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专业工程特点
本项目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结合道路沿线现状及规划,设置了完整的交通标志标线。
标志板采用2024—T4型铝合金板,板厚3mm。滑动槽钢采用LC4铝。其余金属构件除特殊说明外均采用Q235钢制作。立柱、抱箍、底衬等应进行热镀锌,镀锌量为550/m2.标志图案、文字和底衬均采用三级反光膜,标志板面一般为蓝底白字.为便于批量生产及方便施工,标志的钢管立柱(包括横梁)经归纳合并,仅采用以下型号:Φ50x3.5、Φ89x4。5、Φ180x10、Φ273x10.其中Φ50、Φ89为电焊钢管,其余为无缝钢管.
标线采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其厚度为1.8或4.5mm,涂料中应混合总重量15—23%的玻璃微珠.施工时标线表面须均匀撒布0.3—0。34kg/m2的玻璃微珠.
(二)、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1、交通标志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道口管理实施细则
道口管理实施细则
道口管理实施细则
引言
道口管理是城市交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道口的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道口管理实施细则》。本文详细规定了道口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便各相关单位能依法依规进行道口管理工作,确保交通秩序的有序进行。
一、道口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1. 目的:道口管理旨在保障交通顺畅、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提升道口通行效率,为城市交通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
2. 原则:道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a. 依法管理:道口管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b. 综合管理: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各方面因素,协调解决问题;
c. 安全管理: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降低事故风险;
d. 科学管理: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果;
e. 公平公正:道口管理应公平对待各类交通参与者,不偏
袒任何一方。
二、道口管理的责任主体
1.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道口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道口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满足交通流量需求;
3. 交通信号管理单位:负责道口信号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
4. 制定特定道口管理规定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定道口的管理规定。
三、道口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 道路规划和设计:
a. 道口位置的选择应考虑交通流量、道路类型和周边环境
等因素;
b. 道口应合理布局,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便利和安全。
2. 道口信号控制:
a. 道口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交通法规和信号控制原则,确
保交通有序;
b. 道口信号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应及时进行,确保正常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标准,提高相关人员的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相关人员 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05
监理资料管理
监理资料分类
按内容性质
可分为工程管理资料、工程质 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
检验资料等。
按形成时间
可分为工程前期资料、工程施工 过程资料和工程竣工资料等。
应包括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记录、验收报告、现场会议纪要等 。
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确保资料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03
整理要求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确保资料 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06
安全管理制度之交通安全设 施监理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图
• 流程图内容 • 施工准备 • 现场踏勘 • 方案设计 • 方案审核 • 现场监理 • 验收监理 • 交工验收
调查分析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找出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 施。
监测反馈
对监理工作进行监测和反馈,不断 改进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措施
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指导
对交通安全设施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 高其安全意识。
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帮助相关人员正确使用 和维护交通安全设施。
安全法规宣传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技术 规范》
交通标志标线与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与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二、工程监理组织与职责
1.工程监理组织: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组织,负责对交通标志、标线与沿线安全设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评定和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a)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交通标志、标线与沿线安全设施工程进行监理;
b)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c)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d)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e)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评价工程质量,并出具监理报告。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明等材料。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防护措施的设置。
四、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对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设立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五、工程竣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和质量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监理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监理报告。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1.标志标线的设计监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
道路标志标线的设计,包括标志、标线的种类选择、布设位置、尺寸、颜色、文字和图案等。
2.施工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标志标线的施工,
包括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线形精度等。
3.质量检验监理:进行标志标线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标志标线的亮度、清晰度、反射性能等,确保标志标线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变更和更新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标志标线的变更或更新工作,
包括原有标志标线的清除、新标志标线的设置和布设位置调整等。
1.设计监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沿线安全设
施的设计,包括路灯、护栏、隔离带等的位置、尺寸、材料选择等。
2.施工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施工,包括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等。
3.质量检验监理: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设施的稳
固性、结构完整性、保养状况等,确保安全设施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
范要求。
4.变更和更新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变更或更新工作,包括原有设施的清除、新设施的设置和布设位置调整等。
三、其他监理要求
1.监理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定,执行监督责任,确保工
程质量和安全。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和安全状况,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建议,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工程问题和质量纠纷。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办法
一、设置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22年)、《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22年)、《公路交通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22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做到符合标准、规范统一、科学合理、齐全醒目。
公路新建、改建及大中修时,交通标志标线要与公路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概算,由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公路小修结束后须漆划标线的应及时漆划。
公路管理机构参与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施工图审查及交竣工验收。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一经设立,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公路交通禁令标志需要增设或变更的,依据《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
同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科学论证后,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市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同时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限速标志增设前,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维护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当保持准确、清晰、醒目、完好。维护单位对损坏的公路交通标志,应当在发现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对破损、磨损的交通标线,维护单位应当及时漆划。
道路交通标识标线设置与维护管理制度
规范化的标识标线设置与维护管理制 度有助于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
提高交通效率
清晰、准确的交通标识标线有助于指 引道路使用者正确行驶,减少交通拥 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标识标线的重要性
指引方向
