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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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12月2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市区举行。

活动现场,悬挂多幅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现场发放《法律法规便民手册》、《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以及宣传单,并为数百名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据了解,此次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

活动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突出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另外,11月30日,我市举行“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宪法知识竞赛抽奖仪式。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此次活动的参赛率、参赛人员绝对数和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了优秀组织奖20名,并在现场抽取了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

为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12月2日,新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以“宣传宪法精神,服务居民群众”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首先向社团人员和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区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国家
法律、法规,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
造了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我省教育系统
师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起,开展了宪法教育系列活动。

上午10时,西北师大附中师生通过视频系统与全国各地师生一
起进行了宪法晨读,他们还聆听了主会场宪法日主题歌曲演唱以及
全国宪法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

西北师大附中高二学生任清廉表示,作为一名高中生,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并将其内化于心,自觉守法、守则。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
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
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
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610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等共30
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人上街宣传。

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以及宪法
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

整个
活动共展出宣传看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
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
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各
部门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
挥自身宣传优势和宣传阵地作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观看由市
普法办在烟台胶东剧院举办的烟台市“法德共进”之歌文艺晚会;各
类媒体也将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
宪法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
活动,利用“@芝罘司法”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播放学
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
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12月1日上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四师七十七团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

在七十七团文化活动广场,由普法办、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志愿者们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向过往居民
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弘扬宪法精神。

内容涵盖《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
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们将通
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今天开展的‘12·4’国家宪法
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就是其中之一。

”该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王凯云如
是说。

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台3个,发放宣传资料550余册(份),悬挂张贴宣传海报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
余人,在团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
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
道万紫山社区举行。

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
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
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

”作为本次劳动争
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
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
管理不规范等。

”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
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
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
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
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
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
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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