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

二○一二年九月

目录

前言 .........................................................................................................................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占道作业类型 (3)

5 作业区及相关道路区域 (4)

6 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 (7)

7 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14)

附录 A 作业区及相关道路区域示意图 (23)

附录 B 不同占道作业情形的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25)

附录 C 部分渠化设施的示意图 (56)

附录 D 施工标志版面设计图附件 (59)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精品文档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交通警告标志 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 路口外,还有部分 变异的十字路口, 如:五路交叉路 口、变形十字路 口、变形五路交叉 路口等。五路以上 的路口均按十字 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 上设在与交叉口 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右侧丁字路 口,此标志设在进 入T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 上设在与交叉口 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左侧丁字路 口,此标志设在进 入T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 上设在与交叉口 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此标志设在进 入 T 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Y形 路口以前的适当 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 口,由于受线形限 制或障碍物阻挡, 此标志设在面对 来车的路口的正 面。 表示向左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左急 转弯的道路前方 适当位置。 表示向右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右急 转弯的道路前方 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 此标志设在两个 相邻的方向相反 此标志设在有连 续三个以上弯路 此标志设在纵坡 度在7%和市区纵 此标志设在纵坡 度在7%和市区纵

精品文档 的弯路前的适当位置。的道路以前的适 当位置。 坡度在大于4%的 陡坡道路前适当 位置。 坡度在大于4%的 陡坡道路前适当 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 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的适当位置。表示车行道右侧 缩窄。此标志设在 窄路以前的适当 位置。 表示车行道左侧 缩窄。此标志设在 窄路以前的适当 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 宽度小于路面宽 度的窄桥以前的 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 表示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一般设在郊外道 路上划有人行横 道的前方。城市道 路上因人行横道 线较多,可根据实 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 幼儿园、少年宫、 儿童游乐场等儿 童频繁出入的场 所或通道处。 此标志设在经常 有牲畜活动的路 段特别是视线不 良的路段以前适 当位置。 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横风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表示前方左侧有 落石的危险,此标 志设在左侧有落 表示前方右侧有 落石的危险,此标 志设在右侧有落 此标志设在经常 有很强的侧风并 有必要引起注意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岗位培训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岗位培训(综合 E ) 一、单项选择题: 1、《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者未按规定接入统一管理或者服务信息平台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 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A、3 千; B 、5 千; C、1 万; D 、2 万。 2、《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 、分管安全负责人; C、职能部门负责人; D 、安全管理员。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可处元以下的罚款。 () A、1 万; B 、3 万; C、5 万; D 、10 万。 4、《杭州市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规定》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必须参加一次行业管

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A、一年; B 、二年; C、三年; D 、四年。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 训记录、档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A、5 千; B、1 万; C、2 万; D、3 万。 6、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在开业和新增运力时应当进 行程序。() A、勘验场地; B 、安全生产状况审核; C、企业评价; D 、车辆评估。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A、8; B 、12; C、24; D 、32。 8、按照行业管理要求,企业聘用驾驶人员时,为保证驾驶人员遵照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职责要求,应当与驾驶人员签订

标志标线施工招标文件

红角洲和凤凰洲新区道路 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江西方圆投资咨询中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一标段:丰和大道(庐山南大道至凤凰七路)、凤凰五路(蝶子湖大道至临江大道)、蝶子湖大道(庐山南大道至凤凰七路)、凤凰七路、凤凰三路(蝶子湖大道至临江大道)标志、标线工程及交通信号灯工程。 二标段:前湖大道、卫东大道(前湖大道至红谷八路)、岭北二路(赣江南大道至丰和南大路)、规划A3、A4、A5、A6路,望城大道、岭口大道、学府路东西延伸段、赣江南大道和卧龙山路。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3)施工用水、电:道路施工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4)有关勘探资料: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完成;(6)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人应出示: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3)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将被拒绝,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4)。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本工程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 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二号)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

