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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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全面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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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实际承担者。
为此,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又重点决定人大工作的水平。
只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使其卓有成效地履行职务,是当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此,我简要谈一下自己关于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点粗浅看法。
一、严把代表入口关,确保当选代表质量
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与代表履职能力息息相关。
因此,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就要严把“关口”,确保选出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双高双强”代表,坚决将“带病代表”拒之门外。
严格把好五道关口:
㈠严把政治素质关。
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注意推荐那些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人,具有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人大工
作的人成为人大代表。
㈡严把道德品质关。
着力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立体化、多角度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注重推荐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优良作风,公道正派,为民代言,替民办事的人。
㈢严把清正廉洁关。
在提名推荐候选人时,要坚持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特别是县乡(镇)及村(社区)级领导干部候选人尤其要注意考察、审核其廉政情况,对考察中有不良举报和反映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坚决杜绝不清廉的人进入代表队伍。
㈣严把能力素质关。
要注重推荐那些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埋头苦干、扎根基层的干部;注意推荐那些在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勤奋、有创新能力、起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能积极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人,注重推荐那些具有较强履行代表职务责任感、使命感和议政能力的人。
㈤严把身体素质关。
要将身体健康情况列入对代表候选人的审核标准,一方面严格把握代表候选人年龄结构比例,另一方面注意吸收那些素质高、能力强、为地方建设做出重大贡献、身体状况良好的老干部、老同志进入代表队伍,发挥他们的余热。
二、严把民主选举关,建立选举竞争机制
选举是公正的天平、民主的试金石。
当前选举实践中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参选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竞选机制,要修改代表选举办法,提高选举的竞争性和公开
性,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
在具体操作环节上要突出“四性”:
㈠在代表宣传上突出责任性。
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对代表责职、权利、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通过宣传,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㈡在代表推荐上突出公开性。
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主座谈会征求意见,个人推荐、群众推荐和竞职演讲、竞选承诺的办法,增强候选人的透明度。
鼓励选民“毛遂自荐”,允许候选人自我介绍,发表演讲,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真正让选民知人、知名、知情,按自己的意愿投下“称心票”,选出“意中人”。
㈢在代表确定上突出社会性。
代表候选人的确定,要采用上下酝酿、反复比较、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克服领导定调、选区定人和重比例轻素质、重意图轻民心的现象,把那些为民说话办事、倾听群众呼声、为百姓解忧人选进代表队伍。
㈣在代表选举上突出公正性。
只要是代表候选人,不管谁当选,选举都是成功的,不能因“意中人”落选,就认为本次选举不成功。
三、优化代表结构,全面提高代表素质
在规定代表结构时,应对代表职业结构提出明确要求,减少党政领导干部的代表数量,明确一线代表的比例,保证
各阶层、各行业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全面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
同时,强调对代表自身素质的要求,对每个候选人进行充分的比较和筛选,确保政治文化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的人当选。
优化代表结构,应当在三个方面下工夫:㈠优化代表职业结构。
要改变人大代表结构中普遍存在“一多、一高、一少”,即:党政干部代表、中共党员代表、男性代表偏多,年龄偏高,而法律、经济、科技等专业人员偏少的状况,切实从人大代表的性别、年龄、文化、界别入手,着力做到女代表的比例大幅上升,53岁以上代表的比例明显下降,代表的文化水平明显提高,代表界别中一些阶层的代表比例有较大的调整。
㈡优化代表知识结构。
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光荣使命,只有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如何优化代表的知识结构,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保持知识的不断更新,从而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使其卓有成效地履行职务,是当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因而,要增加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
㈢优化代表年龄结构。
代表队伍中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热爱人大工作、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保留一定比例素质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上届代表,使代表队伍形成梯次,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改善代表结构,必须以保证代表素质为前提。
只有单个代表的素质提高了,代表的整体结构才能得到优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才能得以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四、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积蓄履职能量
人大代表的知识、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其履职水平和发挥作用效果。
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人大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㈠及时转换角色,尽快适应新的工作。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崇高的法律地位和神圣的历史使命,人大代表担负着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反映民愿、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参加视察、调查、检查活动、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等多项职责,带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选民的期待。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来自于不同岗位,都有自身的工作特点。
很多人员对人大代表如何履职不熟悉,需要尽快转换角色,使自己尽快具备与行使职权相匹配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质。
㈡增强自学动力,提升综合素质。
一是向书本学习。
要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中国人大》等书本知识,使自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更为准确的理解,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更为全面的把握,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在实践中学习。
群众找代表反映的问题各种各样,
有时甚至涉及一些自己不懂的专业知识,这时就要边履职边学习需要的知识。
深入思考,边学边做,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三是向他人学习。
要知道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懂得取他人之长,补已之短,有利于个人的进步。
