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

颁布机构:中国科学院2006-11-02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

(1992年12月4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1994年12月16日、1996年11月6日、1998年12月14日、2000年9月29日、2002年12月19日、2004年10月18日、2006年11月2日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二、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每次增选名额的分配,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以下简称学部主席团)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

四、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被推荐人年龄(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下同)一般不超过65岁。在各学部正式候选人中,60岁(含60岁)以下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其推荐、评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除第二章第三条外,本细则的其他条款均适用。

六、院士增选工作分为院士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学部评审及选举。

七、资深院士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学部的评审与选举。

八、在院士增选过程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违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及有关规定的不正当活动。若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对相关候选人的评审,并暂停推荐单位或推荐人的推荐资格。

第二章推荐院士候选人

一、推荐院士候选人包括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种途径,不受理本人申请。

二、院士推荐候选人。

1.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2.对65周岁以上的候选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3.院士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独立推荐候选人,防止被动推荐。推荐人必须确实了解候选人的研究领域、学术水平和贡献、科学道德和学风等,独立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并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被推荐人附件材料”)。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包括: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被推荐人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附件3主要论著目录;附件4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附件5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附件6“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

推荐院士对《院士候选人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并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填写“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4.院士应在增选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和“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寄送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以下简称院士工作局)。

三、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候选人。

1.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科协等为归口初选部门。其所属单位或一级学会均可按组织系统推荐本单位、本学会的候选人。归口初选部门报送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归口初选部门所属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时需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并附“被推荐人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的内容同第二章第二条第3款)。

推荐单位对《院士候选人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并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填写“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

3.各归口初选部门应严格根据院士的标准和条件,认真负责地组织对其所属单位推荐的院士候选人进行初选。

归口初选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的程序要做出严格的规定。

归口初选部门应组成初选委员会,委员会不少于11人,必须是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研究员、教授级专家组成。委员会对推荐的院士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初选结果,在规定的名额内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方为有效。委员会应如实将评审意见以及组成人员名单、投票结果、推荐意见等填入《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归口初选委员会评审情况”栏,并须有初选委员会负责人的签名或印章。

4.各归口初选部门填写“归口初选部门推荐意见”,并按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技术科学部等6个学部分别列出名单,正式行文并连同《院士候选人推荐书》(由负责人签名,加盖省、部级印章)和“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于增选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送院士工作局。

5.凡双重领导的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由主管业务的部门负责组织初选;非业务主管部门推荐院士候选人无效。

四、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若发现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将取消候选人的评审资格。

五、凡连续3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六、院士工作局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查结果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确定后为有效候选人。

七、院士工作局将有效候选人名单通告全体院士,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同时通知归口部门或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有效候选人以及相同专业的外单位的其他有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一并公示。候选人在5年之内调动工作单位的应同时在调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

八、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如推荐院士或归口初选部门发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院士标准与条件的严重问题,可及时提出书面材料寄送院士工作局。经有关学部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学部主席团(或主席团执委会)批准,可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

第三章学部评审和选举

一、对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常委会组织院士进行。

评审必须严格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超脱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专业的利益,从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要注意院士候选人专业的学科涵盖面,要注意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

对于长期不在国内工作的院士候选人,在坚持院士标准的同时,还应特别考虑其对国家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

二、各学部常委会组织本学部院士对有效候选人进行通信评审和会议评审,分别产生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最后选举出院士。

三、各学部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必须超过本学部应参加增选工作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评审和选举方为有效。

四、通信评审,产生初步候选人。

1.各学部常委会将本学部院士按学科专业划分为若干评审组(每个评审组应不少于15人),同时将本学部的有效候选人按相应的学科进行分组,并确定初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各学部增选名额的

2.5倍)以及监票小组人员名单。

2.评审组评审:各学部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将本学部有效候选人的《院士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有关内容、评审组选票等分别寄送本学部相应评审组院士。院士对本评审组的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于7月10日前将评审组选票寄送到本学部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7月20日前,本学部主任会议确认打分结果。