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三)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各类交通标识总汇 1、警告标志 十字交叉 禁止驶入 T 形交叉 T 形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 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左侧丁字路口,此 标志设在进入T 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此标志设在进入T 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Y 形交叉 环形交叉 向左急弯路 向右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Y 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 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表示向左急弯路,此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表示向右急弯路,此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 连续弯路 上陡坡 下陡坡 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 右侧变窄 左侧变窄 窄桥 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 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车行道右侧缩窄。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的适当位置。 表示车行道左侧缩窄。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 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的适当位置。

双向交通 注意行人 注意儿童 注意牲畜 表示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 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注意信号灯 注意落石 注意落石 注意横风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的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左侧有落石的危险,此标志设在左侧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的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右侧有落石的危险,此标志设在右侧有 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风并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的适当位置。 易滑 傍山险路 傍山险路 堤坝路 行驶至此路段必须减速慢行。此标志设在路面的摩擦系数不能满足相应行驶速度下要求紧急刹车距离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 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的适当位置。 堤坝路 村庄 隧道 渡口 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有村庄或小城镇的路段以前的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要进入隧道,此标志设在进入隧道前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汽车渡口的以前适当位置。使用此标志能引起驾驶员的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2018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抓手,更新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完善应急救援 机制,确保“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道路客运企业资质合格率达100%;汽车二级维护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合格率达100%;道路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率达100%;客运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它运输车辆驾驶员持证上岗达98%;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客运站安全监督,坚持门检制度,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制度落到实处。完成县际以上客运班线客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工作。建立道路运输安 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全年至少组织一次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坚决杜 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客运安全事故,一般道路客运安全事故不超过3次。三、具体措施 (一)着力抓好全年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安全 宣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二是针对节假 日运输特点,做好“四查”,即查思想上麻痹松懈情况,查管理工作上的漏洞,查 事故隐患,查车辆技术状况,将“三品”堵在站外车外;三是杜绝“三超”,即越载、载速、越疲劳;四是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保障随时抢运、安全疏运;五是 加大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 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宣传效果,引发人们对“安全生产年”活动意义的认识;搞 好组织准备工作,组建活动领导专班,积极开展关于安全活动内容的教育指导、 竞赛、答题、演讲、咨询等活动;在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所安全管理专班人员要 主动组织客运企业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事故处置能力;督促客运企业 抓好各项安全检查,把“安全生产年”活动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压“三超”,防“三违”,查隐患、防事故,努力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关口前移抓防范、重心下移抓 基层、责任上移抓领导、坚定不移抓严管”工作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做好道路交 通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落实安全例检制度。全面推行等级客运站“三不 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的检查力度。运政业务股及所安全 管理专班人员要经常性地对市内各客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设施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 的要督促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营运客车的管理要以长途行驶山区道路

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连云港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及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公路管理职能,提高管护质量与水平,改善公路行车条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有序,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支队,下同)负责全市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设臵、维护、管理工作,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设臵、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监督考核。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检查考核遵循“计划先行、规范考核、强化质量、奖优惩劣”的原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护工作,安排1-2名路政人员专职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与安全设施进行的定期巡查,市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主要业务部门每周不少于一次,各路政中队每天不少于一次,并应将巡查情况记入《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记录》(见附件)。对巡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反馈的国省干线公路存在的可能危及通行安全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按国家标准及时修复和更换,同时填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报告单》(见附件)上报市公路管理处。 第五条市公路管理处、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建立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础数据库,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和维护数据,详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护登记台账》(见附件)。基础数据包括:标志类别、位臵、图片、设臵调整时间,标志结构类型、标志的净空、标志版面内容、标志基础大小;标线类别、位臵、漆划时间等,形成线、图、文三合一的状态图。维护数据:日常保养、小修大补、改造更新、专项工程的依据、内容、结果等文字、图片、影像信息等。其中属于基础数据库的必须进行同步更新。公路管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新)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 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 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 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 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 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四) 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五)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 第十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 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 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 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 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 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 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 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 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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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设备车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段安电办〔2009〕28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为加强车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汽车管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车间主任为车间交通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车间交通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要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健交通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整治、人员培训考核、设备维修保养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要分析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2、车间教员要按照段年度教育计划,结合实际制定驾驶员培训、学习计划,要坚持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局段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车间指定车间安全员为车管人员,负责车辆管理,按要求规范车辆使用,做好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西安铁路局物资处《汽车管理办法》、西铁安〔2005〕72号《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安电段〔2005〕89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 2、车辆的日常养护应符合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修、诊断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车辆由车间值班调度统一指挥调动,了解车辆状况,明确各类用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准出车,远途派车时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派车单指定时间、地点、路线,不准擅自改变地点、路线用车;返回后驾驶员要向值班调度汇报运行安全和任务完成情况。 4、要严格执行下班后和节假日车辆回库的规定,未经车间主任批准,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5、恶劣天气,非因公特殊情况下,原则上必须封存车辆。必须使用时,需经车间主任批准,并采取保安措施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对机动车辆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以备使用。 7、车辆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时,需送委外修理时,驾驶员应向车间车管人员说明具体情况,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技术标

