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个人和单位计算方法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个人和单位计算方法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个人和单位计算方法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个人和单位计算方法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个人和单位计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点地区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为更好理解政策,防止在实际工作中出现错误,从而好事变坏事,导致税务风险,或者没有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笔者用以下案例解析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应如何计算。

一、案例一:自行购买

案例:某企业员工,于2016年3月自行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保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该员工4月工资为10000元,不考虑其他社保公积金等。

126号文件第三条第款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

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企业在3月收到员工提供的保单凭证,根据文件规定,于4月开始扣除。

该员工4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20%-555=705

在扣除前,该员工4月个人所得税为745元,因扣除保险200元,该员工本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40元,一年少缴纳480元个人所得税。

注意,126号文件规定,“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个人认为,此处所述的“一年内”,应不是指2016年底,而是指年保费到期日2017年3月底。因此,超过部分应为3600-2400=1200元。根据保单凭证,在2017年3月份仍然可扣除200元。

员工在2017年3月续保时,自2017年4月可按照上述规定扣除200元/每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从上,员工在取得保单凭证后,应及时送交单位,避免损失扣除额。

二、案例二:单位负担

案例:某企业于2016年3月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保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某员工4月工资为10000元,不考虑其他社保公积金等。

126号文件第三条第款规定,“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该员工4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555=765元。

这里需要注意:

1、单位为员工购买和员工自行购买健康保险产品的个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表1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一览表

表2 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快速计算个税的公式是【计税依据×最高税率-速算扣除数=最终税额】。 税率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0 税率1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1500*(10%-3%)+0=105 税率2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4500*(20%-10%)+105=555 税率2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9000*(25%-20%)+555=1005 税率3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35,000*(30%-25%)+1,005=2,775

税率3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55,000*(35%-30%)+2,775=5,505 税率4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80,000*(45%-35%)+5,505=13,505 例二: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6,500元。 6,500介于4,500和9,000之间,使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6,500*20%-555=745 表3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表4 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在个人所得税中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有3个税目,一是工资薪金,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承包承租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是劳务报酬,适用2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要注意计税依据的差异,工资薪金是按月、劳务报酬按次、个体户及承包承租按年。 +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人们工作压力大等原因而引起重大疾病屡屡发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人们对健康方面越来越重视。作为国民医疗体系中重要补充作用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多,它能够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减轻政府的经济压力,同时在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原因不仅有自身的问题,还存在着外部的影响因素。对此,我国根据自身情况并借鉴外国经验出台了相应的一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 展的对策。 商业健康保险不仅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已经成为人们一生当中需求最大的保险险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非常巨大,前景非常广阔,理应成为保险市场中的一个亮点。但是由于我国现有“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导致人们发展一直存在巨大的阻力。因此,就商业健康保险存在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系统分析。然后描述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阐述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自身问题。而后对这些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借鉴德国和美国的成功发展的案例对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让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得到完整的发挥,从而保证社会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现状;问题;对策 引言: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是用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来保障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导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赔偿的保险,包含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护保险和持久看管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产生为给付前提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商定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护保险指以因无意伤害、疾病致使收入间断或削减为给付保险金前提的保险;持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购买商业保险,是越来越多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因为觉得购买了一份商业保险,会让自己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只是这个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呢?招商信诺专家告诉你。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某企业员工,于2016年3月自行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保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该员工4月份工资为10000元,不考虑其他社保公积金等。 财税〔2015〕126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企业在3月收到员工提供的保单凭证,根据文件规定,于4月份开始扣除。

该员工4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0000-3500-200)× 20%-555=705(元) 扣除前,该员工4月份个人所得税为745元,因扣除保险200元,该员工本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40元,一年少缴纳480元个人所得税。 提示:财税〔2015〕126号文件规定,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个人认为,此处所述的“一年内”,应不是指2016年底,而是指年保费到期日2017年3月底。因此,超过部分应为3600-2400=1200(元)。根据保单凭证,在2017年3月份仍然可扣除200元。员工在2017年3月续保时,自2017年4月可按照上述规定扣除200元/每月计算个人所得税。员工在取得保单凭证后,应及时送交单位,避免损失扣除额。 商业保险购买原则 商业保险的原理是根据公平、合理、风险分摊的原则进行,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保险公司定义的标准体。 投保商业保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是意外险(寿险附加意外医疗住院等);其次是健康险(主要是重大疾病及附加的医疗险、定期寿险)再次是养老险(分红、年金、投连等)。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及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操作手册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00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25, 则应纳税额为(1000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500元 个税=6500×20%-525元=775元。 大家的看法: 1、个税法将免征额由2000提高到3500;社会保障部说了,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比例将由原来的28%下降到12%。原来中国人的工资收入有72%的人不到2000,有88%的人不到3500啊! 2、“月收入1万,要交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800元,剩6200元;如果你拿出6200全部消费,需要为你消费的商品埋单17%增值税,28%各种杂税=2800元,所以,一个月赚1万的人,你相当于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 3、生产企业把税收计入生产成本,最后买单的还不是老百姓。 4、关于个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其实我认为还是低了。国家征收个税的目的在于什么?在于调节缩短贫富差距。现在的贫富差距非常大,如何更好的发挥这个杠杆的作用呢?我认为,要进一步的调高起征额,但也要提高税率。