各学部常委会根据院士要求,如认为确有必要交流有关情况,可由各评审组组织召开非正式会议。院士自愿参加会议。会议于6月30日在同一地点召开。

3.学部评审:各学部办公室于8月1日前将评审组打分结果和初步候选人选票寄送本学部院士。院士对本学部的全部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于8月15日前将选票寄送到本学部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4.各学部常委会于8月25日前确认本学部评审打分结果,按初步候选人名额,以得分为序产生初步候选人。与规定名额的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均为初步候选人。

5.各学部常委会确定初步候选人的主审小组。主审小组一般为3人,其中可有1位推荐院士或与被推荐人同一单位的院士。主审小组对初步候选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等提出评价意见,对初步候选人的学风、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等提出审查意见,供本学部会议评审时参考。如有必要,主审小组可以适当方式征求国内外同行专家的意见。

6.院士工作局将初步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院士,同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五、会议评审,产生正式候选人。

1.各学部常委会组织召开本学部评审会议,对初步候选人逐一进行评审。

2.主审小组介绍初步候选人情况和主审小组意见。

3.在院士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全体与会院士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数为序产生本学部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额为各学部增选名额的1.4倍。

如遇有获得赞同票数相同而超过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则对票数相同者再投票表决,取票数多者入选。

六、选举院士。

1.学部常委会组织院士对本学部的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2.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照本学部的增选名额,根据获得赞同票数依次入选,满额为止。如遇有获得赞同票数相同而超过增选名额时,则对票数相同者再投票表决,以增选名额为限,取票数多者入选。

七、各学部常委会审查确认本学部的选举结果,经学部主席团审议批准后,呈报国务院备案。

新当选院士需签署承诺书,履行院士的义务。不签署承诺书者,视为不接受院士称号。

中国科学院向新当选院士和归口初选部门发出通知,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同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八、其他事项

1.出席评审会议不足三分之二会议时间的院士,不能参加投票。

2.因故不能到会的院士,如提供书面意见,可在对有关候选人进行情况介绍和讨论时宣读或说明。

3.评审会议期间,经学部常委会同意,可邀请其他学部的院士到本学部介绍有关候选人的情况。

4.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在介绍和评议某候选人时,需要回避的院士应暂时离席。

5.各学部选举院士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和院士使用的选票,由院士工作局统一印制,票面加盖本学部印章有效。选票栏目为:圈选栏、编号、候选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其中编号依次按照学部、学科组、候选人姓氏拼音音序排列。

6.投票选举前,各学部推选监票院士2-4人,负责监督本学部的投票选举工作。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开箱验票、计票。计票结果需由监票人签字确认,并报各学部常委会认定。

7.会议评审暨选举院士一般于增选年11月的第一周6个学部同时进行。

第四章附则

一、对候选人投诉信的处理,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办理。

二、院士增选工作的保密问题,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执行。

三、推荐材料的审查办法。

1.对推荐材料和推荐手续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查验收,以确定其是否有效。

2.审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推荐书、附件材料以及电子文件是否齐全,推荐手续是否完备;被推荐人的国籍、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范围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推荐学部的确定。

1.院士候选人推荐学部的确定,原则上应尊重推荐人和归口初选部门的意见。

2.不同渠道推荐同一院士候选人,在推荐的学部不一致时,如有3位或3位以上院士推荐且均推荐到同一学部,以院士推荐的学部为准,否则,以其归口初选部门推荐的学部为准。

3.仅有院士推荐或仅有部门推荐,若推荐的学部发生矛盾时,则以该被推荐人的学科专业划归为原则,确定其所属学部;学科划归不明确或有异议的,可与推荐人或推荐部门商定。

4.如被推荐人学科专业明显不属于推荐书填写的学部,则由相关学部办公室对其学科专业进行核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调整建议,分别报请各自学部主任同意后,作相应调整。调整时,应符合第二章第一条关于推荐院士中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被推荐学部相同的规定。

5.根据以上原则,对院士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作出调整后,以院士工作局名义具函,分别通知其推荐人或归口初选部门,说明调整的原因。

五、本细则经学部主席团批准实施,其修订和解释权在学部主席团。

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厂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的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厂务公开考核要纳入公司党政工方针目标,作为专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同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生产经营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达标以及年度各类评先、评优等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考核采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档案、民意测评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每年度对基层单位推行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和评比。 第二章监督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分为8项,采取百分制考核: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5分)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统一领导,工会牵头,有工作部署,有近期、长期工作目标;建立办公室工作机构,有负责人,有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成立具体承办公开内容及相关事宜的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二、制度建设(10分) 本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厂务公开制度,公开的标准合理、合法;制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每项公开内容的实施细则。 三、公开内容(15分) 本单位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所确定的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为基本依据),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得到公开。

