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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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决定论
“地理环境决定论”是确认自然条件(即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一种
思潮,简称“决定论”。
即以自然过程的作用来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从而归结于
地理环境决定政治体制。
是一种以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解释人类社会发展,认为地理环境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思潮。
是一个包含于“人地关系论”中一个理论体系或称
观点。
这一论点曾广泛流行于社会学、哲学、地理学、历史学的研究中。
发展
萌芽于古希腊时代,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认为人类特性产生于气候;柏拉图(Plato)认为人类精神生活与海洋影响有关。
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影响个别民族特性与社会性质。
16世纪初期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博丹(Jean Bodin)在他的著作《论共和国》中认为,民族差异起因于所处自然条件的不同;不同类型的人需要不同形式的政府。
近代决定论思潮盛行于18世纪,由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率先提出,被称为社会学中的地理派,或历史的地理史观。
法国启蒙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将亚里士多德
的论证扩展到不同气候的特殊性对各民族生理、心理、气质、宗教信仰、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
这些论点对照欧洲中古以来近代政体沿革也难于自圆其说。
1881年英国历史学家巴克尔(H.T.Buckle)在《英国文明的历史》一书中认为个人和民族的特征服从于自然法则。
哲学与物理学中的机械决定论思潮亦给地理学中的决定论以有力的推动。
这种从外部自然条件中寻找人类社会发展根本动因的荒谬的外因论,在当时却起着积极的进步作用。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用地理唯物主义反对唯神史观,以地理环境特点说明君主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这一特定时期的历史作用也决定了这一思潮的广泛影响。
李特尔认为由于英国“位置在众港湾从各方面包围的中央,所以自然地成为海洋的统治者。
”第一个系统地把决定论引入地理学的是德国地理学家拉采尔(F Ra-tzel),他在《人
类地理学》一书中机械搬用达尔文生物学观念研究人类社会,认为地理环境从多方面控制人类,对人类生理机能、心理状态、社会组织和经济发达状况均有影响,并决定着人类迁移和分布。
因而地理环境野蛮地、盲目地支配着人类命运。
这种环境控制论思潮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成为欧美地理学的理论基石。
在德国地理学界中,宣扬并推崇这一理论的有赫特纳、魏格纳(A.Wegener)、施吕特尔(O. Schlter)等。
拉采尔的学生地理学家辛普尔(E.C.Semple)将这一思潮宣扬于美国,在《美国历史及其地理环境》、《地理环境的影响》等书中一再加以发挥,认为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特定自然环境造成的。
美国地理学家亨丁顿(E. Huntington)于1903~1906年间在印度北部、中国塔里木盆地等地考察后发表《亚洲的脉动》一书,认为13世纪蒙古人大规模向外扩张是由于居住地气候变干和牧场条件日益变坏所致。
1915年他又出版《文明与气候》,创立了人类文化只能在具有刺激性气候的地区才能发展的假说。
1920年他在《人文地理学原理》一书中,进一步认为自然条件是经济与文化地理分布的决定性因素,受到了巴罗斯(H.H.Bar-rows)的抨击。
在20世纪20年代,从地理哲学角度看,决定论已非地理学的唯一基础,露骨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潮已渐趋没落,随后为索尔的文化景观论以及与法国人地关系中的或然论相孪生的美国的地理调节论所冲击;后者由于仍然渗透着许多决定论观点,陷入理论上的软弱性,因而不能从实质上否定决定论。
有深刻社会背景和影响的“地理环境虚无论”、“地理环境不变论”以及“文化决定论”思潮,均力图取代自然决定论。
评价:
意义
正确地阐明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有助于发展地理学理论研究和指导实践应用。
毫无疑问,主宰人类社会历史演变的是其固有的内在规律;地理环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物质条件而不能上升为主导的或决定性的因素。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封建社会之解体与资本主义的产生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过程,“并非自然的恩赐”。
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
当人类社会活动与地理环境发生联系并能加以利用与改造时,才能显示其特性并对社会发展产生加速或延缓的影响。
社会发展阶段越古老,人类对地理环境的依赖性越大;即使在原始阶段,社会发展速度也并非与地理环境优越性程度成正比。
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均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而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之中。
走向另一极端主张无视地理环境和随心所欲地践踏地理环境的地理环境虚无主义,均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违背,也必然在实践中碰壁。
影响
主张地理环境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理论。
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J.博丹主张地理环境决定着民族性格、国家形式和社会进步。
他认为,北方寒冷,使人们的体格强壮而缺少才智,南方炎热,使人们有才智而缺少精力。
因此,统治国家的决定因素也应当有所不同:北方民族依靠权力,南方民族依靠宗教,中部民族依靠正义与公平。
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制度、国家法律、民族精神“系于气候的本性”、“土地的本性”的观点。
到了19世纪,地理环境决定论成为社会学中的一个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的F.拉采尔。
他认为,地理因素,特别是气候和空间位置,是人们的体质和心理差异、意识和文化不同的直接原因,并决定着各个国家的社会组织、经济发展和历史命运。
在拉采尔思想影响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德国产生了以K.豪斯贺费尔为首的地理政治论学派。
它鼓吹“优等民族”有权力建立世界“新秩序”,地理政治学可以为每个国家规定“生存空间”,从而为法西斯主义向外扩张和侵略制造理论根据。
地理环境决定论在18、19世纪是流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部分。
这种思潮曾在反对宗教神学、探索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方面起过一定的历史作用。
但它夸大自然环境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以自然规律代替社会规律则是错误的。
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外部条件,对社会发展具有影响作用,但它不是社会发展、国家制度的决定因素,不能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更替。
而且它的作用和影响还受着社会的生产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