评价系统及行政机关职责绩效管理评价系统结果共享机制。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规定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调查处理。

责任追究案件一般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经调查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责任追究案件,可以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或者会同、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

第二十三条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治理、责任制考核、执法检查和监察、审计监督、巡视检查、干部考察、民主评议等途径发现的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案件线索及领导批办、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应当进行调查。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有本办法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

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还应当书面正式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考核中弄虚作假、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月发布的《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 汇报 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日 根据澄廉办发〔2008〕号文件精神,现就###领导班子和我个人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始终坚持廉洁从政,推动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1、我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涉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关闭整顿、企业改革、稳定工作及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始终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大局,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省、市、县各级的表彰肯定。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上级各项决议在我局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项议事规则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始终坚持日常工作勤通气、一般问题常碰头、重大决策先协商,坚持公开行政,不隐瞒、不遮掩、不一人说了算,一班人精诚团结、同心同德、同舟共济。 4、我局班子成员重视自身建设,重视学习提高,重视“三观”改造,坚持洁身自爱,奉公守法,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没有奢侈浪费或违法违纪问题。 在局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全系统上下面对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煤

炭资源整合责任重大、煤矿整顿关闭任务艰巨、改制稳定工作矛盾重重等困难和矛盾,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发展”三大中心,同心同德,克难攻坚,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各项工作在万难之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到目前,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基建事故1起2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71,创历史最好水平;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整合方案已稳妥提出并上报省、市待批;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在全省首家完成,首家以复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资源整合,为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争取了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取得较好成效,多次受到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表彰,特别是今年11月份,受到了国务院安委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尧头斜井投入815万元,完成了监测监控设施的安装和通风系统改造等项目,投资100万元,完成了原煤筛选系统重建工程,投资8000万元的6000万块煤矸石空心砖项目也已通过前期论证,正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迈出了煤矿转产接续的第一步;特别是煤炭贡献达到1606万元,创出了历史最高水平,煤炭事业保持着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全面落实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抓,多措并举,从严治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报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围绕科学重建、加快发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按照要求,现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述职于下: 一、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职责 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建章立制与教育管理并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各项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1、落实廉政责任。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职”,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今年的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与本系统领导班子、下属企业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XX县工信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各种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完善廉政制度。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狠抓源头治理,重视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权、财权、人事权运行规章制度。一是贯彻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坚持党委会议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上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搞“一言堂”,使班子成员有责有权,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二是落实财经制度,通过开会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巩固公车接待改革成果,加强对公车和招待费的管理。三是建立完善了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办事公开、公平。四是狠抓制度落实,对所有制度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3、加强廉政教育。一是深化政治纪律教育,利用中心组学习、学习日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育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共同促进;二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给机关干部上廉政教育课和反腐教育课,组织机关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职务犯罪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保证总公司和公司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要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公司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钱少华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马金星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企业文化部与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组成。纪委书记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部长王东晓担任。 第三章责任范围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是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负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____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中共XX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XX(____年1月) ____年,我和班子成员带领全市党员、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省 纪委三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以“三项整治”为抓手,大力推进“三个转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扎实工作,惩防并举,与时俱进,持续健康地 推进全市各项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作为市委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现按照州委的有关规定,将一年来执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推进全市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____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 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我通过认真学习中央、省、州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自觉性,坚定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按照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与市委、市政府一班人带领全 市党员和各级干部继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层层 负责,狠抓落实。在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全市开展 的“三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干部作风整治工作,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认真纠正一些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存在的办事难、搞特权、刁难群众等突出的不正之风,教育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加 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一年来,我高 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认 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继续贯彻执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 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 续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络体系,层层建立了责任制领导机构,健全 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 自查总结报告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刘黎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工委、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校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并对照检查我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责任分解分工负责内容,现对自己在2009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作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的情况 1、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有关会议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本年度共召开党委会研究和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文件七次,其内容分别是:1月14日:党委会在2009年党政工作要点中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3月2日:接受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组来校考核;3月至8月: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包括查找和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6月12日: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扩大)会,自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10月23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内容;11月13日:学习省纪委监察厅关于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12月21日,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其中关于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除了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外,还动员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讨论,其中包括全会将反腐倡廉与干部制度、党的作风问题放在一起提出,体现了我党整体、系统的反腐新思路的内容。并结合学校实际对照检查学校的党风廉政工作。探讨反腐倡廉教育新途径,在加大反腐力度的同时,加强大学生的反腐倡廉教育等。 每次学习和大会传达,除了纪委书记宣传讲解以外,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带头讲心得、讲要求,并多次在党课和形势报告中宣讲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十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18年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证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签订责任内容如下: 1、及时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半年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落实好责任、督查、测评和奖惩机制。 2、按照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从水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制度和新方法。 3、深入开展党风纪教育,以党纪政纪法规为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股室人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股室人员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认真配合上级组织严肃查处。 5、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教育和管理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 6、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我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如有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能落实,所管范围内出现吉发[(2000)12]号文件所提到的问题,愿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则 1、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18年1月1日至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县委政策研究室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室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和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正确把握和处理廉政建设与加快发展、从严治标与着力治本、惩处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等重大关系问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寓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之中,进一步提高领导和驾驭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制定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考核,从而形成层层落实,层层考核,层层带动的局面。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扎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我室反腐倡廉任务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室领导对全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做好,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工作紧紧地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 (四)深化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自《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调研》、《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落实2017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认真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及教风行风建设,为荣县中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认真落实职责,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民主、和谐发展。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勇于担当,强化“一把手”责任