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操作手册 【本书简介】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是,如果对员工的工资福利未进行合理的税务安排,就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企业发得多,员工拿到手的没有增多。因此,企业要留住人才,需要对员工的工资福利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才能出现企业与员工个人双赢的局面。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由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3、工资薪金所得第一级次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5%下降至3%。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负担有升有降,以税前工资薪金(扣除免税的五险一金、补贴等)3.86万元(应纳税所得3.51万)为临界点,高于3.86万元的,个税负担上升,最大升幅1195元;

健康管理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中的应用研究

健康管理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中的应用研究 王汉亮(100027)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以下简称商保)是国家运用保险机制对全社会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进行有效保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它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关爱和重视。从一定意义上说,医保与商保的工作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与生命质量,关系到国民生产总值,甚至关系国家的安定团结。医保与商保的工作效果是受许多因素影响的,其中费用的控制问题是核心问题。如何既能高质量地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又能有效地将费用控制在提供保障一方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根据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和我国医保与商保的现状表明,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导致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根本原因,从而从根本上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是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和措施,才能达到既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的需求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这一目的?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导致医疗费用上升的主要原因 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迅速上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疾病谱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头号杀手。以下几组数字可充分说明这一点: ●据卫生部门统计,我国疾病死亡谱发生了重大变化。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总死亡人口中约有24%死于生活方式疾病;到90年代末,则有约70%的人死于生活方式疾病。 ● 2004年10月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的调查报告显示,慢性病患病率上升迅速,几种主要慢性病患病人次达到近6亿,其中高血压患病率为18.8%,估计全国患病人数1.6亿多;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2.6%,空腹血糖受损率为1.9%。糖尿病现患病人数2000多万,另有近2000万人空腹血糖受损;成人超重率为22.8%,肥胖率为7.1%,估计超重和肥胖的人数分别为2.0亿和6 000多万;血脂异常患病率为 18.6%,估计血脂异常现患人数1.6亿。 ●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的资料显示:我国2003年的卫生资源消耗达6500多亿元,因疾病、伤残等造成的损失大约8000多亿元,两项合计接近14000亿元。在这惊人的数字中,与生活方式相关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病的医疗支出占30%以上,是十年前的5倍。 ● 2004年5月22日,第五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做出的《饮食、身体活动与健康全球战略》决议中,预计到2020年慢性病引起的死亡率、发病和残疾将占所有死亡的73%(比2002年上升13%)和全球疾病负担的60%(比2002年上升13%)。这种状况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遏制,将给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百姓的生命健康带来重大隐患。 2、慢性病防治中存在的根本性问题 (1)只对症不对因。 众所周知世界公认的慢性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膳食总量过多或膳食结构不尽合理,畜肉类及油脂消费过多,谷类食物消费偏低;二是缺乏体力活动。既然慢性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上述两方面,那么我们的治疗和预防就应该从这两方面着手。而目前我们对慢性病的治疗一般是对症治疗即血压高了降血压,血糖高了降血糖,很少涉及病因的治疗。致使病情不能从根本上好转,医疗费用居高不下。 (2)重治疗轻预防。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一贯倡导的方针。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注重的是有病才看病。在医疗实践中,医生往往也是重治疗轻预防,预防和治疗严重分离:注重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 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 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 8.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新个税计算方法

