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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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是西方中世纪以来历久不衰的诗体之一,是西方抒情诗的重要形式,它在意大利、英国、法国等国家都曾成为风靡一时的诗歌形式,并于20世纪初传入中国,对中国新时期以来的诗歌创作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将分析最初确立意大利十四行诗规范的诗人彼特拉克的诗歌创作,结合其十四行诗的代表作《歌集》(Song Book)进行研究。

弗兰齐斯克?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1304-1374

)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被公认为是第一个人文主义者,史称文艺复兴第一人。彼特拉克热爱古希腊、罗马文化,他最早搜集研究古典著作,开创了研究古典文化的新风,因而被称为第一位人文主义者;在诗歌写作上亦成就卓著,是当时意大利甚至全欧洲最杰出的诗人。[1]

彼特拉克在十四行诗方面成就尤高,他使这种诗体臻于成熟与完美,因而意大利十四行诗(Italian Sonnet)又被称为“彼特拉克体”或“彼特拉克十四行诗”(Petrarchan Sonnet),曾因诗歌创作成就而在罗马与巴黎获得“桂冠诗人”的荣誉,并被称为“意大利诗歌之父”。他的诗讴歌爱情,渴求现世幸福,赞美大自然,表现人在肉体与精神方面的双重幸福,音韵典雅,结构严谨,语言优美,韵味隽永,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为意大利乃至欧洲抒情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英语中十四行诗为sonnet,来源于意大利语sonetto,而sonetto又来源于普罗旺斯语sonet,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十四行诗的起源。十四行诗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是13、14世纪意大利最流行的一种抒情诗体。随后但丁(Dante Alighieri)在诗集《歌集》中,采用了十四行诗的艺术形式,描写对贝亚特里奇的爱情,情感真挚,风格高雅,音调铿锵,豪放中见婉约。

彼克拉克是最早的著名十四行诗人,《歌集》是他的代表作,《歌集》包括诗歌366首,其中317首是十四行诗,主要表现诗人对劳拉的爱。1927年4月6日,23岁的彼特拉克在法国南部阿维尼翁(当时教皇所在地)的圣克莱尔教堂遇到一位名叫劳拉的美丽少妇,她是一位骑士的妻子。她的圣洁与仁爱,使诗人感到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甜蜜的忧郁”,对她一见倾心。赤诚之爱从此成为他精神世界的支柱、创作的源泉和生活的动力,他开始写诗赞颂劳拉婀娜多姿的体态、崇高的精神品质,表现自己对她的缱绻深情。1348年4月6日,横扫欧洲的大瘟疫(黑死病)夺去了劳拉的生命,诗人闻讯后不胜悲恸,无限

的哀悼凝结成一首首凄婉的诗歌,四十多年的诗歌创作后来

汇集成《歌集》。

彼特拉克在《歌集》中采用的主要诗歌形式是十四行诗,他的十四行诗组诗《歌集》(Song Book)奠定了意大利十四行诗的基本形式和题材。彼特拉克少年时代曾旅居法国南部普洛斯旺多年,深受当地骑士抒情诗歌和民间文学传统的熏陶。

当地诗人又叫行吟诗人,他们创作的诗篇,为的是要伴以乐器到群众中演唱,所以对音律、韵律、节律要求比较严谨。这对彼特拉克在创作十四行诗体时有很大影响。彼特拉克创作的十四行诗语句整齐,短小精悍,格律严谨,极富音乐性。形式上一般分为一个8行诗(octave)和一个6行诗(sestet)两个部分,每行为十一个音节。前八行的押韵格式为abbaabba,这种韵式(abba)称为吻韵(kissing rhyme),即一、四、五、八行押a韵,韵脚相同;二、三、六、七行押b韵,韵脚相同,使这八行诗节形成统一的节奏,在第四行末尾有短暂的停顿,在第八行末尾有明显的停顿,诗的思想和节奏此时都达到高潮,然后渐渐回落。后六行押韵格式较多,常见的有三种:cdccdc 、cdcdcd 、cdedce,这种韵也称为链式韵(chained rhyme)。诗歌的两节主题往往形成对照,最后两部分趋于统一,魅力由此而生。前八行多用来提出问题并论述提出的问题,在第八节或第九节陡