副组长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教育监督”、“着力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作风建设、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廉政学习活动、廉政文化活动、教风行风建设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 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研究分管工作、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为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干部廉洁自律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定期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3、创新载体,强化廉政宣传教育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二是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习,用先进典型对标、以反面典型警示,深入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给全体党员干部带来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更加牢固树立“在关爱在健康成长,在和谐中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三是设置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警示牌和宣传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追求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园区纪工委按照党工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促园区转型跨越、服务企业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加大源头防腐力度,突出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监督意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园区属于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掌握一定的经济权和行政审批权,岗位廉政风险比较高。 (一)强化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明晰和强化了“两个责任”的意识,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推进。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要求,以服务园区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为目标,纪工委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二)强化纪律意识。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大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强化警示教育,严格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用铁的纪律要求干部,以干事创业的氛围影响干部。今年,虽然纪工委书记中途调整岗位,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未放松,而且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TOP100范文排行全年没有发生违反作风建设的现象及腐败案件。 (三)强化岗位责任。用岗位责任牵引党风政风纯化,今年调整了纪工委机构,对纪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委员进行了分工调整;成立了四个机关党支部,把

纪检监察机构下设到各支部,机关各支部明确一人为纪检监察委员,并明确了纪检监察委员的岗位责任;从服务对象和驻园单位的支部书记、优秀技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了十名政风作风监督员,接受群众问咨和监督。 二、严格监督执纪,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一直以来,园区自觉维护党内法规,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一)加强党纪条规的执纪监督。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和市委“两规定一办法”为抓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反四风”的成果,始终从严要求,向实处着力,突出实践特色,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工作举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让“党纪铁规”发力生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强大动力,为加快园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个人简历(二)加强重点领域的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招投标、征地拆迁安置、土地经营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做到执行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加大反腐败整治力度,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上级纪检部门、审计部门查案查账,园区在财务方面规范管理得到巡视组的好评,其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日常执纪监督。全年召开了七次作风建设促进会、问题讲评会议。园镇纪检部门组织了两次交叉暗访,对上班炒股、玩手机、聊天和去向不明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警示了个别同志上班精神不集中、去向不明的问题。通过园区内部自查、园镇定期交叉检查、第三方明察暗访以及社会监督等途径,始终保持作风建设高压态势,干部干事、成事的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重视廉政教育,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健全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思路和方式创新,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风尚。