四、公开程序(15分) 公开程序要遵循科学、严谨、有序并能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本步骤是:工作小组提出公开的内容——领导组研究确定——监督小组审查通过——正式公开——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再次向职工公开。 五、公开形式(10分) 实现厂务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应有以下主要形式: 1.以每年的职代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进行公开; 2.在定期召开的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上公开; 3.在本单位生产经营分析会、民主管理大会、民主恳谈会、部分职工代表会及其他会议上公开; 4.在本单位的“车间、班务公开栏”上公开; 5.通过电视、内部信息、网络、报纸、黑板报、简报、公告等形式公开。 六、公开时间(5分) 重点考核规定公开内的时间,重大事项应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随时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定期公开。 七、公开效果(30分) 推行厂务公开后所产生的实际成效和结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的合理意见、建议是否得到了采纳,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处理或比较满意的答复、解释。 2.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回音并能逐步得到解决,信访、上访现象明显减少。 3.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违法的人和事得到查处,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比较满意。 4.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职代会、工会作用充分发挥,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学生组织民主管理工作细则

学生组织民主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组织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对学生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章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会章程》、《共青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总支部工作章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综合服务部章程》,结合工学院宁海学区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通过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学生组织工作公开的基本组织形式实施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是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组织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广大学生审议、参与重大决策、行使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四条双代会必须自觉接受工学院党总支、校团委、校学生处的政治和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共青团、学校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协调处理学生管理工作内部矛盾,加强团结,促进进步,在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学生组织工作公开是指团总支委员会和学生委员会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政务、事务、财务,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接受学生监督的民主管理形式。 第六条学生组织工作公开其核心是保障广大学生直接按照相关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其实质是让学生当家做主,参与学生组织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生组织工作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树立学生民主意识,提高学生素质,促进校园文化发展。 第二章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罢免、辞职、资格终止、补选 第七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选区。各班级成立选举工作小组,主持本班级双代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工作小组成员5名,由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本班其他学生一名、新一届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一名(监督员)组成,团支书任组长。 第八条选举小组的任务 (一)布署、指导选举工作,组织各项选举活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籍贯地市排行榜

中国科学院院士籍贯地市排行榜 Who will be the next ? 1 江苏省苏州市67人 2 浙江省宁波市56人 3 福建省福州市51人 4 上海市45人 5 江苏省常州市41人 6 江苏省无锡市40人 7 浙江省绍兴市36人(含因经济原因除名1人) 8 浙江省杭州市31人(含因政治原因除名1人) 9 浙江省嘉兴市23人 10江苏省南京市22人 16-20人 湖南省长沙市20 北京市20 广东省江门市19 江苏省扬州市17

浙江省温州市17 江苏省镇江市16 江苏省南通市16浙江省湖州市16 福建省泉州市16 湖北省武汉市16 11-15人 河北省唐山市14 浙江省金华市14浙江省台州市14 四川省成都市14 天津市14 河北省保定市13 广东省梅州市13 广东省广州市13 重庆市13 江苏省泰州市12

广东省佛山市12 山东省烟台市11 8-10人 安徽省安庆市10 广东省潮州市9 福建省莆田市8 福建省厦门市8 7人 安徽省宣城市7 安徽省黄山市7 安徽省合肥市7 江西省南昌市7 辽宁省沈阳市7 6人 辽宁省锦州市6 河南省南阳市6 江西省抚州市6

湖北省黄冈市6 湖南省邵阳市6 湖南省常德市6 福建省龙岩市6 山东省青岛市6 5人 江苏省徐州市5 江西省宜春市5 江西省上饶市5 广东省中山市5 山东省潍坊市5 河北石家庄市5 山东省济南市5 4人 吉林省吉林市4 陕西省咸阳市4陕西省渭南市4