然一转,后六节便对提出的问题或反驳,或回答,或澄清事实并总结主题。彼特拉克很好地利用了意大利语元音丰富且元音结尾单词多的特点,以及排布缜密的韵脚(最多只用5个韵脚),来表达细腻的感情。他的诗音韵典雅严谨,韵味隽永,为意大利乃至欧洲抒情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4]

彼特拉克的抒情诗集《歌集》分为“圣母劳拉之生”和“圣母劳拉之死”两个部分,描写对劳拉的爱,爱不再是一种空灵的缥缈的经验,诗人于清丽的语词中写出了相当生动的

心理真实,彼特拉克描写的已不再是柏拉图式的爱情,而是世俗的爱情,洋溢着人文主义的精神,歌颂人性,歌颂世俗的美。“彼特拉克的《歌集》虽与但丁的《新生》相似,但写的已不再是柏拉图式的爱情,而是现世的爱情。他用十四行诗的形式写内心活动,进入心灵深处,发掘隐秘的情感,在一个主题中找出无穷微妙的变奏――这样细致的内心描写和分析,是超越前人的。”[5]彼特拉克在其爱情诗集《歌集》中歌颂的美人劳拉尽管被描绘成理想化了的妇女形象,但其现世色彩要比但丁的《新生》浓厚得多。尽管诗人的恋人劳拉被理想化了,但诗人毕竟还是把她描绘成现实的人,有血有肉的人。[6] 《歌集》是一曲人间幸福的颂歌,表现了人文主义者一个人为中心的爱情观,塑造了十分完美的劳拉形象。诗人以丰富多彩的色调,把人的精神美、女性的形体美和大自然的纯真美糅合描绘,并融入自己的挚情笃爱,使劳拉既是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美丽凡女,又成为理想中的美与道德的化身,充分表现了爱情的圣洁与崇高,并把她称为人间最高雅最聪慧、最神圣最贞节、最可爱最美丽的女人”,“凡人的舌不配歌颂她那神圣的美”[7]。诗人热切地倾诉相思之苦,大胆呼喊出自己的爱情:

既然我为爱情而死,虽死犹荣,

我又何必让爱神将情带解开或者剪断,

虽然这免不了痛苦和死亡,但我却心甘情愿。[8]

《歌集》无畏地挑战了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歌唱世俗的美好,不仅是对中世纪神学的驳斥,还展示出新的人文主义思想。劳拉和爱恋中的诗人,这两个形象具有新时代的特点,“劳拉

的平易单纯、温柔开朗和诗人的情真意切、直率热烈成为意大利文学和西方文学中两个最具有现代性格的典型”。[9] 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在内容上,抒写爱情的主题,表达诗

人对爱情的渴望和追求,抒发对爱情的种种感受,甜蜜、痛苦、憧憬、思念、渴望等等,歌颂现世的爱情,高唱出饱含人文主

义的爱的呼喊。在艺术形式上,全诗只有一个诗节,共十四行,

每行11个音节,5个韵步,显得短小精致;节奏采用抑扬格,舒缓优美。十四行作为一种诗体,一个诗节形成一首诗,整体性强。十四行诗在押韵形式上不拘泥于一种,使诗歌的形式富于变化,显得活泼、生动,从而避免了诗歌在形式上的呆板。正是

由于意大利十四行诗在形式上的种种优点,这种诗体后来被

介绍进了英国,并被许多诗人竞相模仿,成为英语文学中十四

行诗体中的重要形式之一。[10]

16世纪,英国诗人托马斯?怀特(Sir Thomas Wyatt)和萨利

伯爵亨利?霍华德(Herry Howard, Earl of Surrey)开始把彼特拉

克十四行诗翻译引入英国,并根据英语诗歌的音韵特点对意

大利十四行诗做了一些调整和完善。英语诗歌到了斯宾塞(Edmund Spenser)和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手中,发展到了

顶峰,形式更加和谐完美,主题也更加宽泛,负载的内容也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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