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施工合同--正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强夯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4、工程地质条件:详见地勘资料(发包方需提供)

二、工期

1、总工期:天

2、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要求:

1、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2、满足试夯确定的技术要求,作为大面积施工的依据。

四、工程量

1、强夯处理面积大约为: m2。

2、强夯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构物的外边线外延3米起 (双方约定的方法)。

3、强夯工程量以甲、乙双方认定的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或合同包干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费、

材料费、机械费等由乙方负责。

2、夯坑推平费、税金、检测费、标高控制由甲方各承担。

六、合同价款

1、强夯单价:强夯固定单价元/ ㎡或合同总价包干元。

2、强夯机械设备进场运输费台/套。

3、强夯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转运费台/套。

4、夯坑推平费元/ ㎡。(不包括填料)

5、检测费元/ ㎡。(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

6、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7、其它:涉及其它工程量增减经监理、甲、乙三方现场确定。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更换: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二、甲方责任

1、办理完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

事项遗留问题。

2、负责施工所需水、电及设备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4、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占道等申请批准手续。

5、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整

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纪要。

7、根据乙方施工方案由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护措施(如:

设防护网、防护拦及挖防震沟等)。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当地居民的干扰,甲方负责进行协调处理。

9、负责并组织设计、监理及现场人员进行试夯工作。

10、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更换: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四、乙方责任

1、按约向甲方提供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2、因工程需要,乙方施工使用的照明、警示线等设施应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

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3、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付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标准。

4、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工期延误

一、施工方案

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日三日前,向甲方和监理提交试夯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试夯方案后,

三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准,视为该试夯方案已经批准。

2、乙方必须按照试夯后确定的正式施工方案组织强夯施工,接受监理和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二、延期开工

1、乙方按合同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在开工日三日前,向监理和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要求和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甲方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征得乙方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应工期顺延。

三、暂停开工

1、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要求后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三天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3、停工责任属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属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支

出,工期不予顺延。

四、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除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其它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不适合施工的天气条件(雨天、雾天或下雨后地面含水率过大)。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增。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完成周边防护措施。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经监理、甲、乙三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六、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工期不能按期竣

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方便条件,并按定额规定计取赶工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