河北张家口市4 河南省郑州市4 山东省临沂市4 山东省威海市4 安徽省六安市4 安徽省芜湖市3 江苏省盐城市4江西省吉安市4江西省萍乡市4 湖南省湘潭市4 湖南省衡阳市4 广西省桂林市4 3 人 山西省晋中市3 山西省邢台市3 河北省衡水市3 河南省漯河市3

【全文】《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word版)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四条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

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实施办法

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实施办法 为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办发[2002]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实行厂务公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厂务公开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促进江铜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基本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平等协商和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全面实施集团公司、厂矿(分公司、子公司)级单位、车间、工区(段)、班组五级厂务公开。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主办责任人

(一)集团公司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1)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 (2)投资方案、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工程管理处、科技处。 (3)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企管处。 (4)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劳人处。 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1)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财务处(部)、生产部。 (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开形式: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财务处(部)。 (3)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财务处(部)。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工程管理处。 (5)大宗物资、原料采购供应。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材料设备公司、原料部。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________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厂务公开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实践xxxx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思想。贯彻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体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我厂两个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1、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建立厂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体制,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监督评议小组由副厂长任组长,两个小组成员由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若干职

工代表组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科长担任,并由若干办事员组成。 2、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开方案,做好有关厂务公开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对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或解答。同时,建立厂务公开档案。监督评议小组要根据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监督评议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得到反馈等,促进厂务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厂务公开的原则1、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有关方面齐参与的原则,厂务公开是党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支持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 2、必须坚持调动职工群众和经营者两方面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既要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职工群众要求公开的意愿和热情,依法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尊重和支持厂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保证企业经营策略和管理手段的正常运用。 3、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建立机制,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公开的内容有所侧重,公开的内容、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公开,凡是属于原则性要求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文章标题: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工会委员会要以《工会法》、《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华北石油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第三条职工民主管理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条职工代表 (一)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管理局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应由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其中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不低于60,女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应占适当比例。 (三)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第六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七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

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 中国工程院院士名单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名单 (2009.12.21) 中国科学院(683位) 数学物理学部 ·艾国祥·白以龙·陈彪·陈和生·陈佳洱·陈建生·陈木法·陈难先·陈式刚·程开甲·崔尔杰·戴元本·丁伟岳·丁夏畦·范海福·方成·方守贤·冯端·甘子钊·葛墨林·龚昌德·谷超豪·郭柏灵·郭尚平·郝柏林·何泽慧·何祚庥·贺贤土·洪朝生·洪家兴·胡和生·胡仁宇·黄润乾·黄祖洽·霍裕平·姜伯驹·解思深·经福谦·邝宇平·李邦河·李大潜·李德平·李方华·李家春·李家明·李惕碚·李荫远·李正武·林群·刘应明·龙以明·陆启铿·陆埮·吕敏·马大猷·马志明·闵乃本·欧阳钟灿·彭实戈·钱伟长·钱学森·曲钦岳·沈文庆·沈学础·石钟慈·苏定强·苏肇冰·孙义燧·汤定元·唐孝威·陶瑞宝·田刚·童秉纲·万哲先·汪承灏·王鼎盛·王恩哥·王乃彦·王诗宬·王世绩·王绶琯·王迅·王业宁·王元·王梓坤·魏宝文·魏荣爵·文兰·吴文俊·吴岳良·夏道行·冼鼎昌·谢家麟·邢定钰·熊大闰·徐叙瑢·徐至展·严加安·杨福家·杨国桢·杨乐·杨应昌·叶朝辉·叶叔华·应崇福·于渌·于敏·俞昌旋·詹文龙·张殿琳·张恭庆·张涵信·张焕乔·张家铝·张杰·张仁和·张淑仪·张伟平·张裕恒·张宗烨·章综·赵光达·赵忠贤·郑厚植·周光召·周恒·周又元·周毓麟·朱邦芬·朱光亚·庄逢甘·邹广田 化学部 ·白春礼·蔡启瑞·曹镛·查全性·柴之芳·陈冠荣·陈洪渊·陈家镛·陈俊武·陈凯先·陈庆云·陈茹玉·陈新滋·陈懿·程津培·程镕时·戴立信·段雪·费维扬·冯守华·高鸿·高松·郭景坤·郭慕孙·何国钟·何鸣元·洪茂椿·侯建国·胡宏纹·胡英·黄本立·黄春辉·黄量·黄乃正·黄维垣·黄宪·黄志镗·嵇汝运·计亮年·江龙·江明·江元生·蒋锡夔·黎乐民·李灿·李洪钟·李静海·梁敬魁·梁晓天·林国强·林励吾·刘若庄·刘有成·刘元方·卢佩章·陆婉珍·陆熙炎·麻生明·麦松威·闵恩泽·倪嘉缵·彭少逸·钱逸泰·任詠华·沙国河·申泮文·沈家骢·沈天慧·沈之荃·宋礼成·苏锵·孙家钟·唐有祺·田昭武·田中群·佟振合·万惠霖·汪尔康·王方定·王佛松