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我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贮木场干部职工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全年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做为贮木场的“一把手”现将我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落实责任分工 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三是我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四是我负总责,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班子成员分工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五是场党组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方面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和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和事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这些都为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年来,我坚持坚定不移地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且身体力行规范自己的行为。结合“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解放思想找差距、认清局情促发展”,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严格督查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有效地规范了全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行为。 三、强化教育,严格监督检查

始终把学习教育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深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和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严防违法乱纪行为发生。三是严格督查,经常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分工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可以说通过我的身体力行和齐抓共管,我场基本做到了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教育人、约束人,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防止了在审批、认证、验收、检查、执法、处罚等工作中的贪赃枉法、循私舞弊行为。杜绝了“小金库”、“账外账”。落实了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了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和透明度,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总之,我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严抓细管,身体力行,充分调动了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各责任人的作用,齐抓共管,组织协调,各负其责,严格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努力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新方法,为推进了贮木场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杨永君

廉政实施细则

深海复线A4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依据,从实际出发,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岗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职责相符,落实到人;严格执纪,违纪必纠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1 面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政机关和公司党委、行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二)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及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文件及法规、条例,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在抓好学习教育之外,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严格按照《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严格执行总公司党委建立的《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三项监督制度》,认真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汇报廉洁自律情况、职代会上报告廉洁自律情况和年底向上级纪委报告廉洁自律情况等“三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六)加强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开展执法效能监察三项重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支持执纪执2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总结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在计划口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在中心全体党员及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现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班 子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中心领导班子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中心内部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 第二,进一步完善本中心规章制度建设,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全体全体人员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业务规范、有序运转。 第三,认真推进中心作风、效能建设与政务公开。主要是对与参保人员相关的政策、基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单位内部经费、车辆使用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加强行风建设,坚持“四牌”制度、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考勤制度,启用了电子考勤。通过行风、效能建设与政务公开,真正把办事流程、业务程序置于参保人员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职能科室,召开有关会议,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研究、布署,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领导班子成员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实施细则

贤山开发办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实施细则 为了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发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辖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具体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线,以解决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我区发生的典型案件为警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广泛教育,深入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促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为南湾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正面引导,教育为主。加强教育引导,激发大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真学真查真改。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积极座谈反思,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查找本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开发办领导班子成员既要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活动,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起到示范作用。 三、活动时间和范围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11日。活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8月11日至21日) 1、层层动员。开发办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细则。 2、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多种学习形式,集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廉政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警示教育。集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上海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领导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责任相一致的原则;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六)依靠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 (七)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范围 第七条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对政府序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政府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府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XX部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中共XX市XX区XX 2014年8月

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14〕20号)的要求,XXX党组决定,与各区级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主体 XXX党组 二、责任人员 XXX党组成员 三、目标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各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2)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3)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1)督促本部门本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2)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下属单位党委(党组),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教育。(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

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2)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3)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端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2)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3)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在党内通报。 (六)选好用好干部。(1)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出腐败问题。 (七)维护群众权益。(1)坚持“张雪梅群众工作法”,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查出和纠正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人完成情况备注 1、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与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相关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本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听取纪委监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汇报。 2、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评方案并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奖惩机制。 3、深化宣传教育 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单位一把手每年要针对性的上一次廉政党课;把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融入平时学习活动中去;利用各种媒体发挥宣传教育作用。4、选好用好干部 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配套相关制度,加强自律和监管;按照程序,动议、推荐、考察、酝酿、讨论等有记录;要加强新履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培训,特别是进行谈话。 5、加强作风建设

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有关意见要求,有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纠正“四风”督导检查,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和暗访,有行动、有记录、有成果;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 6、维护群众利益 有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机构,明确制度;有群众诉求反映的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有措施有落实;“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得到有效落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反映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记录。 辛庄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题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台账7、支持查办案件 支持纪委履职,落实纪委体制、机制改革和“三转”;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帮助排除干扰,办公用具齐全、查办经费到位和交通工具便利。 8、推动源头治理 对照上级惩防体系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工作;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进行有效的监督有措施有落实;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审计有落实有记录。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强调,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下是小编小编提供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快来看看吧。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15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东郭镇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

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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