2012年工资缴税标准及算法: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也就是说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要缴税,但是,工资超过3500元/月还是会分不同等级进行计税的,相关的计算步骤为: 步骤一:本月应纳税额=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税起征点(3500元) 步骤二:201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 <1500元 3 0 2 1500元-4500元10 105 3 4500元-9000元20 555 4 9000元-35000元2 5 1055 5 35000元-55000元30 2775 6 55000元-80000元35 5505 7 >80000元45 13505 步骤三:本月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计算方法举例: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260元,则应纳税额为(1026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76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个税=6760×20%-555元=797元。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61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发放年终奖为20000元,那么先将20000元除以12得出1667元,适用税率为10%,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20000×10%-105=1895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258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年终奖为5000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920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5000-920)元除以12得出340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5000-920)×3%-0=122.4元。 补发工资缴税标准及算法: 步骤一: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本月个税=【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 税起征点(3500元)】X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步骤二:201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 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

最新个税税率表及EXCEL计算公式79496

2011年最新个税税率表及EXCEL计算公式 概述:从今年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税法将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由九级改为七级,为3%至45%。(税率如下文所示)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原个税9级超额累进税率: 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适用25%税率的起征点从此前的20000元至40000元调整至9000元至35000元,范围明显扩大。

在新的个税法中,应纳税收入3.86万元成为个税增减临界点,即月应纳税收入低于3.86万元缴纳的个税将减少,高于3.86万元则将多缴税。而在一审草案中,临界点是1.9万元。 EXCEL公式: =ROUND(MAX((A1-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公式解释: 5%*{0.6,2,4,5,6,7,9}这部分为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5*{0,21,111,201,551,1101,2701}这部分为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MAX((A1-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这一部分是个人工资减去起征点3500后分别乘以7个税率,再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将最后得到的七个数据取最大值。

最外层的函数=ROUND(MAX((A1-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 是将前面得到的最大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就是说分以下的数四舍五入。 X

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 状及对策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对“广覆盖,低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在我国的医疗保障系统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以及整个医疗保障系统的构建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商业健康保险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健康险的风险本质在于控制病的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相对人寿保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定价更具灵活性,风险评估更具专业,健康保险的理赔更具社会性。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才全面展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水平的发展,这为我国健康险行业的进步和完善提出了现实的要求。我国政府始终对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十分重视,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一直也没有放松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扶持。商业健康保险是对于医疗保险的强化和补充,于整个国家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仍呈现出:规模小、覆盖率低、发展速度比较慢;发展空间巨大;盈利能力较差等三方面特征。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规模较小,覆盖人群也不足10%,在我国医疗保障系统中所起的作用仍然较为有限,发展速度也并不乐观。而且我国商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期,波动率大,业务风险也较大,保费收入不稳定,健康险的理赔管理的操作频次和

2016年个人所得税9种特殊计算方法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税率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注: 1、表中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普通案例分享 小明在2016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0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社保金)-3500 =10000 - 1100 - 3500 = 54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5400*20% -555= 5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金-缴税= 10000 -1100-525 = 8375元 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1.全年一次性奖金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该项奖励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最新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答案

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答 1、李某1999年12月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李某为某一企业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 住房公积金72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会收入2000元。 ⑵因投保财产遭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 ⑶李某共有两套住房,本月将另一城市的一套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该房屋原值8000 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 ⑷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 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0元)。 ⑸本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万字的著作《现企管理》,得稿酬20000元,各分10000元。 ⑹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2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128-800)×5%=16.4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董事会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⑵国库券利息收入及保险赔偿收入免税。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800×20%=360(元) ⑶转让房产应按财产转让项目征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80000-8500-1500=6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60000×20%=12000(元) ⑷来自该国所得有抵免限额=(24600+5637.50)×20%=6047.50(元)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个人所 得税额不超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5637.50元。应纳税额=6047.50-5637.50=410(元) ⑸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⑹李某本月给同一单位讲学,属于同一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15000)×20%=28000(元)应纳所得税额=28000×30%-2000=6400(元)综上,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04+325+240 +360+12000+410+1120+6400=20871.40元 2、张某1999年10月份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张某于1999年10月发表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稿酬10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因该小说畅销, 本月又加印该小说取得稿酬2000元。并且,该小说在本月获得国家文学奖,取得奖金5000元。 ⑵张月本月将一篇短篇小说文稿拍卖,取得收入30000元。 ⑶张某本月初将其于市中心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经营服装。协议规定,租用期一 年,年租金96000元,本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另外,本月支付该出租房发生的修缮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并取得税票。 ⑷张某因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⑸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本月工资收入8800元(现金)。按照该单位内部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应 纳税额的30%由单位负担,其余70%的应纳税额由员工自己负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1999年10月本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张某获得的国家级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 额。应纳税额=(10000+2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34 4-1120=224(元) ⑵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竟价拍卖,属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⑶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8000-1496-500-)×(1-20%)×20%=960.64(元) ⑷许扣公益捐赠额=100000×30%=3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30000)×20%=14000(元)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示范条款