在京中科院士名单

在京中科院士名单 中国科学院共分6个部,共有院士634名。其中,在京院士共有90人,名单如下: 1、数学物理学部(25人) 陈佳洱:核物理学家1934年10月1日出生,上海人。195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物理系。199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01年当选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主任,中国物理学会理事长,亚太物理学会联合会主席。 陈建生:天体物理学家1938年7月8日生,福建福州人。196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北京大学天文系主任、教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陈木法:数学家1946年8月22日生于福建惠安。196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1980年该校研究生毕业,1982年、1983年先后获该校理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概率统计学会理事长。曾任该校研究生院院长。 陈难先:物理学家1937年10月30日生于上海,籍贯浙江杭州。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1984年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电气工程与科学博士学位。199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曾任北京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应用物理研究所所长。 陈式刚:理论物理学家1935年11月28日生于浙江温州。195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物理系。200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研究员。

甘子钊:物理学家1938年4月16日生于广东信宜。195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1963年该校研究生毕业。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北京大学教授及固体物理研究所所长,国家超导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郭柏灵:数学家1936年10月23日生于福建龙岩。195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数学系。200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研究员。 贺贤土:理论物理学家1937年9月28日生于浙江镇海。196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物理系。199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主任,国家“863”计划直属惯性约束聚变主题首席科学家。 黄祖洽:理论物理和核物理学家1924年10月2日生于湖南长沙。194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50年于该校理论物理研究生毕业。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及低能核物理研究所名誉所长。 姜伯驹:数学家1937年9月4日生于天津,籍贯浙江苍南。195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1985年当选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曾任“973”项目“核心数学中的前沿问题”首席科学家。 邝宇平:理论物理学家1932年11月9日生于北京,籍贯广东台山。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李惕碚:高能天体物理学家1939年6月12日生于重庆北碚,籍贯湖南攸县。196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199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粒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

车间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车间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篇一:车间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厂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1、生产车间与厂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每年公开一次;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3、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5、贯彻落实厂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布;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情况,每月公布一次;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布;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责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公布一次;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时公开。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

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内容。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厂工会。 篇二: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单位名称)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范本) (年月日第X届职工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司的厂务公开工作,依据《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通过建立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 第三条公司厂务公开实行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原则。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合公司属各单位、部门。

