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法基础理论1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法律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 教育作用 (4) 预测作用
(5)强制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卫生和法律的关系:
❖ 问:该医学博士该负什么责任?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1、尸体是本人的,实行自愿捐献原则。
❖ 2、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法理:所谓盗窃尸体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所谓侮辱尸体,就是贬 损、猥亵、鞭尸或出卖尸体的一部分等行为,其 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但行为人的动机可以是多 种多样的,(泄愤报复、盗窃财物、出于封建迷 信结所谓的“阴亲”),至于司法人员履行职责 依法对尸体加以解剖,殡葬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火 化尸体等等,因其主观上没有侮辱尸体的故意, 不构成犯罪。
(2)总论部分
(3)分论部分
第二节 卫生法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 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 纵横交错的各种有关卫生的法律关系
❖ 从卫生法调整对象的性质上看,卫生法的 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什么是紧急避险?
❖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 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 取的损害第三者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卫生法学与医学伦理学
❖ 使命是相同的: ❖ 都是为了维护的社会医疗秩序和公民的
健康利益。 ❖ 差异:
问:本案这位眼科医学博士的做法 是否构成犯罪呢?
❖ 医学博士不构成犯罪。 ❖ 理由:
❖ 他的行为,既不是盗窃尸体占为己有,也 不是侮辱尸体以泄私愤,更不是出卖尸体 非法牟利。
❖ 他是为了履行救死扶伤的职务,是在角膜 供体来源奇缺,病人眼看就要失明的紧急 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
❖ 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健康的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3)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4)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5)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6)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节 卫生法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二、卫生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三、卫生法的作用、研究卫生法学的意义
卫生法的作用 首先,贯彻党的卫生政策,坚持卫生立法。 其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 再次,维护我国主权,促进国际卫生交流与合作。
三是对业已患病的人体进行治疗,使之恢复 健康(医疗、康复)。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 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律,具有以下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表现形式上 调整的范围上 实施手段上
❖ 从表现形式上看,医学伦理学所体现的是医 德,一般是不成文的。卫生法所体现的是法 律,是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一般是成 文的,特别是对于涉及到罪与非罪,法无明 文规定不为罪;
❖ 从调整范围上看,医学伦理学要宽于卫生法, 凡是卫生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医德所谴责 的行为;
❖ 从实施手段上看,卫生法的实施是以国家强 制力为后盾,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制止一切违 法损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医学伦理学主要是 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护 人类健康。
第一体系:
根据众多卫生法学专家的观点,一般认为卫生 法学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绪论部分
卫生是人类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是社会 文明的组成内容之一。卫生作为知识体系,其本身 并不具有阶级性。而法律是为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 所控制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但是,卫生和法律之间又是相通的。
案例
❖ 北京一位医学博士,面对被氨水烧 伤眼睛的病人,在没有角膜来源的紧急 情况下,未经死者家属同意,于夜深人 静时潜入医院太平间,摘取了一位女干 部的眼球,使两位眼看就要失明的患者 从见光明。死者在火化前接受整容时, 被发现眼球是假的。于是,责任医生被 公安部门拘留。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述 一、“卫生”与“法律”
“卫生”的涵义:
卫生是指为维护和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 和社会活动的总和。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使人体在出生前后便有一个比较强健的 体质(优生优育);
二是促使人体在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增强体质, 能够避免和抵御外部环境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并保 持完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防疫、 保健);
❖ (一)卫生行政管理关系 ❖ (二)卫生民事法律关系 ❖ (三)调整刑事法律关系 ❖ (四)调整国际卫生关系
第二节 卫生法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二、卫生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卫生法的基本特征:
(1)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2)调整手段多样性。 (3)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 (4)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5)社会共同性。 (6)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研究卫生法学的意义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 要
❖ 发展卫生事业的需要 ❖ 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需要 ❖ 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需要
❖ 案例:
❖ 某年3月31日,某卫生防疫站两名卫生监 督员到某镇开展卫生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当进
行到某理发店时,监督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并让店主阅看市卫生局文件,店主以他们店的 许可证是去年10月领取为由拒绝换证。两名 卫生监督员反复说服,均未成功。于是,监督 员写出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店在1周内到卫生 防疫站换领新证,旧证作废。4月1日,县、 镇两级监督员又进行说服动员,至4月27日, 理发店仍未换领新证。至此,经监督员合议决 定,按未领取许可证对理发店罚款300元。店 主不服,在签收处罚决定书后,于5月10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