附件2 XXXX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 示范条款 1.合同基本信息 1.1 合同构成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个 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 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1.2 投保范围(1)被保险人范围: 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10.1),投保时未满 法定退休年龄(见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10.3) 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 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 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10.5)满1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 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 (2)投保人范围:本合同的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投保人可以委托其所在的团体 组织代为组织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1.3 合同成立及生 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 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若您符合本合同第7条的“保单权益转移”中所述情况,则不享有犹豫期。 解除本合同时,您须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10.7); (3)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专用单证或与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相关的其他证明和材 料。 — 1 —

202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03-10编辑:健聪手机版 奖金包括:稿酬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税率表,3500元起征点,包括工资税率表、年终奖税率表、劳务税率表,个体户税率表等等,简单实用的表格,让您更容易看懂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说明: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最新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政策规定

最新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政策规定 问:最新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政策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三、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税务网校微信号:Taxchinaacc 扫一扫,了解高管财税策略、税负控制技巧、财务管理方法、汇算清缴安排、房地产行业财税处理等专业资讯, 以及会计主管、税务经理和财务经理职务能力资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人们工作压力大等原因而引起重大疾病屡屡发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人们对健康方面越来越重视。作为国民医疗体系中重要补充作用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多,它能够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减轻政府的经济压力,同时在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原因不仅有自身的问题,还存在着外部的影响因素。对此,我国根据自身情况并借鉴外国经验出台了相应的一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对策。 商业健康保险不仅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已经成为人们一生当中需求最大的保险险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非常巨大,前景非常广阔,理应成为保险市场中的一个亮点。但是由于我国现有“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导致人们发展一直存在巨大的阻力。因此,就商业健康保险存在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系统分析。然后描述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阐述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自身问题。而后对这些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借鉴德国和美国的成功发展的案例对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让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得到完整的发挥,从而保证社会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现状;问题;对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working pressure, significant diseases occur repeatedly, that is a heavy blow to people's daily life and social economy. So People give more consideration to their health problem.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ystem of National Health and people have a higher requirement for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It can fully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to reduce the economic pressure on the government, while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zing the econom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ociety, has a ver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focus on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to expend, the text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in China for the formation of basic health insurance knowledge theory. The second part analyzes now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ercial medical insurance is far behind of the level of the economy. The reason is not only the problem of itself, but also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outside. The third part analyzes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policy, to Germany and America as an example. And it is the accumulation of experien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in China. Finally, the fourth part of the first three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explains the measures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in China. Keywords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Development status; Ques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发〔2015〕82号 【发布日期】2015-08-10 【生效日期】2015-08-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5〕82号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精神,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我会研究制定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5年8月10日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是指在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人身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经营要求 第五条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 于150%; (二)最近三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应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 (四)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五)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根据本办法,公布并及时更新符合第五条要求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名单。 第三章产品管理 第七条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应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原则。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 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第九条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 医疗保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 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不得重复报销。 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第十条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适当降低保 险金额。 医疗保险不得设置免赔额。 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 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不得对个人账户收取初始费用等管理费用。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开发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标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字样,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第四章业务管理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身份和纳税情况进行验证,符合条件方可承保。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在确认收到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后,应向其开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专用单证,用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提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保单贷款服务。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换保险公司,也不得从其他保 险公司恶意抢夺客户。 第十八条保险公司不得以财务再保险的方式分散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风险。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不得误导公众,不得减少保障范围,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业保险产品。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其职业 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引导或纵容销售人员进行违背诚信原则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采取适当方式,每季度至少一次向投保人提供投保信息、保单状态、账户信息、交费次数、交费金额、万能账户价值和收益等信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切实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公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税起征额为2000元,即小于2000元时不需要纳税,超过2000元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表1: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计算适用5%至

4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表1)。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起征额20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2000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和应纳税所得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某员工年终获得一次性奖金6000元,其月薪为3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其年终奖部分应纳多少税? 应纳税额=6000×5%-0=300(元)。 注:6000除以12后为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如果该员工月薪为1600元(低于起征额2000元),则: 应纳税额=5600X5%-0=280(元) 注: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1600)=5600元,除以12后为466.7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三、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四、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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