公司员工民主管理工作意见

本文由第一公文网 g ongw en . 1ke jian . c om收集整理公文公司员工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公司**年底完成改制成为公司制企业。改制多年多来,该公司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指导方针,在民主管理过程中突出强调职工代表、股东代表地位,发挥职代会、股东会作用;搭建出民主管理平台,落实厂务公开到位、落实对话交流到位、落实合理化建议到位,统一了职工思想,凝聚了职工干劲,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推动了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强调两类代表,发挥两会作用公司针对企业改制后公司制企业特色,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股东代表,严格执行职代会制度、股东会制度,确保职工在企业的源头参与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民主管理。(一)突出两类代表民主管理地位公司现有职工代表50名,股东代表37名,包括了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人员,是企业改制后按生产单位、部室划分选区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从382名职工中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从319名股东中民主选举产生,两类代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一定的生产、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能够代表全体职工的意志,能够从不同方面代表反映全体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能够代表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强调两类代表的民主管理作用,无论大到企业中层领导竞聘,企业发展规划投资,还是各类活动的参与测评,都申明必须有两类代表参与,充分尊重了两类代表民主管理的权利与义务。(二)发挥两会民主管理作用公司改制后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司职代会、股东会得到了共同发展,成为公司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两个重要平台。两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平正义、维护了团结稳定,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司改制多年来坚持职代会制度,通过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单位的生产形势、经营状况,请职代会审议单位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保证了职工从源头参与决策;通过坚持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制度,使集体合同真正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通过规范提案管理程序,提高提案质量,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条条有回音,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群众关心企业发展、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公司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在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职权的基础上,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会制度的有效衔接,它与职代会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企业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改制*年来先后召开股东会12次,进行年度行政工作报告、监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增资扩股方案、增资扩股方案变更、股权转让办法等进行表决,还全程参与了两届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工作,有效增强推动民主管理工作的力量。二、搭建三个平台,落实民主到位搞好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体现。公司积极搭建平台,落实到位,通过厂务公开、对话交流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好广大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参加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厂务公开厂务公开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障职工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为把厂务公开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公司党政工联合制定下发文件,对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厂务公开考核办法做出严格规定,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机构,以及厂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检查考核办法及奖惩等,并在全公司层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了厂务公开的效果。多年来,该公司坚持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点问题、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问题,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点,特别是围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采场承包、生产用煤采购等加大公开力度,同时将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成本支出情况、职称评审、发展党员等68项内容列入公开内容,在企业中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良好氛围,各车间还将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材料领用、成本核算等情况列入公开内容,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参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在中国境内劳动所得的公民有义务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结合我公司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国家法定义务,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民有义务依法纳税。从财政学的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而政府则利用财政纳税收入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例如提供军队、环保、社保、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公民得到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就有纳税的义务。而作为纳税人有权享受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院、教育、社会安全、交通,并有权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纳税既是履行自己义务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同时也是个人最好的信用证明。 同时作为规范化发展的企业,员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我们员工的一份社会责任感,也是一种回报、感恩社会的真实表达。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11年9月1日调整为3500元,即收入超3500的部分就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全部工资—3500 —各类保险)*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上所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在发放工资时,扣除月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员工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 全月应纳税额=应付工资—个人缴纳的五险—免征额35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部工资—3500 —各类保险)*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如下:

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金塔县正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公司厂务公开制度,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厂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方针。 2、坚持统一领导,依法办事原则。 3、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建立和完善公司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工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公司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行组织领导、工作推动和组织协调,方案制定,重大公开内容的确定,对责任部门的考核、评比。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文件起草、方案实施、档案管理、信息反馈,总结、推动厂务公开工作正常运作,以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同时实施厂务公

开监督职能。 三、厂务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逐项实行公开。 (一)企业中长期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 (二)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情况; (三)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四)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 (五)企业工资调整及发放情况; (六)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七)企业职称评定、奖惩晋级的情况; (八)企业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措施; (九)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及实施情况; (十)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 (十一)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 (十二)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十三)职代会评议干部、职代会质量评估结果。 四、厂务公开形式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二)向各部门通报; (三)微信工作群公开; (四)厂务公开栏公开; (五)公司例会、班前班后会等其他形式。 五、厂务公开程序

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 库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和促进直属库库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总、分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物制定本办法。 一、库务公开的工作原则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库务公开工作要同直属库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同直属库的各科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二、库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为充分发挥直属库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库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以下组织机构: 库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裴荣耀 副组长:夏砚华高艺伟 成员:宋卫华王丙胜张会来曹春红管明峰 下设库务公开办公室 主任:高艺伟 副主任:王丙胜 成员:万铁利刘庆辉金满东 三、库务公开的制度

直属库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就库务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职工切身利益和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制定库务公开制度。 四、库务公开的程序 直属库本着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科学、严谨、有序的步骤制定如下程序: 1、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 2、库务公开办公室整理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汇总。 3、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内容。 4、监督小组审查通过。 5、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库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 6、信息反馈处理。 五、库务公开的内容 1、直属库重大决策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3、直属库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4、直属库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 六、库务公开的形式 1、确立职工代表大会在库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地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对部分内容进行库务公开。 2、在库务公开栏中和通过电子屏幕进行库务公开。