通过学习身边一些老代表和优秀代表履职经验和事迹,激发履行代表职责的热情与积极性。
㈢深入联系群众,倾听选民诉求。
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就要听取人民的呼声,为人民说话,当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人大代表每季度都要抽出时间,到选区走访选民和群众,听取他们的意愿和呼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民愿,做实事,解民忧。
人大代表要把深入选民和群众作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要重点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倾听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客观全面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可靠的依据,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五、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增强代表履职功效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活动提供坚强的保障。
㈠建立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
一是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要组织代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举办法律、法规讲座。
邀请专家教授举办《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
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使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及权利、义务等,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从而使代表的法律水平得到提升,并熟知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方法。
三是组织综合知识培训。
组织代表学习有关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代表的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㈡改进活动方式,拓宽代表工作领域。
一是科学划分代表小组。
要按照代表的工作职责、居住分布情况、交通状况,从便于代表开展工作等方面去考虑,科学合理地划分代表小组。
组织代表经常性的开展活动,使人大代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及时了解选民的疾苦,认真反映群众的呼声,保障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权利。
二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代表要履好职,首先要知情知政,尽量扩大人代表知情知政的活动参与和信息渠道。
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种会议,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等有关全县重大事项的座谈会,让代表了解县政府的主要工作情况,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以满足代表履职需要,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三是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
除了每次例会前的会前视察必须进行外,平时也要组织视察活动。
闭会期间各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选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选择题目,开展视察和调研。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评议、旁听法院庭审等经常实在有效的活动。
㈢认真办理议案建议,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纳入相应的考评体系范围,促使承办单位改变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态度。
建成并开通议案和建议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的议案和建议在网上提交、办理、答复、查询和反馈。
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协调、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配合的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让代表切实体会到自己说话有用、管用。
彻底改变一些问题代表年年提出,年年得不到解决,挫伤了代表的积极性的做法。
㈣强化监督机制,敦促代表履好职责。
一是健全代表述职机制。
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报告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评议和测评,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完善自我。
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代表辞职和罢免职制度。
要着手建立代表辞职制度、罢免和补选制度,对那些因身体欠佳,社会兼职过多、本职工作繁重、工作岗位变化等不能保证执行代表职务时间,或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太低难以履职、述职测评结果不合格、违法乱纪、道德败坏、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应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辞职或罢免。
三是建立代表监督管理机制。
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代表的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发代表自觉履职的内动
力。
对监督代表的形式、手段、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外部约束力,解决好怎样监督的问题。
对代表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畅通代表“出口”,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㈤做好服务工作,优化代表履职环境。
一是建立宣传机制。
强化对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对于提升代表形象、增强全社会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十分重要。
要不断加大对代表的宣传力度,全面地宣传代表履职情况,特别是代表发挥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
进一步树立代表的良好形象,为代表更好的履职提供榜样支持。
二是建立联系机制。
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要加强联系沟通,不仅有利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而且也有利于常委会及时地了解社情民意。
人大常委会要注意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沟通。
每年都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主任和部分委员分别到各基层单位和部门对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和座谈,向代表汇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汇总、通报工作,督促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使代表知情知政,为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是建立保障机制。
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活动提供坚强保障。
首先,是时间保障。
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仅靠业余时间是不够的。
为此,每年对代表活动要作出周密安排,在代表参加活动之前,把议题提前通知代表做准备,对代表
活动时间,要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财力保障。
由于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兼职不兼薪,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第三是法律保障。
法律赋予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权力,对不支持代表执行职责,不接受代表监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是地点保障。
代表活动需要场所,要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工作。
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的要求,大力推进。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代表履职奖惩机制,通过代表定期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考评和对履职优秀代表的进行奖励等形式,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