目录 一、编制原则及依据 (1) 1编制原则 (1) 2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及内容 (2) 1工程概况........................................ 2 2工程范围3? 3工程地点3? 4工程内容3? 三、施工准备 (3) 1施工准备程序 (3) 2材料准备 (4) 3进场前准备 (4) 四、施工管理机构 (4) 1项目管理人员 (4)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责任4? 3来自甲方的支持7? 五、施工方案...................................... 71施工测量.. (7) 2土方施工 (10) 3模板工程13? 4钢筋工程19? 5混凝土工程 (24) 6砌体工程26? 7门窗工程....................................... 278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29) 9防水保温工程?30 10室外工程 (37)

11给排水、采暖、消防工程41? 12电气工程45? 13外墙工程4?9 14通风空调工程 ................................. 51六、施工管理措施. (56) 1施工现场管理?56 2施工技术管理 .................................. 56七、施工管理目标及各项. (57) 1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5?7 2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58 3工程质量责任措施?59 4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59?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0? 6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3)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68? 8雨天施工措施 (71) 9与监理公司、政府部门配合措施7?1 10工程应急措施73? 11施工节约措施74? 12环境保护措施 (74) 13防火措施 (74) 14传染性疾病防治措施 ........................... 75 八、工程回访及保修办法75? 1保修范围?75 2保修期限?75 3工程回访保修办法?75 九、附表 (76)

深圳新交通处罚条例题库带答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题库 (共160题) 一、单项选择共(80题) 1、《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______起施行。 A、2010年6月1日 B、2010年8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1年1月1日答案:B 2、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对于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 A从重、从重 B、从重、加重 C、加重、从重 D、加重、加重 答案:B 3、除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______罚款。 A、五元 B、十元 C、二十元 D、五十元 答案:C 4、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5、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6、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D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9、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0、一年内有三次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______罚款。 A、二百元 B、三百元 C、四百元 D、五百元 答案:D 11、机动车在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2、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______罚款。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道路运输是现在十分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下文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一 各有关单位: 20XX年3月8日至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司在天津市召开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20xx年三月二十二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5号)提出的'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的对策与措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司于20XX 年3月8日至9日,在天津召开了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辽宁省(以下简称七省(区、市))安监局负责人、危化处处长参加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孙华山副局长出席了会议。 会上,七省(区、市)分别汇报了本地区20XX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如何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建立省际联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孙华山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目前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国民经济发展重要位置的有利时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积极研究和探索科学的监控理念与监管技术,从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来解决'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打击超载,防范泄漏'问题,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已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从本质上符合安全运输的需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XX〕5号)、《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XX]51号)和《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XX)、《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XX)等文件和标准,这些文件和标准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行为,加强了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认识,树立和明确了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为预防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地下车库交通安全设施技术标