3、以通知、简报等形式进行库务公开。 七、库务公开的标准 直属库本着库务公开内容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原则,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库务公开。 八、库务公开的监督保证 1、成立库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宋卫华 成员:张会来陈军陈风娟 2、建立意见箱 为了对库务公开的真实性、公开性、公正性切实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设立意见箱,动员广大员工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在职工代表中聘请监督员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3、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和公开职工群众反映的情况。 九、库务公开的档案管理 应公开资料、图表、帐薄和台帐及时进行归档。 十、库务公开的目的 1、令职工群众满意。 2、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 3、加强和促进直属库内部管理。 4、加强直属库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中国科学院及工程院院士名单(大气科学方面)

中国科学院院士(大气方面的非气象局部门的院士) 1.巢纪平 气象学家1932年10月19日生于江苏无锡。195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气象系。199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名誉主任、研究员。 2.符淙斌 气候学家1939年10月14日生于上海。196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气象系,1967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毕业。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3.黄荣辉 气象学家1942年8月17日生于福建惠安。196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1968年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毕业。1983年获日本东京大学理学博士学位。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 4.李崇银 气象学家1940年4月15日生于四川达县。1963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5.吕达仁 吕达仁,大气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1940年生于上海市。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66年在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获硕士学位。 6.穆穆 大气动力学家。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1954年8月生于安徽省定远县,籍贯安徽定远。1978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数学系,1982年获该校应用数学硕士学位,1985年在复旦大学数学系获得应用数学博士学位。 7.吴国雄 大气动力学和气候动力学家1943年3月20日生于广东潮阳。1966年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1983年获英国伦敦大学理学博士学位。199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8.伍荣生 大气科学家1934年1月17日生于浙江瑞安。195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大气科学系。1999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9.曾庆存 气象学和地球流体力学家1935年5月4日生于广东阳江。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1961年获苏联科学院数理科学副博士学位。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及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0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4-7-1 实施时间:2004-7-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会计处理规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全国 阅读人次:924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铁道部: 为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铁路运输企业执行。铁路运输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1993年颁布的《交通(铁路)运输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铁路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铁路运输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运输服务的企业(城市轨道交通除外)。 三、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根据铁路运输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特点和国家对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运营监管的要求,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制度》及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铁路运输企业内部核算办法。 四、由于铁路线路中的部分资产具有通过大修实现局部更新的特点,为避免成本重复列支,对线路中的钢轨(包括道岔)、轨枕和道碴不计提折旧,其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三类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的下列后续支出分别按其性质划分为费用性和资本性支出:为消除病害对桥梁、隧道进行的局部修理支出,路基病害整治支出,机、客、货车和大型养路机械入厂修理、段做厂修、大部件大修支出,灾害复旧支出,以及各项设备的大修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1999]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控股、集体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以及改制后由职工持股会控股的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均就实行厂务公开。 一、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厂务公开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第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者。各企业必须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委、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1、领导本企业按市委办发[19999]53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研究、决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3、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奖惩决定。 4、审批有关厂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案等。 (二)厂务公开监督小组。 企业应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代表、工会干部为成员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为: 1、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程序的合法性。 2、收集、整理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送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4、对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接受并调查职工因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档案记录的真实性。 (三)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 企业应建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其职责为: 1、实施厂务公开内容、制度、措施的计划。 2、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布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内容。 3、向职工群从解释、解答涉及厂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建立厂务公开台帐、档案。 5、完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公开要实事求是,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公开。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 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应视规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职

民主管理制度

总纲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二、学校教代会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 四、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五、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一、总则 二、重大事项的内容范围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四、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主要程序 五、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基本要求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校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二、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五、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

七、校务公开的程序 附则(一)《汪清四中行政、教师办事纪律》 (二)《汪清四中各项办事程序》 第四章、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制度 一、总则 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三、中层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 附则:《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的资格条件》 第五章、汪清四中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二、组织机构 三、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制度 第六章、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和联系群众制度 一、总则 二、形式和对象 三、方法和途径 四、任务和要求 第七章、学生自主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学生会的管理 三、学生会的职责

第八章:决策咨询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二、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三、决策咨询委员会人员组成 四、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 五、会议的召集和会议间隔时间 六、议题的产生和处理

民主管理制度 总纲 为深入贯彻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指导方针,依据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推进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民主的人文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为了适应教育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校教代会的实践和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教育法》、《工会法》、《教师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2、学校教代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3、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校教代会职权 (一)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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