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德风险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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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市民雷先生称从农行和平路一网点取了15万现金,封条没打开就去了工行存款,工作人员却发现里面有1张面值100元的假钞,随即依法没收。

雷先生觉得奇怪,更觉得委屈。奇怪的是银行里怎么会流出假钞?而委屈的是,当他拿着存款行开具的没收假钞的证明和封条回到取款行要求赔偿时,却遭到“离柜出门概不负责”的拒绝。

而银行似乎也有满肚子怨屈。银行内部有诸多条条框框的规章制度杜绝假钞,从收款到出库都是层层把关,也不可能出现假钞。

但是,凡事都不是绝对的。这事儿用不着专家和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分析,原因简单地只有一个,就是人的问题。就是道德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第一种可能,不排除取款人在途中做了手脚,用了“偷梁换柱”手法;另一种可能,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致使假钞在眼皮底下溜过。同时,也不排除个别素质低下的银行工作人员从中做手脚。

银行流出假钞事件,不是个案,且屡屡发生,情节大致雷同。这充分说明,道德风险依然存在,防范道德风险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而长久的任务。首先,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防范基础,贯彻落实是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加强教育和严格的行为约束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目前,银行实行的柜员制似乎应该改革一下。“双人临柜”、“交叉复核”等传统的业务模式不应该全部废弃。

不管雷先生的官司是否打,能否打赢,也不管银行方面“离柜出门概不负责”的规定对与错,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那张假钞从何而来?又是怎样混进成捆的真币当中?但愿假钞事件能给我们敲响防范道德风险的警钟,但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银行取出假钞敲响防范道德风险警钟

2008年01月08日 11:55:16 来源:河北金融网

近年来,客户对银行(信用社)的投诉显著增加,近一半是投诉银行员工骗卖保险、基金和理财产品。客户反映,银行(信用社)员工不把风险告诉他们,一味地承诺高收益,造成他们上当。1月25日,笔者接待了一位59岁的农村妇女,她投诉××银行,自己准备将多年积蓄13万元转存三年期定期存款,该行一员工反复向其推销所谓的“保险理财产品”,介绍说这个产品收益好,能分红,还免费送意外保险。她强调:“我没文化,让她死缠硬劝就做了这个。回家后,子女一看气恼了,一是家里明后年要盖房等用钱,这保险要到6年后才能取出来;二是我年纪59岁,身体又不好,犯不着做这个。银行的人不为我考虑,当时也没说要到6年后才能取。”我们在协调处理完这宗投诉后,对部分银行个人业务管理部门和基层网点进行了调查走访,同时对近年来我们接访的几宗投诉进行了分析。我们认为以下原因助长了基层员工道德风险:

一、利益驱动。目前,老百姓对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还是高度信任,认定“银行破产机率低、可信度高、规模大,他们开办的业务应该没风险”。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客户把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和银行储蓄混淆,认为把钱交给银行就跟存款一样,收益多了,不会有风险。显然,老百姓的信任被少数银行员工利用了。这些银行员工在营销保险产品时拍着胸脯保证“保本高收益”,而对保险产品作为投资所具的风险则尽量淡化,或不告知。有一位银行员工声称:“保险产品有银行作保证,银行又有国家来兜底,收益率是存款的近2倍,又送保险,哪有这样的好事。”一位李姓客户就是在她的“开导”下,并在她的“热情帮助”下把10万元人民币存款换成了泰康保险公司的一款保险产品。有的员工误导客户,介绍说期交产品连续交3年或5年后就可以取,事实是10年期满后才能保证预期收益,而提前取则收益很受影响。不容置疑,一些员工就是冲着不菲的保险代理手续费而不惜欺骗客户。保险公司在明里通过银行内部分配向经办员工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暗里还要直接给他们一笔钱。据调查,辖内部分寿险公司对1万元期交产品最多支付佣金600元,对1万元趸交产品最多支付80元。某行2009年度保险产品销售冠军的业绩达650多万元,可见其所获佣金很可观。岂不知,员工自己有业绩,有了外快,却损坏了银行形象。有些客户在事后跑到银行吵闹,甚至跟银行员工发生了肢体冲突,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银行的形象。显然,未来的3年或5年

后,或许有更多的客户找上门“理论”。

二、内控缺位。在沉重的业务考核压力下,基层银行(信用社)高管和他们的员工容易出现短视行为,为完成经营目标,可能有意放松风险控制。目前部分银行(信用社)的目标考核和指标设置仍以规模总量的扩张为主,客观上迫使基层网点不惜代价抓存款、放贷款和发展中间业务,管理人员无法投入更多的精力去抓内控,风险意识和案件防范意识弱化,业务不规范甚至违章操作将在所难免。.在与个别银行网点负责人交谈过程中发现,他们整日忙着拓展业务,无暇顾及内部管理,或者明明看到员工有违规倾向,但想到考核任务,就听之任之了。

三、教育缺失。由于缺乏对干部职工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以及内控制度的教育培训,浮躁、投机的作风在一些员工中得以滋长,全局意识、风险意识逐步弱化。近年来,个别银行(信用社)内部“重效益、轻管理”倾向严重,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少数员工又受到社会上不良思想的侵袭,思想逐步失防,以至于贪图享乐,最终铸成大错。2009年,南通某中小金融机构受下岗处分的员工16个,被清退的员工6个,其中4个因受到刑事追究而被清退。据我们了解,该单位对个别员工参与经商、赌博、高消费以及放高利贷等活动心中无数,甚至熟视无睹,以致携款潜逃或犯案后被公检法机关逮捕才如梦方醒。

建议:1. 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抓好对员工的岗位责任教育和合规经营意识教育,培养员工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和遵纪守法的意识。2.强化内控,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内控不到位、违规违章操作,是导致各类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员工在营销保险产品、基金、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履行告知义务,不能光讲收益,要提请客户注意高收益所必须承担的高风险;要督促员工加强自律,增强责任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对违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3.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基层网点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两不误。4. 对保险代理活动中不合规佣金支付现象进行清理整顿。

警惕基层员工道德风险问题

2010年02月04日 11:16:59 来源:中国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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