地下车库交通安全设施 技术标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朝阳门S O H O二期工程地下车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技术要求目录 1.施工现场情况说明 2. 工作内容、工程范围的详细说明 3. 总体工期及阶段工期要求 4. 深化设计工作要求及工艺要求 5. 适用的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等 6.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及要求等 7. 材料样品要求 8. 施工质量要求、安装要求 9. 成品保护措施要求 10.施工界面 11.附件 朝阳门SOHO二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情况说明 2.工作内容、范围详细说明 2.1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为北京SOHO北京公馆交通安全设施分包工程,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述,分包商需按招标图纸、工程规范及本地政府的法律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材料及产品的供应、安装、维护及保修等,其主要内容如下: 2.1.1在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情况下,完成交通安全设施的深化设计及出 图;

2.1.2所有与交通安全设施相关工程的供货及安装(具体见附图,包括但不限 于图纸上所示内容,); 2.1.3交通安全设施的现场测量、放线、及施工配合; 2.1.4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及调试等; 2.1.5地下车库墙面、柱子等处的墙裙设计、供货及施工; 2.1.6现场清洁工作的处理; 2.1.7与建筑、结构、精装、设备等相关专业及其它单位或分包商协调合作, 并对其隐含或潜在的问题负责; 2.1.8交通导向灯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分包商必须履行义务并担保此项工程符合规范和图纸指定的要求。其中不仅仅包括指定或规定的主要材料及配件等,无论此等杂项配件及所需劳务是否在合同文件中详细提及,均须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同时,分包商的服务或工作范围还应包括以下部分并承担其相应责任: 2.2.1在施工安装阶段,提供可胜任的设计师、工程师在现场监督; 2.2.2提供所有备用配件及其他所需杂项,并在材料表中详细列出; 2.2.3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过程图、最终施工图及竣工图等;同时,于工程竣 工时(按本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8份竣工图、1份硫酸底图及电子 文件(包括dwg格式)各1份给业主,以便业主文件归档。 2.2.4按业主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于适当时间完成并提交所需相关文件, 以便业主能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件,使工程能按计 划开工、竣工及政府验收合格直至最终交付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相 关责任、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均由分包商自己承担。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015年最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深圳人大网| 2014-12-26 10:28 编辑:何欣 有0人参与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 例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点击查看: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交通警令标志[日期:2007-10-28] 禁止通行禁止驶入除公共汽车外禁止机动车通行 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 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通 行的道路入口处。 表示禁止车辆驶入。此标 志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 口处。 表示禁止某种机动车通 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 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载货机动车通 行。此标志设在载货机动 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禁止大型客车通行禁止小型客车通行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表示禁止三轮机动车通 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三轮 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 处。 表示禁止大型客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大型客车 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小型客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小型客车 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汽车拖、挂车通 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汽车 拖、挂车通行的路段入口 处。 禁止拖拉机通行禁止农用车通行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禁止某两种车通行 表示禁止拖拉机通行。此 标志设在禁止拖拉机通行 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农用运输车通 行。此标志设在禁止农用 运输车通行的路段入口 处。 表示禁止两轮摩托车通 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两轮 摩托车通行的路段入口 处。 表示禁止某两种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某两种车 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禁止畜力车通行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表示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此标志设在禁止非机动车 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畜力车通行。此 标志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 的路段入口处。 表示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 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人 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 入口处。 表示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 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人 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 入口处。

实施方案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措施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73267764.html,)/其他范文/实施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措施 一、企业要完善安全预防预控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安全会议,实现企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见面交流,实现企业管理人员与车辆见面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信息登记更新。 二、企业要落实全安全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的集中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月进行一次以上从业人员的集中教育,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半天;每天进行一次从业人员上岗之前的温馨安全提示。企业行政一把手以及分管领导要亲自讲安全课,每年主讲6次以上安全课;安全部门负责人要管好安全、精通安全、会讲安全,每年主讲12次以上安全课。 四、企业要落实“一册三证两卡”制度。“一册”即《企业安全手册》,“三证”即《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两卡”即安全卡、车辆月检卡,体现安全文化引领,安全教育预防,资格资质保证,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可控。

