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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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无法律、压力大、高 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 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 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节 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护士条例》
2.特点 (1)明确了政府在护理管理中要加强宏观监督管理。 (2)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3)凸显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强化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5)调整了护理执业规则,护士执业操作必须遵循 的行为规范。
(6)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从卫生行政机关、
医疗机构、护士和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等层面来分 别规定各自的违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第 31号公布,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它规定的法律制度包括护士资格考试制度、 护士注册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和护士 执业监督处罚制度。
•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的执 业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侵犯。 • 但执业护士违反了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 技术规范,或拒不履行护士义务者,由 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 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
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
了解 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
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
2
熟知 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明确 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
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3
4
自觉 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第二节
护理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 侵权与犯罪
违法行为
疏忽大意与过失
收礼与受贿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 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 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 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 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 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 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
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主观上的不良行为或明显的疏忽大意,造成
严重后果者属失职行为。
违反护士职业道德要求,如为戒酒、戒毒者
提供酒或毒品是严重渎职行为。
(三)执行医嘱的问题
•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在护士的监督下,发生差错事故,本人和带
教护士都要负法律责任
独立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 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害的, 护士负有法律责任。 如急救插管,急救处理无医嘱不能处理
发生事故的根源:
医疗事故的防范
学习职业规范 规范职业行为 尊重病人权利 严格医院管理
尊重 关爱 患者 保护 患者 隐私 的义 务
服 从 国 家 调 遣 的 义 务
二、依法执业问题 侵权行为与犯罪
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执行医嘱的问题
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明确实习护生的职责范围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
• 侵权 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
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民事责任 可以通过民事 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
• 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 • 1947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
• 1953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
• 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 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
• 1994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
• 2008年我国《护士条例》
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医嘱; 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有权拒绝执行; 若明知医嘱有错,却没有任何拒绝表现并执行,将由 护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执 行,护士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 律责任。
•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 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此引起的法律 责任 注意 :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口头医嘱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更 改医嘱后再执行
(四)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 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 纷。记录本身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 理记录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 毁。
案例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 妇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医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 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 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 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 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 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起医疗纠纷。
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 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
1. 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 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 常。 3. 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 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 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 5时30,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 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已 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 部为主。
职业保险问题
职业保险是指从业者通过定期向保
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使其一旦在职业保
险范围内突然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保险
公司承担对受损害者的赔偿。
四、常见的护理法律责任问题
护理人员方面的因素 管理方面的因素 患者及家属方面的因素
三、执业安全问题
护理禁业问题
•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 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 执业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护士 • 虽取得执业证书但未经注册的护士
职业安全问题 职业安全是以防止职工在执业活动 过程中发生各种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工作 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 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案例1
患儿,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 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 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 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 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 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思考: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 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 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 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 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 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 达百万起,并以100%的速度增长。
护理法Biblioteka Baidu意义
★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
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
• 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
一、《护士条例》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 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 1.包括: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 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护士条例》
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 的颁布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 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是新 形势下推动护理事业可持续 发展的里程碑。作为临床护 理工作者,学习和贯彻《护 士条例》应当成为当前和今 后长时期护理工作的重要任 务。《护士条例》的颁布严 格规范了护士的执业行为和 法律责任。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尸检:窒息 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
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记录有虚构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 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 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 分钟巡视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时一种过失行为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 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 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 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 责人报告。” •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 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 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行为,应该得到更加严 厉的处罚。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 医政法 组 成
药政法
妇幼卫生法
优生与计划生育法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 ,用以规定护理活动 (如护理 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 )及调整 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护理工作中的 法律法规
提 问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 过,什么时间实施?
引 言:
•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 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 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 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 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 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
国家规定的医疗 卫生法律、法规 和条例;
2
地方行政主管及 卫生行政部门制 定的规定、标准 、办法、通知;
3
医疗卫生单位制 定的管理制度和 办法;医疗技术 操作规程等。
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 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 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 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1分析
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 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护理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各种贵重药品、 医疗用品、办公用品等,绝不允许利用职 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如占为己 有,情节严重者,可被起诉犯盗窃公共财 产罪。
(六)护生实习中的法律问题
实习护士是正在学习的护理专业的学生,尚 不具备独立工作的权利。 学生在进入临床实习之前,要明确自己的法 定职责范围,按照法规规程去做。
• 犯罪 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
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刑事责任 犯罪 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 疏忽大意与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 生严重的后果。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 的正确鉴定。
一、护士的职业权利和义务
(一)护士的职业权利
1.保障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
2.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 3.职称晋升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 4.教育和参加培训的权利 5.执业知情权、建议权 6.护士的其他职业权利
(二)护士的法律职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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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依 法
紧 急

业 义 务

置 义 务
问 题 医 嘱 报 告 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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