交通标识标线为道路使用者提 供行驶方向和路线的指引,帮 助驾驶者避免走错路或迷路。
规范行车行为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 高驾驶员对交通标识 标线的认知和遵守意 识。
根据道路状况和交通 流量调整标识标线的 设置,提高其合理性 和有效性。
THANKS
பைடு நூலகம்
快速响应
02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
和安全。
事后评估
03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维
护管理制度。
04 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地方政策,制定道路交通标识标 线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
明确标识标线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要求,规定相关责任部 门和职责。
道路交通标线应设置在路面干 燥、干净的状态下,并保持清 晰可见。
道路交通标线应根据道路状况 和交通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以 满足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的需 求。
特殊路段标识标线设置规范
在弯道、坡道、交叉口等特殊路段, 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警告、指示标 识和标线,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
第四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承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用工程监理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交通工程监理资质;
(三)具有独立核算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四)具有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并具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
第五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对标志、标线及设施的布设位置、数量、材料、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工期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合理控制。
第七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持有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能够正确指导施工方按照规定进行
工程建设;
(四)具备独立处理问题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第八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
监理行业规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监理程序
第九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根据施工方案、技
港务集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港务集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一、总则
1. 港务集团将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并制定本细则,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 港务集团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1. 港务集团将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港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港务集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将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三、职责与义务
1. 港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示范。
2.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4.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要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道路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
5.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
1.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要保持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和更换破损设施,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2. 港务集团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要设置合理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确保交通秩序的有序进行。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成为了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为了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本文将制定实施细则,以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一、引言
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的重要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等。监理作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定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旨在明确监理职责,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效果,从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二、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根据设施的类型和区域特点,对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监理职责
1、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2、记录管理: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数据进行记录,并整理成档案,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3、纠正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4、协调沟通: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进行协调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监理工作
1、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资料整理: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
3、纠正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应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连云港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及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公路管理职能,提高管护质量与水平,改善公路行车条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有序,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支队,下同)负责全市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设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监督考核。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检查考核遵循“计划先行、规范考核、强化质量、奖优惩劣”的原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护工作,安排1-2名路政人员专职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
设施管护工作。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与安全设施进行的定期巡查,市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主要业务部门每周不少于一次,各路政中队每天不少于一次,并应将巡查情况记入《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记录》(见附件)。对巡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反馈的国省干线公路存在的可能危及通行安全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按国家标准及时修复和更换,同时填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报告单》(见附件)上报市公路管理处。
设施标志管理制度
设施标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设施标志的管理,确保设施标志的合理设置和有效管理,促进城市交通管理和交
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施标志管理的目的
设施标志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指导和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提
高交通效率,保障行车安全。设施标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合理设置和有效管理设施
标志,规范道路交通,促进文明出行,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三、设施标志的设置原则
1. 合法性原则:设施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和标准。
2. 规范性原则:设施标志的设置必须遵循统一的标志标准和规范,确保标志的一致性,不
得设置混淆标志或未经授权的标志。
3. 实用性原则:设施标志的设置必须能够明确、清晰地传达交通管理的意图,方便交通参
与者理解和遵守。
4. 安全性原则:设施标志的设置必须考虑交通安全因素,避免在设置标志时影响交通安全,确保交通参与者的行车安全。
四、设施标志的管理范围
设施标志的管理范围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以及交通管
理部门管辖的其他交通设施。
五、设施标志的管理机构
设施标志的管理机构由市交通管理局负责,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施标志的具体管
理工作。
六、设施标志的设置程序
1. 设施标志的设置程序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要求,包括交通流量、行车速度、
交通事故率等因素的分析和评估。
2. 设施标志的设置应当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公示,居民和商户有权提出异议并参与讨论。
3. 设施标志的设置应当进行现地标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规划和施工。
安全管理制度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交通安 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实施细则。
范围和应用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道路交通工程中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标志、标 线、护栏、监控等设施。
应用
本细则可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交通安全 设施的监理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监理工作原则和程序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 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
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和实 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 目标,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