五、企业要落实“人车联检”制度。运输公司和客运站在批准车辆出场、出站之前,必须对驾驶人资质状态和车辆安全技术状态进行检查,确保“人有问题不上岗,车有问题不上路”。 六、企业要落实“短信温馨即时提示”制度。通过发送短信向驾乘人员即时发送温馨提示信息、安全警示信息、天气路况信息,实现管理人员与驾乘人员的不断线联系。 七、企业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GPS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使用制度。必须24小时专人在岗、在线监控,提高运行途中的动态监控和即时纠错能力。 九、运管机构要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细化和优化审批、审核、年审、年检、考试、发证、考核等管理岗位的责任和程序,做到事事、时时、处处有人负责,保证审批、监管、处罚等每个环节有执行标准。 十、运管机构要在驾驶员培训工作中落实“安全第一课”制度。凡是申领驾照的人员,在进入驾校的第一天,必须参加安全应知应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理论学习、实际操作以及考取驾照等环节。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精编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交通运输)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壹二五号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10年2月1日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处壹百元罚款: (壹)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大全 交通警告标志 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 路口外,还有部分 变异的十字路口, 如:五路交叉路 口、变形十字路 口、变形五路交叉 路口等。五路以上 的路口均按十字 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 上设在与交叉口 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右侧丁字路 口,此标志设在进 入T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 上设在与交叉口 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左侧丁字路 口,此标志设在进 入T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 上设在与交叉口 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此标志设在进 入 T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Y形 路口以前的适当 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 口,由于受线形限 制或障碍物阻挡, 此标志设在面对 表示向左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左急 转弯的道路前方 适当位置。 表示向右急弯路, 此标志设在右急 转弯的道路前方 适当位置。

来车的路口的正 面。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 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的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有连 续三个以上弯路 的道路以前的适 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 度在7%和市区纵 坡度在大于4%的 陡坡道路前适当 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 度在7%和市区纵 坡度在大于4%的 陡坡道路前适当 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 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的适当位置。表示车行道右侧 缩窄。此标志设在 窄路以前的适当 位置。 表示车行道左侧 缩窄。此标志设在 窄路以前的适当 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 宽度小于路面宽 度的窄桥以前的 适当位置。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考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考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2月17日汉源县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现状,为认真吸取“2.1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3月2日至3月14日在市安监局率领下,我局参与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调研工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对如何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出以下的思考意见,提供领导决策。 一、农村道路、客运的基本状况 雅安位于四川西部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山区,是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的结合过渡地带,幅员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占幅员面积的 89.9%。辖7县1区、148个乡镇、1069个行政村,总人口153万。雅安市农村公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道路建设突飞猛进,全市目前有村级道路3638公里,其中三级公路23公里,四级公路846公里,等外公路2769公里。公路密度为20.7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共有农村短途客运线路67条,农村客运站116

个,农村短途客车885辆,总座位数8991座,以8座小客车居多,客运线路覆盖全市140个乡镇,709个行政村。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了解,我们认为,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表现在以下方面: 问题之一: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五个缺乏” 一是县乡(镇)政府重视不够。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都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但从管理现状看,由于县乡(镇)政府在安全管理上注意焦点和热点多,如重视工矿企业安全、煤炭矿山管理,特别是乡镇政府,对修桥修路、建站、投入客运车辆积极热心,而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对重视不够,对人、车、路的管理缺乏系统性、长效化;二是乡镇村交通安全责任制缺乏严格的制度保障。尽管农村交通安全纳入乡镇村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但由于缺乏必要检查考核保障,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对本村、本地车辆、驾驶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三是职能管理部门鞭长莫及。农村道路线长、点多、面广,农村公路交通管理警力严重缺乏,无法实施全方位监管,摩托车、农机车辆非法载人、超载超速、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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