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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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及对策
作者:冯兵健
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20年第33期
最近几年,随着畜牧养殖产业的迅猛发展,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动物疫病防控压力日趋增大,各种新型的传染性疾病不断出现,原来已经控制的传染性疾病,又呈现爆发流行的态势。2018年下半年以非洲猪瘟为代表的重特大传染性疾病在我国很多省份爆发流行,对生猪养殖产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严格落实动物产地检疫,能够有效防范大病动物向市场流通或者向屠宰领域流通,及时发现疫病及时处置,将动物疫病控制在萌芽阶段,避免疫情扩散蔓延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一、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
近期,为全面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从源头上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2019年3月初,兴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源头关、出证关、运输关、信息对接关和执法关,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对辖区屠宰场和活畜交易中心进行监管。截止目前,完成了38.1万头猪、9180只羊、1060头牛、88.9万只鸡产地检疫,99.94万头猪的屠宰后产地检疫,为广大市民群众吃上安心肉打下了检疫基础。同时,兴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排专业技术能力突出的兽医专业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监督指导,为基层养殖场户降低养殖疫情影响,提高养殖收入提供了帮助。
1、养殖规模大小不一,难以实现集中检疫
最近几年兴平市的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产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从总体的发展情况来看,中小规模养殖占据主导地位,规模化养殖只占到40%左右。因为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养殖规模较小,养殖较为分散,基层检疫分所人员较少,工作经费不足,交通不便,使得基层辖区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难度较大,各项产地检疫工作制度不能够严格规范开展,不能够落实到位。
2、官方兽医的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基层地区的畜牧兽医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能力不足的现状。由于工作时间长、工作条件艰苦,福利待遇等多方面的影响,很多基层地区的官方兽医,工作积极性较差,不主动,专业知识常多年没有更新换代,平时难以有机会接受培训教育,主动学习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及检疫法律法规的意识不足,造成官方兽医在从事产地检疫工作过程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合理,执法机构改革等因素,助长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3、日常监管入户难,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由于疫情傳播风险,养殖场户对所有外来人员存在畏惧心理,一律不得进入养殖区域或本家圈舍,导致官方兽医及基层兽医防疫人员不能入户调查、深入圈舍查看动物健康状况,导致各养殖场户的养殖信息、动物健康、圈舍消毒等情况不能准确掌握,给日常监管和防疫工作带来很大被动性,没有达到以检促防、以防保检、防检结合的监管模式。
4、生猪运输车辆全面监管力度难
按照农业农村部79号公告要求进行运输生猪车辆备案,但生猪运输车辆数量多、流动性较大,对生猪运输车辆的日常消毒及外省备案车辆难以监管,车辆行驶轨迹及目的地到达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并对外省备案车辆信息不能及时获取,存在运输车辆引起疫情传播隐患。
二、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好产地检疫工作责任
把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作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同时,认清当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形势,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对动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工作督导,建立监督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压实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动物产地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认真履职,规范好产地检疫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检疫申报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法律法规、检疫规程,普及动物检疫知识,提高养殖场(户)的检疫申报意识。二是规范产地检疫。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和报检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每一批次动物,应当及时到点、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经检疫符合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完善检疫相关工作记录,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离开饲养地。
3、增强技能,完善好检疫电子出证管理系统
一是以强化养殖档案管理为突破口,及时掌握辖区内动物疫情、动物存栏、出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动态情况,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和管理档案,为开展产地检疫建立有效信息渠道,逐步提高产地检疫率。二是加强票证管理和使用,严格规范电子出证程序,出栏动物经检疫合格后出证,检疫合格证明一律由官方兽医手写签字后方能出具,货主持证联和存根联要做到完全相符。
4、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开展官方兽医、养殖场户负责人及场方兽医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化行业自律及主体责任意识,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监管人员务必做好入场防护措施,切实从根源上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5、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管理、开展实时监督
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的审批,建立健全生猪运输车辆个人台账,及时检查及报送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加大对外省备案车辆的检查力度,组织对所有生猪运输车辆承运人进行培训,强化车辆日常管理要求和消毒意识,如发现“三无”(无检疫证明、无畜禽标识、无车辆备案证)车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
(作者单位:713100陕西省兴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