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 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包括施工 前的准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监控、施工后的验收等环节。
安全管理制度之交通安全设 施监理实施细则
2023-11-02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总则 •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细则 • 施工阶段监理细则 • 交工验收阶段监理细则 •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道路交通的 安全和顺畅。
做好验收记录,详细记录交通安全设施的各 项技术指标、检测数据和评估结果,为后续 的整改和反馈提供依据。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为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质量和维护等工作的监督,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障交通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范围和职责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包括交通信号、路灯、标志标线、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和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职责包括:
(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二)监督施工单位的材料选用和施工质量,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三)监测交通安全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四)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证据;
(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理机构和人员资质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机构为交通部门设立的交通设施监理机构,具体设置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第四章监理程序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在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中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在规划和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确认,确保符合交通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在施工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现场会议。
第九条在维护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维护计划进行审查和监督,定期检查维护情况,并进行维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与管理标准
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与管理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
们的关注。为了保障交通的有序进行和道路的安全,交通安全设施的
维护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设施维护与管理的角度,论述交
通安全设施维护与管理的标准,以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一、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交通管理中最重要的设施之一,起到引导、警示和控
制交通流量的作用。为了保障信号灯的正常运行,维护与管理标准应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巡检:交通信号灯应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巡检应覆盖所有信号灯,包括红绿灯、行人过街灯等,以确保其
正常工作。
2. 维护保养:对于发现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维
护保养的内容包括更换灯泡、修理电路、清洗灯罩等。
3. 定期校准:交通信号灯的时间间隔、亮度等参数应进行定期校准,以确保信号的准确性和可视性。
二、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是指路面和路上设置的各种标记,旨在引导和提示驾
驶员,保障交通秩序。为了保持交通标志标线的有效作用,维护与管
理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交通标志标线应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磨损、模糊或损坏的情况,进行维修和更换。特别是对于容易被污染和损坏的标线,如斑马线等,应更加重视。
2. 清洗维护:对于受到污染的交通标志标线,应进行清洗和维护,保持其清晰可见。清洗维护可以采用机械清洗或人工清洗的方式。
3. 标志标线更新:随着交通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应及时更新和改造过时的交通标志标线,以满足新的交通流量和安全要求。
三、交通设施保护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准绳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准绳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精选范本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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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连云港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及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公路管理职能,提高管护质量与水平,改善公路行车条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有序,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路政支队,下同)负责全市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设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监督考核。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检查考核遵循“计划先行、规范考核、强化质量、奖优惩劣”的原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管护工作,安排1-2名路政人员专职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工作。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与安全设施进行的定期巡查,市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主要业务部门每周不少于一次,各路政中队每天不少于一次,并应将巡查情况记入《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记录》(见附件)。对巡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反馈的国省干线公路存在的可能危及通行安全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按国家标准及时修复和更换,同时填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隐患报告单》(见附件)上报市公路管理处。
第五条市公路管理处、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应建立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础数据库,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和维护数据,详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护登记台账》(见附件)。基础数据包括:标志类别、位置、图片、设置调整时间,标志结构类型、标志的净空、标志版面内容、标志基础大小;标线类别、位置、漆划时间等,形成线、图、文三合一的状态图。维护数据:日常保养、小修大补、改造更新、专项工程的依据、内容、结果等文字、图片、影像信息等。其中属于基础数据库的必须进行同步更新。公路管理
站(市区路政大队)应于每年6月25日前和12月25日前对辖区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础数据库进行更新,同时上报市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市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5日内形成全市标志标线基础数据库。
第六条新增设的标志标线应进行专业设计,并将设计方案报市公路管理处审查,方案内容包括定位、材质、质量、规格、施工方案等,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凡涉及标线修改漆划变更方案、标志版面内容修改的,应填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变更申请单》(见附件)向市公路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后方可变更。
第八条经公路路政部门统一规范设置的限速标志采取统一编号,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维护计划编制
第九条各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负责在每年12月28日前编制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年度维护计划》(见附件),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编制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年度计划,经处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标志标线维护工作计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日常保养,小修小补、改造更新、专项工程等。日常保养与小修小补包括标志基础、立柱、版面正常清洁,标志基础水土
流失加固、标志基础暴露部分及立柱除锈刷漆,基础失稳加固,立柱受撞变形,版面损坏更换或变形维修,标线周期性除污除垢,标线非养护施工性修补等。改造更新包括标志基础、立柱、版面结构性构件达到安全年限,标志反光膜反光效果达到使用年限,标线使用寿命达到规定年限等。专项工程包括路网结构变化需要,国家技术标准修订,交通安全新技术新要求,水毁、台风、暴雪等重大自然灾害损坏,国家、省等重大活动配置设置标志标线等。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依据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江苏省公路标志标线实施指南(试行)》
《江苏省道路运输安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江苏省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技术状况评定规定》第十二条市公路管理处每年应当定期组织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管护质量检查和考核,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该项检查、考核工作委托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具体实施。同时,市公路管理处依据实际工作需要
组织不定期、不同范围的抽查。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考核以公路管理站(市区路政大队)为单位,以辖管国省干线公路为对象(封闭施工路段除外,边通车、边施工路段主要检查基本的标志和必要的标线等安全设施),每次对全线路实施宏观检查和实测,不少于所辖国省道里程的60%,确保全年检查覆盖所辖国省干线。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及时制定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报市公路管理处。
第十四条实测频率:标志应按照不少于40%的随机抽样率实测,即确保实际检测被查线路上所有标志的40%以上;标线应确保每条被查线路随机抽样实测不少于10个点段(有平面交叉时含2个平面交叉),线路少于10公里的可减半。每次检查对上次存在问题而整改的,复查率不少于20%。
第十五条公路标志性能评价包括基础、立柱、版面、信息四项技术内容,每块标志单独评定,满分为100分,失分则该标志技术状况指数TSI i即得0分。
路段标志技术状况指数TSI=∑检查标志的技术状况指数TSI i/路段内标志数量N 。
第十六条公路标线性能评价包括漆划方案,外观质量、尺寸与位置、交叉口四项技术内容,1000m路段长度为基本评定单元,满分为100分,失分点段标线技术状况指