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认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签字人的行为规范:
❖
① 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避免他人擅自使用其签字生成数据;
❖
②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毫无任何不适当的迟延,向签字人按合理预计
可能依赖电子签字或提供电子签字辅助服务的任何人员发出通知:签字人知悉
签字生成数据已经失密;或签字人知悉的情况引起签字生成数据可能已经失密
28.04.2020
A
8
电子商务签名的一些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 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 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 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2、 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的定立、变更、解除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传 统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的两种,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电子合同的订 立没有严格的形式要求,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标的额小,关 系简单的交易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 软件。
3、 传统合同和电子商务合同在合同成立的地点上有着明显的不同。 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电子合同根据不同的情 况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做法是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8.04.2020
返回首页
A
5
28.04.2020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法规
我国《合同法》也没有对电子合同的地点作出任何具体的规定。 参考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有关规定,其详细的规定了 收到和发出数据电文的时间地点:
1、除非发端人和收件人另有协议,一项数据电文的发出时间 以他进入发端人或者代表发端人发送数据电文的人控制范围之 外的某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准。
Biblioteka Baidu
4、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发端人设有 营业地的地点视为其发出地点,而以收件人设有营业地的地点 为其收到地点。就本款的目的而言
(1) 如发端人或收件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应以基础交易 具有最密切关系的营业地为准,又如果
(2) 并无基础交易,则以其主要的营业地为准。
(3) 如发端人或收件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
❖ 一般认为,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及形式
一般认为,电子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 或电子邮件拟定的合同,即达成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的协议或者契约。其实现过程就是用户将有关数 据从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送到有关交易方的计算机方信 息系统的过程。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示范法中对EOIF定 义为“将商业和行政事务(transaction)按一个公认的标准, 形成结构化的计算机方信息系统的过程。联合国贸易法委员 会在示范法中对EOIF定义为“将商业和行政事务 (transaction)按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 信息处理和信息数据(message)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 数据传输。通俗的讲,是经过电子数据通信网络,在交易伙 伴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
28.04.2020
A
3
❖ 电子合同对传统合同法提出了挑战,作为一种新的贸易 形式,电子商务与现有的合同法之间的矛盾无疑将推动合同 法的修改,以适应新事物的发展。关于合同的形式问题, 《合同法》第10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样,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指合同 书、信笺、数据电子(包括电极、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样合同法 把电子合同实际上纳入了“书面形式“之内。这一做法和国 际贸易委员会EOI工作组在1992年提出的解决办法有相似之 处。扩大法律对“书面”一词所下的定义,以便把电子合同 也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20条已经作了这样的规定,承认以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 通信方法进行要约,实际上我国《合同法》已经初步实现与 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接轨,这必将对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 起到积极的作用。
2、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的收到时间按以 下的办法确定:
(1) 以数据电文进入该指定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或
(2) 如 数据电文发给了收件人的一个信息系统但不是指定的 信息系统,则以收件人检索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收到时间。
3、即使设置信息系统的地点不同于根据第四款规定所视为的 收到的数据电文的地点,第2款的规定仍然适用。
对电子商务签名、电子商务合同及认证制 度的基本认识
第一章:电子商务合同 第二章:电子商务签名 第三章:电子商务认证制度
28.04.2020
A
1
第一章:电子商务合同
第一节: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及形式
第二节: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
第二节: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法规
2
28.04.2020
A
第一节: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及形式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 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第四条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 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9
28.04.2020
A
❖ 第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 认证服务。
A
6
第二章:电子商务签名
第一节:什么是电子商务签名? 第二节:电子商务签名的一些规章制度
7
28.04.2020
A
什么是电子商务签名?
电子商务签名的含义:电子商务签名简
称电子签名,它是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
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
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
签字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
返回首页
28.04.2020
A
4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
传统的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 的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在法律上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有着许多新的 特点。
1、 邀约承诺通过互联网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通过网络在虚拟的 市场上运转,其身份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者认证机构的认证,表示合同 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