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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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万物运动的规律,以及人类行为的准则。
老子的宇宙观首先所看到的就是天、地、人等宇宙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合一),因为从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的共性来看,它们都含有“阴阳”,都是阴阳二气妙合而成的。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四十二章)的结果。
二十五章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即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
宇宙间有“四大”,即二十五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从四者上述关系来说,归根到底,人应当法地法天,师法自然。
老子哲学关于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应当师法自然,实际上就是古代最早的一种天人合一论。
老子所阐述的这种“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为许多思想家所赞扬,对我国古代的医学、军事、环保等领域都有深远的影响。
人类做到“天人合一”“人法天”就必须具有明智的环境意识——生态智慧。
一、生态平衡:万物蓬勃生长,循环是根本的和谐、是最根本的规律。
老子哲学认为,“道”的运动是循环而不息的。
四十章的“反者,道之动也。
”二十五章“周行而不殆”,认为宇宙是一个无限循环的整体,是一个有机的生物圈。
地球上的生物大体分为动物、植物、微生物。
不同的生物之间处于不间断的循环运动之中。
动物靠植物生存,动物每天排泄的粪尿以及动物死后的尸骸还原于大地中,又成为小动物及微生物的粮食,生活于土壤中的微生物死亡被植物根吸收转变为植物的养分。
如果人类以独具的智慧和行为(比如撒施农药、化肥),打乱自然这种正常秩序,势必造成大自然的循环的混乱,给人类生存带来灾难,是一种“妄为”不明智的行为。
十六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叫做规律,“道”和它而产生的天地万物都遵守循环往复的规律,并且都是在周期性的动态平衡中维持其生存与发展的。
老子哲学在二千五百多年前所强调的“不知常,妄作,凶。
”是对人们不尊重自然规律和违反自然规律行为的警告,至今不但仍有现实意义,而且在今天显得更加重要了。
二、环保与发展:老子哲学认为,和谐是天地万物自下而上发展的一大法则,也是人类行为应当遵守的一大准则。
三十二章“知止,所以不殆。
”即要认清事物自身所固有的限度,以限制或禁止自己的行为。
反省当前人类所处之恶劣环境,诸如,因乱伐山林,破坏植被而造成水土流失;因乱改牧场为农田而造成沙漠化面积急剧扩大;因乱占土地而造成耕地面积缩减;因乱开采矿藏而造成资源破坏和浪费;因工业发展而引起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调等严重问题,都离不开人为因素,根本上是“不知常”,“不知止”,不尊重其中规律,“急功近利”而造成环境恶化。
由于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1972年6月,联合国环境会议发表《人类环境宣言》宣告“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迫切的任务。
”相应地群众性“环境运动”也相应兴起。
在这种情况下,变天人分离为天人合一,恢复人与自然环境相统一整体观念,就具有头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让我们牢记老子主张,崇尚自然,崇尚和谐,尊重规律,尊重无为的哲学思想,树立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自然与人类社会和地球命运的责任感,为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作出贡献。
---- 林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